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他发出命令的时候,不管是己方的奥德加,科特,阿方斯,亦或是作为盟友的勒费弗尔,甚至是眼高于顶的杜根将军,都不得不,同时也是必须站起身来,倾听他的命令。
“感谢您的信任,我必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杜根得令,举手投足间,花白的头发也放出某种色彩,就像是年老的狮子,尽管不再像年轻时那么敏锐,却绝无人敢轻视它的爪牙。
听了杜根的这般表态,马格努斯也算放下心来,不必担忧杜根出工不出力。自己为他免了一次战败的可能,又给了他莫大的信任,于情于理,杜根都该用战功来报答才是。
“奥德加叔叔,剩下的七百佣兵,还有我身旁的一百禁卫军,我把这些全都交给你了。”
犹豫了一下,马格努斯又说道。
“虽然有些逾越,但是请两位将军听从一下我的意见:敌人是从雨天而来,途中势必颇费力气,我们不必刻意追求胜利,只需要和他们耗到雨停,等到他们彻底衰竭,就是我们的胜利了。”
这话就是说给杜根将军听的。
马格努斯心里清楚的很,如果有一个声望系统的话,那他在奥德加那里估计就已经刷到尊敬,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有道理,奥德加就会听从,但是杜根就不一定了。
而且这年代的欧罗巴,打仗就是怼,怼、怼、拼命怼,不顾一切的怼,怼到哪一边先撑不住,另一边就赢了。
虽然看起来有些很荒谬,但是从侧面来说,这就是兵家所说的堂堂之师,行军之道,以奇谋,以正和,只要正面战场赢了,敌人的那些小诡计也就无能为力了。
“遵从您的命令。”
两位将军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回答道,马格努斯当然注意到他们之间的小动作,但是他也没什么好主意。
正如以前所说的,搞建设他在行,搞经济,靠着超越时代千年的见识,他也能马马虎虎,但是战争,战争可不是靠着那些电脑游戏就能学会的。
有时候马格努斯也会感到幸运,幸好他身边还有着奥德加这样一个忠心耿耿的老将存在,否则打仗的时候他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当然,仅仅只有奥德加一人是远远不够的,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将阿方斯塞到奥德加的手下,希望能培养出下一位将军,同时他自己也跟在奥德加身边,每日里耳熏目染,不求变成什么百战百胜的将军,至少调动军队什么的不用假于人手。
在中世纪,没有什么比军队更重要。
这一点马格努斯还是看的蛮清楚的。
命令布置下去,召集士兵同样要用不少时间,特别是那些养尊处优的骑士以及自由散漫的佣兵,这两者几乎占了军队的绝大部分。不过好在,马格努斯严禁军中饮酒,士兵们只能趴在帐篷里睡觉,不然说句难听话,在这下雨天,人人都没想到布雷斯特伯爵会来进攻的日子,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醉成一摊烂泥任人宰割!
所以,说实话,伯爵大人其实还算是有着真本事,只是时运不好,碰不上对的人罢了。
五里路,说长也长,说短也短,等到马格努斯等人好不容易把士兵们全部从温暖的窝棚中踹出门的时候,远方似有似无的人声,车马声已经隐隐约约的随风传来。
那是敌人,他们已经到了。
第七十章 今日第二更()
在战争开始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介绍一下战场的情报。
今天是雨天,缠绵暴雨连绵不绝,这是已经多次强调,并且毋庸置疑的事实雨水侵袭之中,土地早已经变得泥泞不堪。这并非是字面意思亦或是夸张描述,而仅仅是在述说一个事情。
人脚踩下去再翻出时会带上一大块泥土,马脚也早已染的斑驳不堪,无论人或马都走的气喘吁吁,当布雷斯特伯爵带着他的军队来到马格努斯面前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景象。
五里路,仅仅只是五里路,伯爵却有了好像走完万里长征一样的满足感。
然后他开始观察。
战场定在一处平原,布列塔尼处处都是这样的平原,是司空见惯的景象,没什么可稀奇的。平原的右侧相对伯爵而言是右方,对马格努斯而言是左方是一个大坑,这坑是马格努斯为了填放人粪与马粪而挖的,极深极大,骑兵绝无可能跃过这坑来攻击,他们只能选择绕过,或者转而攻击其他。
因此马格努斯在左方并没有守备,他把主力放在中间与右侧,佣兵和禁卫军在中,下了马的骑兵在右。
他们竟然有防备了?!
枭雄的另一项本事,喜怒不形于色,故而虽然伯爵的心中急得快冒火,但是他脸上也没有表现出来。
他们有防备,那我岂不是白来一趟,甚至有可能会输掉!
可惜,伯爵大人在仔细观察之后,不仅把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还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要是三国,就该有文臣武将围上来问一句:“魏公为何发笑?”
