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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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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进化论迷雾:达尔文的阴谋 
第5节:酒精妙不待言 
〃不用管火,〃他说。〃让它自己燃没什么可烧的。〃朝帐篷走去时,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笨拙的感觉。酒精真是妙不待言。他回转身,看着坐在树桩上的的奈杰尔粗黑的身形。 
〃顺便说一句,最好把靴子挂在帐篷杆上。别的没什么,但这里乐园,蝎子可不少。〃 
当他钻进睡袋时,他摸到了口袋里的信。什么鸟事。他打开手电筒,撕开信封。迎面的是熟悉的字迹,但他早已麻木了,没有读下去,也不想去理会父亲又一次对自己的失望。他父亲当然不会写那么多,但休却早已精于领会字里行间的含义了。 
第2章 
查尔斯·达尔文驱赶着心爱的马儿向斯塔福德郡的乔赛亚·韦奇伍德庄园奔去。他绕过铺着卵石的村庄街道和都铎式的黑白房屋,取道附近人迹罕至的灌木丛和长着粉红色酢浆草与雪白雏菊的草场。当他到达树林,踏上穿越高大的白蜡树和山毛榉林的小路时,他催着马全速奔跑。扑面而来的风刮在脸上,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 
二十二年来,他还从未这样苦恼过。想想看,就在一个星期前,他还是如此地志得意满,饱得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著名的地质学家亚当·塞奇威克的赞赏。他们在威尔士北部的沟壑和河床考察,而且就他们两人。这是一次值得骄傲的考察。然而等他回家时,他发现等着他的却是可能永远改变他命运的青天霹雳。不让他干!希望高高升起,又骤然间跌落!让他怎么受得了?他低头看着模糊的地面,黑色的泥土喷溅在草叶上从希罗多德侧边滑下去,一头扎在它重重的马蹄下,是何等地简单! 
远远望去,达尔文的身材还算不错。他略微有点胖,但他骑术高明,姿态优美,身体随着马的大步幅奔跑有节奏地起伏。他在什鲁斯伯里的蒙特庄园长大,深谙英国贵族的三门必修课:骑马,狩猎和垂钓。他一身柔和布质的棕色朴素打扮,脚穿一双齐膝高的靴子,显得更加结实、友善,而不是一般的帅气。他有贵族式的前额,有一双温和的棕色眼睛,一张略显娇小的嘴和一个他认为太大的鼻子。他那修剪整齐的羊排络腮胡在赭色头发的映衬下特别打眼。他不及哥哥伊拉兹马斯有才智或者说傲慢。他说话有点儿结巴,是从父亲那里遗传的。时至今日,他还没得到那六便士的奖励,因为他老是拼不好〃whitewine〃这两个词。然而,尽管如此,他仍被看作是一个仪表不俗的年轻人,开朗,友善,将来必然是个好丈夫。 
然而,外表往往具有欺骗性。没人知道他心中有多少的雄心壮志。也很少有人除了他大学里的朋友了解他对博物学;的强烈兴趣。这种兴趣自他记事以来就一直存在心中。当时他父亲,罗泊特·韦尔林·达尔文,给了他两本书,一本是关于昆虫的,一本是关于〃水域、地球、石头、化石和矿物以及它们的特性和药用的〃。书是他父亲的哥哥的,也叫达尔文,在医学院很年轻就死了。这种强烈的兴趣扎根在他心底,渗透在他的血液中,使他在爱丁堡上解剖学课时溜到福思河边去找贝壳,在剑桥克里斯特学院时,有时成天下午在乡间遛达、剥树皮或敲打篱桩,以寻找昆虫。 
无数贤教明师向他饥渴的大脑输灌有关大自然的知识和理论以及情感。那就是为什么塞奇威克的话如此具有启迪性。他很有浪漫气质他曾讲起和朋友威廉·华兹华斯在湖区山间漫步的故事而且使破解大自然之迷的研究变得那么充满激情。在威尔士时,他热衷于探询地质构造。他曾怀着极大的兴趣搜集石块,把它们塞进黑色长外套鼓胀的口袋里,然后举起双臂指着高高的树冠开玩笑说,他需要这样的重量〃以使我站立在这美不胜收的大地上。〃查尔斯还记得那一时刻:那天晚上,两人在科尔韦因吃饭,那位伟人面前摆着一盘羊排和一盅麦牙酒对查尔斯说,他们的考察之行将会对国家地质图进行重大修改,而他,查尔斯,干得尤为不错。这位追随者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自豪感和信心。他极少有过这样的感觉,在他父亲面前更是从未有过。 
现在,他正飞马赶往马尔霍尔,到那里去打一天山鹑,希望以此来抚平他心中失望的伤痛。他还带有一封封缄的信,是他父亲写给他舅舅乔斯的。信封里有一个用〃松节油丸〃治疗消化不良的药方,还有一张便条,是斥责他儿子最近的蠢行的他想加入海军部派出去进行为期两年的环球勘察的〃发现之旅〃,船名叫比格尔号。船长是位性情容易激动的贵族,名叫罗伯特·菲茨罗伊。他想找一位侍从,以在海上陪他进餐、聊天和提神。剑桥大学校友会推荐年轻的达尔文为最佳候选人。著名植物学教授约瑟夫·亨斯洛曾多次和他在剑桥校园里漫步,并把达尔文推荐了上去。他让达尔文去参加他周五晚上举办的著名的沙龙,还把他介绍给剑桥大学数学家乔治·皮科克。此人与海军部很有权力的水文专家弗朗西斯·蒲福有交情。 
就这样,这封邀请函得以在蒙特壮丽的门厅信件架上等待他的归来。读着信,他的双手直颤抖,呼吸急促,他当即决定一定要去。但他没考虑到父亲的态度。他父亲提出一个又一个反对意见:这是啥莫名其妙的考察计划?有什么用?肯定是其他人不愿意去。作船员对他的前途难道没影响吗?工作老换来换去的,现在还不该安定下来吗?查尔斯自己是没法反对他父亲的意见的。对他来说,这个医生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个巨人,而且单凭他那体格就够有威慑力了。他身材魁梧,体重320磅,身高6。2英尺。小时候,查尔斯乘马车陪父亲巡回出诊时,他总被挤得紧贴在座位的铁栏杆上,几乎喘不过气来。查尔斯对他母亲苏珊娜没什么记忆了。他8岁时,母亲就死了,唯一还记得的就是母亲临死前好几个星期躺过的那间暗黑的屋子,和她死的时候穿的那件黑色的天鹅绒衣服。是父亲把他抚养大的…更准确地说,是两个姐姐抚养了他。父亲只是一家之主,显得很疏远,常常在吃饭时对他们一训就是两个小时。九岁时,查尔斯就被送到了寄宿学校。尽管如此,他仍然爱他的父亲,而且知道父亲也爱他这是那个永远没有尽头的怪圈的一部分:他总是让父亲失望,而他又总一心企望得到老人的赞许。两年前,当他从爱丁堡的医学院弃学回来因为害怕无麻醉手术、晕血和反感校方从盗墓者手中购买尸体用于解剖的丑闻父亲失望的眼神直刺他的灵魂。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父亲当时的话:〃你除了射击、养狗和抓老鼠外还喜欢什么?你自己和整个家庭都将为此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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