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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有点奇怪的是,这青枪鱼不是喜欢生活的远海蔚蓝海域中吗?怎么跑到近海来了?
不过想到婆罗洲如今也算是蛮荒之地,远离大陆,这条青枪鱼在这里捕食应该也算是正常。
不管如何,李贞已经迫不及待了,因为速度太快,青枪鱼可不是什么常见的东西,这么稀罕的美食,他当然想要尝尝。
“是。”尉迟宝庆举着青枪鱼走了,即便以他小巨人的个头,对付青枪鱼也得将其举过头顶才能走动,否则青枪鱼就要拖到地了。
“呦吼~”
“哈哈哈……”
“呜呼~”
“……”
这边李贞刚刚送走尉迟宝庆,刚刚准备静下心来继续垂钓,远处正在海水中玩闹的人就忽然的喧闹了起来。
“那边是什么情况?为何如此的吵闹?”李贞问左右两边。
“属下去看看。”侍卫答了一声,就朝着那边跑去。
远远的听见他的呼喝声,然后很快就见到他带着一个身上只裹着一块白布的汉子跑了回来,同时李贞也注意到,原本在海水中畅游的人也都纷纷上岸,开始上岸穿衣服,手脚快的已经穿戴完毕,跟着侍卫两人跑了过来。
“殿下。”侍卫手中捧着一个明晃晃的东西,一边跑一边喊:“殿下,快看,有祥瑞,有祥瑞啊。”
“什么东西……这么大的珍珠?”刚才远远的,李贞还没有看清楚,但是当侍卫走到近处的时候,他才发现侍卫手中捧着的明晃晃的东西竟然是一颗珍珠——一颗非常大非常大的珍珠。
这颗珍珠有多大呢?
没有经过精确的测量,所以李贞也不清楚,但是他分明看得出来,被捧在心口的珍珠,居然占满了侍卫的全部胸膛,将整个胸膛都挡住了,也就是说此时的侍卫其实是在环抱着珍珠跑过来的……
人的胸膛有多宽,李贞也不清楚,但是他知道的是,自己的侍卫都是最精壮的猛士,胸口的宽度超过五十厘米是肯定的。也就是说这颗珍珠的直径至少要超过五十厘米去。
李贞是知道的,在后世世界上最大的珍珠长度是六十七厘米,重达三十四公斤,但是那颗珍珠并不是圆形的,而是像元宝状的不规则体,珍倒是珍了,但哪里有一点珠子的样子?
但是侍卫抱的这一颗呢?
背面什么情况李贞不清楚,但是至少他看到的这一面是圆滚滚的,非常的圆润,如果背面也是这样的话,那这枚珠子的价值可就大了,放到市面上,至少要值大几千两银子,若是碰到喜欢这一口的买家,那价值将会突破万贯以上。
“殿下,殿下快看,这么大的珍珠啊。”侍卫喘着粗气,将珍珠轻轻的放在了毛毯上。
看得出来,这颗珍珠非常重,即便侍卫是经过百般锻炼的精锐,抱着这超过六十斤的东西快速疾跑了几百米,也同样是非常的累的。
而随着侍卫将珍珠放下,一颗直径至少有两尺(六十六厘米)的莹绿色珍珠出现在李贞的面前。
“果然是好珍珠。”李贞惊叹,绿色的珍珠他不是没有见过,但是绿的这么碧莹的,却是少之又少,再加上这么大的个头,可以说这绝对算是无价之宝。
更加出乎李贞预料的是,这颗珍珠非常的圆润,周身没有一点不规则的凸起或者凹陷,虽然并不是最正规的圆形,而是有点椭圆的形状,但这并不影响它的价值。相反因为这个形状,这颗珍珠的价值反倒是要倍增,因为在这颗珍珠的绿色外表之上,还非常有规则的散布着黑色的条纹。
椭圆形的形状,绿色的外表,黑色的条纹……
这不就是一颗西瓜吗?
