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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了考棚,院试的考棚虽然也是简陋,不过比县试、府试的待遇要好了一些,不再那样的局促,位置也还尚可,因为要连考几天,所以必须做持久战的准备。
叶春秋摩拳擦掌,准备好笔墨纸砚,这时候天还没亮,这里虽是挂了灯笼,不过光线依然太暗,他索性便干坐着,闭着眼睛养神。
等听到了炮响,这是要放题了,远处传出雄鸡鸣叫的声音,曙光初露,乍泄出来的丝丝光芒将这阴霾的天空破开,便见朦胧之中,高举木牌的差役唱诺着来回巡视,那木牌上则是今日的考题:“尽信。”
看了这个考题,叶春秋哑然失笑,我去,题目倒还好,偏偏这个题目对于院试的考生,想必是有些难度的。
这些日子,他也研读过一些四书五经,因而大致对于经义有了那么点粗浅的认识。八股出题,其实无非是摘抄四书五经的段落罢了,心肠好的考官,索性犯懒,直接摘抄一句,譬如子曰诗三百,比如学而优则仕,这种题目比较好考心肠坏一些的就不太要脸了,明明一句学而优则仕,他偏偏要截下其中一段,譬如学而优则仕,本是出自论语中的“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偏偏出题的人不这样玩,反正都不要脸了,索性就出个“子夏曰:学而”。
当然,更不要脸的题目也不是没有,就如这一句尽信,这属于陷阱题,表面上,你若是顺着这个题目答下去,保准是要落榜的。
读人的本业,若是连书都不信,你考个毛线。
因而要作这样的文章,最紧要的是分清信和不信,什么书不能信呢,少不得你要拉一个人出来批判一番,什么书可以信呢?这就牵涉到你的信仰问题了,你是读书人啊,是圣人门下啊,当然信得是孔圣人、孟圣人还有朱圣人,若是非要做一个总结,那么全文的思想必定是,除了孔夫子,我们谁都不认。
叶春秋忍俊不禁之余,便开始搜索光脑了,这个题较为偏门,可即便如此,仍是搜寻到了一百三十余篇文章,这是因为崇祯四年的丁丑科会试考的便是这题,叶春秋几乎毫无悬念地选择了丁丑科状元刘同升的八股文,因而开笔:“书不可无,大贤特为尽信者之焉”
每次考试,都是一次身心的折磨,连续考了三日,等到终于响起了梆子,贡院中三百来号人都像牲口一样赶了出来。
好在叶春秋这个年纪还没有长胡子,否则跟其他人一样,一个个双目无神、胡子拉碴,身上的泥垢有三尺厚,那就真的跟乞丐没有分别了。
“春秋,春秋。”身后有人喊他。
叶春秋驻足回眸,便见到陈蓉。
陈蓉也早没有入考场时的潇洒,他朝叶春秋哂然一笑,道:“春秋这一次可有把握吗?”
虽然这一次比从前谦虚了很多,不过叶春秋依然还是从他脸上看到了嘚瑟。
“话说他为什么总是这样自信呢?”叶春秋心里想笑,却还是道:“陈兄有事?”
陈蓉上前几步,道:“考得如何?你是如何破题的?哈春秋啊,这一次院试才是至关重要,府试,毕竟只是小试牛刀,提学大人掌一声教化,可不是好糊弄的,噢,你知不知道,提学来宁波的时候,吾父还随本地官长去为他接风了,提学很关注宁波的考生啊。”
他说很关注,就恨不得告诉叶春秋,提学很关注自己。
第五十一章:我家有女初长成()
可是叶春秋心里想,这和我有什么关系?院试是糊名的,何提学就算是你爹那也没用。
陈蓉似乎这一次自信满满,道:“你我是君子之争,上一次你既是府试第一,可是这一次,我却是志在必得,春秋还住在那个客栈吗?发案的时候,我们同去,一起看榜,如何?”
脸上颇有一点死不悔改的样子,似是这一次的案首已然是他的囊中之物了。
叶春秋却是摇头道:“我今日就要收拾东西回去,只怕不能在宁波停留了。”
陈蓉愕然道:“这是为何?发案也就是这几日功夫,多等几日有什么妨碍?”
