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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太平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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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人,先帝给了他最好的兵器盔甲,又一次性给了他三年的军需。谁知道马隆带兵出征之后就杳无音信,朝中议论纷纷,有说他兵败身死,甚至还有说他根本就是畏罪潜逃了。”(弩是指用双脚踩住弩背,双手上弦的武器,比较笨重,但射程较远,威力较大,三十六钧约相当于现在的200多公斤的拉力;弓是一手握弓,一手搭箭发射的武器,威力和射程不如弩,但发射速度快,频率高,四钧约相当于现在20多公斤的拉力。在古代弓和弩是有区别的,科普一下。)

    杨柯摇摇头:“此人干冒杀头的风险求得扬名和带兵的机会,岂是会惜命之人。朝臣不过是以己之心,度彼之腹罢了。”

    文鸯重重一拳击在案上,杯盏乱晃:“休烈此言大快人心,朝臣之中总有些小人,无才无德,专一干那些背后放冷箭,脚下使绊子的勾当,靠打压贤能功臣做自己的进身之阶。”

    杨柯淡淡一笑:“君子如水,小人如油,自古油水不分家,都是君王的平衡之道,离开哪个都不行。文候就是那个水,虽功高盖世,可惜总是在油上面栽了跟头。”

    文鸯不胜唏嘘,大有知我者杨柯也的感慨,举起杯来又一饮而尽。杨柯继续倒酒:“那马隆最后又是如何获胜的呢?”

    “马隆率兵千里奔袭,长驱直入武威以东的温水,寻找敌军踪迹。鲜卑首领秃发树机能见马隆是劳师远征,于是采用了拖的办法,不正面决战,而是率骑兵万人,或者据险抵御,或者设伏拦截。”

    “这秃发树机能也不简单啊,深谙用兵之道,鲜卑部落竟有此将才,看来对夷狄之邦也不能轻敌啊。”杨柯立刻联想到五胡乱华的紧迫,插了一句,既是警醒自己,也是警醒文鸯:“如此一来,马隆危矣,远征宜速胜,久则必败,换做是我,还真没有好的应对之策。”

    (“乱世太平王”作者麒麟可可,独家授权起点网发布,第一时间更新,欢迎捧场/info/100417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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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二十四友() 
“老夫说他奇,就是奇在这里了。这马隆制作了一种偏箱车,兵卒藏在车里面可以发射弓弩,车后面可以用人来推行,还可以藏兵。遇到开阔处,偏箱车可以列阵结营,骑兵不能发起攻击。遇到狭窄处就以车位掩体,发射箭矢,攻击前进。”

    “坦克车?”杨柯脱口而出。(乱世太平王,原创授权,尽在起点,最快更新,欢迎捧场)

    “坦什么车?”文鸯没听懂。

    “哦,没什么,文候你接着说。”杨柯急忙掩饰。

    “还有更奇的地方,马隆在道路两侧放置许多磁石,令部众着皮甲,诱使敌军来袭,鲜卑敌军多着铁甲,一入磁石阵被磁石吸附牵引,行动不便,以为马隆有神助,军心大乱,马隆部众则行动自如,大破敌军。一路转战千余里,鲜卑部人马数倍于马隆军,硬是奈何不了他,反而死伤惨重。”(隆于是西渡温水。虏树机能等以众万计,或乘险以遏隆前,或设伏以截隆后。隆依八阵图作偏箱车,地广则鹿角车营,路狭则为木屋施于车上,且战且前,弓矢所及,应弦而倒。奇谋间发,出敌不意。或夹道累磁石,贼负铁铠,行不得前,隆卒悉被犀甲,无所留碍,贼咸以为神。转战千里,杀伤以千数)

    杨柯心底突然升起一股寒意:“古人的脑洞之大真不是盖的,用坦克车和吸铁磁来打仗,闻所未闻,自穿越以来事事顺利,渐渐有点翘尾巴的感觉,看来,自己一定要切记拿豆包当干粮,任何时候轻视对手就是在自取灭亡。”

    文鸯当然猜不到杨柯的心思,继续说道:“马隆屯兵于武威之后,鲜卑摄于马隆之威,有万余部落率众来降。马隆联合降敌首领没骨能等乘其内患,一举大败敌军,斩杀了敌酋秃发树机能,从而平定了凉州。消息传来,举朝震动,先帝大喜,加命马隆为假节、宣武将军。”

    杨柯从怀中掏出一了一本书,递给了文鸯:“这个马隆是个人才,善用兵革之利并能改良换代,且精研兵法,熟知战阵韬略,文候,您的副手找到了,可喜可贺啊。”

    文鸯已有三分酒意,接过来一看,扉页上写着:八阵总述,署名正是马隆。隐隐感觉有哪里不对,杨柯带着马隆的书有备而来,应该是向自己推荐他,怎么变成了自己主动求贤了。(马隆著有八阵总述一书,讲述排阵用兵,是中国古代兵书中的经典之作)

