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云连峰静静看着,不说话。
白墨无奈,只好答应道:“白某会就此事向朝廷进言的。”
云连峰这才开口:“但愿如此,韩廷尉虽然出生在钟鸣鼎食之家,生来注定高人一等,令人嫉恨,但他是个好官,不应落得如此下场。”
白墨不可置否。
韩隆作为三大家里韩氏一门的子弟,特地在这种小地方蜗居,就是要告诉世人,不要拿王侯公子的眼光看他,他宁愿清贫;也是在告诉朝廷,他虽生在韩家,但一心为官为民,不求金玉。
但这没用。
正如韩隆自己所说,姓氏是改不了的。他姓韩,韩家是朝廷要打倒的势力。这是原罪。
“云连峰,既然如此,你速速将郭大林一案,你所知道的事情都告诉我,不要让韩大人的努力功亏一篑。”
这时韩夫人仍带着哭腔道:“白先生,您一定要救救我家相公啊!”
白墨只好好言安抚:“一定、一定。”
见到了这间连本地普通庶民都不如的陋室,白墨真的对韩隆产生了一点救助的**。他毕竟不是那种满脑子肉食者思维的人,物有不平则鸣,人见不平则争,这才是白墨的处世哲学。
云连峰酝酿了片刻。
“白廷尉。事情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首先,云西县县令郭达开,是郭大林的亲叔叔。云中郡郡守方谭,与郭达开是连襟,二人都娶了云中郡望族云氏族长云棉的女儿。”
“而那惨死的、被人做成盛宴的可怜孩子,是在下的亲生骨肉。”
白墨不解道:“你不也姓云?”
云连峰呵呵一笑:“旁枝末节之子,与家奴何异?”
“现在,因为郭大林说那个孩子是他过继的儿子,又是给父亲治病,所以有些腐儒贱儒认为这是为全孝道、舍子事父,不仅情有可原,还值得嘉奖,甚至鼓动裴行俭将他的事迹写进风流品中。”
“哈哈哈哈哈哈!弥天大谎啊!弥天大谎!”
云连峰的表情都有些扭曲了。
“你们这些肉食者的想法,草民不懂。但有一点——那庸医给他父亲开人血方子在先,他过继我儿子在后。他过继我儿子,就是那副方子!他这是设计杀人!不是什么舍子事父!可怜我还以为自己的孩子被贵人相中,还以为他将来会生活得更好!”
这个四十来岁的汉子,竟有泪水汩汩流出,染湿了那满面的疮痍。
第七十章 大小危机()
如果郭大林所言句句属实,那么此案在那些腐儒的道德观里,郭大林也没有了正义性。况且,造成此案争议的根本源头,甚至与案情本身无关,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利益纠缠。云连峰只看到了表面上,方谭、郭达开与郭大林的亲戚关系,但并不知道在朝廷中枢,还有一个叫孔庚的人一直在背地里他们,这案情本身一定比郭大林所描述的更为复杂。
白墨沉默片刻,忽然道:“云连峰,你口说无凭,可有证物?”
“有郭大林与郭达开、方谭往来书信数封,还有那庸医一开始说的口供,不过,他现在已经死了。”
“证物现在所在何处?”
“不是已经交给廷尉署了?”
云连峰一脸懵懂,这时已经擦干眼泪的韩夫人在一旁补充道:“是孔先生拿走的。”
“坏了!”
“什么坏了?”云连峰与韩夫人面面相觑。
白墨并没有回答,拱手道:“白墨这就回廷尉署查看证物,先行告退。”
云连峰道:“白先生走好,云某腿脚不便,不相送了。”
“我去送送吧。”韩夫人推开了卧房的门,作了一个“请”的手势。
刚到院落中,白墨忽然问道:“韩夫人,那云连峰什么时候开始卧床不起的?”
“他来的时候,就趴在院门外,一身脓疮,无法行走,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落下这种病症的。”
“如果云连峰无法行走,那他是怎么从云中郡来到这里的?”
要知道,云中郡远在燕地以西,距离凤京至少一千五百里,他一个下床都做不到的废人,又是如何跋涉一千五百里距离,来到前任廷尉韩隆的家中?
韩夫人摇了摇头:“妾身委实不知。”
到了院门外,白墨才想起得毅去探望妻儿了,自己本以为会待上很久,其实却没说几句话,现在得毅还没有回来。他让韩夫人先关上了门,自己则拍拍,坐在了门口的石阶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痴情公子来守寡妇门了。
月明星稀之时,得毅才回来,白墨已经倚着门柱睡了一小觉。
得毅驾着马车,马车上别着两个火把,这样就勉强能走夜路了。夜色中的得毅显得有些老迈,其实他才三十几岁,就喜欢自称老奴,长得也像个五六十岁的老者。
“老爷,着实不好意思您久等了。”
得毅满脸歉疚。
白墨则满乎的挥了挥手:“与家人团聚时得意忘形,乃至于忘了时间,也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你。走吧。”
白墨上了马车。
得毅清了清嗓子,抽了一个响脆的鞭花。
“嘚儿儿儿……驾!”
