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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我飞花携满袖a_派派小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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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即使真的有一天自己得靠着她的药来维持生命,想来也是一件苦差事。
  玄靖微微摇头,揉了揉自己的额角强迫自己继续看案上永远看不完的卷宗。
  卷宗上的字却在他的注视下变成了黑色的蝌蚪,一个一个的都在晃动,最后一张艳艳的笑脸慢慢地从纸上浮现出来。眉眼含笑,全是倾国倾城的风情,一身红衣如火,正是前几日请来为王妃祝寿的花满袖。
  “花满袖……”玄靖慢慢地念着他的名字,似乎是想出这个名字上发现什么一样“花,满,袖……”似乎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总觉得有些熟悉。
  这个经常出现在百花楼的男子,有没有可能就是那个百花楼的幕后大老板’蝴蝶公子‘?
  把他留在王府观察了好些天,果然发现花满袖远远没有表现上那么简单,玄靖办案也有些年了,自觉阅人无数,却仍是看不透这个人,太深,把自己隐藏得太好。可是,在花满袖住在王府的这段时间里,洛城里重大的案件并没有少发生,可是,他已经严密监视这位花满袖却没有发现他在这期间除了王府里的人以外有和任何人接触。
  世子慢慢地伸手从案下抽出一件外套,血一样的红色,精工细绣,奢华妖艳,赫然是花满袖初次出现在王府的时候穿的那件。他为了忆琴的扇子下水之后,回梅园换下的那件大红外套,不知世子用了什么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到了自己这里。
  他低下头,在那一堆血红之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即使经过池水的浸泡,依然还有余香缠绕,非兰非梅,悠远绵长,是梦蝶轩的胭脂特有的味道。
  和百花楼关系暧昧,又有梦蝶轩进贡的胭脂的味道,果然这个花满袖即使不是蝴蝶公子本人,也和蝴蝶公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谢玄靖总是独自把事情一点一点的分析清楚,他有些喜欢这种抽丝剥茧的感觉。
  桌面上的红色外套泛着柔和奢华的光芒,世子修长而白皙的指尖轻轻滑过那绸缎的衣料,脑海里浮现出另外一个人的笑容——忆琴,这个借着昏迷来到王府又奇怪地不惜为奴留下的女子。
  刚刚看到她的时候,觉得她是一个干干净净的露珠一样的女孩,笑容甜美,眼神灵动,似乎没有什么事情会让她眼中的快乐消失,让他在第一眼里就觉得有这样灿烂而明媚的笑容的女孩,是不会有坏心眼的吧?后来,再看到她刻意在弟弟玄君面前弄丢他的扇子,在床上装病,甚至在自己面前展露自己的琴棋书画和武功造诣,让他又对这个女孩产生了些许厌恶……她,也只是一个不惜手段在自己面前卖弄的人吧?甚至比那些女人更恶劣地怀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她究竟是哪里的人?是派来笼络自己的,监视自己的还是伺机杀死自己的?
  玄靖抿嘴,为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更新时间:2010…03…02 18:00:00


  人善暗巷被人欺
  初春时候的料峭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开始在暖洋洋的阳光下溶解消逝,到处弥漫着盎然的生机和蓬勃的活力,即使是翠玉这样没心没肺的人也在嘴角边挂上了一抹浅浅的笑,让原本是个冰山美人的她看上去多了那么一点的生气。
  忆琴本来应该是最喜欢这个时节的人,但是如今她却开始厌烦这样暖洋洋的天气。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有一些东西会没有,而这些东西,恰好很要命。
  回首半个月前,她对自己当时把话说得那么满的行为恨得咬牙切齿,干嘛要在兰叔面前许诺说即使玄靖一脚进了坟自己都能把拖回来,虽然不理会玄靖说不要自己参合他的生死,自己偷偷摸摸地把药下在他的饮食里,但是想想心里都是不舒服的。就听说有人在别人的饭食里下药杀人的,自己这却是偷偷摸摸的救人,救人救到这个份上,想来真是出力不讨好的苦差。忆琴聪明精灵,其他都好,就是和她生父一样,有些喜欢出风头,虽然到头来事情也能解决,但终是多了麻烦。一向自诩见死不救的忆琴终于还是遭到了了报应。
  玄靖现在的身体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稍不小心就随时会飞升了,但是他自己却不在意,更糟糕的是给他续命的药力有一味在这个暖洋洋时节里根本就没有!
  纳兰提花!纳兰提花!忆琴看着集市上一个个摊位落在自己身后,有看看自己篮子里越来越多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些哀怨地想,因为少了这一味药,自己得多找三十九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来代替!
