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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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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就该死了,我没招你惹你吧。

    所以说读书人最坏了,更坏的就是那个叶春秋,干爹前些日子,虽然满腹的委屈,可还当着天子的面说他的好话呢,好嘛,世风日下,良心坏了,你居然还写诗骂人。

    刘瑾气得一口老血要吐出来,忙是接过写了一行小诗的纸,显得怒不可遏,他看着诗,眉头深锁,脸色更加凝重。

    刘欢微微抬眸看他,见干爹脸色阴沉得可怕,心里不由想,若不是我来禀奏,只怕干爹挨了骂,还蒙在鼓里呢。

    正在此时,却见刘瑾一脸肃杀之气地朝他招手:“你来。”

    这是干爹有所训示了,是不是立即命厂卫去杭州拿人?

    想到这里,刘欢精神振作,徐徐上前,道:“请干爹吩咐。”

    刘瑾却是直接抄起了砚台朝他头上砸去。

    砸的一声,砚台砸中了额头,刘欢这是饱受第三次伤害了,顿时疼得嚎叫,捂着头在地上打滚起来。

    “混账!”刘瑾的声音在司礼监里咆哮:“叫你多读书,咱平时是怎样教训你的,多读书啊,这诗,你看不明白,你也好意思做咱的儿子?你这搬弄是非的蠢材!叶春秋是在骂咱吗?你连人生若只如初见都不懂,连这都看不明白,你还自称自己在内,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你看看这诗写得多好,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活着就好像秋风一样,一阵风就过去了,不是有句话叫做白驹过隙吗?蠢材,就是说人生苦短,人活着就是愁啊。”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蝴蝶效应(第九更)() 
刘瑾看着既痛又不敢言的刘欢,怒气仍未消去,继续骂道:“你这只知道吃喝的孬货,这样的意境,你竟然不明白?”

    一通训斥,刘欢终于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原来这不是骂干爹的诗啊,他虽是疼得厉害,却赶忙趴在了地上,连连磕头:“是,是,儿子知错,儿子给爹丢人了。”

    刘瑾站起来,把头扬起,仰角四十五度,双手负着,幽幽叹口气:“看了这首诗,咱很惆怅啊,人生苦短,这诗的意境悠远,非比寻常,这让咱想起咱的人生,自幼清贫,不得已净了身来,在这深宫之中打小就被人欺负,也真是天幸天子圣明,让我在他左右为伴,总算有了这么点儿出息,可是咱看到了这诗后头那一句等闲变却故人心,却是故人心易变,就不禁恍然大悟,噢,原来想要人生快乐一些,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你看看,等闲变却故人心,这写的多好,叶春秋和咱不对付,咱也瞧不上他这酸溜溜的读书人,可是咱不是那种看了跟咱不对付就使劲作践人家的人,咱心胸开阔着呢,他这首诗,很好,去寻个人,将这诗抄写一下,装裱起来,就贴在咱的公房里,咱要每日抬头看着这诗,好教它时刻提醒自己,人生苦短,所以做人要改善自己的心态,这样才能快乐满足。”

    刘欢连忙说:“是,是,儿子这就去办。”

    他跌跌撞撞的跑了。

    刘瑾眼眸深沉,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便又坐下,叹口气,这样的蠢材,自己居然都留在自己身边,真真是教人操心。于是心里又开始惆怅,便想起了叶春秋的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刘瑾便裂开嘴,笑了:“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春意终于被随之而来的酷暑取而代之。

    叶春秋父子的庭院里,便连那颗本是生机盎然的槐树也变得软绵绵的没什么生气。

    叶春秋躲了一阵,外头的议论总算是渐渐平静下来,读书人总是一阵风的,骂了一阵,累了,便又开始钻营起来。

    现在太白诗社很火热啊,据说那太白诗社的第三版要出了,现在正在收稿,而今这太白诗社如此兴旺,简直到了洛阳纸贵的程度,那里头的文章和诗词,除了叶春秋那妖孽的半截诗,其他的虽也算是精彩,却也不算是什么绝伦,许多人甚至心里想,若是自己来写,只怕也未必就输他们,哼哼,这种文章毕竟不是考试,考试是有时间限定,考的是你的急智,当然运气也在考量范围之内。

    可是太白集里的文章就不同了,完全可以反复的雕琢,灵感一来,好生的动笔,写完之后,再寻一些亲友去润色一下,怎么都不会比你差吧。

    很惆怅啊,一群生员的文章现在都火了,小小的宁波秀才都可以靠太白集出名,还有流言,说太白诗集里有一篇文章是宁波的一个二等增广生所作,这种货色从来都是一文不名,在宁波诸生里也不过是不上不下的水平,到了杭州,那更就是渣渣一样的存在了,可人家拿出了压箱底的本事,将自己一篇文章刊载在了太白集里,这下子是真的火了,据说他家的亲戚都觉得他这是光宗耀祖,毕竟是驰名江南哪,于是乎,直接摆了几天的流水席,而今也跑来了杭州,居然还拜在了鹿鸣先生的门下学习制艺。

    啧啧鹿鸣先生广收门徒,大家是知道的,这位老先生也算是杭州赫赫有名的名士之一,能拜入他的门墙,其实也并不太容易,多少人挤破头呢?

