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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早有定数,最终还是让他在钟离城找到了姬烈,并且带来了安君的嘱托。是嘱托而不是命令,仅仅是一位生命垂危的父亲想见一见不知下落的儿子而已。
原本,姬烈此生再也不想见到这位父亲,或者说,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过这么一位父亲。但是在听说他即将死去,或是已经死去之时,姬烈的心悸动了。他想,或许我该回去看一看,哪怕只是隔着茫茫流渊河看上一眼,也算是尽了父子之间的情谊。说到底,他的心肠并不是铁石所铸。纵然,那位父亲曾加诸给他刻骨铭心的耻辱。
最后一辆马车的主人是个神秘的人物,不是别人,正是姬烈在横山走廊里遇到的那位儒家老者,那老者有一把名贵的宝剑,与姬烈的虎邪剑同炉共胚,名唤鹰邪。现在,这把剑正挂在姬烈的腰上。剑柄镶嵌着华贵的宝石,与姬烈的武夫气质很是不符。奈何老者情真意切,执意要以剑相赠,报答姬烈又一次救了他的性命。这位险些被强盗斩头的老者自称是雍人,名叫慎仲,他一力邀请姬烈去雍都,但是却被姬烈拒绝。于是,弟子死光了的老者别无去处,只能跟着姬烈一起游荡。
除了三辆马车,还有一人一马在这片铁甲阵中显得格外惹眼,那人穿着雪白的衣裳,头上的玉冠也是通体浑白,腰上缠着华丽而不嚣张的玉带,精美的剑袋里悬着同样精美的细剑,乍眼一看,穿戴得体,身姿修长挺拔,就如诗歌里唱的那般,君子如玉,如砌似琢,只不过,座下的马却是一匹跛脚马,走起路来一颠一颠,很不雅观。这人是蒯无垢,游戏风尘、周游列国的蒯无垢,他的嘴角永远带着淡淡的笑意,手里永远捉着一把小酒壶,并且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能阻挡他唱歌的兴致。歌声很独特,既歌颂壮美的山川,又赞美甜密的爱情,时常唱得人心痒痒。因此,他与刑洛成了死对头,每当他唱着那情意绵绵的情歌时,刑洛总会嘲笑他骑着一匹跛脚马。
蒯无垢也是自发自愿跟随着姬烈的,用他的话说,他想看一看姬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总有一天,等他得出结论后,会把它写在竹简里仍向姬烈,然后飘然离去。对此,姬烈不置可否,蒯无垢虽说散慢成性,孤傲自赏。但是姬烈心知,这人才华过人,特别是对于形势与人心的拿捏更是无人能出其左右。反正,他吃的也不多,就当是养着一只漂亮的,会唱动人的歌儿的鸟儿好了。
终而言之,这便是姬烈,以及他的追随者们,这些人怀揣着各式各样的目的走到了一起。有可能,明天便会因为各种离奇的原因而分散,也有可能缔造出不可思议的神话。
除了掌控命运的昊天大神,谁知道呢?
绵绵的细雨从天上落下来,浸着姬烈的头发,像是一颗颗米粒大小的珍珠,他站在谷顶上已经有一会了,座下的黑马非常安静,也不打响鼻,只是默默的嚼着那些像人头一样的血骷髅花。
“侯子,侯子。”
管叔度真的很老了,脸上的皱纹完全可以夹死一只蚊子,他从坡底踉踉跄跄的奔来,手里拿着一把桐油伞。
姬烈并没有下马,他坐在马背上打量着自己的老巫官,管叔度的样子很狼狈,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粘在脸上,就像糊着一缕又一缕的白茅草。
“这种花叫血骷髅。”
“老奴知道,陈国盛产这种花,老奴曾在君上的花圃里见过,听说得以鲜血浇灌才会开得如此艳丽,但是它却没有香气。”
“血信子很霸道,它很贪婪。在这里,宋伯约埋伏了弓箭手,甲戟手,刀盾手,重装骑士,还有一辆战车,他想把我捉到宋国阙城去,有一个独眼人,他拿着剑顶着我的背心,还有一个妇人,她照顾了我八年,却一心想要杀死我。”
“……”管叔度沉默。
“你知道宋伯约是谁吗?”姬烈淡淡的问。
老巫官答道:“宋国的世子,如今的国君,但是侯子不必难过,宋国现在陷入了内乱之中,老奴听说,在宋国的西部边陲,殷国在灰烬中重生了,殷人与宋人是千年的死对头,不死不休。”
“我不难过,他是我的舅父,与我有一丝血脉相连。可是那位妇人,她照顾了我八年,为什么却一心想我死呢?”姬烈没有看老巫官,他望着眼前那无边无际的蒙蒙细雨,目光忧伤而深远,他想,若是没有那个妇人,我就不会和小虞他们分开,也就不会遇上萤雪,命运或许就此不同。
“老奴罪该万死。”
老巫官慢慢的跪在地上,额头抵着肮脏的泥泞,声音沙哑,极其难听。但是那只拽着雨伞的手却微微扬着,浑浊的泥水没有沾染上它。
“起来吧,我知道,她不是你的人,或许,薛密蒌才是你的人。我说过,你是该死,可是,我却不会用我的剑来赐你一死。此生此世,你都要好好的活着,看我是不是一个傻子。”
姬烈的声音就像天上的雨水,漫无边际却又冰冷无情。老巫官浑身都在颤抖。姬烈翻下马来,把他拉起来,接过他手里的桐油伞,把它撑开,慢慢的向坡下走去。老巫官牵着那匹黑马,默然的跟在他身后,尽管没有阳光,却像是走在他的影子里。
“回禀侯子,前面就是蝎子关,过了关口,我们可以在景城休憩两日,老奴已经放出了信鸦,君上很快便会命人驱舟来迎接侯子。”老巫官佝偻着背,低声说着。
姬烈的脚步落得不快不慢,一路踩着鬼脸花,当他走到铁甲阵中时,听见了蒯无垢的歌声,那厮盘腿坐在跛脚马上,一边小口小口的饮酒,一边唱着:“春阳清兮,照我新衣,夏星皎兮,抚我莹鬓,秋月明兮,吹砥我襟,冬雪洁兮,覆彼我膝……”
“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下雨天的,哪来的阳光照你的新衣?”