  三十九样东西的最后一样是芹菜的根,应为需要的数量不少,也不好意思每次都和人家白要,只得委委屈屈的买了一大篮子的芹菜。
  把最后一颗芹菜放进自己的篮子,忆琴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往南阳王府的方向快步走去。虽说世子并不禁锢自己的行动,但是做戏也要做全套,既然装成人家的丫头,就要有些丫头的自觉,偷偷出府还是早早回去的好。不然只怕到时候世子不讲情面撵自己出去的话,事情就会更难办了。
  集市离王府的距离不近,忆琴为了节约时间直接穿过一片贫民的居住区,抄近路回去。贫民区相对人少,也方便她施展轻功而不引起太大的骚动。忆琴不是非常喜欢隐藏自己的一些技能,但是她更不喜欢在外行面前卖弄。
  十里春风独步,除了花满袖和两位阁主,这绝世的轻功没有人练得比忆琴更溜。她习武的时候喜欢偷懒,讨厌重复单调的练习,故而武功虽然不差但是和真正的高手比起来还是逊色,所以这逃命的本事,她可一点不敢掺水,老老实实的练出来的。
  她在别人的屋顶上轻巧地跳过,没有一点声息,如同风中的荻花一样轻盈,当穿过一条狭窄的小巷子的时候,一名男子在忆琴的眼前一晃而过,不知怎么的引起了忆琴的注意。
  忆琴有些疑惑地停下脚步,站在屋脊上回头看那个男子。
  那个男子双手抱膝坐在小巷子阴暗的角落里,他没有注意到有人正用探寻的目光看着自己,只是低着头,乌黑的长发垂下,遮住了他的脸,掩去了他一切的表情。
  忆琴看了他一会儿,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个人了,因为他的衣着!
  明明看上去很落魄的样子,却穿着一身上等的绸缎衣裳。那一身的青色面料上竟然都是细致的苏绣,即使隔着老远忆琴都能看见那上面闪动着的金丝绣的流云图案。但是那一身华服却显得破破烂烂,不但到处是划痕而且还满是污迹和暗色的斑块。做了这么多年的杀手,忆琴怎么会闻不到那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熟悉的铁锈的味道……那是……血的味道!
  大概是一个被追杀的富家公子哥儿吧?忆琴耸耸肩,这个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吧?
  扭头,正打算离开,却看见那个一直低着头的男子突然把头抬起来了,但是长发依然遮住了他的容颜,只看到他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缓缓地开始后退。
  忆琴偏着头看了看巷口,几个地痞流氓模样的人正邪笑着朝这个男子走来。
  男子轻轻地颤抖着,又退了几步,退到了墙边,无路可退了。
  “看这位爷身上的衣服料子不错啊……”为首的一个混混用下巴对着那个男子说,一手拉了拉男子的衣袖“哥几个最近手头紧,既然这位爷有钱,不知道接济下哥几个怎样啊?”
  “我……我没有钱……”男子小声地说着,一边用力扯回自己的衣袖,一边闪躲着几只对他‘非礼’的手。
  男子的举动让几个混混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呦呦呦,快看快看,这家伙还和娘们儿似的躲呐!”
  说着一个混混欺身上前,一把按住还在低头躲闪着的男子,伸手在他的身上乱摸一通,半响才抽出手,手上空空,却沾了满手的血。
  “呸!”那个混混对着男子吐了一口唾沫,一脸厌恶的将自己的手按在他身上擦干净“竟然是个穷鬼,晦气!”
  那个男子还是低着头躲闪着,这个举动让摸了个空的混混大为不爽,挥手就是一巴掌“打死你个倒霉鬼!”
  男子没来得及躲闪,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被打得靠在墙上,黑色的长发散开,露出了一张清秀俊美非常的脸,可惜这张漂亮的脸上布满了了尘埃和血痕,还有刚刚挨过巴掌地地方,顿时红肿了一片,即使这样,连忆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相当漂亮。
  “看不出来竟然是个俊俏的姑娘啊……”为首的那个混混显然也被他的容颜惊叹道了,一把掐住男子的下巴,抬起他的头仔细看“啧啧啧,还真是一个美人啊没事做什么女扮男装啊哈哈……”目光向下,从他紧抿着的水色的唇瓣滑到他形状优美的下巴,最后落在了男子突起的喉结上,一顿,明显得有些怔住了,抬头在仔细看看男子的脸,还是不相信地一手探向男子的身下,而后脸色由红变白由白变黑,也是一巴掌挥了过去,落在男子俊美的容颜上。
  看来是该有的没有,不该有的倒是有了,惹怒了人家。
  男子捂着脸,咬紧嘴唇没有说话。
  “竟然真是个男的!”为首的混混说着还嫌不够解气,仍是想给他一巴掌,一旁的混混拉住他说:
  “大哥,这个家伙虽然身上没有钱,还是个男人,但是这番长相买到要男倌的妓*院里,还是值点钱的,我看百花楼就不错。”
  为首的混混又看了男子一眼,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一直沉默着的男子听到‘百花楼’三个字,漂亮而明亮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惊恐的神色:
  “……不……我不要去百花……楼……不要……”
  那几个混混根本不管男子的颤抖,一记手刀狠狠地落在他的脖颈上,男子哼了一声,软软倒下。
  在男子倒下的一瞬,一直都在把这个当戏看的忆琴突然决定出手了。
  不是因为这个男子可怜,比他还要可怜的人忆琴见多了,心情不好的时候顺手救了,心情好的时候多会当做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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