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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心灵的故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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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畸形的父母关系,从小就造成了家中沉闷的气氛,父亲像一个耻辱的阴影笼罩着全家,孩子们与母亲结成了同盟,排斥父亲。杰茜的姐姐梅曾回忆道:一次大家在劳伦斯家聚会,正吃得高兴,阿瑟回家来了,口若悬河的伯特居然立即三缄其口甚至缩紧了身体低下头去不理睬父亲。母亲和姐妹们也顿时兴味索然。据劳伦斯的少年好友尼维尔回忆说,有时父亲挨着他坐下时,劳伦斯都会厌恶地缩紧肩膀躲避,如同躲避瘟疫一般。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劳伦斯自然成了“妈妈的宝贝”,一切都听从母亲,排斥父亲及父亲代表的一切价值。正如劳伦斯的母亲时常抱怨自己从来没有过真正的丈夫,劳伦斯也哀叹自己从来没真正有过父亲!    
    一个没有父亲和父爱的孩子,这样的生活是畸形的,不完整的,必然感到生命中巨大的缺憾,他会本能地寻找父亲的身影,至少是父亲的替代者。他虽然有两个哥哥,但大哥从小就离家去了城里的祖父家,与他无缘。聪明的二哥是他的榜样和挚友,经常写信勉励他,还帮助填写表格找工作,他刚刚在诺丁汉找到一份工作,二哥就撒手人寰。父子情,手足情,这些本来自然地属于劳伦斯,可他都失去了或被剥夺了。这些,他在钱家找到了,钱家父子的友爱让他生命中应有的情分失而复得。特别是在钱家大哥阿伦身上,他寻到了深厚的手足之情。他们之间的特殊友谊被一些评家看成是潜在的同性爱情,加之劳伦斯曾坦诚地表示他曾经“爱”阿伦,这份友爱就理所当然被如此解释。而《白孔雀》中那个强健的青年农夫乔治·撒克斯顿明显地是以阿伦为原型塑造的。书中乔治与中产阶级少爷西里尔之间的亲密友爱的描述显然是阿伦与劳伦斯友谊的写照。但劳伦斯学家沃森教授认为这些不过表明劳伦斯的少年期过度延滞而已,最多说明他们的友谊里有潜在的同性恋因子,但并不说明劳伦斯有过确切的同性恋交往。《白孔雀》里的描写不过是劳伦斯在文学中实现着自己从小就难以得到的父爱与手足爱,以此来满足自己冥冥中的愿望。阿伦亦受到聪慧的劳伦斯的吸引,与他情同手足,直到他与劳伦斯的堂妹成婚。劳伦斯送给他礼物书,在扉页上用拉丁文题词:我们共同度过了少年期,长大成人。足见劳伦斯是多么珍惜这份情谊。    
    与钱家父子的交往在劳伦斯不朽的中篇小说《干草垛中的爱》里得到了绝妙的表现。劳伦斯在1908年的夏天和钱家父子在田野里收割干草,那两片地现在依然是农田,就在诺丁汉通往阿尔弗里顿的大路边上,正对着小教堂,周围仍然是起伏的绿色乡村。那里照样树立着劳伦斯的纪念牌。    
    翻译这篇小说时,每每被那种温婉的笔触和柔情所打动,在北京的胡同夜半想象着一百年前英国农民的生活和模样,我这样写道:“一幅幅浓淡相宜的英国乡村风景画如琼浆佳酿醉人,纯朴幽默的二十世纪初英国农民形象跃然纸上。劳伦斯是‘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他更与这温馨风景中的英国劳动者心灵相通、血脉相连。这样的景物中一个平实温婉的爱情故事,其高度艺术化的传达使文本的阅读享受大大超越了故事本身,成为对英国乡村审美的亲历和对英国乡民心灵的造访。”    
    现如今我亲自置身于这百年前的风景中,当初的想象化作了现实:一切还像故事中写得那样,青翠的山谷,繁花似锦的田园,古老的教堂,车水马龙的大路,还有从这里能隐约看到9英里外诺丁汉城的轮廓。我在天高云淡的秋天里和熏风遍野的春日里倘佯在这田间山谷,从伊斯特伍德到纽索普,从金伯里到格里兹里,蹚过草地,穿过森林,跨过小溪,我知道,劳伦斯从小就这样用双脚丈量故乡的土地,了解这里的每一寸田野。    
    他于是得以在自己熟悉的风景上描绘自己熟悉的人,但这绝非是记录真实和临摹,也并非是“改编”生活。他是在重构真实,是将自己熟悉的人物置于熟悉的风景中后虚构他们。这种写法往往引起现实中人们的不满,甚至会引起一些人的法律诉讼。沃森教授有一次带领我们看劳伦斯家乡的教堂墓地,指着一些墓碑上的名字告诉我们,劳伦斯小说中一些人的名字干脆就取自真人。对劳伦斯如此依赖真实环境的创作,我在前面有过探讨:    
    有些作家对真实环境的依恋是那么绝对,简直是在对环境乞灵。或许这也是作家的一种难以遏制的欲望:通过写作,通过再造人物,一次次重复自己过去的经验甚至有意无意地暴露自己的经验,让自己的灵魂旧地重游。为什么呢?可能是童年的创伤和固结过重,通过写作缓释自己心理或肉体的紧张;或者是以此实现形而上的超越和把握自己曾经无力把握的过去的权力欲望;也许是冥冥中寻找一种切实的依靠,以摆脱现实的孤独。也许是乞灵、缓释、超越并控制和依靠四者兼而有之。    
    