    一个小小的宁波二等增广生,连乡试的资格都未必有的人,凭什么就成了鹿鸣先生的弟子,还不是因为那篇文章被鹿鸣先生看重?

    如此一想,大家虽然骂叶春秋欢快得很,一些人就已经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读书人是如何心口不一了,那诗社的社长陈蓉已经和杭州的举人刘文明谈妥了,刘文明成为了诗社的杭州督导,如今已经开始带着一群小伙伴广收门徒,不少人都是呼朋唤友,纷纷要加入诗社。

    只是这加入诗社却是有条件的,即加入了诗社,需要交纳太白集的期刊钱,也就是说,太白集每月出版一版,你们要进来,每月得花钱订购太白集。

    加入的社员越多,保底的印刷量就越大,而印刷量越大,就意味着太白集传阅的人更多,影响力越大影响力越大,社员自然也就更多,这是一种循环,将太白集与社员捆绑在一起。

    这对于许多生员来说倒不算什么,就算不加入,说不准太白集也要买的。

    也有一些生员,其实并没想入伙的心思,自己也不想靠着写文章成名,不过读书人嘛,总是喜欢与同乡和同窗、同年的名义凑在一起,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圈子,在这个小圈子里,大家都在谈论学社和太白集里的文章,有拿出来这一刊某某文章来夸赞的,也有跑来叫骂的,不一而足,可是你若是不进去,连朋友都没法做了,没法儿沟通啊,人家说的东西,你又不懂,于是乎,又有许多人被各种人情和其他缘故绑架了进去。

    不过是每月三百文而已,其实对于生员来说并不算贵,虽然穷书生也有,可是绝大多数能读书的人,家境还算殷实,这点小钱也拿得出。

    更不必说广大的童生了,若说举人、生员们进去,自然有他们的企图心,可是那些个童生们拼了命往里头钻,这就涉嫌到了装逼的成分,你看,我和解元公在同一个诗社呢,里头几十个举人,连秀才都有几百上千个,我和他们现在也可以做朋友了。

    陈蓉都扑在这上头,竭力在各府物色一些督导,又拼命吸纳成员,同时又和那王方商议着在杭州建一个新的印刷工坊的事宜,早已是忙得脚不沾地了。

    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互利互惠(第十更)() 
王方已在杭州选择了一处地方,而后又开始重金招募匠人,忙得不亦乐乎,他家几代人都是经营这门生意的,所以虽然千头万绪,却也没出什么岔子。

    王方心里一直惦记着那位叶解元,总觉得那位叶解元不简单,而今长期驻留在杭州,据说那位叶解元现在是闭门不出,便觉得自己理应去拜访一下。

    那位才是诗社未来的正主儿啊。

    诗社的结构,他可是了解得一清二楚,虽然是陈蓉带头,实则却是五个核心内部讨论形成共识之后再确定方向,而叶家就占了两席位置,几乎等同于,没有叶家的同意,诗社的任何决定都可能会被推翻,更何况,许多社员都是冲着叶解元去的,他毕竟名气最大,号召力惊人。

    只是要去备什么礼物却是让人头疼,他倒是偷偷问过了张晋张举人,张举人的话让他脑子有点转不过弯,呀,带礼物,不必带什么礼物的,他好吃,聚宝楼,你还记得吗,订桌酒席,让人送去,保管满意。

    王方甚至觉得,张举人这是想要坑自己。

    不过想到叶春秋那大快朵颐的样子,王方决心试试。

    平时的时候,王方也只有清早才有时间,所以卯时不到,便跑去那聚宝楼做好准备,接着便坐着藤轿按照张晋所说的住址到了一处庭院。

    庭院很幽静,远处便是西子湖,此时晨曦洒落下来,使西子湖的湖面波光粼粼,清风徐来,使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王方心里失笑。这位叶解元倒是很会挑选地方。到了门扉之外,这儿只是用栅栏围成的庭院,本来他想叫几句,好让主人出来,谁晓得在这东方不过翻起鱼肚白的清晨里,透过栅栏,便可看到里头传来郎朗的读的声音很雄浑,字字圆润,不像是叶春秋的声音,那么势必是叶父了。

    如此用功,倒是很难得,毕竟叶父年纪大了,中了举人,还如此勤学,这就难怪他能名列乡试第三了。

    倒是这时,他突然看到眼前银光一闪,却是见一少年持着短剑在阳光下宛如龙腾一般飞舞,少年步伐稳健,只是瞬间,便踏了十几步,或进或退,左挪右闪,手中的短剑更是银光闪动,看上去杂乱文章,却仿佛又有规律可循,只顷刻间,便已连连刺出,那银光的寒芒挥洒出来,教人看得心里发毛。

    王方是走南闯北的商贾,自然有所见识,心里依然咋舌,这小解元,居然是剑术大师,他这是什么剑术,竟闻所未闻,似乎比寻常所见的更加犀利了许多,而且狠厉非常,这小子怕是没少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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