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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见过要她们指鹿为马,将一千的裙子当一万说的买主,却没见过这种让人将八万当一千说的。真是疯了!
但是顾客至上,女经理僵着笑容点点头。
“放松,放松!”
这时,秦娆从试衣间里走了出来,在镜子前晃了晃,左扭扭,右转转,颇为认真严谨的样子,然后转了个身。对夏夜之道:“我觉得还不错,你看怎么样?”
“嗨!柴火妞模样!”
“啊,你再说一遍!”
夏夜之笑得阳光灿烂。指着那条被放在普通裙装中的独一无二的珍品道:“我觉得这个更合适你!”
“哎,刚才怎么没注意!”
“要不说你急呢,快感谢我吧!赞美我吧!”
夏夜之觉得自己此时像个循循善诱的老神棍,秦娆睨了他一眼,将裙子放在身前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立即道:“多钱?”
“八啊。一千八百八!”
“哦”秦娆又看了看,舍不得放下。心里盘算了一下,道:“好,我试试,合适就买了!”
三分钟后,秦娆再次从试衣间走了出来,白嫩的肩露在外面,姣美有型的胸部在褶皱的衬托下分外魅惑,她的腰肢因为常年运动,没有多余的赘肉,从肩、胸侧、再到腰、胯,很明显的一个弧线,而下半截露在裙外的小腿笔直纤细,充满了弹性。
如果当时有人记得拿出相机的话,会在镜头里留下秦娆两抹粉霞以及一旁怔住的时尚女人们丰富的面部表情。
店里流淌着一首类似爱情,衬托着外面的喧闹。
秦娆眨了眨眼睛,小声对夏夜之道,“怎么了这是?”
她不是小家碧玉,也不是大家闺秀,她就像一缕大漠孤烟,空廓而寂寥,从第一次见面就是!
夏夜之走到她身后,亲密却不亲热地为她解开束发的带子,一头黑绸缎的青丝落在后背前心,秦娆站在镜子前,笑得很美。
夏夜之忽然很想抱抱她,但是手只是在她的肩上按了按,便放进了口袋。
就让她的美成为自由,好吗?
好吗?
好吗?
“好了,就这么穿着吧!”夏夜之说道。
“不,明天穿吧,我有点舍不得!呃不许笑!”
连经理也劝秦娆不要换衣服了,但是秦娆终究还是换下来。
付钱的时候,秦娆数了两次才将那一千八百八依依不舍地递给经理,经理颇有些为难,不知是收好还是不收好,可夏夜之根本没有计较,和秦娆互相打击着对方出了店门。
是情侣吗?
不像!
朋友?
你有这样的朋友?
看着两人消失在光晕和人流中的身影,噤若寒蝉的女人们又将八卦的战火继续燃烧,北影妞低头看着手中的裙子,又望了望空荡荡的橱柜,下意识地掐了掐自己的手。之后和同样一语不发的同伴默默出了店门。
在十字路口,秦娆挥手拦了一辆计程车,从钱夹里掏出五十块钱,递给夏夜之:“好了,学弟,你回学校吧,我打车去新娘子那别跟我客气,今天我很高兴!”
夏夜之点点头,也不想耽误她,于是让司机像江大开去,刚转出没多远,夏夜之打开袋子,在裤子上抹了抹手心上的汗,拿出那件衬衫,一看便笑了:“你当我乡巴佬啊,先驰六百能买到?司机大哥,掉头!”
当车又行驶回原点之时,拥挤的公交站牌下,一个女孩被人流拥挤着,但脸上却挂着从容温和笑靥,夏夜之顿时觉得鼻子一热
感谢爱已死情未灭,羊呗,游小曦,上善夜凉,恋妤,'风雨无阻'支持,今天虽然没更到一万二,但是将近一万一,一天没动地方,有点吃不住了,好在,一些细微处的感觉还算满意,虽然句子斟酌时间不过,多以短句流水为主,不过总算在感情上过得去自己这关,也算值得!(,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不纯洁()
李晓彤是03级的校花,在学校时向他表白过的男生相当多,其中包括同年级的高晴,这段缘分颇为有意思,高晴大一时给李晓彤写了份情书,那个时代不是一个二楞子遍地走,堵住小美妞就敢说句爱老虎油的时代,那个时代的告白一般还是靠笔,抑或托人带个话,高晴选择了前者,不过阴差阳错,那份情书不知道去了哪里。
高晴是才子,管弦乐器玩得非常出色,又是一表人才,自然少不了几分心高气傲。李晓彤平日也能感觉到高晴对她的态度与其他女生不同,但是人家男生不表白,哪有女生主动倒贴的道理,况且她当时是音乐系公认的校花,追的人很多,同样优秀的她自然也憋着一口气。时间就这么幽幽而逝,直到秦娆入学那年,喜欢了李晓彤三年的高晴也慢慢死心,觉得秦娆这个女孩太特别了,若是错过了一辈子都会惋惜,既然李晓彤不答应他,就追秦娆吧!
