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现在家里的孩子女儿长大了,打她家主意的人也来了。当然不是吴家村的来找事,毕竟十几年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哪能不要那个脸。是县衙捕快要他女儿做小妾,这个捕快名声烂大街,以前还打死过自己的一个小妾,这事能同意吗?今天不就上门来闹了嘛,可怜啊。
到了何火根家,我的妈呀,人山人海,国人看热闹的兴致真不是盖的,挤了半天没挤进去,原来后世的国人喜欢看热闹全是遗传到祖宗的基因啊,还记得以前在路上看到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吵架,我的妈呀,又是几百人围在边上,还有的幸灾乐祸,
还有打电话叫自己亲戚朋友来看热闹的,吵了半个小时没吵出结果,看热闹的人群快散了的时候,那个男人手一抽风打了女人一巴掌,这下人群的热情又被点然,打算走的人也不走了,看热闹的人成倍数的增加,真的是好无语啊!
狗毛占领制高点远远看过去,嘿,远远地看见父亲也在,好嘛,田里活不干,跑来凑热闹,旁边还有几个父亲相熟的,看他们样子聊的还蛮有劲。大概闹了半个小时左右吧,众人分出了一条道,只见一个穿着铺快衣服的男人趾高气扬的走了出来,
看样子四五十岁的样子,可能掏空了吧,感觉身体弱弱的,这捕快最后放下一句狠话,后天我再来,再敢不从让你死在牢里。热闹看完了,大家你忙你的,我忙我的,很快就散了,狗毛父亲一溜烟就没有影了,回来的路上狗崽不停的骂那个捕快不是东西,狗毛就像发呆一般也不作回应,就像傻了一样。
“狗毛哥,你怎么了?”狗崽关心的问道。
“哦,没事,”狗毛心不在焉的回应道。
回到村里后,狗毛对狗崽说道:“狗崽你一个人去玩吧,我肚子有点痛,先回家了。”
“狗毛哥你真没事吗?要不我去给你拔点草药。”
“不用不用,睡一觉就好了。”
回家后狗毛把自己关在了屋里,母亲不放心问了几次,狗毛都说有点累,没什么事,一整天狗毛就像雕塑一样闭着眼睛坐在床上,太阳快下山的时候,狗毛突然睁开眼睛,慢慢的走到窗前,看着那要落山的太阳,眼神坚定,久久不语。
赵铁牛是米脂县城的捕快,本来是个地痞无赖,谁知也有时来运转的时候,据说他岳母家遭了灾,带着他小舅子来投奔他,赵铁牛二话不说就将他们两个扫地出门,妈的,我自己的亲娘还懒得养,我还养你们?就在这个时候,
米脂县衙捕头赵显根路过,看到了他的岳母,原来他的岳母二十多年前做过几年赵显根的乳娘,后来他岳母一家搬走了,他们也就再也没有见过面,赵显根看着他岳母分外亲切眼熟,
一问才知道是自己的乳娘,自从这一天后,赵铁牛就时来运转,当上了县衙的捕快,他本来就是地痞无赖,这下有了合法的牌照,更加是混的如鱼得水,没两年就娶了两房小妾,真是没天理。
赵铁牛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很开心,因为马上就可以当新郎了,十五岁的小姑娘漂亮又有味,想想就要笑出来,今天就去把人带回来好好享受一下,前天在他家里把那不知好歹的何火根打了个半死,他要再不听话,只有带他到大牢住几天吧,哈哈哈,
“啊,”只感觉后面脖子被重物打了一下,刚想反抗就又是一下一下,一下一下,接连打了十几下,打在脖子上一下比一下狠,赵铁牛早就见了阎王,行凶者瘫坐在地上,竟是狗毛,这时他两眼通红,但却炯炯有神,手上拿根木棒,喘了几口气后,便马上爬起来,
将赵铁牛拖进旁边的小土坡。将他衣服扒个干净,再将旁边的荒草一拨,一个大坑出现了,不用说,当然是事先挖好的,将赵铁牛扔了下去,再抓了两把荒草把他脸盖住,又用木棒将他脸打了个稀巴烂,再在他身上打了二十几下,
将他身体打变形后将木棒丢到他的身上。再将旁边的土填进去,填好后再将荒草盖上,将周围痕迹抹去,一切做好后将他衣服塞进布袋,佩刀包了起来,准备离开现场。
走了十几步,狗毛停下,不得不说,人的第六感很神奇,狗毛感觉边上有人,就在旁边那个土坡后面,这种感觉很奇妙,下意识地快速跑过去,一拳就要打下去,却又停在了半空,是狗崽,他浑身发抖,脸色苍白,说不出话。
狗毛现在是天人交战。
第3章 想做枭雄吗()
为什么是林狗崽?现在怎么办?他全看到了,这件事只要透出一点风,全家都要死,他不能留。
可他是狗崽,好朋友,好兄弟,十几年的感情,打死他还是人吗?
