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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秋这一次却显得极为凝重,当着舅父,完全一副上司的口吻:“有关系的,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若是镇国府将所有的买卖都吃进肚子里,那么这天下,获利的就只有镇国府,其他人就无法得到好处了。可若是镇国府只抓住自己的主干,就如沙发吧,别人造不得,是因为镇国府能造弹簧,他们却造不出,这就是镇国府的优势,我们只要牢牢抓住这些优势的产业,成为主干就可以了。可是我们也要懂得让其他人分一杯羹,就如这工服,镇国府完全没有必要自己设一个成衣的作坊去制造,匠人们有薪俸,就让他们自己去买,正因为这镇国府里有数万的匠人和学徒,每月有上百万的薪俸发放下去,你想想看,这是何其大的一个商机,用不了多久,多半就会有人愿意运送松江的布匹来,在这里制造成衣,就如这匠人们吃饭的问题一样,只要匠人们有钱,又需要吃饭,你等着瞧,到时更不知有多少商贾跑到工坊外头开炉卖饭了。”
叶春秋说到这里,深深地看了脸色也渐渐变得凝重起来的孙琦一眼,继续道:“你看,这些布匹的商贾,那些养桑地大户,还有那些织布的作坊,甚至是酒楼、茶肆都可以趁着咱们镇国府的兴旺而从中分到一杯羹,他们大多都是商贾,商贾的背后,多多少少又有些京中的官员和地方的士绅,他们得了好处,还需要招募大量的伙计和艺人,这就等于,原本不相干的人,却在不知不觉之中坐上了同一条船上,变得休戚与共起来。”
“舅父,你是不知啊,咱们镇国府这么大的买卖,你想想,惹来了多少人的眼红?若不是因为这是天子的产业,这才让许多人虽然早就垂涎三尺,却是不敢轻易妄动。可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既然如此,那么何不让更多的人进来,镇国府靠着主干挣大钱,而其他人也从中获利,大家将来不知不觉之中,就坐在了同一条船上,而一旦当真镇国府遇到了什么事,这些人也势必遭受影响,舅父现在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孙琦也是个极聪明的人,叶春秋这样一讲解,就明白了,举一反三地道:“就如咱们镇国府收原料一样,原本不值一钱的矿石,现在因为镇国府的原因,突然变得有了价值,于是不少人自行去开矿,运输了各种原料来供应镇国府,煤炭、瓷土、碎石、铁矿圆木、牛皮、羊皮,这些我知道,现在供应原料的大多都在北直隶附近,在这北直隶,能有一座矿山的人,哪一个不是地方的豪强,家里即便没有人做官,这祖宗三代也是盘踞在地方上不可一世的人物,他们其实正如春秋所说的那样,就是我们得道之后升天的鸡犬?”
顿了一下,孙琦接着又道:“噢,还有自从马车、沙发、水晶畅销之后,不少商贾大肆购入咱们的货物,拿去各地兜售,敢在大明走货的商贾,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有不少人都靠着咱们的水晶挣了大钱,他们想必也是”
叶春秋笑吟吟地打断了孙琦的话:“不错,就是这个道理,大明敢走货的商贾,没一个人吃素的,否则单单通过重重的关卡,早就被人吃干抹净了,这些人只要出门,大多都带着某些高门大族的信笺,遇到有人刁难,将信拿出来便可保平安,所以你说他们是商,不如说他们是绅,不但是绅,而且多是豪绅,镇国府的招商局这么多产业想要立足,在于如何分享,而不能总想着什么事都插上一手,那些利润不是很高,别人可以做得来的东西,都可以让别人去做,我们呢,专心去做我们自己的独门生意,不但自己要挣钱,还要让更加人从这里得到好处,有了好处,大家就在一条船上,就是自己人,他们自己,或者是背后的人,自然而然也不自觉的成了咱们的门神,若有人侵害镇国府,就不可避免的会伤害他们的利益,到时候还未等我们跳出来,这些人多半就要急不可耐的跳出来拼命了。”
叶春秋说到这里,突然话头一转,道:“对了,寿宁侯现在在为工坊供应煤炭是吗?”
