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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参见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
〔22〕艾森伯格等著、时波、夏泰宁译:《摩沙迪》,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99~100页。
〔23〕〔24〕〔25〕〔26〕王伯伟:《基布兹——以色列的“人民公社”》,《福建日报》1994。5。24。
新
教伦理产生了资本生义?
? 张晓群
十五和十六世纪,欧洲人民开始走出中世纪,迈进近代社会的门槛;欧洲的社会结构,由所谓的封建主义,逐渐演变为所谓的资本主义。这是欧洲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深刻的社会革命。原本相互分离隔膜的人们,现在或主动或被动地进入了共同的生产生活的洪流中;原本强制性的人际关系,现在向着自觉自愿的分工协作关系转化。显然,这一人际关系模式的转化,从根本上说,是不断发展着的工商业带来的。
美国中世纪史权威汤普逊指出:“在十五世纪后半叶,一切影响欧洲从中世纪转变为近代社会的因素和力量都在同时起作用……旧欧洲是封建的、宗教的和以农业为主的欧洲。而新的年轻的欧洲是资产阶级的、商业化的、工业化的、资本主义化的欧洲。”〔1〕那时的欧洲,正在从农业文明发展到工商业文明。但是,当一个社会体由前者蜕变到后者时,那既是激动人心的,也是令人痛苦的。当新的充满诱惑力的生活图景不断呈现在人们面前时,人们却又发现,原有的习惯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正在不断地丧失;当隶农们摆脱了蛮横霸道的领主后,他们却发现又要面对惟利是图的资本家;当资本家们摆脱了国内无数的过境关税后,他们却发现又要面对国与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当国王贵族们正为自己属地的工商业增长而兴高采烈时,他们却发现自己的权势地位正在坍塌;当教皇主教们正在享受自己聚积起的前所未有的财富时,他们却惊恐地看到:一场摇撼他们存在意义的宗教改革风暴正在来临。在欧洲的中世纪末期,每个人对明天的到来,都是既期盼又惶恐。蜕变就是挣脱过去,就是迎接新生,就是动荡不安,就是躁动不已。欧洲中世纪与近代之交,就是新社会临盆的时刻。蜕变之所以在那时发生,是因为蜕变的条件在那时已经成熟,新社会已经成形。今天的西方社会,是在稳定的社会规范、社会框架、社会体制里面运作的;但中世纪末期的欧洲,所有的社会规范、社会框架、社会体制,都具有新旧交替、新旧过渡的性质。经济体制是这样,政治体制是这样,宗教观念也是这样。那时的一切都是半生不熟的。
在这关键性的历史时刻,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的产生起到了什么作用?韦伯认为新教伦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真的是这样的吗?
传统基督教对工商业发展的态度和立场
不论是古代中国还是中世纪的欧洲,工商业都是在农业文明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那时,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是农业文明的道德;农业文明道德的奉行者们,站在道德的立场上,对于人们利用经济方式明目张胆地追求财产、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以及各种“专属于工商业的社会规范”,有一种发自本能的反感乃至敌视。
中国的儒家有句名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董仲舒则说:“明明求仁义,君子之事。明明求财利,小人之事。”像李嘉诚、刘永行这样的富商,要是早生五百年,都是被人看不起的“小人”,就像七十年代末中国人看待第一批个体户一样。《大学》里说:“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也就是说,如果大家都去追逐财富的话,人民之间的团结就没有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吗?所以,那时提倡的是这样的行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董仲舒语)农业是“本”,商业是“末”,历代王朝的一个基本国策是“重本轻末”。中国古代有四个传统的阶层,按社会地位的顺序排列为:士、农、工、商。商人们在两千多年的中国,从来没有获得过较高的社会地位,连他们想炫耀一下自己财富的要求都要加以限制,如在汉代就禁止商人衣丝乘车,直到清代,此种限制还是时时变相出现。