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兵贵神速,尽管马格努斯一方已经提前得到了布雷斯特伯爵来攻的消息,也多亏了这个消息,他们在敌人的大军压阵时还能井井有条但是,时间毕竟太短了。
能把士兵们全部赶出窝棚结成阵型就已经是奥德加以及杜根的能力极限,至于那些士兵身上的装备,实在是没能耐再兼顾了。
因此那些骑士老爷,他们生平第一次没穿链甲就上了战场还有那些佣兵,他们结成了阵型,还要在阵型当中手忙脚乱的为自己套上皮甲,真真是混乱无比。
不过,他们到底都是职业军人,杀过人,见过血,谁要是因为他们一时的混乱就小看他们,那才真是倒了大霉。
伯爵也并没有因此而轻视他们。
兵贵神速,神速,不仅是行进的速度要快,决定要打击的对象时更要快。
特别是在现在这种情况,敌人正在迅速的武装尽管他们已经结阵,但是毕竟不完全,而且这个不完全还在飞快的被弥补每犹豫一秒,敌人的实力就又会增长一份。
“我们,从正面进攻。”
最终,伯爵下了这样的命令。
正面是什么呢?正面是奥德加率领的七百佣兵和一百禁卫军,他们的数量加起来足足有八百人,是右翼两百骑兵的四倍但是,这又有什么呢?
骑兵,即使是下了马还是骑兵,但是那些佣兵,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庸俗而又贪婪的步兵。
哼、步兵!
抱着这样的傲慢与偏见,伯爵下了完全错误的命令。
但是这不怪他,真的。
早在马格努斯与那位已亡的布列塔尼公爵对阵的时候,公爵就完全表现出了对步兵的蔑视还有那位处心积虑着潜伏多年的路易国王,他宁愿每年花着天文数字的钱来养着骑兵,也不要把这笔钱拆出去一点养一支步兵!
这是时代的偏见,要说不幸的话,只能说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人,而马格努斯不是吧。
随着伯爵的命令下达,他的军队缓慢,说的难听些,就像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艰难的伸出手,了无生气的动了起来。
这很容易理解,虽然心中急燥,但是伯爵还牢记着布列塔尼公爵的教训骑兵像是糖葫芦一样被串成一串,这样的惨剧只要有一场就够了。
因此他采用的是中世纪的标准方式,即征召农兵在前,骑兵在后压阵。
而在前的人,一般都是九死一生,不,说的再明白些,他们都是十死无生的。
倘若这是一支有觉悟的英雄部队,那它只会更加的斗志昂扬,受伤的老狼拼命也会咬下猎物的血肉但是,那些农兵都还不想死。
一个人不想死,这种事是没有过错的。
但是在伯爵的眼中,行动迟缓,这已经算的上是过错,是足以杀头的死罪了。
“砍掉最后面的七个人的头!告诉他们,故意拖延,就是这个下场!”
用血淋淋的人头威胁,农兵的进攻速度立刻就变得更快,顺便,他们对伯爵的怨恨也就更深。
不过伯爵不在乎。
一群贱民、一群步兵,两个卑贱的东西加起来也只会更卑贱,能有什么用呢?
这是中世纪贵族对待农民的真实态度,这种态度,即使是到了文艺复兴,到了光荣革命,贵族的权利大部分都已经被剥夺,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在飘中那些破落户贵族的身上略窥一二。
而这种态度,就给了马格努斯可乘之机。
但是并不是现在。
“标枪准备投掷!”
另一边,严阵以待的下马骑兵阵列传来了这样的命令。
作为人数较少,而且实质上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一方,杜根将军所率领的右翼应该说是比较脆弱的,所以他不敢妄动,但是这不代表他不能支援。
一百支黑黝黝的铁杆长枪从天而降,锋利的枪矛无情的刺穿了人体,带走了生命的气息。
但是农兵们仍然不能后退。
向前走可能会死,向后退却是立刻死,那些身后的骑兵手中的长剑还在往下滴着淋淋鲜血,锐利的眼神无时无刻的不在巡查,威慑着每一个想要退缩的人。
幸好,这样的标枪投掷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就停了下来,满打满算也不过带走了几十个农兵的性命,还不至于让他们的士气崩溃,但是对于这些农兵来说,如此坚强,究竟是好是坏却不一定了。
因为他们马上就要开始近战,而且是和武装到牙齿,已经被完全调解为杀人机器的禁卫军近战了。
而这场近战的结果,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差不多是时候了。
这是马格努斯的心理活动。
这帮武装平民,被标枪杀了一阵,近战又敌不过职业士兵,着实是已经到了极限。一个人往后溃败可以用杀头来威慑,一群人往后溃败,逃跑的速度比杀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