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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着地上气急败坏跳着脚的公主殿下,棒槌是有气无力的嘟囔着。
太阳逐渐的落下到洛基山西面去,余晖斜在这片干涸的大地上,本来就通红的土壤,是被映照的更加血红一片了,也许这就是阿兹特克人血腥祭祀的观感由来。
不过累了一天,毛线都没找到,现在是没人有心情去欣赏落日余晖了,一口大锅被支起来,小朵在那儿拿着大勺子搅和着野战粮,老三几个捧着碗,沉闷的吃着。看了一整天的死尸,棒槌这家伙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双眼发直的在那儿摆弄着一串念珠。
另一头,同样没有心思吃饭的还有个大小姐,坐在火堆边上,毛玉儿还在懊恼的把地图还有她一大堆破破烂烂的资料摆在灯下,哗啦哗啦的翻看的不停。
不过这妞应该也不是个爱好学习的料子,翻了几页,忽然她烦躁的把自己脑袋上插的那一堆印第安羽毛揉的乱糟糟的,烦躁气恼的锤着地图发着小脾气。
“不应该绝对就藏在这里啊!”
要说人单身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大堆单身汉,都是各自扒拉各自的晚饭,也只有宋勇忠叹了口气,把竹筒擦了擦,给她打了一碗晚餐送了过去,吧嗒一下放在了大小姐身边,很是酷炫的冷冷说道。
“吃饭明个继续找”
“知道了知道了”
满是烦躁,毛玉儿不耐烦的应答着,不过手头还是在那些乱糟糟的资料中翻看个不停。
转身想走,不过看着她这一副倔强的模样,宋勇忠还是忍不住回了来,提起装着饭的竹筒直接放在了毛玉儿的面前,话还是那些话,语气却是强硬了不少。
“吃饭,明个接着找”
还是头一次,有人用这么强硬的话语和自己说话,正在烦躁的翻看着牛皮地图的玉儿神情明显都愣了下,不可置信的看着火光中宋勇忠那张铁脸,下一秒,倒是很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还是不耐烦的嗯了一声,玉儿是终于扔下了地图,也不管脑袋上乱糟糟的鸟毛,拿起木头勺子,又是那么一副毫无公主形象,大大咧咧的往小嘴里塞着。
别说,大老粗也有福临心至的时候,宋勇忠要是以往,就转身而去了,可也许是太久没个异性聊天,也许也是毛玉儿大大咧咧的性格对于他更平易近人点,看她吃的狼吞虎咽的模样,下意识,宋勇忠坐在了她身边。
当然,也是挨了一定距离的。
“大小姐,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唔,问。”
“属下实在想不明白,您在京师金枝玉叶,穿金戴银,有着富贵生活不要,为什么要跑到这化外蛮荒之地来?”
“您也想称王吗?”
“不想。”
咕噜一口咽下了塞了满嘴的野战粮糊糊,毛玉儿的回答却简直出乎了宋勇忠的意料。
“我想从军,当兵”
“当兵?”
实在没觉得兵有啥好当的,尤其是他这样的先遣尖兵,简直每天都在和死神打交道,宋勇忠是实在想不明白,毛玉儿堂堂公主,金枝玉叶,怎么会想屈尊当一个小兵。
他这铁脸都带了满面的不可置信,可端着饭碗,毛玉儿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点着小脑瓜。
“对呀!当兵”
“我爹当娘就是当兵的,我娘也是军户出身,半个兵,我们家亲戚一大圈全是当兵的,凭啥我不能当兵啊?老头子这儿也不讲理明着答应,暗里头给我安排个啥?京师军团心连心文艺团?文艺兵?让我和那些功臣子弟娘炮们唱歌跳舞?瞧不起谁啊!!!”
气的小嘴儿都嘟了起来,毛玉儿恶狠狠地晃悠着小拳头。
“其实,当文艺兵也不错啊!”
东江文艺兵团是在征倭时候成立的,那时候大家伙渡海抢劫……,咳咳,渡海征讨逆贼德川家,大家伙毕竟有背井离乡的思想之情,为了鼓舞士气,毛珏就组织了一批颜值高,身条靓的帅小伙,帅小妞组织了文工团,给大家唱歌跳舞,鼓舞士气。
那时候宋勇忠记忆最深的是他才一两饷银的时候,人家居然已经有十多两饷银了,这不说,随着毛珏提倡的泛娱乐,军团文工团还是最容易捧星的地方,如今出来的几乎都是各大歌剧团,音乐厅的台柱子,出入都有大批迷弟迷妹追捧,总之,和他宋勇忠比起来,人家那小日子过的,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不过他这一句发自内心的话,却是捅了马蜂窝,蹦一下,毛公主扔下饭碗蹦了起来,那是怒目圆睁,雌威大发,指着他鼻子就嚷嚷了起来。
“说啥呢?瞧不起女兵是不?”
到底是公主,威风还是有的一下子还真把宋勇忠吓了一跳,他的铁面人设也崩了,是连忙是摆着手摇着头否着:“属下没这意思没这个意思当年属下还从过帝国火炮之神,铁娘子孙春孙大人,守过吉林乌拉,怎么敢瞧不起女兵”
“你随雷火侯守过吉林乌拉灭后金建掳关键一战你也参与了?”
