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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它的名字叫马蹬,是从原始的马脚扣进化而来的任何人,哪怕是一个从来没骑过马的人,只要用上高桥马鞍和马蹬,他就能瞬间变身一个骑马好手。”
“还有这个,早在公元前一世纪,耶稣基督诞生之前就由罗马人发明的东西,马蹄铁,不仅可以保护马蹄,还能使马蹄更坚实地抓牢地面,即使是在泥土路上也不至于摔倒”
简直就像进了巨龙的宝库一样。
不,这里比巨龙的宝库,还要来的震撼人心?
毕竟,巨龙的宝库再庞大,它的受益人也只有一个,顶多是勇者一行,更不用说大量的金币流入市场会带来的震荡效应,货币贬值、物价飞涨给其他无辜的民众带来的不幸而眼前的这些武器,却是足以支撑的起一个国家的百年安宁!
武器所带来的变革是绝对性的。
军人出身的奥德加无比坚信这一点。
就好像是诺曼骑士使用高桥马鞍一样,第一次解放了骑兵的冲击力,从此骑兵再不是只能使用弓箭和投矛作战的骚扰兵种,而是真真正正的,足以主宰战场、践踏大地、无可匹敌,无数人终其一生都未能摆脱的终极梦魇!
而现在,这样变革性的武器,一共三样,每样都能改变这个世界,就放在他面前。
哦,马蹄铁不算,毕竟这玩意发明了都快一千年,早就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但是自罗马帝国灭亡之后,黑暗时代的到来磨灭了不知多少发明创造,马蹄铁这东西,也只能在故纸堆里面才能刨到了。
也不能说完全失传,九世纪欧洲用牛马耕地的时候,农民会给牛穿上某种细茎针草鞋,甚至会给牛脚套上用荨麻绑住的铁块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近代马蹄铁的雏形。
只不过这些劳动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却很少能入奥德加这类高贵人士的法眼就是了。
震惊过后,奥德加却感到了疑惑和恐慌。
这些东西,这些足以改变整个世界,改变战争局面的东西,是怎么被王子殿下发明出来的?
又或者说,王子殿下发明的这些东西,为什么没有在那场灭国之战前拿出来,反而要等到灭国之后才出现?
马格努斯当然不能在那个时候拿出来,一个是因为他刚穿越,还处于混乱状态再一个,他那时候被关在修道院里面,每天都由十几个神父伺候着,绑在床上动都动不得,想拿出来也没办法啊。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和奥德加说的。
从前的王子殿下是个样子,马格努斯不知道,但是想也能想明白,生长在英格兰这等蛮荒之地,又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八成也是大字不识的文盲一个,真要说是他自己发明的这些东西,那魔鬼附身的名头,是无论如何也摆脱不掉了。
虽然说以他的身份,即使是挂着这个名头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在基督世界里面,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而且,完美的替罪羔羊就在眼前。
马格努斯凭什么养着阿道弗斯这帮子闲人,不就是为了现在准备的嘛!
论身份,阿道弗斯是神父,整个时代都少有的文化人,高级知识分子论科研,教会建立的学校几乎是黑暗的中世纪唯一还能够推动技术进步的地方再有最重要的
语言不通。
语言不通,马格努斯的谎言才不会被拆穿。
况且这也算的上是一件好事,高桥马鞍,马蹬,马蹄铁,这些都是注定要扬名天下的东西到时候马格努斯把阿道弗斯神父发明这些东西的事迹传扬出去,再记到书里,白纸黑字,青史留名,多少人想要这个待遇还没有呢!
因此,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王子殿下,您是什么时候学会了那种奇怪的语言的?”
只有这一个问题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
拉丁语可不比其他,这种号称可以跟神沟通的语言实在是繁琐到了极点,单单是动词就有26种形态变化,普通人想要运用这种语言,非得要经过长期并且艰苦的学习才行。
实际上,这个问题连马格努斯自己都没法回答。
在他的感觉里面,明明自己说的还是中文,到阿道弗斯神父听着就是拉丁文,奥德加听着就是撒克逊文,与街边的小贩说话的时候,小贩也会听成法兰克文,还有其他的语言,虽然没有实验过,但是也应该是同样的。
大概,这就是他唯一的金手指了。
有什么鸟用?搁到未来,我还能去做个翻译,放到现在,我能干什么?
马格努斯也不止一次的腹诽过自己这个没用的金手指,但是没办法,生活,活着就要学会接受,与其抱怨,不如想想怎么才能变得更好。
毕竟,马格努斯是个蛮乐观的人,接受能力也挺强,要不然早就在这个愚昧的时代郁郁而终了。
“唔,大概是我学得快吧。”
关于这个问题,马格努斯压根就没打算与奥德加详谈,说的越多破绽就越大而且,为了应付这种局面,他还特地做好了准备。
出来吧!转移话题**!