身为高年级学长的底气加上本身优越的条件,高晴成为了第一个敢向一入校便被誉为江大千年之后最美校花秦娆表白的男生,当时这件事闹得非常轰动,高晴在秦娆军训完的第一堂课后,堵在秦娆教室门口,对那个皮肤晒得发红的十七岁小姑娘说出“做我女朋友吧!”
令高晴吃惊也是记忆深刻的是在比他要小六岁的秦娆很沉静而委婉的拒绝了他。而这件事也成为日后高年级那些倾慕高晴的女生指责秦娆虚伪,摆架子的借口。
当天,李晓彤就知道了这件事。哭得一塌糊涂,在同宿舍姐妹出头下径直找秦娆兴师问罪。据说秦娆相当狡猾,躲在宿舍里三天不出门,第四天,高晴和李晓彤每人都收到了一封信,要他们晚上在音乐广场下一个学生咖啡厅见面。
高晴见到李晓彤,李晓彤见到高晴。才发现原来是秦娆在牵线搭桥,高晴那晚抽了一包烟。一个爷们委屈地哭了,喜欢一个人三年,面子也抛下了,可对方连个回信也不屑。李晓彤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为了三年时光错失,心痛不已。
那一天,两人从牵手到接吻走完了一套大学男生们梦寐以求的过程,当然两人是郎才女貌,完全不是所谓的癞蛤蟆或天鹅奋进抑或自甘堕落的故事,可是旁人却无从知道那个处在雨季年纪的青涩女孩起了多大的作用。
她没有向任何人说,而当那些个很八卦的女生看到李晓彤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推荐秦娆参加一个名表厂商举办的文艺演出,将李晓彤说成最照顾学妹的学姐,而把她说成抢人家男朋友的小三时。她只是置之一笑。
秦娆仿佛天生不会为自己解释什么。某文学哲学专业的游子曾解读过秦娆,他说,也许秦娆的一生都在寻找一个懂得她的人。所以尘世中的委屈她甘心承受,为的只是遇到那个人时让他愧疚,让他在剩下的时光去用整个生命无比炽烈的爱她。
直到李晓彤毕业的时候,说到最感激的人时,众人才知道月老是秦娆,可是世上总有一些猜想家。怀疑家,这时候便又跳出来说。秦娆城府真深,故意欲扬先抑,因为她知道迟早李晓彤会解释这件事,到时候更能引起大家的同情。
秦娆可能是江大女生中最受争议的一个,而如今这个小学妹也要毕业了。
时间和回忆就是这样让人感慨的东西,就像秋日午后,明朗的天空,和入窗的轻柔微风,总让人泛起些许遐思。
夏夜之跟着秦娆来到了李晓彤所住的小区,如今已经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做到总监的李晓彤在东江四环买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并将父母接过来,也算是同届学生中的佼佼者。
从六点等到七点,司机有点沉不住气:“小伙子,你不是做啥违法的事吧?”
“我长得这么斯文,像干啥子违法事的人吗?”
“那你干吗在人家门口守着?”
司机眨了眨眼睛,声音有点颠:“听大哥一句话,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一棵树上吊死,人都结婚了,你可别做傻事,否则我也有责任啊,好不好,好不好?”
夏夜之心说这都哪跟哪呀?
“我一个朋友在这里,是个财迷鬼,我怕她晚了还挤公交车,不安全,放心吧钱少不了你的,一晚上不停跑能跑多少,不要客气,我照付,不过你得把空调给开开,别搞得那么吝啬!”
“这还不是想省几个钱,挣钱多难呀!”司机看到人家小帅哥掏出大几百递给他,一脸笑意道:“你进去等她呗,咱这做生意实诚,不会跑的!”
“不行,我看见她就想打击她,还是在车里吧!”
司机看这小子嘴上一副不情不愿,脸上却挂着笑,不由来了兴趣,“她是怎样一个人?”
“我也说不清!”
夏夜之如实道。
“嘿!还谦虚上了?”
夏夜之是真不知道怎么形容她,吝啬?大方?谦虚?城府?自信?卑微?很多词语都在脑中闪过,不是不能用,只是他从来不是一个随意断定别人的人,就像斯卡罗布林导师曾说过的,我从来不觉得谦虚是什么优秀的品质,相反如实评价才更加艰难,也更加珍贵。看到司机一脸悻悻,夏夜之想了想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整天窝在出租车里,要说想翻云覆雨搞出什么大名堂大追求是不太可能了,唯一的癖好就是听听乘客们的见闻,司机一看有门,抽了一支精品白沙递给他。
夏夜之吐了一口烟雾。慢慢道:“有一个叫吉姆的贫穷男人,娶了一个漂亮的姑娘。眼看这一年的圣诞节快要到了,吉姆想给妻子买点礼物。但是在冬天,他连件大衣和手套也没有钱买,哪来的钱买礼物?全身上下唯一值钱的就是一块金表,于是他狠了狠心,把金表卖了,买了一套非常精美的梳子”
“傻老爷们!”
司机吧嗒吧嗒嘴,吸了口烟。嘿嘿笑了起来。
夏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