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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科学!
不过不科学并不代表不存在,自己前世今生的经历,就是最好的证明,除非这一切都只是庄周梦蝶!
沈溪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因为永远没有答案。整个人极端疲累,沈溪强撑着站了起来,对林黛笑笑:“很好,以后都要叫我哥哥,明白么?”
“哦,哥哥,你刚刚怎么了,你的脸色一点儿血色都没有,好像生病了一样。”
沈溪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摇头否认:“没有,就是想事情想得有些过于深入了……好了,我现在正犯困,想要睡觉了。”
林黛一脸疑惑地看着脱掉鞋子爬上床靠在周氏臂弯躺下的沈溪,紧蹙黛眉,俏丽的小脸上满是迷惑不解。
沈溪躺在床上,并没有立即睡过去,心中惊涛骇浪,却偏偏无法倾述和表现,琢磨许久,揣测刚才看到的莲子,是不是林黛的本体?
人有本体这件事虽然听起来挺玄乎,可沈溪前世博览群书,很多不为人知的东西他都知道,其中某本猎奇类传记中便介绍过能够看到他人本体的异能者。
所有医生都认为这个异能者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认为他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凭空臆测出来的,全是幻觉,而那本传记的作者则坚定不移地认为,那个精神病患者确实能够看到人的本体,因为无论是谁,那个人只需见上一面,就可以准确说出对方的性格特点,就算是完全陌生的人也不例外。
沈溪本来并不相信,只是当成一则趣闻,可前世当他死去变成星云体那一刻起,沈溪就明白并且坚信,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什么都有可能存在。
“难道自己能够看到其他人的本体?”沈溪暗暗思忖,可当他睁开眼看向周氏时,却什么异象也没有,难道真是幻觉?
不可能,方才的一切太过真实,如果那是幻觉,沈溪就该考虑是不是要怀疑人生了。
那微泛红光的莲子究竟代表什么?
沈溪不断问自己,但这会儿他的精神已经愈发疲惫,渐渐的,沉入睡梦中。
……
……
第二天,直到太阳刚跳上山峦,周氏才带着沈溪还有林黛上路,一行三人朝县城而去。
半道上有个往县城送柴禾的好心人见周氏带着两个小孩行走不易,便让三人上了他那辆破破烂烂的牛车。
“大侄女,这两个娃娃都是你家孩子么?长得可真漂亮。”
驾车的老汉看见沈溪与林黛虽然出身贫苦,但粉雕玉琢,说不出的可爱,一边挥鞭,一边笑着问道。
周氏闻言脸上满是得色,点头笑着说:“你瞧瞧他们俩谁才是我亲生的?”
沈溪狠狠地翻了个白眼,周氏瞪了瞪他,只听那赶车的老汉笑着说:“这还用猜么,当然是那小子了,还有一个女娃儿是你家的养媳吧?这般俊俏,价钱一定不低!”
老汉的话听得沈溪一阵皱眉,但却不能否认这个事实,周氏轻笑一声,轻搂着林黛,笑道:
“她啊,原来是路边的一个乞儿,我见她可怜,便收养下来,却没想到会有这等好事,这不,我现在把她当作自己亲闺女养着,哈哈。”
说完,周氏十分满意地捏了捏林黛的小脸蛋,忍不住笑出声来。
林黛与周氏很亲,最喜欢与她说话,反倒每次与沈溪说话结结巴巴,显得十分紧张。
一路上周氏与那老汉有说有笑,不知不觉间已经是下午申时,天空的太阳开始向西边倾斜。
坐了大半天颠簸的牛车,沈溪只觉得浑身都快被颠散架了,屁股火辣辣的,比周氏打了一百下还要来得疼。
“两个孩子是第一次到县城吧?再往前走片刻,就是城门了,老汉我不进城,就在这儿道别吧……嘿,两个娃娃,坐车感觉怎么样啊?”
周氏带着二人下了牛车,好一番感谢,目送老汉从岔路远去,沈溪有些别扭地揉着自己的屁股,一个劲儿喊疼。
周氏不由冷笑:“方才你怎么不叫疼?下了车,娇病反倒发作了?”
沈溪鼓着嘴,不满地解释:“娘,咱们家可是书香门第,人家老爷爷好心好意带上我们,如果我还抱怨他的牛车太颠,老人家心里一定会难受的。”
周氏听沈溪如此说,哼了一声:“算你小子会说话。”
沈溪坏笑一下,将目光投向林黛,脸上笑意愈发促狭:“娘,我媳妇儿屁股肯定也颠坏了,我给她揉揉……”
他的话还没说完,林黛已经躲到周氏身后,怯生生地捏着周氏衣角,一脸羞红地探出个脑袋看过来。
“叫你胡说八道!”
周氏一把提起沈溪的衣领,随即拧着他的小耳朵做了个九十度的旋转,沈溪顿时惨呼出声。
林黛用小手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
……
……
周氏十分郑重地一手牵着沈溪,一手拉着林黛,一边朝城门口走去,一边不断地叮嘱:“憨娃儿,黛儿,城里人多,一会儿你们可千万要跟紧娘,别走丢了,知道吗?”
