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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人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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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跳后铁尔斯再没有选择,只能传球,这时左弦还在他身后也没过半场,肯定是不能传给左弦的。

    于是铁尔斯只能传给吴忘、夏太平、隋冉三人中的某个……

    接下来的一幕令人印象深刻,铁尔斯慌忙之中的起跳竟达到了超筐的高度,满级号实在是强,他在空中居然完成了一个什么样的动作呢?

    最开始铁尔斯想把球传给吴忘,理由无关篮球,因为吴忘对自己的态度最尊敬……可惜吴忘被邹孝莘罩住;

    没关系,铁尔斯的弹跳足够好,像停在半空一样,他又想把球传给刚上场的隋冉……可惜隋冉被朱葛亮完全罩住;

    我靠怎么他们身边都有人防?铁尔斯干脆空中旋转半圈,再找远端的夏太平……夏太平和他之间不巧站着一只洛秋夜。

    铁尔斯终于有些慌了,因为无论滞空多久他总得掉下来吧?

    救星出现,左弦趁着铁尔斯这次超长滞空的时间紧赶慢赶竟跑过了半场!你说铁尔斯在空中究竟停了多久吧……

    铁尔斯大喜,身体再转半圈,将球轻轻抛给左弦。

    左弦成功接球,

    然后慌乱之中就被冯筝从手里给抢走了……

    “尼玛小丑你也太菜了吧!”铁尔斯骂完这一句,这才翩然落地。

    聚友立刻发动反击……

    

第五百二十三章 你真的会打篮球吗(中)() 
当球从自己手里被抄走的一瞬间,左弦很受伤。

    半年前那场激烈紧张的资格赛,聚友仅仅1分反超险胜,双方当家球星左弦跟冯筝的表现还能称得上是旗鼓相当、各擅胜场,因此左弦始终不服冯筝。

    时光可以冲淡所有往事,但光荣与耻辱将永生不灭,距离光荣仅仅差了一步,左弦流于耻辱。他对此感到极不甘心,并一直认为跟自己实力五五开的冯筝和跟盛楠实力相差无几的聚友能闯进赛会决赛,那么他左弦岂不是也一样有这个希望?

    因此聚友每多赢一场,左弦的耻辱便更多一分,不过与耻辱相比,他更感遗憾。时不造我,凭什么冯筝翻过我便一路坦途被世人赞誉为英雄,而我还只能叫小丑?凭什么?!

    但直到球被轻易断掉的时候,左弦突然意识到了一点,原来此刻的冯筝早已不同于半年前,对方的进步简直不要太明显,两人恐怕再也不会处于同一水平线了。

    这就好比一条猛犬曾咬跑幼狮,可没想过幼狮此后每天都在飞快长大,下次再遇见幼狮已变为雄狮,猛犬一个照面便丢了小命。左弦现在就如那条猛犬实力原地踏步,冯筝却在他没法体验的凶残环境里不断进步升华,左弦连冯筝的尾灯都望不到,而哪怕冯筝想回头看一眼也再看不到左弦了。

    还有什么比认识到与假想敌之间的差距更痛苦的事?其实还是有的,比如在你意识到差距的时候,又被骂了。

    “左弦你连这球都接不到,真的会打篮球吗?我要你何用!”铁尔斯展示了自己无差别喷人特技。

    顿时左弦如坠冰窟,本来除了铁尔斯他是最恨冯筝、最想赢聚友的人,本来他是最认可铁尔斯并自以为跟对方是同类的人,本来他一直是铁尔斯最忠实和卖力的打手走狗,可在这片虚拟的世界里,左弦的现实终于破碎了。

    于是在聚友发动快攻的当口,左弦消沉的呆立,甚至连脸上那标志性的嘲讽与不羁的表情也一并消失,小丑失去了叛逆,再也没心气打这场球。

    铁尔斯并未留意左弦情绪上的变化,凭借超绝的身体素质,朝冯筝直追过去。

    冯筝速度其实已经很快,只不过无论多快他也快不过铁尔斯,这从刚才对方凌空改变四次动作的变态滞空便能够知晓,一个弹跳高度、奔跑速度、协调性、灵活性、柔韧性、力量、爆发力各项全部处于人类理论极限的结合体将怎样恐怖如斯,再加上全部满值的篮球技术呢?

    就是面对这样的一个对手,冯筝还是想赢,而且还赌了命。

    或许所有人都认为冯筝绝对失了智,因为篮球这东西想赢只能凭硬实力,对方身体超詹姆斯、力量超奥尼尔、速度超威少、弹跳超zion、滞空超科比、爆发力超字母、摸高超张伯伦,然后准度超库里、出手点高度超杜兰特、篮下技术超大梦、运球技术超欧文、抢断超皮蓬、封盖超拉塞尔,整体属性远超乔丹,如此身体和技术全天差地别的条件下,你真的还有想赢的勇气?