叶春秋一摊手,坦然道:“囊中羞涩,再住下去,非要饿死不可。”
“呃”
简单、直接、暴力,而且毫不掩饰。
叶春秋确实已经一贫如洗,再让黄世叔付账,实在有些不好意思,老爹那儿怕也指望不上,家里的钱是二叔管的,叶春秋的窘迫可想而知。
所以他早就打定了主意今日回去,反正发案之后,看不看榜都无关紧要,中了就是中了,自然会有人去报喜。
陈蓉见叶春秋窘迫,也就愈发有些得意起来,口里说着遗憾的话,心里则不以为然。
好歹陈蓉出自府城的名门,自己的父亲可是连提学官都有幸见一面的。于是他决定,懒得再和叶春秋这穷酸为伍。
叶春秋也懒得计较他的心思,提着考蓝回去。黄世叔又有事,只是不知去了哪里,便修书一封留在掌柜那里,让客栈代为传送,无非是表示了感谢,说明自己今日回家云云。
鄞县这个地方什么都有,既然要回奉化去,只需让叶三去牙行里问一问,打听了片刻,便知道会有商贾押着货物要到奉化去,这些商贾喜欢扎堆,愿意有人结伴,尤其是叶春秋这样的考生,毕竟没有什么危害,沿途也有照应,虽然路上太平,可是人多声势众一些,可以省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约定了时间,接着便在南门集合,这商贾是贩卖药材的,本来听说同去的是个府试的童生,也没太在意,可是见叶春秋如此年轻,倒是小小震撼了一把。
沿途上也多承他的照拂,甚至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本来这商贾只雇了一顶藤轿,结果索性他不坐了,非要让叶春秋坐不可,自己则拖着肥硕的身子蜷在压货的大车里,叶春秋突然有一种误入传的既视感,旋即开始害怕起来。
半途上他将叶三拉到一边:“三儿,这些人会不会是匪类,我总觉得怪怪的。”
“少爷你可莫要这样说,陈老爷好着哩,怎么是匪类,方才路过集市,还给我买了双鞋。”
“”叶春秋觉得叶三智商低,没法儿沟通,他几次想着是不是索性到了下一个集市还是走为上策,毕竟那位陈老爷总是殷殷的盯着自己,让自己心里有些发毛。
尤其是得知叶春秋还是府试案首的时候,他一脸的肥肉夸张得抖了一抖,几乎震惊的说了一句:“呀,春秋还是案首?”
这意思仿佛是土匪惊喜地遇到了肥羊。
不过一路总算无事,眼看进入了奉化的地界,叶春秋才渐渐心安了。
等入了奉化城,叶春秋便与陈商贾告别,陈商贾满是不舍,非要留叶春秋在奉化的宅里住一夜,叶春秋拒绝道:“并非是春秋无礼,只是在宁波长住一月有余,家父不免忧心,春秋也是归心似箭。”
陈商贾一脸遗憾,道:“这样啊,那就下次来奉化,记得来寻我,噢,有件事一直想问,就怕冒昧。”
叶春秋见他扭扭捏捏,还道他有什么难言之隐,接着便听他道:“我看春秋年纪轻轻,想必还未婚配吧,家中可订了亲吗?我家中有一小女,待字闺中,虽比春秋痴长三岁,不过女大三,抱金砖。春秋是读书人,想必是明事理的,若是你不嫌,我大可以立即选定一个日子,前去你家提亲,固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后头的话,叶春秋已经没心思听了,话说我才刚发育好吗?你这样不好吧,叶春秋万万想不到,原来这个童生身份居然还是颇有吸引力的,自己竟成了抢手货。
只是这种事,他却不敢答应,倒不是瞧不起商贾人家,只是现在的他实在没有婚娶的心思,这若是真上了门,就算是亲事不成,假若让家中的老爹觉得自己确实到了婚配的年纪,然后四处给自己配种想到这里,叶春秋不寒而栗。
规矩自己是懂的,父母之命嘛,和种猪配种也没什么分别,可是话又说回来,虽然叶春秋能够接受,可是作为种猪的自己,总要先发育完全才好,于是连忙婉言拒绝。
陈商贾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一脸幽怨地送走叶春秋,满脸遗憾。
到了傍晚时分,叶春秋总算是回到了叶府,门口的老门子一见二少爷回来,喜滋滋地道:“春秋少爷回来了,叶家的府试案首回来了。”
声若洪钟,顿时闹得阖府震动。
叶春秋万万想不到会是这样的架势,自己从前在叶家可没有这样待遇啊,过不多时,便有人来请:“老太公请少爷去。”
祖父对于的自己态度一向是若即若离,想必是因为自己尴尬的身份,所以总是刻意的疏远,可是叶春秋又还算争气,又对叶春秋抱着希望。
他对叶春秋是如此,叶春秋对他也差不多,爷孙的情谊硬要说有,实在有些牵强,不过话又说回来,自己穿越到了这里,毕竟这身与老太公血脉相连,亲近感还是有一些。
只是现在自己一回来,老太爷便叫让自己去,却不知会发生什么?
叶春秋去了主院,等到了正厅,便见这里已有许多人了。
坐在首位的,自然是叶老太公,叶老太公红光满面,显得颇为高兴。
府试高中头名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叶家,自己孙儿连中县试、府试案首,大有可为啊。
第五十二章:奔为妾()
只是看着这个小案首,老太爷还是有些遗憾地看了一旁乖巧侧立的叶辰良,想不到这一次府试,大孙子沉沙折戟、名落孙山,反而是叶春秋一鸣惊人。
他心里不禁唏嘘。
除了老太公,叶春秋的两个叔叔也来了,二叔陪坐在下首,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三叔依然还是那没有神采的样子,显得很不耐烦。
老爹则坐在另一边,父子二人许久没有见面,现在看到儿子回来,自是喜上眉梢,只是碍着老太公,所以只是目光温柔地看向叶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