“实在是太神奇了,好大的一颗西瓜珍珠啊。”李贞惊喜道,西瓜传入中国是在隋朝末年,只是这东西一直都是西域流行,在中原并不多见,西瓜真正在内地普及,其实应该是在五代到宋朝的时候。
但是,不要忘了,李氏身为皇族,当然有资格使用天底下最好的东西,就算他们不主动使用,别人也会将最好的东西送给他们。
因此别看西瓜在民间不常见,但实际上在大唐内部高层之中,早已经是烂大街的存在——至少每年西域三十六国都要进贡不少的西瓜给皇室。
再加上李贞这个历史bug的存在,如今西瓜这种不占地的好东西已经在长安开始流行了。
因此李贞也不担心说漏嘴。
“是啊,属下们看到的时候,都想忍不住上去咬一口。”侍卫在旁边附和道,可见他也是见过西瓜的。
李贞越看越是喜欢,这颗珍珠的外形实在是太像一颗西瓜了,除了大小上有所不符,简直就是栩栩如生。
而且李贞可是知道的,在后世,直径一米多,重达两三百斤的西瓜都多的是,自己这颗珍珠西瓜,虽然也够大,但是和那些巨无霸西瓜比起来,还只能算是小孩子。
“这珍珠是你发现的?”仔细观赏了一会儿,李贞才将目光投向那个身上只裹了一块白布的汉子,这个人他知道,也是太子左内率府的一个执戟(正九品下),好像叫做吴起。
这么好的珍珠,当然要落到自己手里,吴起这样的糙汉子,可不懂得保养珍珠。
本章完
第852章 价值万贯()
第两百一十四章价值万贯
“启禀殿下,这珍珠的确是属下发现的。”吴起非常激动,他太知道这枚珍珠的价值了,可以说如果放到世面上,那是可以让那些富商们抢破脑袋的宝贝。
现在看太子殿下如此喜欢此物,他当然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太子殿下肯定会向自己讨要这枚珍珠,而且以太子的性格,绝对不会白要自己的东西,肯定会对自己有所补偿,而无论是补偿给自己钱,还是给自己官,吴起都认了——反正这珍珠是白捡来的,无论是那一种补偿,都等于是白捡的,是老天爷的赏赐,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李贞轻轻的抚摸着绿莹莹的珍珠,道:“这珍珠本宫非常喜欢,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转让给本宫?”
“殿下能看上这枚宝珠,是属下的荣幸,哪里还谈什么转让不转让的?殿下喜欢,拿去就是了。”吴起在宫中混了这么多年,当然也不是傻子,如果这时候他真的打蛇随棍上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殿下答应肯定是答应的,但是却绝对会让李贞不舒服,那他给自己的赏赐可能可就要打折扣了。
“那怎么行?本宫怎么能贪墨属下的宝物?”李贞笑道:“你自己说吧,想要什么东西?无论是官职还是银钱,又或者是产业以及其他的珍宝,本宫都可以换做等价的东西,满足于你。”
“多谢殿下。”吴起大喜过望,太子殿下真是太豪爽了,官、钱、产业、珍宝,居然一下子给了自己这么多选择,这下子可就好挑选了。
“属下自小家境不好,家中只有几亩薄田,所以如果殿下真的想要赏赐属下的话,不如给属下几亩田地吧。”李贞给的豪爽,吴起也不是不知足的人,在所有的选项中,其实他最想要的是官,但是即便是李贞,想要提升他的军职,没有合适的理由也是不行的。
总不能你献给了我一枚珍珠,我就要提升你的官职吧?那你让别人该怎么看?别人会服你吗?
当然,以李贞的实力,再加上左内率府还是他的亲军,李贞想要硬生生提拔吴起的官职,也是可以的。
问题是这个例子不能开,你今天吴起献上一枚珍珠因此被提升官职,这等于是开了一条新的晋升途径。所有人都想方设法的寻找宝物进献给太子殿下了,那以后谁还好好的尽忠职守?
不光如此,李贞自己只怕也要被挂上一个玩物丧志的名头了,这对太子的名声来说,可是相当致命的——君不见未来的宋徽宗赵佶就是因为花石纲,导致了民怨四起,国力衰退,最终因此成了亡国之君?
所以官是肯定不能要的,那剩下的就是钱财、产业以及珠宝了。
珍宝首先被他pass,自己一个糙老爷们,大字不识一个,要什么珍宝啊?
钱财也紧随其后,钱看起来是万能的,有了钱什么都可以买,但是哪有土地重要?
何况殿下赏赐的土地,和自己拿殿下赏赐的钱买的土地,这意义能一样吗?
当然是要选择天产啊。
“田产啊,也可以。”李贞想了想,大唐如今已经有了盛世之兆,所以田地价格飞增,关中一亩地飙升到了五十贯钱左右,这颗西瓜珍珠如果作价一万贯的话(不要以为一万贯少了,盛唐时期一贯钱相当于现在七千快软妹币了,一万贯就是七千万,已经不少了),大概可以换二百亩地。
“你这颗珍珠本宫作价一万贯,这样,本宫给你一座庄子,一百亩地外加一千贯钱如何?”李贞想了想,给出了这样的一个价格。
“还是殿下想的周到,多谢殿下,属下没有意见。”吴起又惊又喜,这样的搭配其实是最好的,有钱有房有地,可以说李贞将自己一家人的生活问题全部解决了,以后自己只要在家里好好的享受就可以了,想想都美滋滋。
一百亩地就是五千贯,加一千贯就是六千贯,真正贵的是那个庄子——想都不用想,即然是太子殿下名下的庄子,怎么可能差的了?这样的庄子只作价四千贯,太子殿下其实是卖的便宜了。
“嗯,待会儿本宫给你开一个条子,待回到岭南后,你自可以去太子府中令钱财和地契吧。”
“多谢殿下。”吴起连连道谢。
“行了,你们自己玩吧,本宫先走了。”
“恭送殿下。”
“……”
“老吴,你的运气也太好了吧?”
“行啊老吴,你这就有钱有田有房了?”
“老吴,你今天必须得请客。”
“对,不宰你一顿我心里不爽。”
待李贞抱着珍珠离开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