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王诩只能在林中满地挖坑,希望能够延缓住一些群体迁徙的步伐,把他们从一个面,打成无数个点,最后逐个击破。
“野马群,似乎没有停下,只有十几只留在了坑边,你是不是失策了?”王离也放下望远镜,笑着问道。
“留下十几只也是留下啊。”王诩轻笑道“林中一共挖了五百多个坑,你想想到时候能够走出这片山林的能有多少?”
王离撇了撇嘴“为什么不直接挖壕沟设下陷阱,这样能够一网打尽,何须如此麻烦?”
“那么明年你要抓什么呢?”王诩瞥了他一眼“我们只要幼崽,剩下的全部放走。”
王离微微皱眉“你的意思是,你每年都放走这些成年的,留下幼崽,就有源源不断的畜牧了?”
“不会源源不断,这一批成年的会因为后继无人,种群畏缩,要么融入其他族群,要么成为猛兽的食物,这叫老龄化”王诩摇头说道“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被其他族群吸收的动物会把这个地方的信息带出去,然后引来另外一批族群来抢地盘。”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群畜生还有这个智商?”
“这不是智商,是本能。”王诩笑了笑。
“那这不就是源源不断?”王离皱眉道。
“当所有族群都在此长此以往的被消耗,那么几代之后,迁徙这种行为将会消失,然后这片区域的鹿群,都变成了我们饲养的不会再乱跑。”王诩说道“当然,前提是我们能够提供足够的草料。”
“冬天怎么办?全饿死?”王离皱眉道。
“说了我们提供草料。”王诩笑道“这片区域,以后建造城市需要砍掉三分之一的木林,空出来的地方就用来种植牧草。”
“你有病啊?”王离瞪大眼睛,像是看疯子一样看王诩“好好地田地不种粮食,给这群畜生种草?还是我们帮着种!”
“你懂什么,以北方现在的气候,没有良种的粮食好生长,种植牧场饲养鹿群或者羊群,出肉率比你们中原最好的良田还好多,而且人们都能吃上肉,比种粮食划算无数倍。”王诩轻笑道“再说,多出来的肉卖到中原,然后买粮食能赚多少?自己算算。”
王离眨了眨,有些懵。
“这些畜生不只是畜生,更是会移动的粮食。”王诩轻笑道“你想想,运输粮食的消耗,跟驱赶羊群的消耗哪个多?羊吃的草,遍地都是吧,但是运量的人,是要吃粮食的,一个是吃天赚钱,一个是吃粮赚钱。”
“拭目以待。”王离傲娇的冷哼一声“我带人去套马群。”
说完跳下山丘,跳上战马带着三十多名王家军晃着套马索奔着野马群去了。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运动已经拉开了帷幕,剩下的就交给王离他们操作了。
王诩带着墨丁赶回毫都。
毫都的城墙已经有三米高,两米厚了,这全赖屠檀和禺春的功劳,有禺春这个向导在,屠檀能够轻易的在山林中找到那些隐藏着的部落,在屠檀强大的武力威慑,以及禺春的疯狂安利下,那些部落都争先恐后的选择了归顺。
这些野人虽然已经形成了部落,但是智商有限,看到归顺王诩不但有肉吃,还有衣服穿,自然开心的找不到北。
只要工作就能得到食物,衣服,甚至还能住进遮风避雨,一点也不潮湿的房子里,对于这群野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孤竹国的人口在这不到一个多月内,迅速膨胀到了两千三百多人。
其中男性只有六百人不到,剩下的都是妇孺,所以到现在为止,没有出现任何叛乱事件,不过倒是有些矛盾冲突,毕竟都是生活在一片区域的野人,除了同为林胡羁縻部落之外,他们之间也有许多小摩擦。
这种看似细小的摩擦矛盾,很容易引发党派的形成,于是王诩将他们彻底打散,分开安放在朝歌和毫都两地,等到以后找个机会在统一做一次‘团建工作’。
如果‘团建工作’效果不好,王诩就只能把那些极端分子,安排到铜山,挖一辈子煤矿了。
牵引环,也就是鼻环的效果十分显著,即便是性格倔强的驼鹿,在被穿了牵引环之后,也慢慢老实了起来,负责开垦和运输工作。
除了铜山之外,又发现了煤矿和铁矿,还有一座金矿。
当场王诩就下令将金矿封存,这种金属对于孤竹国来说,并不是什么重要的物资,反而是一种负担。
毕竟金子太软了,造不了兵器也造不了建筑。
一切都在往顺利的方向发展,唯一一个让王诩担心的,就是朱家那边,迟迟没有消息,看见着野草尖已经开始冒黄了,林胡人竟然还没有南下羁縻。
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他们忘了,另外就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耽误了。
