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比较起来,修士劫匪比凡人的狠多了,他们基本不留活口和线索的,因为对方九成要报复回来,不然因果未了,道心不答应啊==
这伙修士已经是熟练工了,不多时就结成了一个阵法,邵羽观察半晌,发现其有叠加攻击分担伤害之效,就是品级太低……不,说不定只是这一群筑基期的劫匪学的不好?
肥羊是个全身金光闪闪的少年,金色的头冠、金色的衣服、金色的镯子、金色的鞋子、金色的飞剑,邵羽看了一会儿,连忙把视线移开,眨了眨眼,觉得受到了伤害。
结界中,清岚问:“怎么了?”
邵羽悲伤:“你不会懂的。”
“喵呜~”猫咪一边用爪子洗脸一边附和。
这是看到什么伤眼的东西了?清岚给了他一个摸摸头的安慰。
金闪闪少年身上并没有曾在许临身上感受到的那种金丹气息,不过也看不出修为,推断是筑基后期,他那一口飞剑显然不凡,每每一剑下去就有人挂彩,衣服的防御力也够高,经验丰富的劫匪们很快调整了策略,准备放风筝轮换耗死他,心里还有点小激动,这个金闪闪看上去油水真的很丰厚啊!
pk进入僵持阶段。
唔,这种时候出去的话,好像也起不到什么作用的样子?
打算依照具体情况来个黑吃黑或者路见不平的邵羽拿不定主意了,他慎重思考了一会儿,打算随机应变。←这结论还用思考?
把灵猫托付给清岚师叔,无视皮皮惊恐不可置信的水汪汪眼神,邵羽显出身形,默默地假装刚到,瞧了这边的斗法现场一眼,假装不想惹事的无辜路人甲,速度更快地准备路过了。
劫匪们瞧了他一眼,根本没放在心上:
“毛都没长齐吧小子,怎么就一个人出门了?”
“咦,仔细一看长得还不错呢!可惜哥哥手上没空,啧!”
“快走快走,算你运气!”
……呵呵。
下一秒,他们都成了落汤鸡。
再下一秒,四个人都化作了天边的流星。
“即——”一声高亢鸣叫响起,金闪闪少年腾空而起,化作只金翅鸟飞快地追上了还在空中“飞翔”的那四个人,一人啄了两口,一口毙命,一口叼储物袋,很快又飞了回来,重新化作少年模样,扬起笑脸道:“谢谢你啊!我请你吃饭吧!”
“好啊!可以带家属吗?”
嗯,过程和想象中不大一样,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了嘛=lwxs520 ……》
第33章 大鹏()
金翅鸟,全称金翅大鹏鸟。
关于大鹏的神话传说版本诸多,其他作者的小说里也各有各的设定,邵羽记得他设定的是这一条:
上古时期,龙凤大战,双方死伤惨重,几近同归于尽,凤凰死亡前留下两子,孵化而出,一为孔雀,一为大鹏。孔雀与大鹏为异种,世仅存一,代代繁衍,血脉驳杂,已不如上古之时多矣。
以上是理科生作者强行写的、努力在描述上带点古风的设定。
翻译一下就是上古的时候龙和凤凰打了起来,两败俱伤差点把搞得一起灭族,凤凰在死之前生下两个蛋,万幸都活了,一个蛋孵出了孔雀,一个蛋孵出了大鹏。这两只都是以前没见过的新品种,天道那里挂了号的,世界上只能同时有一只孔雀和一只大鹏,不能再多了,这两种鸟繁衍的时候必须找别的品种的鸟,下一代的血脉就杂了,这样一代代下来,神通之类的比上古那时候的第一代差多了。
和邵羽两人互通了姓名的金翅鸟少年叶芳时一边翻着烤肉一边道:“你认出我原形了吗?”
“嗯,翅膀金灿灿的。”自带闪光特效,太阳底下尤其闪瞎眼,想想敌人也是可怜,大鹏的速度没话说,他们的视角估计是眼前突然出现一片金光,晃得什么都看不见,然后over——挂了都不知道怎么挂的。
叶芳时一秒跑题,喜滋滋道:“怎样,很漂亮吧?”
邵羽瞧了他一眼,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赞美,只得委婉道:“太闪了没看清。”
叶芳时自得地叹了口气,摇头晃脑:“没福气,欣赏不了本少爷的美。”
邵羽:“……”
大鹏,就是这么自信。
烤好了肉串,叶芳时熟练地小刀切片再倒上层花蜜,把肉串递给邵羽和清岚:“你们吃吧。”
“你不吃?”
叶芳时远目:“吃腻了。”
一直负责当壁花的清岚师叔试探地咬了一口烤肉,立刻以比平常略快的速度吃起来,皮皮闻着香味在主人身边急切地打转,蹭到一块后立即用前肢保护起来,嗅了嗅,又嗅了嗅,邵羽发誓,他居然从一张猫脸上看到了舍不得的表情。
尝了一口确实齿颊留香,邵羽吃完一串,总算恢复了矜持:“你的手艺真不错。”
叶芳时悲痛道:“一开始很糟糕,后来……熟能生巧了。”
清岚报的名字是墨子渊,没错就是这么自然地用了弟弟的名字,他支着腮问:“你天天吃烤肉不成?不远处便是登州城了。”
叶芳时摇了摇头:“孔蔚然的城,我才不去。”
和金翅鸟少年待在一起不到一个时辰,邵羽二人组便get到了登州城主的名字,在整个登州城里,知道这名字的人也不多。怀着种打听八卦的心态,清岚道:“你们关系不好?”