刑洛在蒯无垢的身旁冷言冷语,虽说他们是死对手,但却总是喜欢凑到一起。然而,听见这歌声,姬烈却是浑身一震,举着油伞,呆立在风雨之中。
“咳,咳。”
不远处传来咳嗽声,姬烈回过神来,扭头一看,那位名叫慎仲的老夫子坐在车里,满脸笑意的朝他招手。
姬烈不情不愿的走过去,揖了一礼,说道:“慎夫子,前面便是蝎子关,过了蝎子关即是景城,城里有各国的商队,慎夫子若是要回雍都,不妨与在城里寻一寻,肯定能寻到前往雍都的商队。嗯,若是钱财短缺,姬烈可滋百钱。”
一听这话,慎仲老夫子脸上一红,张开的嘴巴又闭上,过了一会,扭过头去,悻悻地道:“老朽不缺钱财,却听江南风光甚好,犹其是安国,百里桃花海洋甚是艳美,正当前去一观。”
姬烈笑笑,也不理他,转身就走,这位老夫子一心一意要姬烈去雍都,姬烈虽不明究理,但他想事物反常必为妖,既然你想我去,那我偏偏不去,就这么耗着,看谁的耐性更好。
不过,说起耐性,这位老夫子也算天下第一人了,在姬烈救他的时候,一群山匪路霸正拿着斧头要砍他的脑袋,他却赖在地上不肯起来,非是他怕死,而是他正在对那群强盗讲道理,论事非,神态还极为严肃,声音也是抑扬顿挫,仿佛不是在断头台上,而是学宫里的讲堂里一样。
真是个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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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彩虹下的桐华()
“什么是黑白?像天上的太阳和月亮一样吗?”
“不,那是阴阳家的理论,在我们墨家,黑白就是正义与邪恶。”
“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邪恶?”
“正义就是慈悲与仁爱,邪恶就是仇恨与痛苦。”
桐华站在一颗树上,那是一颗千年古树,粗壮的根部深深的扎入了大地,枝繁叶茂,树叶与树叶之间密不透风,就连漫天的丝雨也飘不进它所笼罩的地方。
蒙蒙的丝雨,寂静的森林,构成了一幅烟雨画卷。四下里很安静,没有鸟儿的歌唱,也没有虫子的低咛,只有雨水打在桐油伞上的声音,那声音宁静而清新,既像是一汪清泉正在无声的静流,又像是恩师的话语,总是那么轻柔却不容置疑。
桐华从墨渊山来,自有记忆开始,便在白城里长大。
三岁时,她与一群小伙伴穿着黑白衣裳,坐在云绕雾走的山颠上背诵墨家十八戒,若是背不出来,那就只能饿着肚子数天上的星星。八岁时,她开始习剑,杀过小兔子,杀过小猫小狗。十二岁时,她与墨渊山里所独有的墨狼博斗,那是一种巨狼,力大无穷,动作迅敏,站起来比她还高,她仗着身轻如燕与精妙无双的剑术,最终杀死了那头墨狼之王。到了十六岁,恩师用一面黑白相间的丝布封了她的剑她学习琴棋诗书画,学习天下各国的礼仪与文字,并且精通各家各派的要义。
今天是桐华的生日,十八岁生日。每一个墨渊山的人生日都一样,每年的三月初三就是他们的生辰。
这是桐华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墨渊山,当然,她是带着慈悲与仁爱而来,惩罚仇恨与痛苦,与她一道来到这里的还有六个人,都是她的兄弟姐妹。
她举着桐油伞,背上负着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那剑藏在琴身里,又被锦囊包起来了,所以没人知道它有多么锋利。她没穿黑白衣裳,身上是一袭温婉的淡紫色长裙,纹饰虽不华丽,栽剪却很得体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位贵族小娘,而不是白城的首席弟子。她的手腕上戴着一朵黑白相间的花,这是身份与地位的标志,她的兄弟姐妹都没有,只有白城的首席弟子才有资格佩戴它。
从她的角度看出去,蝎子关更形象化了,真的像是一只懒洋洋的蝎子趴在半山腰上,那钳子上的文像与武像都很渺小,还没有她的一根手指头大,而那一群正在前进的骑队则像一条会蠕动的虫子。只要是虫子便喜欢往阴暗的泥洞里钻,所以,桐华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