    嗯,冯筝有。

    让我们把时间调回中场休息阶段,听听冯筝跟队友们的一番演讲吧。

    “首先,我为缺席上半场给大伙儿道个歉,不过我觉得刚才跳战舞的时候我口号喊的还不错,比海浪强多了。”

    听到“海浪”这两个字队员们短暂陷入一阵沉默,随之马上对站在他们中央的冯筝报以最热切的嘘声,而这其实正是球队每场比赛前的传统。每次开场前站在他们中央的人总是鲍倚醉,鲍倚醉嘴里永远会讲一堆不知所谓的中二话,他会用刁钻的角度分析每名队友如何如何不如与其对位的对手,只有他鲍倚醉一个人才是全队的救世主,他鲍倚醉比所有人都强多了。

    冯筝的开场白延续了同样的传统,队友们也像从前嘘鲍倚醉一样狂嘘冯筝,所以他们像鲍倚醉还站在他们身边一样轻易就会被点燃,永远热泪盈眶,永远热血沸腾。

    “接下来,我分析一下这场球的风险。”冯筝话锋一转切入正题。

    “第一个风险,铁尔斯的满级超能力。

    第二个风险,假如我们赢了,铁尔斯可能会把我们全都干掉,我说的是我们中的每一个,包括孟露、祁遇、春哥所有人。而我个人认为,第二个风险才是真正严重的我们不可控的问题。”

    “假如铁尔斯把我们全都从这虚拟世界抹杀,这代价是我绝对无法承受的。具体原因,昨晚那件事之后大家应该都已经明白,我们的本体现在其实正躺在现实世界的病床上,大脑里被植入高科技芯片这才能重活这一回,如果铁尔斯迫使我们删除游戏账号,我们的芯片大概率会被损坏并爆炸,所以我们每个人的脑袋里都放着一颗定时炸弹,距离爆炸的时刻大致半个多小时吧。

    咦?看你们的表情……貌似也不算很怕呀,那就好,很荣幸我能回到聚友这条船上,大伙儿手拉手一起,享受这场生命倒计时的最后时光吧。”

    聚友队员们静静听着没有人插话,因为他们无需多说什么,最值得信任的冯筝从现实里回来了,他曾率领这支球队取得过一场场胜率渺茫的胜利,他从不做没有把握的事,他是这支球队的副队长,他是这群人心中的希望。

    再说,即便一切无法挽回,他们不介意最后再拼一次,拼一个最好的结果,拿下全省冠军。而最惨不过像海浪一样,撒手放心睡去,至少还有人在自己离开以后为自己跳舞,模仿自己的方式说话,对吗?

    

第五百二十四章 你真的会打篮球吗(下)() 
一个篮球技术和身体素质都是顶级,但从没在篮球场上摸爬滚打过的人真的能横扫千军战无不胜吗?

    让冯筝来给你答案。

    左弦被抢断,冯筝运球快速推进,铁尔斯哪里肯让对方轻松快攻扣篮得分?当即健步如飞追赶而来。

    要说冯筝的速度其实相当可以,试问整个赛会里也几乎没有谁能在落后他数米的情况下还能干扰到他的人物……当然,除了满级号铁尔斯。

    从中线到三分线顶弧的距离约为5。5米,冯筝正面完成的抢断,跑完这段长度大概只需要1。2秒的时间轻轻松松;而铁尔斯空中三次折叠动作,然后自冯筝斜后方1米多的地方落地再转身启动,对方早冲出去将近半秒。

    结果冯筝还没踩到三分线就已经被铁尔斯追上,在这令人咂舌的极速场景中,冯筝或许已经是跑的最快那一档的人类,但铁尔斯简直像一头奔跑的猎豹,从速度上讲两人根本不属于同一个维度。

    就好比你小的时候怎么也甩不掉那些比你大的孩子,也类似你老了以后再跟不上那些比你小十几岁甚至几十岁的年轻人,甚至他们之间的差距跟超级篮球巨星溜达到野球场穿着拖鞋狠狠把你的每一次投篮都扇出个十几米远,然后送给你一句:“去你ma的篮球梦。”

    很绝望,

    打不过,

    没法打,

    真的赢不了……

    正当所有人都对胜利失去信心的时候,冯筝忽然做了一个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事,

    踩着三分线,冯筝停了。

    假如铁尔斯真的是头奔向猎物的猎豹的话,他只需将对方扑倒在地,一口咬住猎物的喉咙使其窒息而死便可以了。可惜这里是篮球场,任意一名快速移动的防守者撞在静止不动的持球者这种行为都肯定犯规,连铁尔斯也不能例外

    幸亏铁尔斯的反应神速,硬生生收速,同时改变方向身体朝着斜前一蹿,这才堪堪避过冯筝没有撞到。

    实际上在现实世界里铁尔斯,哦,或者称呼他为金三良是名彻头彻尾的微胖油腻宅男,此处绝没有对广大宅男群体的任何不敬,(毕竟本书的作者君自从当了写手也便顺理成章的成了宅男)毕竟,哦不可以重复用词,只因为我们可爱的宅男们实在缺少体育锻炼的机会,身体素质和反应不可能比经常运动的人更好。

    所以铁尔斯本身的反应并不快,然而他的各项基础值实在太高,反应也就超过了冯筝和其他正常人。可以这样理解,即便一个半大的中学生也能随便调戏一只行动缓慢的树懒,而哪怕你是奥尼尔、泰森这类最强壮的人类遇到一头普通的狮子亦只能被玩弄于鼓掌之中。

    于是铁尔斯仅仅被吓了一下下,就躲过了冯筝这次突如其来的驻足“碰瓷”。

    “你跟我耍心眼又有什么用?看我还是会火锅大帽送给你!”铁尔斯心想。

    哪知冯筝却显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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