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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袭旗袍的样式花纹,在云雷看来,即便放到现代,也可以被称为惊艳。算是让他涨了见识。
当然,这样一个讲究的女鬼。让他惊讶的还不只这些。自从眉妩住进他的房间以后,每日早晨起来,除了他的床是乱七八糟的之外。其他的地方,都会干净的一尘不染。甚至连房间里的两盆天冬草,都会按时浇上水。
按照眉妩的话说,她从来就没住过这么乱的地方,自然要收拾整齐……
并且,眉妩还会在云雷吩咐之前,便准备好茶水。并且,保证茶水的温度正合适饮用。似乎,可以洞察云雷的心思。如果不是云雷嫌麻烦,她还可以给云雷来一全套茶艺。
眉妩泡的茶,有一种特殊的香气。云雷品味良久,方才品出,这是槐花香气。而据眉妩所言,槐树是鬼物除了人之外,最适合寄居的所在。所以,有木中之鬼的称呼。
而槐花的香气,也是身为鬼物,少有的可以感知,并采集的味道。
一口茶饮下,云雷但觉得真有一丝古人推崇备至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感觉。现世安稳,让云雷心中的怒火与痛楚平静下来。开始仔细筹谋如何快速提升修为。
云雷的修行之道,需要吸纳雷电之力。可是,由于修行所限,暂时又没法承受普通家用电电流的冲击。所以,暂时只能吸纳生物电电流,和强度不大的充电电池内的电能。
在诊所中坐诊,短时间看来,确实可以迅速的聚敛钱财,并通过治好一些疑难杂症,而吸纳一些能量不低的生物电电能。但是,从长远来看。却和人世牵扯太深。很容易迷失进去,忘记修行正道。
在木质鬼面的记忆中,上古时修为较高的修行者,无一不是舍弃人世荣华,独自进入深山荒野,寻找机缘、体悟天道。
云雷既然选择了放弃,自然不会再回头。而且,如今他资财丰厚。大可多买一些充电电池,供自己吸纳电能所用。这效率比给人治病吸纳生物电电能可高多了。
可让云雷烦恼的是,现实世界中,即便是购买充电电池,也是有限制的。买的太少,很难让他的修为迅速提升。可是买的多了,又往哪里放?
第五十五章 红袖添香(二)()
云雷自己房间里所有的插座,即便是买许多插排,让插头变多,几十个充电电器也足以将其占满。而且,还不好对时常到他房中,要给他收拾房间的云舒解释。
所以,云雷筹划着,是不是该搬出去住了?毕竟,前几日,给那个地产大佬治病,还得了一套精装公寓。可是要搬出去住,又怎么跟云舒解释?他和云舒姐弟二十年,骤然搬出去,云舒怕是会伤心……
正瞻前顾后,不知如何是好时,眉妩的话提醒了云雷:“相公,既然这东西不方便自己买,那么,咱可以借别人的用一下!”
云雷陡然反应过来,旋即眉头一皱,又道:“可是,考试都考完了,学生都放假回家了。怎么借?”
“这也简单。明京有一千多万人,还有那么多汽车。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汽车都有电瓶。相公找个人群密集之处。朝这些人的手机和汽车里的电瓶借一点电,对相公来说,易如反掌。”
“也不用借太多,每个电池抽十分之一的电量,积少成多。便足够相公修行用的了!”
云雷倒吸一口冷气,又缓缓吐了出来,点头道:“这确实是个办法。”
正所谓,旁观者清。倒不是说,云雷想不到这个办法。云雷原本也借用过明京大学众人充电电池中的电能,供自己修炼所用。不过,那也是一时应急。后来,有了诊所中的病号以后,便不再这么干了。
毕竟,这么干稍微有点不厚道。可是,对于眉妩这个鬼物而言,不遵循人世规则,已有百年之久,却没有这些约束。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已经不是顾及厚道或者不厚道的时候了。
眉妩一言点醒云雷,让云雷觉得明京这个繁华之地,有无数潜能。简直就是他修行的宝地。
明京数以百万计、甚至千万计的各色充电电池,每个电池十分之一的电量,积累起来,便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如果云雷每天出门转悠一圈。即便只能在他走过的路径上,感应到万八千个充电电池,并通通吸纳其中十分之一的电量。每天也会吸纳到足够他修行的电能。
虽然,筑基期对于任何修行者都是一个巨大的瓶颈。需要吸纳的能量巨大。但是,按照云雷这个吸纳和消化能量的速度计算。筑基期,对于云雷而言,也不过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在明确了修行方法后,云雷不再考虑买不买充电电池的问题。而是打开了电脑,点开地图。和眉妩讨论起明京人口哪里最密集,与上下班高峰期。
只有找到了人更多的地方,才能感应到更多的充电电池,才能在遛弯的同时,吸纳更多的电能,才能让修炼速度变得更快。
而眉妩在明京飘荡数十年。云雷去过没去过的地方,她都去过。自然对明京更熟悉。便指点着地图上的位置和云雷讨论起来。
指点中,云雷问道:“你以前说过,诸空相派了一个木魑,在明京统领鬼物。而且,明京还有一个鬼物聚集之处,你知道在哪里么?”
