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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炳文!去牛圈调五十头牛来,再调拨五十筐大米,东方猛,去集结卫队!”
拍着手站起来,歪着脑袋,毛行健咧出了个精明诡诈的笑容来,笑着哼哼着。
“孤!也要出去送礼去!!!”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三章。太子篇之女巫大人的教导()
虽然原始,可印第安文明称呼得上文明了,自然还是有着一定文化底蕴在其中,不是说拜访就能拜访的,况且他毛行健也是大明来的,大明靠的什么称霸东亚,不仅仅是强悍的武力,还有一点格外著名的就是礼仪之邦这四个字的金字招牌。
虽然这个礼仪之邦的号牌到了毛珏这儿稍稍破了点,他是想打谁就打谁,瞅谁不顺眼就干他!可至少毛行健还是为这礼仪之邦引以为傲的,想要和苏人拉克塔部族搞好关系,毛行健是先一步派出了使节,带着十头牛,十筐大米作为见面礼。
看样子这个部族搬迁的距离蛇城已经非常近了,这头东方猛带着毛行健的礼物还有苏羽鼓捣出来,不知道什么意义,刻了三个洞的牛角才出使一天,晚上他又是领着三个苏族印第安人返了回来,他们接受毛行健的拜访请求。
对着新大陆土著可有着太多的想法了,第二天一大早,毛行健又是赶着剩下选做礼物的四十头牛,四十筐稻谷,带着苏羽,韩晓沫,东方猛,陈造几个重要属下,二十来个黑珍珠水兵,浩浩荡荡的奔着苏人拉克塔部族前行而去。
此时的北美印第安人,绝大部分过得还是处于原始社会刀耕火种那种初级阶段,在一处地方播撒下玉米种子,暂时住下,然后妇女分工进行采集,男人们这是外出狩猎养活家小,一旦这块土地肥力耗尽,就毫不犹豫的换一块,不过大体上,各个部族还是有着自己的活动区域的,就像这苏族,或是在蛇河平原,或是翻越落基山,在密苏里河附近游荡,此时的苏族,大体上就处于一个向西迁徙的趋势。
这拉克塔部族距离蛇城还真不远了,大约只有五十里距离,骑牛一上午就到了,他们是刚刚抛弃了上一处居所,带着采集的玉米搬迁到这处避风的峡谷准备过冬,尊贵的“有牛部落王子”到来,对拉克塔部族明显是件大事儿,一个部族绝大部分成员,全都出动迎接来了。
这也算是个大部了,出来迎接的苏人就有一千多左右,最前面的,是拿着木头投枪,穿着兽皮健壮男人,其中一个特征是站在前面的,头上肯定佩戴着羽冠,而且越前面,佩戴的鹰羽就越多,这应该是苏人的一种社会地位的标志。
不过不是所有站在前面的都是男人,仅仅落后男人半步三十多个上了年岁的女人也是披着兽皮,肩膀上却是穿着颜色绚丽的亚麻披肩,上面精美的图案就算毛行健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和大明不同,印第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但不比男人低,甚至在东海岸沿海平原与辽阔的中央平原上还处于母系社会,耕种的女子社会地位远远高于狩猎的男人,西海岸也才刚刚过继到了父系社会阶段,不少部族中还是由经验老道的女人担任巫师一职,所以苏羽这货就把韩晓沫认成了年轻的大巫师。
今天没骑马,主要是不想表达出盛气凌人的态度,可这骑着巨大的美洲野牛,好像比骑马还要唬人,看着一行人浩浩荡荡骑着牛过来,出列欢迎的苏人明显都微微骚动了下,见此情景,毛行健干脆跳下牛,带着队伍步行过了去。
然后就有些尴尬了,看着对方领头那个鼻子格外大,脸放正敦厚,却满是风霜,头上戴满了鹰羽的苏人首领,毛行健不知道怎么打招呼,这头,他是先高举着双手,嗷呜呜呜的向天一阵狼嚎,然后把木矛放下,双手伸长跟做操那样五体投地的拜过来,可这套动作,实在有点为难毛行健了。
“千牛之主的儿子,这是苏人首领会面的仪式,放下矛代表着和平与友善,剩下按照自己部族礼节来就行,没有强制。”
还好有苏羽这个内鬼,听着他解释,毛行健是如释重负,把他腰间那个喇叭筒霰弹枪也解了下来,放在地上,然后是跟着微微鞠了个躬,紧接着,苏羽这货哇啦哇啦一阵解释,估计帮他吹牛了,说这鞠躬是有牛部最高敬意,听着他解释,一帮苏人首领硬邦邦的脸上纷纷露出了笑容来。
这一趟仪式算是两个“部落”初步达成了和平协议,气氛也变得缓和下来,前面那些佩戴着羽冠的酋长部首级人物簇拥着毛行健进山谷,后面那些部族成员,没了长老家长们的威压,倒是变得散漫起来,加上今天,他们还是第二次看到这些凶猛强悍的北美野牛在人类手中如此乖乖的被驱使着,有的好奇的,还偷偷上去摸摸,然后闪电一般的缩回去,还有小姑娘兴奋地直蹦哒。
