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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兰没好气地转过了脸:“你还真来劲了,人跟畜生怎么好比。再说了,你若是经常跟着骆驼走,也就习惯啦。”
刘裕勾了勾嘴角,放下了手,看着那毛茸茸的骆驼,转过了头,对着自己似乎咧嘴一笑,嘴里一股怪味扑鼻而来,刘裕差点从马上掉了下来,好不容易才拉住了缰绳,自语道:“我宁可跟猪睡觉,也不愿意成天跟这玩意呆在一起,爱亲,你有什么办法能让这东西不那么臭吗?”
慕容兰哈哈一笑:“给这东西洗个澡,再抹点世家小姐抹的那些个香粉胭脂,我想狼哥哥就能骑了吧。”
刘裕笑了起来,不知为何,离开雁门以来,这一路之上,不仅可以饱览这壮丽的塞上风光,跟慕容兰每天也是说笑逗乐不已,虽然也有那种表演给公孙眷和安同等人看的原因,但是这种夫唱妇随,心意相同的感觉,却是越来越强烈,刘裕越来越觉得,自己跟慕容兰,是一对真正的夫妻了。
安同的笑声也从一边响起:“苍狼,这草原真的是适合你的地方,在这里无拘无束,可以看得出,原来的你,心事重重,总有很多难言之事在心中,也只有在这个开阔的地方,才能让你心情好点。”
刘裕点了点头:“没错,中原战乱,有故乡难回,自然心情郁闷,这也是我们想来草原的理由。不过,安行首,这些骆驼看起来很管用,作运输工具要比车马更适合,不知是否可以在中原地区饲养?”
安同摇了摇头:“骆驼喜欢高温的条件,只有在北方才能生存,如果在中原的话,也许并州,关中,河北一带可以生存,要过黄河,甚至到两淮地区,恐怕就难了,就象战马一样,需要大片的草原才能生存,而这东西比马更厉害的就在于,沙漠之中也能来去自如,每天只要吃个十几斤草就能生存,二十天不吃不喝也能维持生命。”
刘裕讶道:“二十天不吃不喝?我的天,这么厉害?”
安同笑着一指那骆驼的驼峰,说道:“秘密全在这里,沙漠之中生存困难,经常几百里内没有可以吃的草,可以喝的水,骆驼能在沙漠中生存,就是因为他们能把吃的喝的都存在背上的之中,没吃没喝时可以消耗这些驼峰得以生存。”
刘裕喃喃道:“这也行啊,要是人也能有这东西就好了。”
安同勾了勾嘴角:“女人不就是这样么,也有双峰,不过那个是喂奶用的,这上天造就万物,总有其功用嘛。”
慕容兰不满地嘟起了嘴:“喂,安行首,请你说话注意点,我毕竟是个女人,在我面前说这些,真的好吗?”
安同笑着一拱手:“哎呀,抱歉了,爱亲姑娘,一时说得兴起没想到这些。不过,你既然连这骆驼的恶臭都能忍受,看起来并不象是中原人吧,倒象是经常往来于大漠之间的北方人。”
慕容兰淡然道:“中原也有养骆驼的,我家并不是跟狼哥哥那样世居山中,而是跟你们一样行商走贾,这骆驼见的多了,自然就习惯了。安行首,我看你这一路走来,每天有险要峡谷,或者是有水源草场的地方,都要作些记号,难不成是要刺探军情吗?”
安同摆了摆手:“这些是商人的习惯罢了,并不是只有军队和国家才有战争,我们商人,走南闯北,要随时面临马匪的突袭与攻击,哪里地形险,哪里有水源,这些都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事,以备万全。”
刘裕轻轻地叹了口气:“安行首,只怕我们的危险,就在眼前了。”
安同的脸色一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刘裕转头指向了左前方向,隐约之间,一条黑色的雾气,腾于几十里之外的旷野之上,刘裕平静地说道:“我曾经从军,学过一些望气,前方应该是有千余骑士,向着这里而来,这方圆百里之间,都没有可以隐藏或者是埋伏的地方,安行首,也许你说的马匪,让我们碰上了。”
安同咬了咬牙:“这草原之上,竟然有敢攻击我们商队的,不想活了么?”
刘裕微微一笑:“您难道忘了吗,那个额尔达大行首,在雁门的时候就因为我的原因与你们结了仇,他说过要你们付出代价,我想,这就是他找来的人吧。”
安同摇了摇头:“不可能,额尔达这回带的人和我们差不多,我天天派人跟着他的商队,随时回报,他哪来这支兵马?”
刘裕叹了口气:“他不会傻到用本商队的兵马来袭击啊,我想,大概是他找了草原上的朋友,来做这事吧。安行首,看来我们需要战斗,时间,不多啦。如果您信得过我的话,请让我全权指挥这场战斗。”
安同的眼中冷芒一闪:“那就让我来见识一下你的本事吧。苍狼队长。”
第一千零四十五章 漠南草原遇埋伏()
公孙眷和慕容兰也凑了过来,公孙眷的脸上一脸的慌张,不停地说道:“怎么办,有敌骑来袭了,人数还不少啊。”
安同微微一笑:“公孙阿干的意下如何呢?”