第二章 走进心灵的山水青梅竹马海格斯(2)

    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为他的故乡转灵,使故乡永远地活在作品中,为后人提供了解读作品的不少直接线索,也给后人留下了很多可以触摸的“原型”,如果这些原型地保护得好,自然是故乡的一笔巨大财富。但如果人们不懂得这种改编和重构真实是一种“虚构行为”,简单地将作品与现实对号入座,就会得出简单的结论,将现实与文学混为一谈。    
    不幸的是,当年杰茜就当事者迷,难以跳出她与劳伦斯的感情纠葛,过于把《儿子与情人》看成是劳伦斯的自传,把他们青梅竹马的恋情与小说严格对位,不断地在劳伦斯的手稿上涂抹,试图纠正劳伦斯“记忆”的错误。可怜的杰茜真的是把小说当记录来读的,因为自打她见到大病一场后苍白羸弱的劳伦斯,心中就生出似水柔情,那时她不过才15岁。早熟的杰茜从一开始就把伯特认作自己的心上人了,她朦胧中产生了要照顾劳伦斯的愿望并要一生一世忠诚于劳伦斯。而晚熟的伯特似乎连情窦初开还算不上。这种时差与心理感觉的错位决定了杰茜单相思,并且把他们交往的细节都做了笔记。而劳伦斯似乎不过是把杰茜看做自己的另一个姐妹。这段少年恋情对杰茜是不公平的,但晚熟的伯特似乎也无可厚非。应该怨恨的是命运,它决定了他们无缘但又似情人。    
    导致劳伦斯在钱家兄弟姐妹中选中杰茜做知心朋友的,是他们两人对书的共同爱好。无论是劳伦斯自己的姐妹还是钱家大哥阿伦和大姐梅,都没有杰茜有文学天赋,没有杰茜对书的那份热爱和执著,他们不能像杰茜一样与劳伦斯做深层次的对话。可惜杰茜在家中不受父母和兄弟姐妹重视,他们甚至决定不让她继续求学和工作,而是准备把她留在家中做家务。杰茜感到自己受了莫大的屈辱,决心要反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她几乎要和家里所有人斗争才能挣得自己的独立人格。是劳伦斯在这个时候坚定地支持孤独的她,甚至用希腊文在马厩上用粉笔写下几个大字鼓励她斗争到底:“大步向前,决不失望。”应该说杰茜是比较早的女权主义者,而劳伦斯对他的同情和支持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杰茜最终胜利了,家里同意她去附近的安德伍德村当小学教师了。从此,劳伦斯不仅帮助杰茜补课,还帮她批改作业。两个人来往更密切了,劳伦斯在钱家经常要待到晚上很晚才穿过林地和小溪回家。当我有时晚上走在从海格斯到伊斯特伍德的路上时,我就在想,那个不到20岁的伯特独自一人走在夜路上,听着四下里的蛙鸣虫啼,心里在想什么呢?他从来没有把杰茜当作自己的恋人,他甚至没有把杰茜当女人看待他甚至对杰茜说如果杰茜是个男人一切就完美了。足见在他心中,杰茜是他的精神朋友。这是多么奇特的情感!我走在黑暗的村路上,眺望高处的小镇,但见一片星海。劳伦斯当年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景色。他经常这样晚回家,心中一定是满足的,因为他在这茫茫人世上有了一个知心朋友,他们可以敞开心扉无所不谈。这就是他的“初恋”,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是情人,可他自己并无意识,但冥冥中感到踏实和幸福。伯特是个精神上过早成熟的孩子,他需要精神上的伴侣,遇上了杰茜,是他的福分。同样有着强大精神力量的杰茜能遇上劳伦斯,也是她的福分。但他们都为这种精神恋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后来劳伦斯和杰茜等镇上的青年一起上了三英里外伊开斯顿镇的教师培训班,他们之间的接触就更多了。他们有时坐火车,有时干脆就是走路上下学。而每到周五放学回到伊斯特伍德,劳伦斯就要留杰茜在家里为她补习法语,然后走夜路送她回海格斯,送过她劳伦斯再一人独自走山路回家来。而到周六或周日,劳伦斯仍然会到海格斯农场去与杰茜见面,在杰茜家消磨一天的时光,与杰茜一起学习,与杰茜一起在山林水边散步谈天,和杰茜家人干活。似乎这里才是他的家。是母亲和姐妹们对杰茜的冷漠和嘲讽让劳伦斯意识到他和杰茜的友谊超越了正常的男女交往。母亲抱怨他有了年轻的女人就嫌弃母亲了,姐妹们对杰茜持敌视态度,劳伦斯家的女人们都在抱怨杰茜同她们抢夺她们的伯特。一场世俗的争夺战一直在展开,可天真的劳伦斯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此无甚感觉。直到母亲和姐妹们反映过于强烈了,两家人都要求他们要么订婚要么分手,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开始反省自己和杰茜的关系。他意识到自己根本不像丈夫爱妻子那样爱杰茜!他对此感到深深的困惑。    
    杰茜始终认为是劳伦斯的母亲破坏了他们的美好姻缘,那强烈变态的母爱足以扼杀劳伦斯任何正常爱情的萌动。杰茜记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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