跟着毛行健身后的水兵有些收不住眼睛了,还处于原始意识中,不少健美结实的印第安少女是袒露着上身的,并不以此为耻,这一幕倒是看得韩晓沫小脸通红,气呼呼一脚踩到了苏羽的脚背上,牛皮做的小皮靴踩得他是龇牙咧嘴的,却是一脸懵逼,浑然不知道“女巫”大人为啥又发火了。
相比于自己这些低趣味,低俗的手下,毛行健这个太子爷明显高尚多了,他的目光更多是落在了山谷内。
苏人的房屋建筑更类似于蒙古人,比他们南美与中美的亲戚差上许多,一个个牛皮支撑起来的小房子大蘑菇那样树立在山谷两侧,越大的,就是社会地位越高的,不过在这儿,毛行健这种官二代明显是混不开了,就算是部族酋长的儿子,要是没出息懦弱,也只能住小牛皮房子甚至在外面冻着,男性成员的社会地位完全是依靠着自己勇猛与狩猎技巧获得的。
在峡谷中间,有着一片空地,令人感觉有趣的是,昨天送来的十头野牛,居然享受到了神级待遇,被拴在了在部落中心的大火堆儿,周围到处都是供奉的玉米,肉类,皮革羽毛,甚至还有几个上了年纪的印第安男女还不断的磕着头。
回头看着更多的牛被牵过来,这些年迈的神职人员明显露出了更加惊奇的神色。
水兵们带着牛也停留在了这块满是图腾柱的空地上,毛行健和陈造,苏羽,韩晓沫则是被邀请进了挨着空地边上最大的那顶牛皮帐篷中。
进了这儿,毛行健是郁闷的发现,这些印第安人真是没文化,昨个送来的那些晶莹剔透的精米,居然被他们当成了装饰品,撒在了帐篷四周。
他还能忍住不说,可韩晓沫这个草原野妞看了可就忍不住了,她是气呼呼的惊愕叫嚷道:“你们怎么糟蹋粮食呢?”
“小沫!”
这可是在人家地盘上,毛行健赶忙开口要把她呵斥回去,谁知道苏羽这个见色忘义的家伙已经抢先翻译了出去,而且这家伙又把韩晓沫给高高捧了一下。
“具有割掉蛋蛋令强悍神牛臣服魔力的女巫大人责备你们,为什么浪费粮食?”
印第安人对巫术的信奉,远超过毛行健想象,不说现代,后世十九世纪了,苏人被美国人惨烈的那场伤膝谷大屠杀,就是因为一名叫做沃乌卡的先知预言,所有印第安人都应该跳鬼舞,好唤醒祖先的英灵,让野牛回归北美大地,让白人都消失,并且应该身穿鬼衣,来达到刀枪不入的境界。
颇有点神助拳,义和团的精神了,其结果也和义和团一样悲惨,在美帝的镇压中,这些穿着巫师给的鬼衣的印第安人自以为刀枪不入,然后毫不畏惧的迎着枪口刺刀冲上去,最后绝大部分部族几乎都被屠杀到了伤膝谷中,因为他们此起彼伏跪倒在地的那一惨烈景象,就像伤了膝盖不能前行那样,因此这地方也被如此命名的。
听着“女巫”大人发火,一帮子拉克塔部族的长老,酋长,哪怕几个部中老巫师,老巫女都是惊慌起来,相互小声用苏语急促的交流着,足足片刻,那个头上鹰羽最多的酋长这才战战兢兢的回答起来。
“尊贵的割蛋巫女大人,不是我们浪费粮食,天并没有将这粮食赐给我们,所以我们不知道则是粮食,请割蛋巫女大人原谅。”
幸亏苏羽没有把这个头衔翻译过来,不然估计巫女大人永远都不可能原谅他们了。居然不认识大米!听着苏羽解释,这个头脑简单心性直爽的妞不可置信的瞪圆了眼睛,旋即满是怜悯的摇起了小脑瓜,跟着韩晓沫又是直接撸起了衣袖。
“好可怜啊!居然连大米饭都没吃过!让我教教你们吧!”
帐篷里正好有个陶罐子,在火上咕噜咕噜烧着热水,从米斗里捧了一大把,在那些印第安土著大眼瞪小眼的注视中,被韩晓沫撒进了陶罐里,然后拿这个大勺子就咕噜咕噜和弄了起来,毛行健张口想说什么,可是看了看她,不知道怎么想的也是保持了安静。
估计这是韩晓沫烹饪生涯中,最高光时刻了,包括大明帝国太子在内,整个屋子所有人都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她熬粥,从未有过如此荣光,备受关注这妞还嘚瑟了起来,一边搅合着粥罐子,一边用蒙古语哼起了草原小调来,那悠扬而神秘的歌声,对一群印第安人来说,就好像念咒语那样,更是战战兢兢全神贯注。
足足安静了二十多分钟,那股子上好的大米粥喷香的味道还是浓郁在了整个牛皮帐篷内,香甜的味道,勾的那些部族长老都是跟着情不自禁的吞着口水起来。
“可以吃了!”
撂下勺子,韩晓沫得意洋洋露出了个灿烂的笑容来。
本章完
第七百八十四章。太子篇之米粥的诱惑()
来自东亚的华夏文明与大陆另一端的印第安文明,最重要一次接触,就从这一壶大米粥开始了。
这壶也不大,总共就能烧出一斤多的米粥来,拿着大勺子自己先喝了一口试试熟没熟,韩晓沫是兴奋的伸出小手招呼起来。
“趁着热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