公孙眷咬了咬牙:“这批货不要了,买来的女人也不要了,所有人骑上马逃命,也许能逃过一劫,分散跑好了。”
慕容兰不屑地勾了勾嘴角:“你不是商队队长吗?怎么这点胆色也没有。难道你就没见过马匪强盗?我看这趟货也花了你不少本钱,你就不怕一下子丢光了吗?”
公孙眷急得一跺脚:“这时候不是逞英雄的时候,我是商人,只讲利益,保命才是最大的利益,要是连命都没了,还谈什么赚钱啊。你是妇道人家,不知道军事,这不怪你,这回来的不是寻常马匪,你们看,从他们的移动速度,到天上的沙尘烟气,明明就是精兵锐骑,起码有上千,我们的护卫不过一百多人,怎么可能挡得住,扔下财物,也许还有命在,起码按草原的规矩,拿了东西,就不会再追杀的。”
刘裕微微一笑:“公孙行首,草原上何时出现过这种精锐马匪?你也说了,人数有上千,一个小部落的人马,也怕是没这么多吧。你真的觉得他们就是来抢点钱,抢几个女人的?”
公孙眷的脸色一变:“你的意思是?!”
安同若有所思地说道:“公孙阿干,你还记得吗,我们离开雁门的时候,额尔达曾经扬言要我们小心,这些年来我们没什么别的仇人,就是收留了苍狼兄弟,引起了此人的忌恨,他在草原走了这么多年商路,很多竞争对手就不明不白地这么消失了,只怕这次,他是冲着我们来的。”
公孙眷双眼圆睁:“他敢!真要是他干的,我只要有一口气在,一定会向刘大首领举报他!”
安同的眼中冷芒一闪:“所以他一定会灭我们的口,这千余精骑,明显也不是他能弄出来的,一定是借的某个部落的精兵锐骑。”
公孙眷讶道:“在这草原之上,还会有部落借兵给商人?额尔达怕是没这个胆子吧。刘显大人下过令,严禁各部假扮马匪来攻击商队,违者灭部落!”
刘裕微微一笑:“漠南草原没有,别的地方就没有吗?铁弗匈奴的骑兵,有没有这个本事?”
这下连安同的脸都跟着变色:“你是说,额尔达会借刘卫辰的兵马?这,这怎么可能呢?铁弗匈奴是漠南草原各部永远的死敌,以前我们吃了那些匈奴人多少苦啊,好不容易自由了百余年,谁要引狼入室,就会是全漠南的公敌!”
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要知道是谁来袭,只有打败他们,抓住俘虏,一审便知。公孙行首,你可以带着那些女眷和老弱们骑马先走,我们在这里抵挡他们的追兵。爱亲,你来保护公孙行首。”
慕容兰摇了摇头:“不,我也会武功,我要留在这里,和你一起战斗,我们说好的,不会再分离。”
刘裕微微一笑,转向了安同,神色变得严肃而正式:“安行首,公孙行首,这一战不是逃跑就能保命的,敌强我弱,很多人会死,但只要按我的战术打,最后能赢,如果你们信得过我,就请交给我安排吧,每一个人,都必须听我的指挥。”
公孙眷咬了咬牙,沉声道:“好,就按你说的办,我就把这条命交给你了,不然的话,咱们一块结伴上路!”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着慕容兰,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不过,你的老婆真的有武功在身,真的能打吗?”
慕容兰二话不说,引弓上弦,一箭射向天空,一声悲啸,一只一直在他们头上盘旋的飞鹰,应弦而落,远远地掉到了百余步外的荒野之中。
安同赞道:“果然是神箭,我早就看出苍狼兄弟武艺高强,没想到,连爱亲夫人也是如此了得,这下,我就放心了。”
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爱亲,保护好公孙行首,不管前面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许回头,只要你活着,他就必须活,明白吗?”
慕容兰的眼中闪过一丝坚毅的神色,用力地点了点头:“你要小心。”
刘裕回头对着公孙眷咧嘴一笑:“那么,请跟我到最前面。全队按我吩咐作好准备,然后,按计划而行。”
半个时辰之后,刘裕一身皮甲,戴着面当,与公孙眷并排而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慕容兰骑马挎弓,拖在队伍的中间,而安同则提着马刀,在队伍的后方左右巡视,女人们坐在大车上,而骆驼的驼峰之上挂满了箱子,看起来沉甸甸的,前后延长近一里,缓缓地在这草原上向东北方向而行。
三里之外,一座小丘之上,两双眼睛,正死死地盯着这支商队,额尔达的脸上写着兴奋与仇恨交织的光芒,肌肉都在扭曲而跳动,而另一边,则是一个满脸凶相,三十岁上下,全身锁甲的大汉,正是那匈奴铁弗部大单于刘卫辰的最凶悍的一个儿子,有河套恶狼之称的刘直力题。
额尔达喃喃地说道:“快了,就快到我们的伏击圈了,哼,公孙眷和安同这两个狗东西,竟然瞎了眼,为了一个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