沈溪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林黛则十分乖巧地回答:“好的,娘。”
周氏看着沈溪那漫不经心的样子,心中暗道奇怪,想当初自己还是黄花大闺女时,进城前三天都没睡好觉,不知道有多高兴,这臭小子倒好,跟个没事人一般。
想了想,周氏忍不住道:“憨娃儿,进城后,要是敢大呼小叫,掉了老娘的面子,回去看我不削你。”
三人携手走了约一刻钟,便看到远处算不上高俊雄伟的城门。
沈溪目力极好,凝视之下,只见城门上方刻着两个篆体大字“宁化”,沈溪前身毕竟是大学教授,学富五车,对于两个篆体字毫不陌生。同时,沈溪前世曾经到宁化收集过一段时间文物,对这个地方的历史略有了解。
宁化历史悠久,唐乾封二年以黄连峒置黄连镇,开元十三年升为县,后改名宁化县,在明初隶属于福建省汀州府,沈溪记忆中这时的汀州,共有八个县,宁化就是其中之一。
“臭小子,看傻了吧?这城楼高不高,大不大?老娘当初第一次进县城,那可是惊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可惜咱不是城里人,进出城门都要小心,那些官爷容易过来要路引,要是没有的话就会要求缴纳城门税。你说咱又不是生意人,进城交税多亏得慌?”
周氏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陈年往事。
沈溪很想告诉周氏,若是再过几百年,莫说是县城了,就连一般的小镇也要比这县城气派得多。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先且不说了,就连一般的楼房,那在当世也该是诗人骚客口中的琼楼玉宇吧?
第13章 团聚(求收藏)()
母子三人过城门时,几个卫所官兵站在两边,盘查来往人员。
宁化地处内陆,为福建行都司汀州卫防地,建立伊始主要是消灭陈友定、张士诚、方国珍等武装集团的残余势力,同时防止闽西少数民族等聚众造反。如今天下承平已久,汀州府内各族安居乐业,所以城门防备异常松懈,那几个官兵只是简单看了一眼,问了句哪儿来的,便放三人进了城,周氏之前担心交城门税的事并未发生。
进城之后,行人逐渐稠密起来,虽然说不上比肩接踵,但也是商贩云集,比之双溪镇要热闹许多。
当下是大明弘治五年。
沈溪对明朝的历史并不陌生,弘治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算是大明朝励精图治的皇帝典范。
弘治年间国无大乱,土木堡之变已过去四十余年,而距离明末则还有一百多年,沈溪可没有自信能在人命如草芥的乱世生存下去,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此时周氏愈发小心谨慎,握着沈溪的手也紧了些。
城里房子一栋挨着一栋,许多街道看起来非常相似,若是有拐子抢了孩子就跑,几个转弯就会把人给跟丢。
“娘,爹打工的王员外家在哪儿呢?”沈溪一边走,一边疑惑地问道。
周氏语气谨慎:“娘之前来县城看望你爹爹时曾去过,依稀记得位置,等到了地方自然能想起来。”
沈溪闻言摇头苦笑,一向泼辣的周氏忽然变得孱弱甚至有些无助,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有多大。他暗暗下定决心,这次进城,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
正当沈溪一行走在去城南的主干道时,远处传来一声轻唤:“娘子,我在这儿。”
沈溪听着兴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微微一愣,连忙抬起头,果然,沈明钧正在不远处路边挥手招呼。
沈明钧是家中老幺,年纪最小,如今只有二十五岁,看上去极为年轻。沈溪第一次见到他时,实在有些难以启齿,管一个比自己前世还要小的男人叫爹。
不过几番折腾下来,沈溪终于还是说服自己努力接纳沈明钧。
沈明钧性格沉稳,长相虽然平庸,但为人好学上进,有责任心,在王家做了六年工没出任何差错,工钱也从最初的每月三百文涨到了现在的五百文,可惜这些钱通通都交到了李氏手里,用于维持家中生计。
沈溪与沈明钧之间并没有多少骨肉亲情,毕竟从去年魂穿到现在,加起来父子共处也没超过半个月。沈明钧过年通常会回乡与家人团聚,但其他时候一律要留在王员外家做工。沈明钧每次回桃花村,都会背着母亲李氏,拿出积攒下来的赏钱,给他们母子买回在乡下买不到的好东西。
沈溪对这个便宜老爸并不怎么感冒,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同时尽到为人子的义务,还是装出一副无比兴奋的样子,撒丫子朝沈明钧扑了过去。
沈明钧开怀大笑,一把接住沈溪,把他抱起在空中转了两圈,随后打趣:“臭小子,我怎么觉得你重了不少?”
沈溪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没有回话……他跟沈明钧之间到底少了沟通。
沈明钧并没有察觉异状,脸上浮现一丝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