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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一路散发着幽香,让他感到仍然和母亲在一起。
母亲去世后不久,1911年3月父亲就和小妹阿达搬进了姐姐艾米莉在女王广场的家,那里离劳伦斯的出生地不远,是中产阶级住宅小区。林克罗夫特这个莉蒂娅亲手操持装饰的温暖小家说没就没了。劳伦斯25岁了,该独立生活了。林克罗夫特97号,是劳伦斯走向成熟,走向世界的最后一站。他时而还回到小镇上来,住在姐姐家,但他只是个客人了,他不再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这里成了他的驿站。
露易还是那么若即若离,似乎惟一关心的是怎么共同攒够了钱结婚。道理很简单:不结婚就不能苟合,要结婚先得攒够钱才行。传统的露易此时根本不懂一个欲火焚身的男子的困境,劳伦斯此时已经难以自持了。
就在此时,镇上一个与劳伦斯交往多年的已婚中年女人向劳伦斯秋波频送,劳伦斯便顺水推舟,轻易地被她俘虏。这个女人就是爱丽丝·戴克斯太太,日后成为《儿子与情人》中克拉拉·道斯的原型。爱丽丝搬家到附近的另一个镇子上后劳伦斯仍与她过从很密,她丈夫居然对此一无所知。
爱丽丝对劳伦斯关爱之深,用情之苦,实属感人。劳伦斯一度深陷她的情网中不能自拔,甚至认定她是自己的终生爱人,意欲与之私奔并当她两个孩子的养父。但爱丽丝是理智的,深知自己大大年长于劳伦斯,恐怕将来婚姻不幸造成两败俱伤,对劳伦斯年轻冲动之下的私奔要求断然拒绝。但她无私地向劳伦斯奉献自己的爱情和抚慰并从这段畸恋中获得了巨大的满足,与劳伦斯分手之后拒绝与戴克斯先生尽其妇道,洁身自好终生。这是个非凡的小镇女人。《儿子与情人》中克拉拉被现今的女权主义理论视为女权主义文学形象的先驱。甚至sexism(性别歧视)这个在1960年代才流行起来的词汇早就在1910年代就出自克拉拉之口了。克拉拉和莫雷尔太太(以劳伦斯的母亲为原型创作的人物)被认为是劳伦斯女性主义创作倾向的端倪,尔后在《虹》中由厄秀拉臻于完善,构成了劳伦斯之女性主义文学形象的系列。据说这又是劳伦斯后现代性的一面,是他预言家的一面——他预见到了女性主义的崛起,成了女性主义的实践家等等。这又成了劳伦斯文学生命之树常青的根据,一系列的著作从此出炉,一批批的专家横空出世,用劳伦斯侄女培姬打趣我的话说,这些人算是“找到工作”了—— got a job! 培姬的话很朴实,但很中肯。后人们不断地在自己的语境中发现劳伦斯新的意义,用劳伦斯文学充实着自己的时代意义进而以此拯救着自己的灵魂,这是劳伦斯作品的张力之所在。从事这种精神拯救的同时还能以此为“工作”那自然是更幸福的事了——俗话称之为“吃上”劳伦斯了。
对爱丽丝我们应该充满敬意。这个从利物浦嫁到伊斯特伍德来的娇小金发碧眼女人是一个有着超前意识的社会主义者。她不满意小镇的压抑气氛和趣味单调的药铺老板丈夫,和小镇上的几位知识妇女一起致力于社区建设,福利教育事业,鼓吹妇女参政。她在个人生活上亦是个新潮人物,无论衣着还是家庭房屋装修都与小镇的保守品味格格不入,以至于镇上有人威胁要砸了她家的窗户。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爱上了纯良而困惑的劳伦斯,成为劳伦斯一些作品的首批读者,给了劳伦斯性爱的启蒙和满足,最终又主动放弃劳伦斯,平静地过自己的生活。劳伦斯求她与自己私奔时,爱丽丝正身怀六甲,朴实的劳伦斯对此毫无顾忌,执意与爱丽丝共奔前程。估计爱丽丝感动备至,但她还是理智地退出了劳伦斯的生活:和一个半疯的天才在一起前途是难测的,爱丽丝毕竟是凡人。刚刚生下女儿时她以为那是她和劳伦斯的孩子,劳伦斯也热切地盼望那是自己的女儿,但最终证明这个推算是错的。劳伦斯终于是没有留下一条根。
几年后爱丽丝见到了劳伦斯为之疯狂的弗里达,评论说:弗里达才是劳伦斯需要的女人。但这个情欲女王和劳伦斯没有子嗣。据说一方面是因为弗里达和过多的男人有染身患性病而无法受孕;另一方面是劳伦斯自小身体过弱而难以留根。如果是两方面原因都有,劳伦斯和弗里达命中注定毫无希望有后代了。
一心攒钱的露易此时根本不知道劳伦斯与爱丽丝染情,也不知道劳伦斯仍与海伦藕断丝连,只知道杰茜还在纠缠劳伦斯并为此不悦。
1911年1月《白孔雀》顺利出版,一时好评如潮,甚至与其素昧平生的著名作家E.M.福斯特都情不自禁撰文说:“总的来说是一部杰作。”
但这并没有唤起劳伦斯多大的热情。那一年他感到十分疲劳。一边要攒钱结婚,另一边老父亲又需要钱——他自从出版了小说得了50镑,似乎算有钱了,理应承担给父亲养老的责任。《白孔雀》预支的部分稿费几乎全用来支付母亲的葬礼和墓碑的费用了。
而露易还在催着劳伦斯加紧写作,挣钱结婚。劳伦斯反感地说:我又不是写作机器!
