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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二十两?你受骗了吧?”
秦怀玉一惊。
要说到淘宝贝,他可比程亮眼光独到多了,东市那种地方,虽然古董甚多,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认得出来的,往往花了大把的钱,买到的东西一文不值。
当然,也有花了极少的钱,买到的东西却价值连城。
不过以程亮的眼力,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捡不到那种便宜。
“都来看看吧,这就是我淘到的宝贝!”
程亮拿出了一个盒子,十分郑重的摆放在案桌上,所有的人都围了过来,紧盯着盒子看,先是对楠木盒子的精美赞叹了番,随后猜想着,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罗毅好奇心也是颇重,跟罗通对视了一眼,也起身向前。
堂上,只有程铁环不屑一顾,自顾自的喝着酒,好像对所谓的宝贝,根本就不看好。
尉迟宝林最是性急,催促道:“程亮,你快别卖关子了,赶紧打开吧,看看是啥好东西。”
程亮嘿嘿笑了两声,将盒子又拿回到手里,说道:“我这东西,可是很耀眼的哦,你们都站稳了,找东西扶着,免得等下惊的栽倒。”
“呵呵。。。还栽倒呢,别贻笑大方就行了,快别啰嗦了,赶紧打开吧。”
秦怀玉也催促道。
“好,那就如你们所愿。”
程亮手捧着盒子,小心翼翼的将盒子前方的锁打开,然后慢慢的掀开一角,顿时间,一股金光四散蔓延开来,将众人的身上都照的透亮。
哇。。。
好耀眼的金色!
莫非是金子?
“哎呀,你真麻烦,墨迹。。。。”尉迟宝林等不及了,一把抓过去,将盒子拿在了手里,然后将盒子猛地打开。
程亮一惊,忙言道:“小心、小心。。。别弄坏了。”
盒子打开的一刹那,金光乍现,将整个大堂都照亮了,围在周围的人,衣衫也全部镀金,脸上、额头上、甚至是毛发上,都十分的耀眼。
而再看盒子里,摆放着一颗金光闪闪的珠子,就跟夜明珠一样,不过却不是白光,而是金光。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目不转睛的看着那颗金珠,好久都没回过神来。
程亮也十分得意,哈哈笑道:“怎么样,我没说错吧,这是不是宝贝?就算不是什么古董,这么大一坨金子,也些值钱吧,至少远超二十两银子。”
“哎呀。。。淘了这么久的宝,总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让我捡了个大便宜。”
程亮说着坐回到座位上,得意之色更甚。
然而,仅仅是几个喘息间,周围围着的十几人中便有一半的人退了回去,好像对那金珠并不怎么感兴趣,跟坐在一旁喝酒的程铁环一样,神色淡然,让程亮有些不解。
但也有例外,就比如尉迟宝林,他就捧着金珠爱不释手,笑道:“好东西、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啊。”
秦怀玉笑道:“程亮啊,还是让我来教教你吧。”
“去东市淘宝,但凡是外面镀金的,几乎都是假货,金色是一个十分高贵的色彩,借以迷惑买家,真正的好东西,都是那些毫不起眼,被世人遗忘了的,如我所料不差,你这珠子,只是外面涂了一层金色,其实里面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呢,你要不信,现在就刮开。”
秦怀玉也坐回到了座位上。
此话一出,在场除了罗通、罗毅、尉迟宝林以外,其余人都回到了座位上,暗笑不已,说到底,还是个假货。
(作者的话:推荐朋友的两本书;第一本《大唐风华路》,行文幽默风趣,次次装逼,次次失败,让你爆笑不止;第二本《铁血铸新明》,封狼居胥,直捣黄龙,谁言汉家儿郎无血性;崖山之后,帝死臣随,谁言华夏之士无忠义;两本都不错,书荒的可以去看看,作者不易,求推荐、求收藏,拜谢!)
第111章 宝贝(2)()
程亮道:“不可能,怎么会是镀金呢,镀金有这么耀眼吗?”
的确,就算是金子,也没有这般耀眼。
罗毅也好奇了起来,将金珠从尉迟宝林手上接过,翻来覆去的看,越是看,嘴角越是露出微笑。
程亮起身道:“小毅,你告诉他们,是镀金还是真金?”
“是镀金。”
“啊。。。?”
程亮张大了嘴巴,把金珠又抢了过去:“怎么可能是镀金呢,你没看错吧。”
罗毅笑道:“没有看错,你掂掂那份量,金子会有那么轻吗,再说,如果是古董,岂会有这层色,金光也太耀眼了吧。”
罗通忍不住笑了笑,坐回到了座位上。
尉迟宝林也切了声,颇有些失望的离去。
案桌旁就剩下罗毅和程亮了,程亮还是有些不信,取来了刀子,在金珠上一个劲的刮,终于,在他的不懈努力之下,刮下了一大片金粉。
直到此时,程亮才明白过来,自己又上当了,花高价买了个假货。
愤怒之下,程亮举起珠子准备往堂外扔,罗毅见此,忙伸手道:“程兄且慢,这东西虽不是古董,但也是花了二十两银子买的,就这样扔了,也未免太可惜了吧?”