如果说儒家思想是中国农业社会道德的集中体现,那么基督教就是欧洲农业社会道德的集中体现;在中国古代,对商业的反感主要是通过儒家的思想和行为表现出来,而在欧洲中世纪,对商业的反感则主要是通过基督教的价值观表现出来。
圣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外来的客商会使任何人民的道德受到腐化的影响。如果市民专心于做生意,他们有作出许多恶事的机会。因为当商人想要增加他们的财富的时候,其他的人也会充满着贪婪心理。商人……离开手工劳动,享受舒适生活,因而身体软弱,心灵委靡。为了这个原因,一个国家对它的商业活动,应加以限制。”阿士力在《经济史导论》中说:“《福音》……一次又一次地警告人们要防止追求财富,因为那将使他们抛弃对上帝的服务并将使良好的种籽枯死。……基督神父由于有着这类教训,对异教世界的自私自利行为,曾起着一种有益的反感,那引导他们整个地谴责了追求财富。那还引导他们更向前进——乃至否认一个人有权以自己的东西来做他所愿做的事,甚至奢侈地享用他自己所有的财产。……然而,如果说一个人的力求致富行为是有罪孽的,那么难道贸易本身可以有正当的理由来辩护吗?这一问题,在中世纪时代,使许多人在良心上感到困惑。……无论如何,贸易对灵魂来说,是有危险的。”
在整个中世纪的欧洲,商业发展和当时的基督教伦理一直存在着道德上的冲突,基督教会自始至终认为商业利润是人获得拯救的障碍。教会的禁欲观念正与生产力低下的农业文明相适应。传统的基督教阻止商人去心安理得地发财致富,并且使商业经营与宗教教规不能调和。在中世纪欧洲,基督教会是最大的地主集团,占据了当时欧洲最大量的土地,自然十分维护建立在农业文明上的社会观念,而对商业十分敌视。
很多人在比较东西方文化时,侧重于两者的不同,比如儒家和基督教就有很大的不同。第一,基督教作为一种宗教,它有着作为宗教的本质特征。宗教作为社会共同持有的一套信仰和惯例,它引导人们相信存在着某种神圣超自然的王国。儒家则不提倡什么超自然的王国。第二,作为一种杰出的宗教,基督教具有强烈的打动人心的力量,她给人以安慰、尊严感、希望。儒家在这方面就比较弱,它侧重的是论述现存秩序的神圣性,而中国人心灵上和情感上的需要,则更多地是到道家和佛教那里去寻找。
但我们也应看到基督教和儒家学说的相似性。同样作为农业文明社会中占控制地位的社会意识,两者所提倡、主张、支持的,都是农业社会的道德规范。冯友兰论述道:
由于中国是大陆国家,中华民族只有以农业为生。……在农业国,土地是财富的根本基础。……农只有靠土地为生,土地是不能移动的,作为士的地主也是如此。……这就是说,由于经济的原因,一家几代人都要生活在一起。这样就发展起来了中国的家族制度,它无疑是世界上最复杂、组织得最好的制度之一。儒家学说的大部分是论证这种制度合理,或者是这种社会制度的理论说明。家族制度过去是中国的社会制度。传统的五种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其中有三种是家族关系。其余两种,虽然不是家族关系,也可以按照家族来理解。君臣关系可以按照父子关系来理解,朋友关系可以按照兄弟关系来理解。……经济条件打下了家族制度的基础,儒家学说说明了它的伦理意义。由于这种社会制度是一定的经济条件的产物,而这些条件又是其地理环境的产物,所以对于中华民族来说,这种制度及其理论说明,都是很自然的。因此,儒家学说自然而然成为正统哲学,这种局面一直保持到现代欧美的工业化侵入,改变了中国生活的经济基础为止〔2〕。
而作为欧洲中世纪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权威,亨利·皮朗对自己的领域自然十分熟悉;但他对基督教的论述,却有很多地方可以和上述冯友兰对儒家的论述相比照:“(在中世纪)教会居于显赫而重要的地位,并且掌握着经济上与道德上的支配权,教会拥有的无数大地产,其范围超过了贵族,正如在知识方面,教会也超过了贵族一样。……教会的世界观非常适合当时以土地为社会秩序惟一基础的经济情况。土地是上帝赐给世人,使之能够在人间生活而期望永恒得救的。劳动的目的不是增加财富而是保持一个出生时的地位,直到从尘世转入永生。僧侣的修行是整个社会所憧憬的理想。追求财富必然陷入贪婪的罪恶。……放款取息是令人憎恶的事。从最早的时候起,就禁止教士放款取息。从九世纪起,教会也禁止了俗人放款取息。再者,一般的交易与货币交易一样,也是不名誉的。一般的交易对灵魂来说,也是危险的,因为交易将使灵魂不再考虑自己的最后结局。经商之人很难、可以说不可能取悦上帝。不难看出这些原则与事实是多么的协调,教会的理想是多么与现实相适应。它为教会首先得到好处的那种情况提供了辩解。在这些世纪里,当每一个庄园都是自给自足的,而且经常构成一个自己的小天地的时候,还有什么比谴责高利贷、贸易、为利润而追逐利润更为自然呢?……当然,理论与实际的距离很大,寺院本身也经常违反教会的禁令。但是,尽管如此,宗教精神对世界起到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以致人们经历了几个世纪才逐渐习惯了日后经济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