但他此时的确开始了长篇小说《儿子与情人》的写作,初稿题目是《保罗·莫雷尔》,是男主人公的名字。
就在那年深秋,劳伦斯又一次遭到严重的肺炎袭击,几乎丧命。没了母亲,是在妹妹阿达悉心照料下才从阴阳界上返回。这场肺炎几乎转成肺结核——当时的不治之症。医生警告他长期不能结婚,最好终生不娶,以防止婚姻生活使肺病恶化造成死亡。
这个判决似乎将劳伦斯从与露易尴尬的关系中解放了出来,他以此为由,解除了与露易尴尬的婚约,重获自由。
这时他似乎又珍爱起杰茜的温柔体贴来,回去看她,并拥抱着她表示自己准备去德国教一年英语,攒足钱回来安心写作。如果一年后他们都没有找到心上人,就娶她为妻。毕竟杰茜与他交往十年,而且是第一个给了他性爱的女人。但这次是杰茜理智了,她经历了也厌倦了几乎每隔两年一次的希望与挫折,已经感到自己不会在劳伦斯心中占有什么位置了,这次她断然拒绝了他。
杰茜之拒绝劳伦斯,还因为此时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已经写出了初稿并拿给杰茜征求意见,因为小说中的主线之一是以他和杰茜的私情为蓝本的,没了这条主线,整部小说就没了意义。但杰茜从忠于真实的角度看待小说,发现原型即她和劳伦斯都与小说中的人物相去甚远,令她不甚满意甚至感到受了侮辱。于是她决定与劳伦斯绝交(小说出版后杰茜家人也感到伤心和愤然并表示不再见他)。
故乡三个爱他的女人最终都与劳伦斯无缘,他最爱的母亲离他而去了,故乡的家也没了。这一系列生离死别,将把迷惘中的劳伦斯推向一个有夫之妇的德国女人,从而成就了英国文学史上一段最为奇特的浪漫姻缘。劳伦斯最终要靠这个德国女人造就成男子汉,也最终会死在她手里,尽管死得幸福。但此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在短期内发生如此重大的变化,他只是无家可归时回到镇上姐姐家里休养。这时他看病养病,小说的稿费几乎花光了。此时是1912年初。
第一章 伊斯特伍德第五个家——名著的诞生地(2)
大病不死的劳伦斯,辞去了教师的工作,他的身体状况再也不能承担和孩子们打交道的重负了。文学创作的前景也吸引着他专业从事写作。于是他回到小镇的姐姐家一边养病,一边写作那部不久会成为名著的《儿子与情人》。这部以自家生活为蓝本的小说在自己生活了26年的小镇上写作,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这时正赶上煤矿上闹大罢工,人心惶惶,前途未卜。劳伦斯亲眼目睹罢工场景,触景生情,居然一气写出了好几个矿工生活的小说,包括《受伤的矿工》和《罢工补贴》等,这些作品是劳伦斯最贴近矿工生活的白描小说,语言生动,场景真实。
女王广场这个地方其实没有广场,不过是个较为宽敞的拐弯路口罢了。这个住宅区位于小镇中心大街诺丁汉街的南部,建筑格局明显比北面的住宅区要显得体面。据沃森教授说:北面的房子多为煤矿公司建的简陋住宅,出租给工人们住。而南面的房子大多是私人住宅,住的多是有产者,至少也是小铺子的老板。他还特别指给我看一座很讲究的楼房,告诉我那是世纪初镇上的摩登电影院老板的住宅。
劳伦斯的姐姐艾米莉嫁给了一个有体面收入的人,自然就在镇南面的“高尚”住宅区住了下来。这座房子雅号“布罗姆利宅”,标在门楣上保留至今,这是典型的中产阶级做法,给自家的房子起个雅号写在门楣上,说明这家有身份。房子有凸窗,房后有比较大的花园,这又是中产阶级的象征。
劳伦斯住在这里,每天在一楼的厨房里写作新的作品,修改《儿子与情人》,闲时和小外甥女培姬玩耍。但这部小说此时的书名仍然叫《保罗·莫雷尔》,是男主人公的名字。对这部很快就要成为名著的作品,劳伦斯仍然是很本色地对待之,根本没有意识到它将成为名著。这个时候的劳伦斯,无论其生活还是其创作,都停留在本真的阶段。他需要什么人来给他启迪和点拨。
这个契机到来了,一个德国女人,不仅给了他爱情,亦给了他思想的启迪。她就是弗里达。劳伦斯的生命历程就要开始新的一页。
这时的劳伦斯一心想去德国找个在大学教英文的工作。起因是他的六姨妈嫁给了一个德国的阿拉伯文教授,住在莱斯特,姨妈的德国妯娌听说劳伦斯出息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算得上这个家族里的出类拔萃后生,就邀请他去德国小住,姨父借机建议劳伦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