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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浪浪。】
申请人:【李清欢】
推荐下任社长:【杨伟】
东城大学有明文规定:临床医学社的社长交接必须经过教务处盖章,或社长本人递交退社申请,否则就算社团导师傅老师也无权决定下任社长的人选。
杨伟目瞪口呆,万万没想不到急需实习记录的李清欢,居然在这种时候主动申请退社,还不计前嫌地把位置让给自己。不过,现在李清欢被伤透了,友谊的小纸船说翻就翻,好心好意的退社申请变成一张潮乎乎的废纸。
轻轻拍了自己一耳光,杨伟连忙冲出门外,快步追上走廊里的李清欢,赔笑道:
“师父,不是做徒弟的打击你,导演可不是谁都能当的。娱乐圈那种名利双收的好地方,多少人挤破头都想往里钻。你读的是医学系,不是中戏,你能竞争过那些科班出身的导演吗?二十多岁的人了,别太幼稚了成吗?”
“晕血的人想当医生,不是更幼稚吗?”
“哎?谁说晕血就不能当医生?我可以托关系帮你通过补考,准保你能毕业。实在不行,我介绍你去我爸的医院里卖药。至于退社的事,咱师徒俩再慢慢商量,别说俩礼拜,一个月都成!”
李清欢没有停下脚步,双眼目视前方说道:“当初是傅老师邀请我入社的。现在想改主意,让他自己来找我吧。”
望着他从容远去的背影,杨伟的肠子彻底悔青,刚要继续追人,忽听背后传来一个阴柔的呼唤:
“校友,请留步!”
杨伟转头望去,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只见身后走来一个扎着马尾辫的男生。
那个长相清秀俊俏的男生撩了撩鬓角,自我介绍道:“我是话剧社的唐杰,学生会的苏老师让我来找临床医学社的社长,李清欢。”
杨伟扫了他一眼,带搭不理道:“不认识。”
说完,扭头就走。
望着杨伟匆忙离去的背影,唐杰纳闷道:“医学系有人不认识李清欢?你是新来的吧!没听过咱学校的四个四年?”
杨伟缓缓停下脚步,转头问:“什么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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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四个四年()
唐杰撸了撸脑袋后面的马尾辫,解释道:
“东城大学建校十六年,以四年划分:第一个四年是校园歌手的时代;第二个四年,四大天王纵横校园;第三个四年属于一个校园兵王,而最近四年的医学系是李清欢的天下。李清欢这四年里就像水淹七军时期的关羽,大闹天宫时期的孙悟空,三皇会战时期的拿破仑。同学都管他叫‘神医’,一个字总结,火得一塌糊涂!”
“喂喂喂,牛b都快被你吹爆了!你是不是暗恋他啊?”杨伟嗤之以鼻,纠正道:“李清欢被叫‘神医’不是因为他医术强,而是因为他打农药经常用毒奶扁鹊。不过,自从拿到秋季赛的冠军以后,他就被举报在竞技场故意送人头,账号被封停三年,从此告别游戏圈了。”
又撸了撸马尾辫,唐杰据理力争:“李清欢就算不是真的神医,一个在校生凭借自考的本科学历,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拿到执业证,你们专业还有谁能做到?”
杨伟顿了顿,旋即笑道:“我承认,姓李的以前混得不错,不过没有四年。大四的时候,他因为晕血连续两次临床操作考试挂科,现在连毕业都成问题,还有什么可嘚瑟的……”
“晕血?”
唐杰的脸色微微一变。一个教科书级别的医学系学霸,因为晕血两次考试挂科,可以想象李清欢最近一段时间的心理阴影面积。
见唐杰不撸马尾辫了,杨伟傲然抬头,回忆道:“我们专业去年临床实习的时候,傅老师指导我们给孕妇剖妇产。李清欢握手术刀的手抖个不停。那天,他就像手拿青龙偃月刀的关羽,终于走到了麦城。总之,请你记住,李清欢的时代结束了,现在是杨伟的时代。”
“阳痿的时代?”