程亮点了点头,是有些可惜了,但他拿回到手里,看了看刚才刮开的那个缺口,里面已经露出了黑乎乎的颜色,便觉得心里一阵烦躁。
程亮道:“这里已经刮开了,里面全是黑的,已经不值二十两了,留着有什么用?”
“如没用。。。不如给我,如何?”
罗毅直接开口讨要。
程亮也不是小气之人,既然认定手上的东西是假货,连二十两都不值,他当然不会留念,很爽快的便将珠子丢到了罗毅手里,说道:“好吧,给你了。”
罗毅如获至宝,赶紧塞入袖口中,谁也没看见,罗毅的嘴角微微上翘,似乎高兴到了极点,但又不想表露出来,所以强忍着。
回到座位坐下,罗毅几句话就搪塞了过去:“来来来。。。咱们喝酒,什么宝贝不宝贝的,都没有喝酒来的实在。”
“程亮啊,你也别沮丧了,等几天我们再去一趟东市,一定能淘到好宝贝。”
罗毅一吆喝,大堂内又热络了起来,对假金珠的事很快抛到了脑后。
以前也是这样,当辨认出程亮买的是假货后,都最多嘲讽几句,然后就不再提及了。
再加上,今天宴会上摆的,可是极为稀罕的醉仙酒,要说到宝贝,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宝贝,哪还有心思去管其他。
原本程亮憋了一肚子的劲,想狠狠的打众人的脸,但没想到,又不出意外的败下阵来,让程亮非常的无语,自顾自的喝着闷酒。
酒虽好喝,但却不能饮多,否则必醉。
一瓶酒下肚,程亮醉的人事不省,被侍女抬了下去,其他人也好不到哪去,除了酒量特别大的尉迟宝林以外,都喝的烂醉如泥,连罗通也不例外。
当然,罗毅没有醉,因为他根本就没怎么喝,等下回去后还有大事要办呢,可不能在这个时候醉酒,心里有很多的疑问急需解开,一刻也耽误不得。
酒会结束,罗毅扶着罗通离开了程府,朝罗府而去。
【上架感言:长山作为一个新手,又是兼职党,写到上架着实不容易,全靠着诸位朋友们的支持,让我看到了希望,克服了白日里工作的疲劳,坚持连载了下来,虽然成绩并不如我意,但长山还是没有放弃。
至于成绩为什么会这么差,长山也想了想,大概有几点原因;第一,主角性格太暗弱了,面对敌人时总是避让,让书友们感觉到非常的压抑、难受;第二,主角的敌人设定的不是很强大,但却能与主角相抗衡,让人感觉主角傻逼了;第三,更新有点慢,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都是只有一更,让很多书友为之弃书。
综上所素,长山有自己的见解,主角遇敌避让,并不是暗弱无能,而是不想徒生事端,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和刘华撕逼时,罗毅当时只是一个小小的农民而已,并没有能力和敌人相抗衡,避让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再然后,有人说主角的敌人太弱了,请书友们想一想,罗毅刚穿越过去时,并没有暴露身份,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农民而已,难道要跟长孙无忌这样的大BOSS纠缠?那才是真的找死,再说,剧情也不会发展的那么快,要是把长孙无忌给搞死了,那本书也就真的就没啥可写的了。
不过,为了让书友们看的舒心,我还是决定,以后尽量不犯这种错误,敌人尽量设定的强大,主角性格由暗弱变为正常,或者直接黑化。。。
最后,是更新太慢的问题,在此,长山诚意道歉,前段时间确实是太忙了,本来承诺一天两更的,结果都没有做到,心里有点愧疚,不过上架以后就好了,就算是为了全勤,也会坚持两更,如果成绩好的话,还会多加更。
一本书想要存活下去,真的很难,尤其是在起点中文网就更难了,这里写书的太多,竞争也相当激烈,不管是新人作者,还是大神作者,都取决于成绩,也就是订阅。
从下一章开始,《唐朝小侯爷》也要开始上架,可以订阅了,我在这里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般大神作者,几千个订阅都会嫌弃自己成绩太差,觉得赚不了多少钱,而一些小神作者,七八百订阅,也会觉得难以接受;但我有自知之明,我不要几千,也不要几百,只要有一百五十个订阅就行,我就会不懈努力、不辞幸劳的写下去,直到完本。
很多读者都喜欢去看盗版,然而他们看着看着,就会发现,为什么自己追更的书突然不写了?
让我来告诉你们,他们成绩太差了,觉得自己的书没有人看,所以就没有写下去的必要。
很多看书的读者,心里总有一个想法,他觉得,自己那一个订阅并不算什么,作者写书和不写书,都跟那一个订阅没有关系,其实这个想法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