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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想做黄雀,而不是捕了蝉的螳螂,去为他人做嫁衣。
说来也巧,在宗正寺的人到达成州府半日后,李顽率领的江南使团也到达了成州城。
李顽已经不再是当年国子学时嫩面清瘦的翩翩公子之像,长胖了许多,脸上都开始出现了肥肉,显然这几年的日子过得不错。
“临江刺史李顽,见过蜀王殿下。”李顽躬身而礼。
这一句话或者说这一个礼,让杨易心中闪过莫名的失落与无奈,他能看得出李顽似乎也很不适应,可是此处人员众人,当有的礼节却是免不了。
杨易连忙上前回礼,笑道:“李刺史不必拘礼。”
李顽直起身来,道:“殿下与家妹大婚,父亲本因亲自前来,奈何路途遥远,家父又年岁过高,难以远行,望殿下恕罪。”
杨易笑道:“杨易没能亲自去临江拜见国侯,当是杨易赔罪才是。”
李顽回身指着临江使团浩浩荡荡的使团队伍,高声道:“家父命在下携来白银十万两,黄金千两,各种珍珠,宝物,瓷器,绸缎若干,以为家妹出家之礼。”
杨易点了点头,一挥手道:“将诸位使官迎入城中驿站歇息,好生招待,不得怠慢。”
众人转身入城,杨易走在最前方,李顽落后半步,其余众人紧随其后。
走在杨易身后的李顽,偷眼瞧了眼身后的侍从们隔有数步远,忽的对杨易轻声道:“老大,老五呢?”
樱花五结义,老五自然指的是小白虎咖菲猫。
杨易头也不回,面不改色道:“那家伙现在肥的跟猪一样,跟你有的一比。”
李顽嘿嘿一笑,道:“你们这儿不宵禁吧?晚上找个地儿喝酒呗?”
杨易自然明白李顽的意思,二人现在身份尊贵,身旁随时跟随着大量的官员,很难聊的尽兴。
杨易还未说话,李顽又道:“就去你们这最大的栏子!让我看一看蜀中美女的风采!”
杨易骂道:“他娘的,哪儿有你这样的舅子!老子就快跟你妹妹成亲了,你让老子跟你去逛勾栏?”
“嘿,就是因为要成亲了才要去潇洒一番嘛,当初老子结婚的时候,可是连喝了一天一夜的花酒!”
第三百八十一章 粉楼()
粉楼,成州城乃至蜀中最大的红楼,享富盛名。
杨易对自己辖下这个有名的红灯区早已有所耳闻,不过他却从来来过,一来忙于政务没有闲暇来此处,二来他这样的身份自然也不适宜去这种地方。
李顽在听说粉楼的名头之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选择了来此处喝花酒,号称一定要见识见识蜀中才子文客,红尘佳人的风貌。
夜幕方近,杨易便带着猴尖儿和铁牛二人加上小白虎咖啡偷摸的出了王府,本来想叫上陆元良这个老酒鬼,可是杨易担心若是被公孙瑶知道几人去逛粉楼,那可就麻烦了。
王府的马车都是有蜀王印记的,太过于显眼,杨易只好让猴尖儿去外面租用了一辆马车,三人一虎偷偷摸摸犹如做贼一般赶到了粉楼。
到了粉楼时,杨易发现这里真的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杨易大婚将近,各路使节蜂拥而至,成州府人满为患,粉楼乃是蜀中有名的红楼,自然都要到此处来体验一下蜀中的“风土人情”。
不过虽然人多,但显然粉楼的气氛还算和谐,那些来自各地的王公贵族们还是很收敛的,没有看到“老子是某某地的王公,你们敢怠慢?”这样的二愣子,毕竟有当年大越国素格力的前车之鉴在此。
素格力那件事,外间传闻很多,事情的真相没人知道,不过所有人都可以肯定的是,大越国的乱世就是从素格力在成州城这座粉楼闹事的时候开始的,若是说安定百年的大越国忽然之间发生争夺王位这样的事情和蜀中或者说和杨易没关系,没人会相信。
大越国王位更迭之后,虽然现在名义上的国君是素格力,可是谁都知道,大越国现在基本上已经完全在蜀中的掌控之下,素格力不过是一个傀儡王而已,大越国王室早已经名存实亡,素格力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杨易能够可怜他,让他安安分分的做他的傀儡大越王。
素格力一场花酒喝的自己国家都没了,这样的事情足以震撼任何前来蜀中的王公贵族,所以这些人就变得老实多了,想要美女美酒回自己领地想多少有多少,何必一定要在蜀中惹是生非,若是一不小心走了素格力的后路,到时候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此时的粉楼门口,停满了锦罗盖顶的豪华马车,如果用杨易前世来比喻的话,停的全是豪车。
这些来贺使节来蜀中的目的,除了祝贺蜀王大婚以外,无非就是要彰显一下自己势力的强胜,自然不能掉了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杨易和猴尖儿铁牛三人乘坐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就显的极为不入眼了,引来不少鄙夷的目光。
