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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最风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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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然已警告过族人,不许再去干劫郡粮这种蠢事,辛瑷、高甲等所带又俱虎狼之卒,没了赵家这等后台的支持,便是偶有怀存不轨的流民或漏之鱼的群盗对他们押运的粮食垂涎三尺,却也不敢行劫,直到所有的粮食、粮种、农具都运到地方,也没有再出现被劫之事。

    负责屯田的江禽等人不断报来进展:除跟着尚正去重建学校的三部降卒外,其余改为屯田的各部降卒均已安顿妥当,划分给各部的田地也均已编列入册,粮食、粮种、农具各类物资亦陆续接收到手,到八月中旬,屯田已是万事俱备,只等秋种了。

    八月时节,秋收到了尾声。

    秋收虽到尾声,郡县却越发忙碌了。

    对郡县,乃至整个帝国来说,八月、九月,是最重要的两个月。

    原因很简单:本朝承袭前朝之制,“八月案比而造籍”、“计断九月”。

    “比”,就是简阅民数和财物。“计”,就是计算。

    前秦“以十月为岁首”,前汉建国,承袭秦制,在初期也是以“十月为岁首”,上一年的十月到这一年的十月是一个完整的财政年,所以郡县地方要赶在十月前完成上一年的比、计。尽管在前汉武帝太初元年时把岁首改为了正月,但这项制度一直没变,传袭到了现在。

    县里边要在这两个月里把本县的民数、财物等各方面的情况统计成簿,呈报郡中,然后郡府一方面据此检查县里边去年一整年的治政情况,一方面由郡比曹把这些计簿汇总成一册。随后,郡上计吏就带着本郡的计簿前去京师,必须要最晚在明年正旦日前抵达,向朝廷呈送、汇报,——边远的郡因路途遥远,不方便,可以三年上计一次,内郡一年一次,每年必至。

    “案比而造籍”、“计断九月”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两个缘故。

    一个是因为这是朝廷和郡府每年一次了解境内下情的时候,再一个是因为这关系到帝国来年的徭役派发和两种重要赋税的征收。

    这两种重要的赋税一个是訾算,一个是口赋。

    訾算是财产税,口赋即口钱和算赋,也叫“头钱”,是人头税。

    訾算的“訾”,意即家资,“算”,是对计算单位的统称。

    訾算的整个征收过程是这样的:先由民家“自占”,即由民家自己上报本家有多少财产,包括钱布、奴婢、六畜、车、粮、田、房、珍宝等等,动产、不动产都在其中,随后由地方官吏进行核查,如不属实,则处以“隐匿”之罪,不但要罚款,而且要把隐匿“不自占”的财物全部没收,如属实,则依照民家身份的不同和家资的多寡,分别征以不同的税钱,商贾之家,二千钱为一算,煮盐、冶铁之家,四千钱为一算,非商贾、煮冶之家,也即农耕之家,万钱为一算。一算是一百二十钱。换言之,如果某户农耕之家家訾万钱,便征税一百二十钱。

    对家訾不满两万的“贫民”,朝廷规定“勿出租赋”,可以给与复除,也即免税。

    核算家訾不但关系到国家的税收,而且也关系到民户的一些个人利益,前汉初年即有诏令:“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后景帝时改为“訾算四得宦”,家资四万以上的人才有资格充任郎官。荀贞家以前家訾十万,依此标准,他以前是有出仕郎官的资格的。

    核算家訾关系到缴訾算多少,地方大户常会串通县乡吏员,弄虚作假、少报数目,訾多税少、訾少税重的现象时有发生,“郡国每因征发,轻为奸利,诡责羸弱,先急下贫”。

    如原本之历史中,曹操后来为司空时,亲为表率,每年都令谯县核算他家的家訾,结果谯令把曹洪家的家訾和他家的家訾算成了同等,曹仁家豪富,比曹操家有钱多了,曹操的长子曹丕都问曹仁借过绢,曹操因为之大不乐,埋怨说道:“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

    曹仁性吝,曹丕问他借绢他尚且不想借,何况缴税?这显是他弄虚作假了,而谯令不敢揭发。

    荀贞以前在颍阴时也听说过、亲眼见过很多这样的事,这种事不能彻底断绝,但他亦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派遣了一些素以刚正知名的郡吏下去各县、乡,督察此项工作。

    守郡贼曹掾栾固、守郡决曹掾霍衡、主记史陈仪,还有王通、冯谦等新近被他重用的诸人皆在派遣之列。——这也算是荀贞对他们能力、本性的一次考查。

    訾算是财产税,口钱、算赋是人头税。

    “八月算民”,八月这一个月,县乡案比过人口,紧接着便开始征收人头税。

    口钱是面向未成年人征收,前汉元帝前,三岁起征,元帝后七岁起征,至十四岁为止。算赋是面向年十五以上的男女征收。此皆前秦旧制,两汉沿用。

    算赋收来的钱归国家所有,属国家财政,其征收和訾算一样,对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征收标准。