女人的脸,夏日的天,说变就变了,一提到这个,刚刚还怒气冲冲,一下子就多云转晴了,甚至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露出了一股子崇拜的神色来,眨巴眨巴的盯着宋勇忠的铁脸。
“快给我讲讲讲讲”
别说,能被玉公主这么崇拜,就算宋勇忠,都微微有些飘了,脸上的线条都变得微微柔和了点,宋骑尉也畅想起了当年来。
“那一战真的很不容易,修了一个冬天的吉林乌拉,半个城已经被皇太极的大军给占领了,城内,他们还动用了回回炮,巨大的石头砸在分城墙上,一米多厚的墙面轰隆一下就破个大窟窿,那时候,鞑子骑兵就跟流水一般冲上来。”
“那时候我担当的是炮兵护卫,也不怕大小姐笑话,直面着数不清的黑压压鞑子铁骑,我脑袋都一片空白了,只知道木然的握着枪把,等着一会鞑子过来,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死了就当光荣在这儿了,可就这个时候,孙大人站出来”
“我到现在都忘不了那一幕,阳光正好从缺口照耀下来,映衬在她别着金星的御赐船帽上,格外的光辉耀眼,门黑绿色的军服,斗篷随风漂洋着,那风采……”
“停”
正在畅想着当初的金戈铁马,冷不丁毛玉儿这个停,差不点没让他咬了舌头,好不容易他才把气喘匀了,宋骑尉也忍不住拉长了一张脸,悲催的问着。
“大小姐?”
可脸上忽然满是兴奋,在那一堆不知道毛珏从哪个二手文物贩子手里淘弄来的故纸堆里翻找着,片刻之后,毛玉儿又是神经病一样亢奋的扭过头来。
“宋大人,你刚刚说,阳光从缺口照耀进来,正好照耀在孙大人的帽盔上?”
“正是如此,大小姐,怎么了?”
哗啦一下,毛玉儿炫耀一般,把手里的牛皮拓片亮了出来,火光中,两块巨大犹如门板般的山崖中,阳光正好映衬进来,而阳光下,犹如个巨大乌龟那样的巨石懒洋洋的躺在那里。
“找到了”
第八百九十四章,刀螂捕知了,家雀儿在后()
阿兹特克文化中,太阳是格外重要的重要,因为只有光照充足,作为主要粮食的玉米才能格外的旺盛,阿兹特克恐怖的血祭也是意图用凡人的鲜血来滋润太阳,阻止太阳衰老,所以寻找水晶头骨,怎么能少了太阳元素?
不过梅特尔兹毕竟是阿兹特克前一代的文明,还是有些区别的,比如阿兹特克人在城内杀人祭祀,梅特尔兹人则是在迎着太阳的墓地区杀人祭祀,而且照比土豪起来的阿兹特克人,一杀杀好几万人血腥祭天,梅特尔兹人就寒酸了不少,一次祭祀能有百人,就已经算得上盛大了。
抛弃了这一处古地图中记载的墓穴区,向南又行进了十多里,已经快走出大盆地边缘破碎的峡谷带了,那副古代拓片上的景象也终于显露在了一行人面前。
两块门板一样的山崖比拓片中的图像剥落的更加严重,左面的山崖甚至都塌陷了一大片,一大堆瓦砾堆在脚下,最中间那块大乌龟一样的石头亦是剥落了许多,然而!
哪怕已经过了好几百年,石头巨龟上不自然的殷红色依旧没有退却,当年这儿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取了多少颗蓬勃跳动的心脏,鲜血已经浸润透了石头内部不知道多少米厚了,狂风吹拂间,隐约还能听到亡灵发出尖锐的呼啸那样,让人忍不住后脊梁直发凉。
不过还好,毛玉儿这么神经大条的妞儿不怕鬼,而且她全部的注意力全都被这个通红的大圆龟壳给吸引了,拿着拓片比划了两下,已经塞黑了不少的小脸儿一下子布满了兴奋,拓片团巴团巴塞进皮包里,她是亢奋的翻身下马,快步的跑到了那儿。
“绝对就在这里!统治阿兹特克的水晶骷髅!”
“大小姐,小心点啊!藏宝之处,必有机关,小心……”
棒槌这话还没得说完,毛玉儿玲珑的身段儿已经是消失在了大龟壳下面,噎的棒槌只翻白眼,看着几个麾下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宋勇忠是无可奈何的一边翻身下马,一边大声嚷嚷着:“发愣干什么,追啊!!!”
“大小姐,小心机关,等等啊!”
南美的玛雅文明的金字塔有个特点,内部通常有几个四通八达的快捷通道,以供大巫师与国王行走,在全民祭拜的时候,本来刚走进金字塔底部的大巫师一转眼就已经出现在顶部大房间中,会给人一种很神秘的感官,仿佛巫师会飞那样。
这个巨龟大石头居然也应用了同样的设计,外表看和地上平齐,可是走进了才看到,一条低矮的甬道沿着巨石边缘直通向了巨石底部,五百年前,押送着人牲过来祭拜的印第安族人会看到他们的大巫师一步步从地上冒出来,手持锋利的石刀,剖开人牲的腹部,将血淋淋的心脏取出来,然后再捧回地下去。
几百年过去了,巨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