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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宝宝只能好怕怕了,弓就不拿了,哥哥,你可要保护宝宝呦。”
这小妹,越来有越话痨的趋向了。
“……蝴蝶儿忙啊,蜜蜂也忙,小鸟忙着,白云也忙,啊……”
一路上,这兄妹俩,欢快的唱着歌,那狼崽,则是无聊的狠,一会去追蝴蝶,一会去扑蜜蜂的,怎么,越来越像小狗的样子了。
“你们两个,嗨。”
大姐骑在马上,有些无奈的说着这兄妹俩,可,杨乔为啥不骑马。
骑马,只是用来代步,可是,家中的马,还真不是骑的,给大姐骑着,不过是为了让大姐走的轻松一些,快一些。
“娘子,这郎君,跟小娘子,真是欢乐,自从我见到郎君起,就没有见到郎君皱过眉头,可是,他为啥非要让我跟着来,这还要跟娘子你骑在一匹马上。”
我们的维叶,有些郁闷,她本来不想出来,可是,杨乔却非要让她出来,把手上的活放下。
出来,进城,不出来,不进城,还成么,要知道,也许以后,一些事情,都是这维叶要去干的,至少,在这头几年,大部分的机会,都会是这维叶的事情。
那个,人手不够啊,自己训练,那可是需要时间的。
其实,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躲不过去的事情。
“大郎,要不要我们下来走一会,你跟小娘骑会马。”
大姐看着小妹在杨乔肩膀上又唱又跳的,就是看着,都为杨乔感觉到累。
“不用了大姐,我都习惯了,而且这马,还没有我走的快呢。”
驽马么,是拉车用的,自然,速度是快不起来的,不过,贵在稳重,而且,大姐,维叶两个丫头,骑在马上,正合适,如果给她们一匹战马骑,她们还骑不来呢,就是杨乔,其实,也有些嘀咕,这战马,我能骑了么,估计要学一段时间,也许,小妹可以,看她在我肩膀上这个作,就知道,她的平衡能力比较强,骑马,只要稍微训练,就是一个好骑手。
“吼,咯咯咯咯,小虎,快些。”
歌,还没有唱完,小妹的注意力就转移了,她,发现了一只野兔,就是狼崽也发现了,现在的狼崽,已经是一头半大的狼了,这外观,怎么看,怎么威武,就是一头狼,不过,娘亲,还有大姐并不认识而已,认识的,也不会说。
可,你要是说它是狼吧,那,它的这动作怎么回事,摇头摆尾,只要是狗崽会的动作,它都会,甚至,有时显得更加的比狗,还要像狗。
不管像狗,还是狼,这狗,还是狼,总归是要打猎的,不打猎,养来干什么,在这个时代。
所以,狼崽嗖的一声窜了出去,可惜了,它还是小了,速度,跟不上那狡猾的野兔,也是,在这路边出现的野兔,都是老油子了,也都是在箭支下多次逃生的主,要是被一个生瓜蛋子狼崽给抓住了,那不是太没有面子了么,再说,这狼崽,始终算是少了一个好老师,也就是它的母亲,来进行教导,所以,它的打猎,一个是人的指挥,另一个,则是自己的琢磨了,这,需要好长一段时间,杨乔,可没有那个能,去教导狼崽打猎,也不过是胡乱指挥而已。
“呦,你这个小东西,这才几天,就会捕猎了。”
有话没话的,杨乔,大姐,维叶,有时小妹也胡乱的插话进来,说说笑笑的,就到了城门之下。
长安城啊,华夏最强的古都,没有之一,这,一代帝王,建设这么大的一个都城,难道只是为了显摆么,显然,后世的所谓砖家只是一种随大流的解读而已。
杨乔不会无聊的伤春秋,虽然说,这长安城看起来,是一个雄才大略的人帝王建立的,可是,历史,毕竟是历史,有人以史为镜,也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
不过,一个明帝,对于往人的得失,还是需要参考的。
他们走的是东城墙最南端的一个门,叫做延兴门的,这个,杨乔也不需要考证什么,一个城门,它的建立,可是跟杨乔无关。
此时,他最关心的是,想看看,这历史上最大的城池,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这,才是绿化城市,这是杨乔的第一印象,也许,在后世,在他离开之前,都创绿,这杨乔也受感染了,所以,第一印象,那就是绿化,古朴的,新的,旧的,高贵的,贫穷的,好像,还有所间杂。
还有,这街上人们的面貌,都带着一种朝气,有一感觉,就是,他们觉得,这日子,会越来越好过的,不管是穿的好的,穿的差的,下人,主人,都是差不多相同的面貌,自然,生病的除外,此时,还不是贞观之治的年代,可是,这盛世,几乎感觉,就要来了。
也是,这时代,人们,可是受苦很久了,这难得出现了安稳的机会,人们怎么能不好好的抓住呢!
“大郎,我们到哪里去?”