    农耕家的百姓,一人一年一百二十钱,此为一算。商贾、奴婢则“倍算”,即一人一年二百四十钱。为鼓励生育,女子年十五以上至年三十而不嫁人的“五算”,也即过了十五、不到三十还没嫁人的女子一人一年六百钱。出於敬老、鼓励孝顺的原因,家有八十以上老者的,可以免去其家两人之算赋。

    口钱归皇室,“以食天子”,数目少一点,本是一人一年二十钱,前汉武帝时数伐匈奴,为养车骑马,人增三钱,改为了一人一年二十三钱,沿用至今。

    算赋和口钱看似不多,但对贫家来说已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假设五口之家,三个成年人,两个少年,那么朝廷一年收纳的口赋就是四百零六钱。若只四百零六钱倒也罢了,问题是从朝廷到郡府再到县寺再到乡,经过很多层级,在这些层级中常会出现加收的现象,经过层层盘剥,到百姓头上,一个人每年要交的“头钱”可能就要远超过一百二十钱或二十三钱了。

    百姓交不起,那么这个算赋、口钱可以改为分期缴纳,不用一次交清,每年收取几次。

    这种情况下,很多州郡县乡就常会出现“生子不举”的现象,不举就是不养,孩子生下来就溺死,因为养不起,等孩子长大了也交不起他的头钱。

    为了避免这种层层盘剥之现象出现,荀贞也得派人监督。

    相比訾算,他对此事更为看重,因为这件事关系到的是底层百姓的切身利益。

    被他派出去监督诸县算民的均是他的亲信,如岑竦等人。

    徐福、许季作为岑竦等的副手也被派了出去,荀贞想借机让他们深入了解一下县乡地方阅民、税收等的运作和百姓的疾苦,给他们一个得到锻炼的机会。

    口钱、算赋之外,还有一种税,叫“更赋”。

    更赋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徭役,是“纳钱代役”。

    两汉百姓的徭役主要有两类。

    一个是从二十岁起便名入服徭役的名录,每年要在郡县里无偿地服徭役一个月,连续服役三年,这叫“更卒”,如果不想服这个徭役,可以出钱请人代服,这个出钱请人代服的市价是一月两千钱,这个钱是私人对私人。

    一个是从二十三岁起可以不去郡县里服徭役了,但要开始每年为国家“戍边三日”,这叫“正卒”,“天下人皆值戍边三日,……,律所谓徭戍也,虽丞相之子亦在戍边之调”,如不能为国家守边,则一人一年要出钱三百,直到五十六岁为止,这个钱是要交给国家的。

    要想免除徭役,要么是家有九十以上的老者,可以免去一人之徭役,要么是秩达到一定高度的吏员,要么是爵位必须答到一定等级,爵至“不更”,可免除更卒之役,不更是二十等爵的第四等,顾名思义,“言不预更卒之事也”,爵至“五大夫”,可以免去正卒之役,五大夫是二十等爵的第九等,寻常百姓是很难升到此爵的。

    荀贞穿越前对两汉的印象是“轻徭薄赋”,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才发现实际并非如此。

    两汉的田税是不高,初“十五税一”,后“三十税一”,可在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土地多被豪强大族占有,贫者沦为佃户、徒附的情况下,国家征收的田税再低也和大部分的百姓无关。

    百姓没有地,只能去转租豪强的地,而豪强地主收取的地租轻者“十税五”,重者“十税泰半”,也即十成收获里有一半以上都得交给豪强地主。如果粮食不够吃或无钱缴税,向豪强地主借贷钱粮,那么首先要有动产、不动产的抵押,其次要交利息,尽管国家对利息的收取有明文规定,不得高过一定程度,可又怎挡得住豪强地主的逐利?利息轻者“倍称之息”,也即百分之百,利息重者十倍之息。国家对借贷人的权益是保护的,规定的有相关律法,交不上利息就要受到惩处,连王侯也不能免之,更别说百姓了,因无钱还利息而破家沦为赤贫的百姓不知凡几。

    荀贞的族兄荀悦曾针对这种情况发过议论,说“官家之惠优於三代,豪强之暴酷於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於豪强也”,国家虽然优惠百姓,但优惠都被豪强占去了,作威作福的是豪强地主,受苦的是百姓。

    田税低与广大的无地农人无关,人头税、更赋和各种的杂税却与他们息息相关。

    一个年二十三以上、五十六以下的男子,哪怕连家都没有,只要他活着,朝廷每年就要从他身上收取固定的四百二十钱税收,经过郡、县、乡的层层加收,落到他头上的可能会超出千钱、两千钱。除了人头税,还有各项杂税,如户赋,“率户而赋”,人头税之外,只要是一户人家,每年也要缴税;如畜税,家如养有牲畜,折价缴税,比例是百分之二,即价值二千,缴税二十;如稿税,稿税是为养马而征收的,本为征收草料、禾杆等实物;后可用钱折纳;也称“刍稿钱”;如渔税,凡郡县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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