“是啊。”孙琦想到那寿宁侯,便很是头痛的样子:“这人品德不好。”
叶春秋抿嘴一笑,舅父的评价还真不会冤枉了那个家伙,德行这种事,还真和他无关。
叶春秋便道:“既然是打开门做生意,就不必理会他,按章办事就是,别少了他的油水,却也不能让他过份,有什么事,知会我便是。
孙琦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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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八十三章:可喜可贺(第七更)()
叶春秋与孙琦说罢,便不知不觉地到了正午,而在此时此刻,那副楼不远的钟塔已是发出了哐当的声音。
午时到了,而一到午时,从窗上远远地眺望,远处的各家工坊便开始下工,可见到无数密密麻麻的人流自工坊中出来,那本有些清冷的街道上,顿时变得喧哗起来。
叶春秋看着无数的人流,心底深处,升腾起了一丝希望。
这些匠人,某种程度来说,将会是一支和自己去改变的力量啊,工业人口和农业人口是全然不同的,为何说农民目光短浅,这倒不是歧视,而是在于,这个时代的农民大多只被局限于一个方寸之地上,他们从出生开始,可能最大的见识就是几里之外的集市,他们的左邻右舍,一成不变,日复一日,所接收到的讯息,永远都在方寸之地。
而工人全然不同,他们从四面八方汇聚在一起,彼此都有各自的信息和见识,而因为工人需要协作,就会产生交流,这种交流颇有些像是工业时代跨越了信息时代一样,原本工业时代,人们要获取知识,就少不得需要本毕竟不是无限供应的,可一旦进入了信息时代,知识和各种新闻便开始爆炸式的增长,这就使那些即便不必出门的人,其知识含量可能都要远高于工业时代一个到处漂泊的所谓精英。
人和人相互交流,其实和交换没有什么分别,河南来的匠人与江西来的匠人在一起闲聊,用不了多久,二人都获得了两地的风土人情,而一个知道两地风土人情的人又与另一个人交流,那么他们的眼界,他们的目光,显然比那些在田埂里劳作,甚至连当今是哪个皇帝都不知道的农人不知要高了多少倍。
这几日,叶景分派了新职,却是令叶春秋颇为错愕,竟是直接调去了都察院任陕西科道御史,并且立即巡按陕西。
叶春秋微微一愣,这个任命有些蹊跷,叶春秋不敢怠慢,立即去打听了一番,这才知道,原来陕西道的御史确实有一个缺额,此次任命,乃是都御史刘宇举荐。
刘宇有这样好心?
又或者是故意让自己的父亲进入都察院,好要挟自己什么?
这显然是极有可能的,不过叶春秋终究不太将此事放在心上,毕竟,他要要挟就要挟好了,而自己的爹却是实实在在得了好处。毕竟从县令到御史,虽是平级的调动,却是直接从浊流转化成了清流,这种意义非同凡响,绝对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
叶景新官上任,便需立即前去陕西各府巡按,他走得匆忙,叶春秋则还是亲自去相送,这已不是叶景第一次远行了,所以父子二人在长亭上也不过是相视一笑,交代了一些事,虽是心里有所不舍,却也不至于心情太过郁郁,目送叶景离开,叶春秋带着几分惆怅,便赶去了镇国新军的大营。
毕竟如今的他,还有许许多多的事等着他,没有太多的时间让他去难过对亲人的不舍!
已过去了半月,正德五年已到了岁末,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可是当叶春秋抵达镇国新军大营的时候,大营里的操练依旧是如火如荼。
五百个新卒,在这校场上,一个个都已经换上了板甲,因为到了下午,所以现在也已不再只是炼体术的操练,而是刺杀的训练,老兵站在了前队,新兵则是在后队,每一个紧紧握着钢矛,手上与钢矛上早已凝结了一层冰霜,新兵的口里喷着白气,厚重的板甲似乎与身体凝结在了一起,雪絮飘然而下,轻轻地在他们护肩和头盔上覆盖了一层薄雪。
他们必须得保持着收矛的动作,纹丝不动,那叶世宽在队伍之中,感觉自己整个人已经僵硬了,手上的钢矛带着刺骨的寒意,通过了手心袭遍了他的全身,这样的动作,他已经保持了足足半个时辰,可是负责操练的王守仁却只是背着手,穿梭在每一个新兵之间,规范着他们的动作。
目视前方,身子微微弓起,持矛的双手要与钢矛平齐,长矛的矛尖要做到微微上扬三十度,前后脚相距一步。
在这新军营中虽然只有二十多天,可是对于刘世宽来说,却比半辈子都要长,这里做什么都要求一丝不苟,一丁点的细小错误都不能出现,他根本不知道这样的操练有什么意义,若说炼体术还可增强自己的体魄,增加自己的饭量,可是所谓的突刺操练,很多时候却并不是刺,而只是让你的身体纹丝不动,虽然已经入营近一月,已经慢慢适应,可是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里,却令他一分钟都不愿熬下去。
若不是军令如山,惩罚极重,叶世宽也不想在同袍面前丢脸,此时他宁愿丢了钢矛,解甲归田。
叶春秋便背着手站在校场之外,默默地看着操练的新兵,猛地,王守仁突然大喝:“刺。”
前头的老兵,已是一齐刺出钢矛,带着雷霆之势,整齐划一。
可是后头的新兵却显得掺差不齐了,有人早刺一些,有些手忙脚乱得还未刺出,也有人未尽全力。
王守仁只得走到了后队,继续规范他们的刺出动作,叶春秋的这个干瘦的大舅哥,做任何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