“说起来,奥德加叔叔,关于复国这件事你是怎么想的?”
直击要害!
奥德加的注意力立刻就被吸引,不再去考虑语言的问题了。
在奥德加的眼里,复国,这可是比讨论语言重要一百倍,一千倍的大事况且自从流亡以来,这还是王子殿下第一次和他讨论复国,奥德加激动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咳咳,王子殿下”奥德加张嘴欲说,却猛的发现自己实在是太过激动,竟然连话都说不出来。
不过,正是因为这个小插曲,奥德加才能平复情绪,并且把他的思想用具体的言语组织起来。
“武力,王子殿下,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武力才行。”
该说不愧是脑子里面只有杀杀杀的蛮子吗
“训练士兵,是为了有足够的武力使用雇佣兵,也是为了有足够的武力但是仅凭着我们,武力还是不足以与那个杂种对抗,所以我们还要暗中联系国内的贵族,就算是北地的那些蛮子也一样。”
这就有点意思了。
马格努斯惊讶的看着正在侃侃而谈的奥德加,觉得自己有必要重新估测他的智商了。
毕竟,二十多年的老兵,也不是这么容易糊弄的。
还有,你有什么资格把人家叫做蛮子啊。
“我听说那个杂种正在大肆的分封他手下的将领,这样势必会和原先的贵族产生冲突,我们就趁机和贵族们缔结密约待到起兵之时,我们从南边跨海而攻,他们则从北面吸引敌人主力,到时候我们双面夹击,定能一战而胜,恢复江山,一雪前耻!”
注征服者威廉是私生子,因此在许多不服他的人嘴中就是杂种威廉。
注北方蛮子,这里涉及到一个历史事件,因为维京入侵的缘故,以约克至兰开斯特为分界线,向南为撒克逊人所有,向北却被维京人占据。虽然后来杰出的撒克逊国王阿尔弗雷德收复了失地,但是双方的风俗习惯甚至语言都有些不一样了,南方人更是看不起被打败的北方人,蔑称为蛮子。
第七章 计划与计划()
该怎么说呢
公平的来讲,奥德加的这个计划还是有些可能性的。
征服者威廉大肆分封手下的诺曼人将领,引发传统的撒克逊贵族不满,这个是事实,没什么好辩驳的。
同时,马格努斯也相信,倘若自己登高振臂一呼,不说万人来投,至少重新拉起一支杂牌军,再配上那些贵族的军队,和威廉国王打打擂台还是可以的。
但是然后呢?
然后呢?
自己这边是用禁卫军、雇佣兵、杂牌军以及贵族私兵组合起来的大杂烩,对面却是人种统一,服装统一,装备统一,甚至是战斗力也统一的虎狼精锐。
这场战争的结果,马格努斯认为,自己不用打就已经知道了。
况且
马格努斯回头看了看还沉浸在自己的伟大构思,幻想着复国成功之后如何如何的奥德加。
终究只是个大兵出身,虽然对于战争很在行,但是对于政治,对于宫廷斗争,还是太过于天真。
“抱歉奥德加叔叔,在我看来,你的这个计划至少有三个重大缺陷。”
马格努斯伸出三根手指,横在奥德加面前。
“暂且,我就先把你的计划称为三步走吧。根据你的描述,第一步,我们训练士兵并且与国内的贵族取得联系第二步,举兵,南北夹击第三步,战争,胜负各安天命,是这样吗?”
总结的还是蛮到位的。
虽然相当的,十分的不爽,但是面前的人是王子,奥德加再不爽也不能跳起来一剑劈了他,只能点头同意。
而且奥德加也想看看,你说我有这么多的缺点,我倒要听听,你能说出个什么子午丑卵来。
“首先是和贵族联系,我就明说了吧,我不信任他们。”
“我父亲指先王哈罗德率领着大军和威廉作战时,怎么不见这些贵族出来帮一把?现在他们有难了,就想到我们了?”
“王子殿下,我知道您的痛楚,但是这些贵族的武力是我们必需的”
“我明白,奥德加,我很明白,而且我没有感情用事。”
虽然嘴里面说的是冷静,但是马格努斯却是粗暴的打断了奥德加的话,胸口还在一起一伏,显然是十分愤怒的表现。
实际上,马格努斯正在努力完善亡国王子这个角色。
那些面对着诺曼入侵仍然无动于衷的撒克逊贵族,严格意义上同样是马格努斯的杀父仇人试问,一个失去了父亲的孩子,面对着他的仇人,会冷静到借用仇人的力量吗?
虽然现在的马格努斯确实对哈罗德没什么感情就是了。
但是该演的还是要演,特别是面对着奥德加,这个从小就看着马格努斯长大的人物,就更应该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