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掠天鼠王-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居然屠进了我的部落,你活不了多久了;很快就会有合体期存在找到你,你不是合体期的对手。”

    “你不是我对手!”

    陈霄冷冷一笑,满是轻蔑之色;如果是特殊灵体还可以和他一拼,单纯的体修,合体期之下作为太小。

    “我走了,你也很快就来的;我等你,很快的!”

    金灵族族长面色无悲无喜,他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他知道,在陈霄的手中他连逃跑的能力都没有。

    陈霄虚空一抓,一杯天灵水出现在他的手中;冲着金灵族族长,轻轻的摇晃了几下。

    “你什么意思?”

    陈霄迟迟不出手,金灵族族长可不认为陈霄大发慈悲;都已经快要将他们杀光了,更不存在交易一说。

    “这瓶子里的东西是天灵水,配合合体期凶兽骨血可以直接突破瓶颈;以你现如今的实力,只要服用就可以成为合体期存在,要不要做个交易?”

    合体期存在,古凶大陆的真正强者;只要成为合体期,那便一步登天,完全碾压炼虚期存在。

    可以说,没有人不愿意成为合体期;如果可以交换,他甚至可以用自己所有的财宝,和金灵族的一切。

    “你说。”

    “我给你天灵水,你交出你的一切,然后为我服务五百年时间;时间,从你进阶合体期之后。”

    “我会在你身上种下神魂印记,只要你有异心,我就杀了你;当然,我也可以现在就杀了你,你自己选择吧!”

    陈霄一副淡然的样子,他笃定金灵族族长肯定会投靠他;毕竟没有天灵水,他可是没有什么可能进阶合体期;毕竟体修中的高手,基本上都卡在合体期。

    “万一你永远禁锢我呢,毕竟你越来越强大,而五百年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

    “我越来越强大,还需要你干什么;这种突破瓶颈的灵丹妙药,可是可遇不可求的;错过了,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进阶了。”

    金灵族族长一阵犹豫,让他放过根本就不可能;如此机缘可以一步登天,放过了他更是什么都没有了。

    “提前给你提个醒,我的实力并不仅限如此;老老实实的给我听命五百年,我还可以安然放你离开;可如果你非要找死,我也不介意把你灭了。”

    想到陈霄那诡异莫测的空间攻击,金灵族族长一阵胆寒;但是最终他还是点头同意,有什么比实力更充满诱惑。

    “好,我同意,希望你记住五百年的约定,要不然,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

    金灵族族长说完,从怀中拿出一块金色的金属片;放到陈霄面前,郑重的说道:

    “这是我金灵族的镇族之宝,我们也都是照葫芦画瓢;真正的使用方法,我们却是不会的。”

    随后金灵没有任何隐瞒,将这金页相关的信息全部说了一遍;就是他们最终的参悟成果,也全部说了出来;因为只要陈霄略微实验,就可以知道真假。

    给了金灵足够的天灵水和水麒麟凶兽骨血,陈霄直接将他关进了乾坤鼎中进阶;在那里灵气充足,到了关键时候,再放出来也可以。

    灭了金灵族,陈霄直接乘坐飞行战兽赶往另外一个凶兽群;路途中,则是拿着金色书页认真的参悟起来。

    这个金色书页,似乎并不是独立存在;仿佛是从一整本书上撕下来的,因为边角有痕迹。

    只不过以陈霄的眼力,根本就看不出丝毫的异样;就是书页的材料,他都不知道;而且这金色书页看起来非常的软,但却是水火不侵;以陈霄的能力,不能将其破坏分毫。

    好东西,毫无疑问的好东西;只是陈霄感应之中,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这金色书页中蕴藏法则之力。

    如此异宝,需要借助法则之力;毫无疑问是仙界的东西,为什么里面没有法则之力?

    看那书页,不过手掌般大小;上面却是花着一个人体图案;在人体图案的一些地方,都有一个神秘的文字;只不过,总共也就是九个文字。

    眉心,双眼,手掌,脚掌,前胸和后背;而这九个文字,全部都不相同。

    陈霄突然间想到了什么,摧动法则之力输入书页;下一刻,书页上面的人体立刻放出九色光芒,紧接着那一个个神秘文字也变了颜色;而从这些文字上,陈霄感觉到了九种法则的力量。

    “又是法则的运用之法!”