眉妩指点了地图的某处,对云雷道:“就是这里!天华小区!”
云雷惊讶道:“嗯?这不是那个著名的烂尾楼小区么?听说,这个小区自从开工,便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难道就是那木魑做的?”
眉妩点头道:“应该是!虽然我只去过几次,但是,我却能感应到。那个天华小区,原本就是一个阴气浓郁的所在。想来,是以前此处有过大规模的杀戮。地下也应该有不少尸骨存在。周围又因为拆迁,变得人烟稀少,所以,木魑才会将此地选为明京鬼物的聚集之处。”
明京此地,是华夏历朝旧都。其中,各种厮杀争斗,就从来都没停止过。虽然,历朝也不断清理这些尸骨遗骸。但是,偶尔有那么一两处遗漏,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云雷听眉妩如此说,却一皱眉,问道:“据我所知,鬼物虽然畏惧阳刚之气和各种雷电之力。但是对人却没有什么畏惧之感。甚至需要人的元气进行修炼。为何这个木魑不选一个人烟密集一些的地方?而且,还要阻拦这个小区的完工进度?”
眉妩苦笑道:“自天地灵气退潮,末法时代开始之后,世间鬼神便少了八成。虽然对于鬼物而言,即便天地灵气退潮,也可以借着人的元气修炼。”
“但是,在电气时代降临之后。我们这些鬼物突然发现,人类居然对雷电的掌握和应用到了如此程度。每家每户所用的电能之强,即便是结丹期的鬼物,也要顾忌几分。”
“因为人类用电而莫名其妙被消灭的鬼物,更是不计其数。这些鬼物的消亡,甚至连将其灭亡的人类都没察觉到。所以,自人类对电能的应用普及之后,鬼物的力量,便前所未有开始的衰退。”
“东瀛那个巴掌大点的地方,当年号称有八百万鬼神。并有对鬼物记载最全的《百鬼夜行抄》,可如今,又剩下几个?”
“不得已,鬼物只能绕开那些已经电线密布的人类聚集之地。找一个电线不是那么多的地方,作为聚集之处。木魑也是不得已。话说回来,若不是前一段时间,陶夭红去郊外登上,我根本没有趁机寄居在她身上的可能性。”
云雷恍然:“怪不得灵异小说现在没那么兴盛了。以前那可是华夏古典文学的半壁江山!原来是见鬼的人少了,装神弄鬼的越来越多了。”
“还有,你叫我相公,是几个意思?”
“妾身被公子炼化了,自然生死相随,托付终身。自然要叫相公……”眉妩和云雷相处这几日,自然已经摸清了云雷的脾气。知道,这个相公是可以调戏的。
接着道:“如果相公不要妾身了,妾身会伤心死的……”
云雷满头黑线——自己炼化的这个鬼奴比传说中的鬼奴放肆多了,或者,每天打一遍屁股能消停一些?
再说,鬼真的还能再死一次么?
第五十六章 红尘历练(一)()
而在云雷和眉妩,谋划着如何除去天华小区内的鬼魅时。明京远郊,大佛山下,来了奇怪的陌生人。看年纪,这三个人的年纪都不算大,不过是二三十岁的样子。
穿着的衣服,也是普罗大众从地摊或者某宝淘来的衣服样式。但是,这三个人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
大佛山地处明京远郊,地势崎岖而偏僻。并且,根本没有什么特产。也没有什么人文景观可言。不似附近其他的山岭一般,有的还有古长城的遗址,有些许的断壁残垣。
所以,此地即便地处明京远郊,与繁华都市相隔不远。也没有什么投资商愿意在此投资。上山的路,也不是寻常景区中,台阶式的山路。而是一条很模糊的泥泞土路。
要不是这大佛山山顶还有一个供四周村民烧香拜佛的大佛寺。经常在这条泥泞土路上行走。怕是连这条土路都没有。这种土路坑坑洼洼。即便当地在此活了几十年的村民走来,也要一脚深一脚浅。有时候,还会沾一身灰尘泥土。
到大佛寺时,大多是面红气喘,疲惫不堪。
可是,这三位看面相似乎是城市白领的人,对此似乎毫无感觉。脚下如同长了眼睛一般。每一步必然踩在坚实凸起之处。而灰尘似乎也绕着他们走。等到了山顶大佛寺时,身上一点灰都没有。鞋上一个泥点都没有。
若是有其他人在左近,却能听到三个人中,年纪最小的那个,略微有些抱怨的说道:“师兄,虽说师父让我们入世,以红尘繁华锻炼心境。但也不用走这种山路锻炼。在蜀山的时候,天天走山路。你们不烦啊?晚上没有凡人看见的时候,御剑飞过来不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