如果是第二种,那么说明,之前对东胡的安排正在顺利进行,连林胡这个小部落都被影响了,更不要说那些东胡大部了。
如果再给王诩一个月时间,小驼鹿或者小野马们再长大一点能够乘骑,组成一支两百人的骑兵队伍,北上清理掉林胡部只是时间问题。
因为从这段时间收服的部落口中得知,他们这些年被林胡部抢走的族人,至少有三千多人。
如果能够解放这批奴隶,孤竹国的野望就已经完成了大半了。
被奴役了这么多年的奴隶们,内心对于东胡的愤怒和怨毒应该根深蒂固了吧,武装这份愤怒,足以在后方,将被王贲拖在燕地的林胡几个部落击溃。
当然,王诩只准备让这些愤怒,只能成为孤竹国前进路上的一支利箭,却没有让他们融入孤竹国内。
因为王诩知道,自己净化不了这些愤怒和怨毒。
尽管知道自己很卑鄙,但是王诩知道,这是一个领导者必须要有的卑鄙。
“嗷啊~!”一声奶凶奶凶的吼叫声打断了王诩的沉思,随后王诩就感觉自己的大腿被抱住了,来不及收回的爪子刺的他还有有点疼。
“啾啾啾~!”随后金雕愤怒的声音也从上方传来。
已经和哈士奇一般大小的白虎小白抱着王诩的腿不放开,金雕则愤怒的在一边用翅膀驱逐小白虎。
倒不是金雕护主,而是金雕争宠。
金雕脚上的链子连着小白虎的项圈,直到现在王诩也没有放开金雕的意思,尽管它已经胖成一直大鹅了,每天都牵着小白虎在城内招摇过市,享受着所有人的顶礼膜拜。
在孤竹国内,王诩的威信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论起排场上来说,却比不过金雕百分之一。
墨奎给所有部落的萨满都讲述了金雕的‘传说’,一个护国神兽的名头稳稳的扣在了金雕的头上。
王诩不喜欢别人每天参拜他,于是所有的参拜都落在了金雕身上。
不管有事没事,墨奎都喜欢带着萨满以及族人们给金雕做祭祀,导致国内所有人见到金雕都得顶礼膜拜,就像是叩拜帝王一样。
对于这种行为,王诩选择了默认。
一个活着的图腾,其实也不错。
第67章 林胡的消息()
第六十五章林胡的消息
小白虎已经到了磨牙的年纪,但是敢亲近它的只有墨怜和王诩,所以导致它只能粘着王诩和墨怜。
小黑虎因为身体不好,所以只呆在朝歌城中,很少出来。
不过它平时都是跟在墨怜身边,墨怜现在主要统领朝歌的建设工作以及开凿底下冷库储存粮食,已经很少来毫都了,今天不知道怎么有时间来了。
毫都的王宫修建在了未名湖旁边。
湿地那个湖泊被王诩起名成未名湖,算是一种另类的纪念。
未名湖边的王宫修建的算是‘奢华’了,占地将近五百多平米,高达五米的全木砖墙堆砌的两层复合式宫殿,内部是完全砖地铺设,然后又铺了一层榫卯结构的地板,地底下铺设着套管水道作为地暖,虽然没有太多奢华的装饰物,但是一个巨大的兽皮沙发也让王离眼红了很久。
这间王宫算是孤竹内最奢华的建筑物了,也是最庞大的建筑物了。
从视觉上就给了所有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这座王宫是墨怜亲自设计督建的。
尽管王诩认为她在这个时间段造出这么一间奢华的王宫是浪费行为,但是没有拒绝。
小白虎抱着王诩的腿不松手,无奈之下王诩只能拖着它进了屋,顺手拿起一根陈列用的不知名兽骨,扔给它,让它自己去玩。
“那是前天祭祀蚩尤大帝的神骨。”墨怜无奈的声音从二楼传来。
王诩抬头看到坐在木梯上,手里拿着笔记本的墨怜。
只穿着一件白衬衫,光着腿散着头发的墨怜让他一阵恍惚。
“怎么了?”被王诩盯得浑身不自在,墨怜紧张的起身询问。
“没什么?”王诩笑着摇摇头“今天怎么有空来毫都?不是在处理军部密令的事情?”
“朝歌和毫都的木驰道修成了,来往只需要两个时辰了。”墨怜帮王诩脱掉外袍,拿出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一件披风。
白虎皮加上丹顶鹤和其他禽类的白色皮毛,让这件披风显得奢华又怪异,给王诩的感觉就像是白色虎皮鹦鹉,但是穿上之后,确实意外的好看和威严。
“大帝真好看。”墨怜嘴角带着笑意,盯着王诩的眼眸仿佛能滴出水般。
“辛苦了。”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废了不少心思吧。”
“还好,涂山娘子冶炼出的铁丝很好用,这件披风有一定的防御性,大帝感受到了嘛?”墨怜笑道。
“怪不得肩膀这么挺,还以为是垫肩。”王诩笑了笑捏了捏柔顺的虎皮,发现里面似乎被铁丝穿满了,不禁感叹墨怜的手巧。
涂山娘子弄出来的铁丝虽然十分脆弱,一直被王诩用做鱼线和渔网,但是没想到还能有这种作用,铁丝柔软编制成内甲的话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