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香气,是什么呢?迷迭香的味道,不,更浓好像还有什么……
突然的,莘夕惊醒过来。这是一间很暗的屋子,有供奉的神像,应该是神殿的暗室。她想动可是整个身体瘫软完全没有力气,莘夕有些害怕,这时一个穿白袍光头的男人走进来。
“你是……这里的祭司?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们要对我怎么样?”
“请你安静的听我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来这里,我只知道得把你送回去。你现在不能动,那么,请你就不要动,乖乖呆在这里,这香气会让你很舒服的。我现在之所以进来就是想告诉你挣扎哭闹都是没用的,因为根本不会有人听见,当然,作为你——美丽的女神也不会这样。那么请安心的回到阿蒙的身边吧。”那男人面无表情的说完就鬼魅一般悄不声息地走了出去。
呵呵,刚才莘夕倒真的是怕得有点想哭,现在被这个光头祭司这么一解释说明,她还真哭不出来了。那个王子没杀我?!万幸,不过送我回去?怎么送我回去啊,这个光头老大也真是的,话又不说清楚。后来,莘夕才明白过来所谓的把她送回去就是让她在神殿活活的饿死。开始很痛苦,饿得那个难受啊,莘夕觉得要是趁她没感觉时一刀杀了她还好些,她怎么受得了这份罪呢(胃啊)!都是拉姆塞斯害的,你们争名夺利关我什么事啊,可是奇怪,虽然饿的时候很辛苦,可是不难受的时候想到他莘夕却并不恨他,也许就这样饿死了呢!可是还是不恨他,死都不怕吗?!爱人能做的事我都有胆量去做。(What love can do that dares love attempt)即使是死。呵呵,真可笑啊,莘夕,你就这么容易喜欢上人家了吗,连死都不怕了吗。
她就这样昏昏沉沉的想着,在心里跟自己说着话,断断续续的喃喃自语消耗着体力,脑子越来越重,身体感觉空了,就像快要和她的意识分割开一般。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隐约感觉到有个人,有个很温柔的人抱起她,小心翼翼的,就像抱着易碎的宝贝瓷器一样。有人在叫她,恍惚中她感觉到了那个人的心跳,很快,好像很紧张的样子。
5话。命中的注定
*命中注定。我降临这里不是为了来与你相遇的,可是为什么我来到了你的身边‘‘‘‘‘‘
光,刺眼的光芒。莘夕缓缓睁开眼,一个男人正欢喜的看着她,这个人的形态粗劣,身材短小,鼻梁低、鼻窦宽不过眼睛很有神,透着股机灵劲儿,皮肤黝黑。应该是个秉性聪明的奴隶,莘夕猜想。
“女神醒了!”他叫嚷着。
“好了,莫西,你出去吧。”女人的声音。“你还好吗?我的女神,我们又见面了。”拉下黑色的斗篷,进来的女人带着意味深长的笑。莘夕认出她是那天的女祭司。她的胸前佩戴着繁重的项饰,背后两肩胛骨的中间则是用以平衡其重量的钟摆型坠子。(平衡坠子和项饰一起原为供奉天空之神NUT的女祭司们专用,后来所有贵族妇女都佩戴它,以示对神的尊敬。项饰象征着死后的复生和多子,而平衡坠子佩于背后则有庇佑之意。)
“是你救了我?”
“算是吧。很懊恼吧,来到我们这里,我知道你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我的女神。”
“你怎么?!你可以送我回去吗!求你,我‘‘‘‘‘‘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女神。”
“请不要亵渎神明,既然你已经遵照神的旨意降临这里,你就是我们的女神。看看那枚戒指,是伟大的哈特舍特谢普将你带到了我们的面前。”
“哈特舍特谢普?那个埃及女法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偏偏是我,我要回去,我已经受够了!我要回去!”
“让我来告诉你降临这里的使命。请听我说,我们伟大的哈特舍特谢普女王以她的智慧,更以神的名义得到了王位。是阿蒙瑞化身成她的父亲——图特摩斯一世,来到人间孕育了她。她是神的后裔,受到神的佑护。她得到了荣耀,可是图特摩斯三世从此却隐入了黑暗之中。于是,当她刚刚驾崩,被图特摩斯三世煽动的敌军就袭击了宫殿,毁掉了所有与她有关的东西。不过现在你来了,阿蒙瑞的妻子,哈特舍特谢普的母亲,请帮助爱西丝殿下,让她将哈特舍特谢普女王的荣耀之光延续,普照我们的埃及,你有这样的能力,不是吗?只要你愿‘‘‘‘‘‘”
“够了,我不想听这些。我要回去,为什么偏偏是我!我讨厌这些,权利!王位!”
“为什么偏偏是你?不,是恰好是你啊。我们需要一个可以指引我们的人,我们向神祈求,于是你来了,为什么是你,你应该问你自己。”
莘夕突然如梦初醒的发现自己从戴上那枚戒指开始就不知不觉的在说他们的话语——古埃及的话语!她学了一个多月的埃及语可没有好到现在这种程度。阴谋!那个老人,那个愿望,为什么我要鬼使神差的说穿越千年啊!莘夕很生气,她觉得自己被设计了,是命运吗?太可笑了,简直是荒谬!那她要的爱情呢?