    “文候久经战阵,勇冠三军,威望之高无人可比,当统领全局。这马隆既有领军破敌之能,又精研兵法,正是教武营中最好的武教习人选,可作文候臂助。柯再为文候延聘一批士子入营,为受训之人讲述历代兵家兴废之道,忠君爱民之理,安身立命之基。。。。。”杨柯热血澎湃,起身举起酒杯:“文候试想一下,到那时,我大晋六品校尉以上武将必须要来教武营脱几层皮,个个变得训练有素,不仅能打仗,还懂得为谁打仗,岂不是千古第一雄兵?更难得的是,文候您就是千古第一雄兵之师,前无古人,当名标青史,传之万世。”

    文鸯腾的一声站了起来,眼中燃烧着熊熊烈火,被杨柯感染得血气上涌:“老夫拼着这把老骨头,集众人之力,一定为公子、为朝廷办成这件大事”。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杨柯低头放下了酒杯,文鸯没看到和没猜到的是,那一刻,杨柯一脸的云淡风轻,心里想的是:“你是水,马隆是油,军校党校二合一的绝配。终于搞定,打完收工。”

    居高临下,蒯钦指着高低起伏的一片庄园对唐仲说道:“唐老夫子,这就是石崇的金谷园了。”

    唐仲抬眼望去,这一片庄园方圆几十里之巨,园随地势高低筑台凿池。园内清溪萦回,水声潺潺。因山形水势,筑园建馆,挖湖开塘,楼榭亭阁,高下错落,金谷水萦绕穿流其间,鸟鸣幽村,鱼跃荷塘,不禁啧啧称奇:“都说石崇豪富甲天下,只看这庄园的外观,就是工程浩大,真是名不虚传啊。”

    “老夫子,你还没进去看呢,园中景象才是富丽堂皇之至。”蒯钦笑着道:“委屈老夫子今日做我的随从了。”

    唐仲也笑道:“蒯大人乃是朝廷新贵,石崇这是曲意逢迎啊,老夫就沾你的光,也一睹这天下闻名的金谷园之奇景。”

    自迎客台下去,就是金谷园的大门,门前排列的两列迎客仆从足有几十人之多,二人安步当车,沿着长长的台阶拾级而下,唐仲问道:“为了迎接你,仆从倾巢而出,蒯大人面子大啊。”

    蒯钦笑道:“哪里是我面子大,石崇家负责迎送客人的门子本就是几十人之多。”

    “什么?光门子就有几十人之多,那这整个园中仆役只怕不下几百人吧?”

    蒯钦伸出一只手,比了个八的字数。

    “八百多人?”看着唐仲合不拢嘴的表情,蒯钦接着说道:“老夫子看这些仆役身上穿的衣衫有无异常?”

    唐仲远远的端详,质地虽然粗糙,但干净整洁,没有什么特异之处,随即摇摇头:“老夫看不出来。”

    “西域出产一种火浣布,用来制作衣服,脏了不用水洗,只需要放入火中,不但烧不坏,而且会洁净如新。只是编织不易,十分珍贵,西域非富贵人家也穿不起。先帝曾得西域万里迢迢进献的贡品火浣布一匹,遂制成了新衣,穿上之后本想到石崇家中卖弄卖弄,可先生猜结果如何?”

    唐仲今日的头仿佛成了拨浪鼓:“难道这些仆从身上穿的就是。。。。。。”

    “正是。”蒯钦点点头:“先帝到了石崇家才发现,连他家的仆人穿的都是火浣布做成的衣服。”

    唐仲叹道:“富比君王,取死之道。石崇能活到现在,也是奇哉。”

    “唐老夫子有所不知,石崇之父石苞乃开国元勋,官至大司马,故先帝对石崇甚是宽厚,此其一。这石崇一门兄弟五个,俱是身居要职,亲族故旧遍于朝野,树大根深,所以石崇才敢在荆州刺史任上派兵行劫客商,大发横财却能安然无恙,逍遥至今,还做了卫尉,位列九卿之尊。也其二也。老夫子听说过金谷二十四友没有?”

    唐仲脱口而出:“俱是当今文坛盛极一时的人物,开玄学风气之先河。”

    “石崇乃是二十四友之一。”蒯钦说道:“此其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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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美人行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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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边谈边走,不知不觉走完了台阶,到了门前。二人的侍从递上名帖,石崇的门人头前带路,进了庄园。园外是隆冬时节,园内竟然桃花灼灼、柳丝袅袅,楼阁亭树交辉掩映,蝴蝶蹁跹飞舞于花间,鱼跃池塘,小鸟啁啾,对语枝头。唐仲仔细看了看,发现园中流水竟然水汽蒸腾,且暖气袭人,便猜到石崇在建这个园子的时候一定是利用了天然的温泉,端的是匠心独具。

    走了约小半个时辰,沿途雕梁画栋,楼阁与山水俨然是浑如天成,更奇特的是,回廊亭阁之中点缀的饰品竟然是珍珠、玛瑙、琥珀、犀角、象牙之物,宛如神仙宫殿一般,饶是唐仲见多识广,也不禁瞠目结舌。领路的门人似已见怪不怪了,语气在恭敬中也带着一丝自得:“这些物品均是我家老爷派人去南洋群岛搜罗来的,贵客见笑了。”

    石崇矮胖身材,淡眉细眼,看似平平无奇,偶有双目开阖之际,透着精光四射,正抚着颌下长须举杯敬宾朋。唐仲一望而知这种人貌似凡庸,实则阴骘。看看满座的宾客,自己一个人也不认识,倒是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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