唐杰忍俊不禁,偶然从窗户看见一个清瘦的身影走向对面的教学楼,惊喜道:“李清欢在楼下呢!我先走了。”
……
阳光午后,李清欢走在白雪皑皑的校园里,望着熙熙攘攘的学生们,回忆曾经的自己也和他们一样在这里挥洒青春。有些时候,他会假装自己是一个新生,独自坐在大教室最后排听一节生理卫生课,以找回一点刚入学时候的感觉。大学时代对他来说,即将成为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很多同学眼中,李清欢是一个怪人,又说不出哪里奇怪。
他总去电影院,只看枪版的同学觉得他怪;
他支持正版小说,免费看盗版的同学觉得他怪;
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不喜欢看书的同学觉得他怪;
他经常在妇科理论课上构思剧本,认真听课的同学觉得他怪;
事实上,这些事本身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李清欢一个人住在校外,同学很少有了解他的机会。别人大学这几年都是在寝室里搞事情,而李清欢的大学生活,一半以上都是在门诊接客。
久而久之,同学们跟他没什么共同话题,他对同学们感兴趣的话题也缺乏热情。除了玩游戏以外,他基本不参与任何集体活动。当多数人希望他怎样,可他偏偏不怎样的时候,大家看他的眼神就变了,慢慢也就疏远了,甚至有人说他不应该叫“李清欢”,应该叫“李清高”。
事实上,他不是没想过跟同学们打成一片,无奈家里的生意总得有人照看。最近这段日子,一个人孤零零地接客,他时常感觉到空虚寂寞冷,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因为总有许多同学向他请教一些“医学方面”或“游戏方面”的问题。自从连续两次挂科以后,他风生水起的校园生活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颗陨落的“校星”迅速沦为学校的“笑星”,沦为校园段子手的御用素材,沦为学校论坛里吐槽的众矢之的,沦为新闻系八卦社校园记者们争相采访的负面人物。
李清欢以前朋友就少,现在基本没朋友。望着以前鞍前马后的临床医学社社员,一个个形同陌路般擦身而过,他心里嘀咕着:
“我知道你们不爱搭理我。老实说,我也不爱搭理你们,哼!”
雪地上,一行孤零零的脚印,从医学系的教学楼延伸到电子专业的大楼。除了申请退社,李清欢这次来学校的主要目的是找一个叫“林姿”的学妹。他不想把墨教授送的手机交给陌生人修理,唯独信任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10分钟后,李清欢走在通往电脑维修室的路上,听见空荡荡的走廊里传来一阵熟悉的歌声。一个女生正在维修室里,独自哼着歌儿:
小皮球,驾脚踢,马兰开花二十一
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二十年前那个夏天有个小娃娃……
李清欢静静站在门外,一直等到里面的女生唱完,不忍心打扰那纯洁甜美的歌声。童年的记忆中,他经常能听到林姿哼唱这首《娃娃》,每次听到心情都会变得平静。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返璞归真的感觉了。
恍然间,李清欢郁闷地望向手里污黑的手机,一想到怎么解释“这个装满毛片的手机本来不是我的”就大伤脑筋。设想一个男生把如此邪恶的手机交给这样一个心智单纯的女生,需要多大的勇气?
这好像不是勇气的问题,而是赤裸裸的耍流氓,李清欢来这里之前,已经做好挨她“降龙十巴掌”的准备。
10秒钟后,他推门走了进去,望着林姿说:“唱这么好,还修什么电脑。现在有个特别火的选秀节目叫《超级女歌王》,你不考虑报个名什么的?”
林姿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红框小眼镜,嘴里叼着棒棒糖,小猫一样蹲坐在电脑前,完全无视李清欢的存在。
李清欢默默打量眼前的青梅竹马,回想那个童年时代的小胖丫头,不禁感慨女大十八变。
林姿长大后的颜值完全能胜任某个韩国女团的成员,具体是哪个说不上来,因为长得都差不多,总之就是那种长头发,高个子,一定要露出大白腿走路的女孩子。可她完全不是那种调调,而是一种自然宁静的森林系女生气质。
最让李清欢无法理解的是,这妹子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为了打工赚钱出国,她利用假期的休息时间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电脑维修室里接编程类的私活儿,还帮助那些看小电影导致电脑中毒的男生们修电脑。
李清欢在林姿眼前晃了晃手机,说道:“我这次来是找你修手机,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有一个软件点不开了。”
林姿白皙的手指飞速敲击键盘,发出“啪啪啪”的声音,显得周围格外安静。
李清欢知道她听见了,只不过这妹子工作的时候特别专注,总给人一种孤傲清高的印象,同学们找她修电器的时候都喊她一声“林妹妹”。
“林妹妹,我这可是冒生命危险来见你,王局长特意嘱咐我留在诊所,不要走动。”
林姿还是一言不发。
李清欢无奈之下,只能等她忙完再说修手机的事,顺便欣赏她360度无死角,美到让男人疯狂,让女人流泪的脸。林姿始终面无表情,只顾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一副带搭不理的样子。
足足等了一个下午,李清欢眼看着半桶棒棒糖被林姿一根一根含化在嘴里。他始终坚信,人类童年时期的友谊就像一艘牢不可破的小船,永远不会沉没。直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林姿终于把最后一根粉红色小塑料棍,随手丢进垃圾桶,总算丢出两个字: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