    陈霄心中一阵兴奋,这一次可真是捡了大便宜;看样子自己需要多洗劫一些部落,肯定可以得到更多的好东西。

    怪不得金灵部落没有得到一块法则原石,应该都用在了这方面;不过拥有九色神魂的他,根本就不需要法则原石刻画。

第两百零四章:仙纹神通() 
陈霄不用刻画那些仙纹,而是找准地方选择体内法则之力凝结;有九色神魂体在,这绝对不是问题。

    这种凝结,相当于凝结神兵;先期的威力的确不怎么样,但是在法则之力加持下,威力绝对恐怖;比不上断剑,但是怎么也发挥出一些真正的法则之力。

    而且九个字九种法则之力,这些字很有可能就是时空阴阳和金木水火土;其中所蕴藏的神通,还需要陈霄进一步发掘。

    陈霄面色平和,手中一个诡异的文字不断的闪现;这是其中一个文字,为了方便,根据法则属性他分别用时空阴阳和金木水火土来命名。

    陈霄手中的金色符文,随着金属性法则的不断注入,慢慢的变得强大起来;放出的金色法则之力,让周围的虚空都微微颤抖起来。

    而下一刻,随着他心神一动,那金色文字瞬间消失;就连法则之力,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紧接着,那金属性仙纹再次出现;与刚才凝聚的,居然没有丝毫的变化;只不过,刚才被他放进体内而已。

    陈霄实验了一阵之后,发现仙纹完全可以放进体内;也就是说,他可以同时蕴养九个仙纹;需要的时候,直接用其发出攻击。

    这不像断剑,还需要蓄力;遇到强大的对手,攻击很有可能提早发出;蓄力不长,攻击威力根本就达不到。

    不过几天的功夫,陈霄等人就来到了巨人部落;这里不像独眼部落拥有附属凶兽,他们只有上百个族人;实力最强大的是一个炼虚顶峰存在,除此之外还有四个炼虚初中期,和十几个化神期的存在。

    总的来说,巨人一族高手出现几率还是很大的,但是这却是数万年累积的结果;其主要原因,还是巨人一族的生育能力太低了。

    而且这些巨人,几乎刚生下来就拥有堪比结丹期的实力;一路修炼几乎没有瓶颈,就像玄武一般,随便睡个几百上千年都可以随意进阶。

    一般而言巨人万年时间就可以自主进阶到炼虚期;只不过,进阶合体,那就需要天大机缘了;而且,也不是所有巨人都可以活到炼虚期的,其中一大部分,都会在半路被人灭杀,或者死于凶兽争斗。

    之所以不需要附属凶兽,那是因为这支巨人部落是千目巨人部落;在这些巨人的身上几乎长满了白色的眼睛,可以同时发出数百道甚至上千道远程射线攻击。

    千目巨人,那完全就是群攻的行家;如果他们去袭击独眼巨人部落中的数万鬼鸠,绝对可以在一个时辰之内就解决战斗。

    攻击千目巨人,煞魂血妖先期根本就不能用;要不一上去,就会被人射死一群。

    就是鼠妖和炼尸,那也需要分开来攻击;而且还是以分散注意力为主,不能够用来当做主攻。

    能够出手攻击的,也就是陈霄的战兽和玄天小圣等人;只要不是被炼虚期千目巨人盯上,以他们的实力足够自保。

    当然,这主要原因也是因为陈霄元婴期以前的凶兽炼尸还没有出来;要不然的话,哪里还需要躲避;几次冲杀,直接就可以全部解决了;而等到那些凶兽和原住民炼尸全部通灵的话怎么也需要十年的时间;就这样,还是血之圣杯的大力支持,煞魂旗的煞气灌入,以及陈霄动用大量天材地宝的结果。

    不过此时面对这上百千目巨人,陈霄连煞血神雷都懒得使用;那些狂魔剑,一个“金”字仙纹,直接将一个元婴顶峰的千目巨人灭杀;在其身上没有丝毫的伤口,却是已经气息全无。

    陈霄出现,并且毫不客气的开始虐杀;顿时让所有千目巨人暴怒,下一刻只见他们满身的眼睛一阵闪动,密密麻麻的元气射线向自己激射而来。

    陈霄对此完全无视,背后裂空翼一闪之下,直接消失;等到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来到了他们的面前。

    “空”字仙纹一弹而出,直接击中一个化神期的千目巨人;紧接着只听一声惨叫,那千目巨人的胸口突然炸开;一大堆眼球四散而去;虽然没有死去,但是看样子绝对是重伤。

    虽然仙纹的攻击能力此时还不是太强大,也就是勉强可以秒杀同阶;但是对他而言毕竟是一种攻击手段,而且随着自己的法则之力的强大,神纹的攻击也会越来越厉害的。

    一手凝聚神纹,另一手拿着狂魔剑;背后裂空翼不断的闪动,陈霄仿佛是一个行走在人间的恶魔一般,每一次攻击都会灭杀一个千目巨人。

    他的裂空翼就仿佛一个无敌的辅助存在,合体期之下没有特殊手段,根本就克制不了陈霄的瞬移;自然,也就拿他没有丝毫的办法。

    四个炼虚期的存在,此时完全已经怒火中烧;数万年的时间,他们千目巨人都没有被这么欺负了。

    要知道在古凶大陆,合体期存在是不能够随便出手的;因为他们太强大,如果想要屠杀其他种族的话,根本就是轻而易举。

    所以除了血食之外,合体期一般都会待在自己的老巢中;没有什么意外,根本就不会离开。

    古凶大陆也有强者组成的强大势力组织,他们由无数合体期和大成期甚至渡劫期高手组成;其目的就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