宝马嘶鸣,一架马车扬尘而去。
白墨看着窗外的明月,不止一次的想,干脆以官威逼人就范算了,什么孔庚、方谭、郭达开,其实都不算什么大角色。但这样太容易留下把柄,现在白墨根基不稳,最怕的就是被人揪住把柄。且云连峰的话,在见到证物之前,也不能全然相信。
安静的夜路上,传来了阵阵窸窸窣窣的声响,但这些声音全都被马蹄声和轱辘声所掩盖了。
帘外的得毅似乎闲得太过无聊,开始和白墨聊起了天来。
“老爷,您以前是干啥的?”
“是个纨绔公子。”
“哟,祖上就是大官人啊?”
“不是,我爹是个猎户,我娘就是个平常的居家妇女。只是到了我这一辈,才稍微阔绰了些个,也不能算大富大贵的人家。”
“那老爷怎的自称是纨绔公子?”
“穷得瑟呗。”白墨笑了笑,又道:“你呢,得毅,你什么时候来得中原?”
得毅悠悠道:“七八岁吧,往后二十来年的事儿,都记不真切,那时候的事儿,却样样都记得。记得那时候老奴还是个茹毛饮血的野人哩!有一年族里的汉子们都去打猎了,不知道为什么,一个都没回来。族里的老弱妇孺们就要挨饿了,这时候忽然来了一队中原人,说拿小孩能换吃的,牛羊肉,鹿肉,都有,还有粮食,不过粮食比肉贵些,三个小孩才能换一口袋。族长当时就说,换!老奴对族长没啥怨念,不换就都饿死了。没招儿的事儿。”
“你们那儿气候怎么样?”
“气候?”
“就是春夏秋冬,时令,一年四季,冷不冷热不热。”
“好像是没秋冬,只有春夏,我们老家那边是从没下过雪的。到处都是林子,有的人住帐篷里,有的人住山洞里。”
说到这里,得毅又道:“其实老奴觉得,在这边干活,给人做牛做马,比在那边做人要强得多了。”
“你有没有想过回去?”
“回去干嘛?挨饿么?”
“回去把中原人盖房子、种庄稼的本事都教给他们。”
得毅一拍脑袋:“我怎么没想到,老爷您就是有本事,想法都与众不同。我真这么干了,还不得被奉为伏羲神农啊。”
白墨忽然想多了解了解那些商人们的事情。
尤其是那些奴隶贩子。
鬼奴这种物种,显然甚至都不是来自这片大陆。而得毅所代表的昆仑奴,则来自大陆南段的热带地区。
航海技术可能已经相当发达了。
但帝国的治理框架还十分陈旧,好在这片天地里没有文字狱,没有罢黜百家,未来可能会出现新的历史可能性也说不定。
可白墨不知道的事,帝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文字狱,已经在酝酿之中了。
白墨与得毅已经停止了交谈。
正在白墨浮想联翩时,马车猛然一顿。
马腿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了,随着一声凄惨的嘶鸣,马儿倒在了地上,马车也侧翻了过去,方才还与白墨谈笑风生的得毅,已经被一支羽箭贯穿头颅。
火把照亮了这里,无数的脚步声开始逼近。
白墨揉了揉脑袋,有些湿润,应该是流血了。
这时,白墨听到了一声粗犷的吼叫:“看看里面的死了没有!”
白墨立即剑柄,同时闭上眼睛,屏住呼吸,作垂死状。
车帘被掀开了。
火把的光芒照进车内。
与此同时,一柄尖刀直接向白墨刺来。
白墨登时拔剑出鞘,横在胸前挡住了刀锋,然后左脚一蹬,直接踢中了那人的手腕,一松手,尖刀便落进了车中。
寂静。
寂静之后。
“他还活着!放箭!”
车窗中射出一柄尖刀,直接封住了声音的源头。箭雨之中,白墨从车厢里腾空而起。眼下的局面,分明就是没得谈。
白墨手持甲午一,在箭雨中辗转腾挪,但这个世界毕竟不是玄幻的世界,个人再强,也很难做到绝对没有缝隙,百密一疏,还是有三支箭矢射中了白墨,好在都不是致命的部位,不过也让白墨咬紧了牙关。
如果是杀伐品前十的高手,应该是可以轻易脱身的。
可惜白墨并不是。
他的意境或许能够强于第三位的吕归尘,他的身体还不行。
尤其是面对箭矢这种远程攻击的时候。
“开膛!”
白墨抡起甲午一,一名弓弩手胸腹之间被开了一个大口,肠穿肚烂,腥秽之物跟着脏腑一起流了出来。
白墨没有拾起弓弩手的长弓,他并不擅长射箭,而是拖着弓弩手的尸身当做肉盾,且战且退。
这些不速之客的领头人已经被白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