“你已经很清楚自己的使命了,那么‘‘‘‘‘‘”
“请不要说了!我要走了,谢谢你叫那个奴隶救了我,我会自己想办法回去的。”莘夕打断她,很快的说完就跑出了神殿。
她凭着记忆,走了很久终于找到了拉姆塞斯的家。好累,她走得很急因为她怕,怕亚瑟,怕那个什么爱西丝来找她,现在到了门口总算感觉安全了些,她弯下腰,把手支在膝盖上专心的喘气。突然有人一把抱住了她。
“你跑到那里去了!该死!”
是拉姆塞斯的声音?莘夕起身,拉姆塞斯狠狠的把她搂在怀里,她看不到他的脸。
“你家好难找啊,虽然绕了很多路不过总算找到了,我很聪明呵。‘‘‘‘‘‘拉姆塞斯?”
她试着找些话,他沉默着只是紧紧抱住她,好像怕她突然消失掉一样的紧,他的下巴枕在莘夕的肩上一动不动,莘夕有些疑惑,就那么乖乖的悬空,任凭他把胸口贴着她的脸好久。“喂,你放我下来好不好?我的脸都快压扁了。”莘夕憋不住开始抗议。
“你啊,回去给我老实交代,背着我跑去见男人啦?”抬起脸,又是那副坏笑嘴脸,这就是拉姆塞斯啊,老爱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莘夕,你看清楚了吧,莘夕在心里对自己感叹着,真是的。
水池里有很多莲花,美丽的绽放着,阳光下花瓣上的露珠闪耀着光,漂亮。
“就是这样。”莘夕一口气交代完这几天的经历。
“真好,你那里都不去,就来找我。那么,以后就依靠我吧。”他们坐在拉姆塞斯家里庭院的水池边上,拉姆塞斯说完,俯身靠近莘夕,手也开始不规矩的滑进她的长裙。
“拉姆塞斯!”莘夕又快要爆炸了。
“好啦好啦。不过,说到那儿我倒是真的很不满意,英雄救美,应该留给我做才对。现在也好,荷伦希布以为女神回去了,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是我一个人的了。”拉姆塞斯忿忿不平后又转为浓浓的笑意。莘夕白他一眼,真想一巴掌给他扒过去,那种笑脸很讨厌。
“将军,有个人要见‘‘‘‘‘‘见夕小姐。”拉姆塞斯不让家里的人叫莘夕女神。
是那个奴隶。他进来,怯生生的站着,偷偷看了莘夕一眼,眼睛充满了敬畏,崇拜还有点什么,是什么呢?
“她让你来的?”莘夕问他
“是。她‘‘‘‘‘‘她让我只告诉你一个人。是很重要的话。”
“说吧。她的事我都可以听。”
“拉姆塞斯!”
“什么?”莘夕给他一个愤怒的眼神。
“好啦。”他不满意的瞥了那个男人一眼,吹着口哨,走了。
“她让我告诉你,只要你愿意帮我们,你就可以回去。如果你想好了,就让我带话回去。以后我每天黄昏都会在对面的街角等候的,那么现在我就告辞了,女神。”
“那个,等等,谢谢你救了我,莫西。”他不好意思地憨厚一笑。
可以回去吗,那明天就答复她吧,帮就帮吧,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喂!快来,带你出去哦,有好玩的。”拉姆塞斯在马厩唤她。我降临这里不是为了来与你相遇的,可是为什么我来到了你的身边‘‘‘‘‘‘命中注定?她干巴巴地浅笑,“来了!”那么就这样吧,好好完成了使命就回去。改变历史,挺不错的呵!拉姆塞斯,因为我你可能不能当王了,知道了会怎么样呢?她笑着想,心里却很复杂,到底是什么心情莘夕自己都不清楚。
6话。那么再见了
我不想这样,到此为止吧。我很快就会回去,那么再见了,将军。
THE NILE。尼罗河,埃及的万善之母,食物的供给者,丰饶的创造者,诸神庇佑,不朽之流。夕阳的颜色在波光中渲染开来,船只迎风行驶,耕种土地的农民。由于了解尼罗河水的涨落节奏,他们将其与精巧的灌溉系统结合起来,于是种植出了丰富的庄稼。世世代代,生生不息。他们就一直这样生活,安宁详和。清爽的河风,稻田,飞翔的鸟儿,打水的人们,空气中似乎都有一股香气,那是埃及的味道。
“那个人到底是干‘‘‘‘‘‘”
“呀,拉姆塞斯,那是种的什么啊”莘夕打断他。
“啊,小麦、大麦、亚麻、洋葱、大蒜、色拉菜、豌豆、小扁豆还有菜豆什么的。我说,那个男人‘‘‘‘‘‘”
“呀,埃及这么干旱的地方也可以种这么多东西吗?”
“埃及的农田每年有3到4个月被尼罗河的洪水淹没。当洪水退去后会留下肥沃的河流淤泥,农田的灌溉就利用截水沟,我说那个找你‘‘‘‘‘‘”
“哦,那截水沟又是什么”莘夕抢着问。不耻下问,她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些小沟渠,有水道通往尼罗河取水还有,“桔槔”(shaduf)——就是一种可将水从河里舀到田边集水沟的配重水桶。”怎么,不想说吗,拉姆塞斯觉得好笑,看你撑得了多久。
结果呢,结果一路上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