叶芳时愤愤道:“他从来不肯承认我的羽毛比他漂亮!”
……唔,事情果然相当严重啊。
对羽族来说,这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了。
邵羽决定在尊重他人民族习俗的前提下帮新朋友想法子,半晌道:“雇人帮你进城打包?”
对方惊喜的脸仿佛也在闪着金光,开心地拉着他的手晃了几下:“我怎么没想到!”
美食是跨越种族的语言,两人的关系瞬间从刚刚熟悉跳到亲密,吃完烤肉后便开始凑在一起瓜分战利品了——简称分赃。
真正富有的人也不会来打劫了,不过方才的四人组穷得尤其出乎意料,叶芳时和邵羽翻遍了储物袋,除了些许常规的灵石和丹药外,也就发现了刻录阵法的玉简。
叶芳时开灵识查看了一下,失望道:“这个阵法只有残缺版,供筑基期使用。”他转向邵羽:“你要吗?”
邵羽不客气地收下了。
果然很残缺,连阵法的名字都缺了,也不知道是谁记录下来的。
收了阵法,就不好再伸手要灵石了,邵羽想起自己的目的明明是赚钱的,只能咬着烤肉,望着天际白云默默无语。
见小伙伴吃完了,叶芳时笑嘻嘻邀请道:“我们去收租吧!”
“大王,我们真的交不出更多了,兄弟们还要吃饭啊!”
“大王,求您宽限些时日,现在讨生活太难了!”
“这是献给大王您的礼物,还请笑纳。”
……
邵羽木着一张脸,找到了反派的感觉。
#好的大王,知道了大王!#
#真是既酸爽又羞耻的称呼呢#
《炎帝》写到一定的篇幅坑掉了,坑掉的那个地方叫做坑点,依照系统的意思,坑点之前的情节是固定的,需要宿主去维护,坑点之后的情节可以自由发挥,不过在前面很多事情都已经做了的情况下,其实也偏不到哪里去了。
如叶芳时、孔蔚然,都是坑点之前未曾出场的人物,作者在心里想过设定,大纲里或是没写或是稍稍提到几笔,性格和思想都还未定型,在接触之前,穿越到此的某人也不知道他们会是怎样的。
就比如现在,邵羽刚刚知道叶芳时所谓的收租,就是把登州城郊所有的强盗窝踩一遍,收保护费——全称是“保护自己不被金翅鸟干掉的费用”。
唔,总算知道对方那一身金闪闪的身家是怎样积攒起来的了。
如此行事作风,真是……深得我心啊!
邵羽兴致勃勃地投入了收租这一项有利于身心健康的运动中。
清岚抱着认命了的灵猫不远不近地跟在两个少年身后,一手停在猫咪软软的、温热的肚皮上,若有所思:记得这一代的孔雀比大鹏年长几百岁,孔蔚然成年就在几十年前,想想年龄差距,再想想叶芳时清脆的嗓音……这只小金翅莫非还没有成年?
妖族分为三大类,水里游的水族,天上飞的羽族,地上跑的兽族,如今水族和羽族都归于鲲鹏的统领,兽族归于雪狼麾下,至于上古的神龙凤凰麒麟等神兽,久久不现于人前,许是死绝了。
换句话说,本该处于羽族领地之中、鲲鹏羽翼保护之下的金翅鸟幼崽,逃家了?
要不要通知孔蔚然来领人呢?
这可是好大一份人情呢。
清岚抚着孔雀羽,深思。
几十年前他下山历练的时候,靠给人卜卦赚灵石,也就是那时候,机缘巧合之下帮了孔蔚然一个忙,才得到了这篇孔雀羽的。这固然是打折卡,也是信物,若是直接毁去羽毛,孔雀甚至能有感应。
唔,再想想吧。
“大王救命!”
“大王,请一定救救我们啊!”
“这里所有的财宝都可以献给您!”
……
按照这伙强盗的说法,他们在这里的窝被一个剑修发现了,那剑修也不是惩恶扬善的,他只是想找人斗法磨练战斗技能,每天固定黄昏的时候来挑战,一vs一群,挂了一个就走,第二天再来,强盗们奇招迭出,但都不奏效,已经被那剑修吓破了胆,集体搬了一趟家,然并卵,剑修还是固定时间上门,一出现必带走一条命。
刷怪练技能熟练度什么的,再正常不过了。
叶芳时被吵得心烦:“你们领头的呢?”
“大当家、大当家他死了!”
“大王,您可一定要为大当家报仇啊!”
“大当家平日最是敬仰您了,现在正在九泉之下看着您哪!”
……
亲,武侠小说看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