杨易当然不会去在意这些人的目光,自己此行就是越低调越好,虽然在古人看来,喝花酒是一种雅趣,这又是在蜀中,杨易即便光明正大的将粉楼给包下来,恐怕也没人敢说个不字,可是杨易毕竟是一个现代穿越者,思想道德上还是有所忌讳的,而且若是这件事传到李玉耳中,似乎会非常尴尬。
杨易下得马车,见粉楼中人山人海,正自惆怅自己如何寻得李顽时,忽的走上一人,竟是一个许久未见的熟人,国侯府的家将方步。
杨易在帝都时曾数次见过方步,当年杨易和李玉第一次见面,杨易还差点被方步一刀给抹了脖子,所以相隔数年,杨易依然认得方步。
只见方步走上前来,拱手行了一礼道了一声:“公子。”
杨易又见故人,点了点头,笑道:“方叔别来无恙。”
杨易记得李玉以前就称呼其为方叔,此时自然随着李玉道了一声尊称。
方步有些惶恐,道:“公子折煞在下了。”
杨易哈哈一笑道:“多年未见,方叔倒是依然神采奕奕。”
方步有些不自在的笑了笑,似乎也想起了当年自己险些杀掉杨易的事情,一时不知道如何回话。
杨易看出了方步的窘境,笑道:“当年若不是方叔,我和玉儿可能也不会由此良缘,如此说来,方叔也算是我和玉儿的媒人了。”
方步怔了一下,看了眼杨易道:“小姐与公子喜结良缘,乃是天命所注,英雄佳人可谓天造地设。”方步似乎犹豫了一下,又道:“小姐一直对公子深情厚谊,如今远嫁蜀中,还望公子好生对待小姐。”
这种话本来不该由他这个家将说出口,这样显得极为无礼,可是方步在李家做了几十年家将,李玉可以说是他亲眼看着长大成人的,自然不希望李玉远嫁蜀中后会吃苦。
杨易也没有生气,而是慎重的点了点头,道:“玉儿为我妻,自然就是我的亲人,我不会让他受苦的,你大可放心,也让国侯放心。”
方步点了点头,也不再多说什么,引手道:“公子里边请吧,我家少爷已经在里面恭候多时了。”
杨易在方步的引路下,径直往粉楼中走去。
粉楼很宽阔,人也很多,好在这几日蜀中的官员们都已经忙的不可开交,没人有空来粉楼,否则杨易很容易便会被认出来。
在上次素格力事件过后,杨易对蜀中的红楼经过了一番整顿,像红楼这样的名声响亮的地方,已经变的不再是那么乌烟瘴气,反而显得格外风雅,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的。
粉楼的四处墙壁屋檐上,原本的一些红灯笼,迷帐更换成了许多字帖,书画,都是一些文人墨客在此风流之后留下的,其中不乏一些才子之作。红尘女们也不再是见人就喊老爷丶公子,然后拼了命的抛媚眼,反而穿着紧身的旗袍,为客人恭敬的端茶递水。
这让杨易脸皮好一阵抽搐,因为这些东西许多都是从他的《中华映秀》剧院中照搬过来的,这种红尘地的高雅之趣,让人觉得很别扭,有些不伦不类,不过杨易也却是佩服粉楼老板的商业目光。
《中华映秀》现在在蜀中的地位绝对是最尊贵之地,能够进入《中华映秀》的人,非富即贵,而且作为蜀中最重要的商政会议场所,那里已经不单纯是一个剧院的存在,而是蜀中权利和身份的象征。
《中华映秀》的侍女很漂亮,可以说绝对漂亮,而且一个个文采斐然,绝非寻常女子可比,不过没有人敢去打那些侍女的注意,因为谁都知道《中华映秀》是属于官府的,后台就是蜀王杨易。
红楼则不一样,有钱就可以进来,有钱就可以做很多男人想做的事的,只要蜀中法度允许范围之内,你可以为所欲为。
第三百八十二章 同窗旧事()
粉楼,成州城乃至蜀中最大的红楼,享富盛名。
杨易对自己辖下这个有名的红灯区早已有所耳闻,不过他却从来来过,一来忙于政务没有闲暇来此处,二来他这样的身份自然也不适宜去这种地方。
李顽在听说粉楼的名头之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选择了来此处喝花酒,号称一定要见识见识蜀中才子文客,红尘佳人的风貌。
夜幕方近,杨易便带着猴尖儿和铁牛二人加上小白虎咖啡偷摸的出了王府,本来想叫上陆元良这个老酒鬼,可是杨易担心若是被公孙瑶知道几人去逛粉楼,那可就麻烦了。
王府的马车都是有蜀王印记的,太过于显眼,杨易只好让猴尖儿去外面租用了一辆马车,三人一虎偷偷摸摸犹如做贼一般赶到了粉楼。
到了粉楼时,杨易发现这里真的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杨易大婚将近,各路使节蜂拥而至,成州府人满为患,粉楼乃是蜀中有名的红楼,自然都要到此处来体验一下蜀中的“风土人情”。
不过虽然人多,但显然粉楼的气氛还算和谐,那些来自各地的王公贵族们还是很收敛的,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