哪个乱世枭雄将感情放在眼里,别说朋友兄弟,就是父母妻儿要杀还得杀。还记得刘邦吗?还记得李世民吗?这是乱世,这是人吃人的乱世,只有枭雄才能活着,只有心狠手辣的人才能活着,古往今来的枭雄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拿了江山没有亲人兄弟分享,这江山拿来又有什么用?难道你真的要做孤家寡人吗?
如果他透出风,马上官府就会来抓我,还要抓我爹娘,我和爹娘都要死。以其我死,不如杀了他一了百了。
杀了他怎样面对他爹娘?怎样面对我自己?又怎样去面对我爹娘?如果爹娘知道我是一个这样的人,他们会有多伤心?那我还活着有什么劲?
,,,,,,。
无数个念头在脑子里闪过,最后狗毛放下了拳头,冷冷的说道:“回家去,谁也别说。”
狗崽慢慢的站起来,他的腿不听使唤,每走一步都很困难,但是他只想赶紧离开这里,越快越好,他就像从来都不认识狗毛一般,很害怕,发自内心的恐惧,这种感觉从未有过。
看着狗崽离开,狗毛反而比刚才轻松不少,自己选择做人,自己是个人,不是冷血动物,更不是毫无感情的机器,也许明天就会死,那又怎么样?我得像人一样活着,哪怕是活一天,那又怎样?
狗崽走后,狗毛见左右无人,本着万无一失的原则,又在周围几个土坡查看了一遍,确定没事后狗毛才放心回家。
回到家,狗毛将门锁上,一下瘫倒在地上,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过了好久才恢复过来,现在才发现衣服都湿透了,赶紧换了衣服,这年代要是得个病,也许一个感冒发烧就要了老命,最后清点战利品,捕快衣服和刀都被他找地方藏起来了,没有带回家,
只带回了钱袋,一细数,妈的,只有三两多碎银子和一串铜钱,这串铜钱有260文,我了个去,担这么大风险干这么大事,就搞到这么点钱,人家小说里随便干点事就是黄金多少白银多少,到我这怎么这么少,老天不会在玩我吧。哎,慢慢来吧,万事开头难。
要是狗毛父亲在这里能抽死他,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到你这还嫌少?这些钱你知道能买多少东西吗?现在的物价比万历年间翻了一倍,可这些钱还不是大部分百姓能存得下的,现在一两银子能买一石粮食,大概有九十公斤,也就是180斤,
一只鸡一钱银子,一两就是10钱,1钱就是10分,一两银子,能买十只鸡,一把菜刀,六十文铜钱,一两就是1000文铜钱,能买将近十七把菜刀,四口之家省着吃用的话一年也就二两三两银子吧,古代种田的普遍没什么家底,
要不然也不会一遇到天灾就揭不开锅,再遇到天灾就卖儿卖女,现在的狗毛可以说是林口村里排名第二位了,只比里长差。
把钱藏起来后,狗毛躺在床上反思,今天的事情狗崽出现是个意外,整件事情都和计划的一样,别看过程只有不到二十分钟,可每一个步骤都是经过反复推敲,老天也要这捕快死,当时前后左右几百米,没一个过路人,
但凡有一个人狗毛都会果断放弃,因为失败的话,后果不是这个家能担得起的,再就是为什么要杀这个捕快,第一,他该死,他不死就会有无辜的人被他害死。
第二,狗毛没时间等,最多再有一两年,陕西就要乱,要抓紧时间积蓄力量才能活下去。
第三,只要做完离开现场,被抓的可能性非常低,这是明朝,没有任何科技帮助破案,只要不留下很明显的蛛丝马迹,包青天都难查。
第四,天灾越来越严重,地方上的事情越来越多,到时候哪天不死一批人,谁还会关心一个不入流的捕快?
乱世之中要活着不是你杀人就是人杀你,古人大多不知道这个道理,最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狗毛又怎么会坐以待毙呢?毕竟比现在的人多出几百年的见识,什么场面在电视里没有看到过?这些道理还要人教吗?
再说林狗崽,回到家之后就大病一场,十六岁的他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前天回家路上感觉狗毛怪怪的,就有一点不对劲,第二天又碰见他一大早偷偷出了村,好奇之下,也就偷偷跟着狗毛,只见狗毛沿着吴家村到县城的路来回走了两边,
回家后又拿了一个铲子,到那路边土坡后面挖了一个大坑,在找荒草遮住,然后又回家了。今天早上特地起个大早在狗毛家外等着,只见狗毛随意地出了家门,在来到昨天挖坑的土坡后面,静静的藏了起来,这时的狗毛手里还多了一个木棒,好奇之下也自己找个地方藏起来。
就这样过了两个时辰,狗毛突然动了,只见他偷偷尾随一个人后面,这个人竟然是前天那欺男霸女的捕快,只见狗毛突然挥起手中的木棒,朝那捕快的脖子每次都狠狠的往死里打,那捕快没两下就死了,自己也一下就吓傻了。
一晚上狗毛都没有睡觉,害怕,不敢睡,毕竟两世为人,这是第一次杀人,天亮后才好一点,听母亲说狗崽生病了,家里也请不起大夫,急得他爹娘要死,这小子这么不经吓,看样子要去走一趟了,心病还需心药医。狗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