“哪里去,娘亲给了我一个家主信牌,据说,这也是族老信牌,我想,在东市,一定会有我们杨家的店铺的,我们就先去自己本族的店铺看看好了。”
这族老信牌,杨乔的理解是这个样子的,好像,一个大族之间,会有很多的分支家族出去,这每一个分支家族,都会给族长一个信牌,在本族,那就是族长信牌,到了总支,那就是族老了,族老,尤其是这些外来的族老,或许,有参与族中的一些权力,不过,不是那么被重视而已,可总归,也算是族老了,尤其是到了自家的买卖之前,那可是绝对有一些优先的权利的。
其实,这很好,这样,才不会让族人,脱离在外,可惜,这经过杨二,以及现在的李二,以及后世的女皇,会把这世家,给打的乱七八糟的,不过,这世家,好像,也太没脸了,他们,好像,只有家族的存在,而没有什么大民族的存在的想法。
长安大,居不易,长安大,臭虫多,这不,刚进城没有多久,就遇上了恶心人的臭虫了。
进来长安城,大姐问完了杨乔的安排,就跟维叶两人叽叽喳喳的牵着马,说着什么。
而小妹,难得的闭上了嘴巴,坐在杨乔肩膀上,忙着四处张望,这是哪啊,这么多的房子,这么多的人,这是小妹的想法了。
而杨乔,则是在感叹,这,就是大兴城,也就是现在的长安城,据说,当时,只是用了一年时间,就建起来这么一座大城来,面前的这街道,只是副街,竟然也有几十米宽,不知,那一百五十五米的朱雀大街,看起来怎么样。
“这位小娘子,少爷我还缺一个暖床丫头,就是你了。”
突然,一个轻佻的声音传来。
这是,遇上臭虫了,这么偏的街道上,也有臭虫。
第三十六章 关于臭虫()
“你,你个登徒子,朗朗乾坤之下,竟然敢强抢民女。”
看到臭虫,大姐自然而然的,认为自己是一个弱者,可,转念一想,自己好像不是什么弱者,所以,这个你字,竟然有了一个转音。
杨乔在一边听着有些偷乐,大姐,够有意思的。
而此时,在不远处,也有一个白衣公子,正对大姐的样子感兴趣呢。
“呔,这个丫头,你敢跟我们少爷这么说话,快点给我们少爷赔罪,然后,跟着少爷回家,当一个暖床丫头,我们少爷,也许会饶了你,不然,我们少爷会让你死无全尸的。”
得了,这少爷指了路,这狗腿子就跟上来了,我说,你哪里来的勇气啊,敢在长安的大街上强抢民女,这是,狗腿子带的够多。
杨乔张望了一下,他这是带了十几个狗腿子呢!
“呔,我家娘子说了,你们这群狗腿子,赶紧把路让开,否则,她会让你们知道,桃花为啥是这样的红。”
杨乔想看看大姐是什么反应,结果,这维叶出头了,竟然一点都不怵头,面对十几个狗腿子,那是大骂出口。
“呦,这里还有一位小娘子呢,明显,我们少爷是看不上的,要不,我们兄弟用来乐呵乐呵。”
“你,你们,看我不撕了你们的狗嘴。”
说着话,抬脚就是一脚,一个狗腿子捂着裆部蹲了下去。
“你,你不讲究,不是说好了撕我的嘴么,怎么会动脚呢!”
“呦,这个小娘子很烈么,爷喜欢,你们赶紧给爷抓回去,爷享受完了,会赐给你们的。”
得,这臭虫,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勇气。
明显,杨乔感觉,这应该是一个处在暴发户与贵族之间的什么少爷一类的玩意,为啥这么想,家教太差了。
果然,杨乔猜对了,这是一个六品官的儿子这次进京,应该是来办事还是述职的,这不,带着他家顽劣的儿子出来见见世面。
结果,他却惹了这么大的祸出来,在长安城里,强抢民女啊,如果真是民女,也许,会让他得手了,可惜,他遇上的是杨乔姐弟。
“吼吼,坏人撕嘴撕嘴!”
小妹在一边看了半天,终于反应了过来,这,应该是坏人了吧,一个跟头,跳到了那所谓的少爷肩膀上,就是一脚,就见那少爷的嘴啊,立时就丰满了起来。
而小娘,也接着蹦了回来。
“哥哥!”
咋地了,你是邀功还是咋地了,这小娘竟然把撕嘴跟踢人结合了起来,真是一个学习模范,幸好,幸好,她学的不是踢裆,否则,杨乔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而旁边的那位公子,则是有些愕然,这是一家什么样的人啊,这战斗力,本来以为,那小娃娃是好的,结果,她竟然是最厉害的一个,不过,哎呀,我这心啊,怎么怎么跳的如此的急速,不看了,不看了。
可,为啥,为啥那娘子,就那么吸引我。
这小子,竟然看着大姐那眼神都拔不出来了。
也是,仔细考虑起来,大姐,可是比那四位杨乔认识的女子,有特色,特色就是健康,而且,并不丑,这个真没的说,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