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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群废柴根本不是我们的一合之敌,三下五除二就干掉了,我连肩膀都没有活动开呢。”公牛拎起自己巨大的战斧,笑呵呵的说道。
“看到你们有自信我很开心,不过我并不想让它膨胀成难以抑制的自满,要重视你们即将面对的敌人。”我冲着虎头虎脑的公牛翻了个白眼,然后指着角落里的诺曼底人说道,“这帮诺曼人体格强壮,个个都是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大煞星,实战经验丰富,又都是拥有采邑的骑士。尤其是最中间的那个,我相信在战斗中你们都已经见识过了,他是整个进攻团队的核心,力能扛鼎却不是依靠蛮力取胜的肌**子。”
公牛不屑的往地上吐了口吐沫,搓了搓粗糙的手掌,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保证:“把这头蛮牛交给我吧,看我怎么把他打得连自己妈妈都不认识。”
“混蛋!”我狠狠地抽了一下公牛的后背,压低声音对他们说,“那个诺曼底的什么理查公爵自打来了就看我不顺眼,已经数次当着诸多大贵族的面羞辱于我,据说他此次也是前来求亲的,正是咱们的对手,是时候让他见识见识奈梅亨的真正实力了。我不在乎战斗的经过,只要结果,那就是你们击败诺曼底的北欧人,把胜利的桂冠献于我的脚下,也趁着这个机会反唇相讥,挖苦以下目中无人的‘黑公爵’,明白吗?”
科勒若有所思的盯着不远处晃动的诺曼人巨大背影点点头,在前面的战斗中,他始终处于公牛的保护之中,利用灵活的跑位和精准的箭术一次次杀伤敌人。如果不是出于比赛公平的考虑,每支羽箭都被拔掉了箭头的话,受伤的就不仅仅是对手的眼睛,而是轻而易举的取走他们的性命了。
“这次咱们放弃战马,全都改为步战,三个人互为犄角,不要各自为战。”科勒把几个人拢到自己面前,拿起草棍在地上划拉着,“公牛是进攻的核心,处于中间的位置,汉斯和我一左一右,护住他的两翼,同时也伺机发起反击,三个人交叠前进,但要始终保证公牛能全身心的投入到进攻之中,不用顾虑自己的防守。”
“你有必胜的把握吗?”我看着科勒,不放心的问道。
“说实话,大人,我向上帝保证,没有。”科勒无奈的耸耸肩,“那帮诺曼人在战场上的样子就像是被魔鬼附身,完全横冲直撞的不可控制,哪怕是再坚固的城堡似乎都会被他们一把推倒一样……”
就在我想继续追问的时候,代表比赛即将开始的锣声响起,我不得不离开比赛区域,诺曼底公爵远远的冲着我欠了欠身,脸上全是那种志在必得的欠揍表情,我装作没看见,愤愤的在私底下比了个中指。
回到自己的座位,理查公爵凑过来指着正在场地两边准备的战士,得意地说道:“其实您手下的骑士也都是数一数二的勇者,不过今天要葬送在来自诺曼底的雄狮口下,我为您感到惋惜,要不这样,晚上我请您参加宴会,适当的商量下补偿的事宜,不知道伯爵大人意下如何呢?”
我微微一笑,针锋相对的盯着他湛蓝湛蓝的眼睛,皮笑肉不笑的反唇相讥:“好啊,我很乐意出席,不过还是由奈梅亨来主持这次宴会吧,毕竟我们要商讨的是一会即将成为刀下亡魂的诺曼勇士,您说呢?”
理查公爵的脸一瞬间就黑了下来,只见他动作僵硬的坐回自己的位置,抿紧了嘴唇一言不发的看着竞技场内的情景,我弯起了嘴角心里想:小样的,还敢和我耍嘴皮子,分分钟搞得你碰一鼻子灰。
侍从官走到博杜安伯爵身边,请示是否可以开始比赛,伯爵点点头,站起来举着酒杯为每一位参加决赛的骑士祝福:“你们已经通过之前的战斗证明了自己无愧基督战士的美誉,现在请拿出全部的实力,将这次精彩的比赛推向高氵朝,奉献给至高无上的天父吧,上帝保佑所有勇士!”
“阿门。”场内的众人低声应和,纷纷在胸口画了十字,念念有词的为自己瞩目的骑士祈祷,尤其是那些不知道什么时候重新出现在场地里的贵族妇女们,她们来不及整理自己散乱的鬓发和腰带,便坐到视野最好的位置上双手合十的盯着自己心仪的白马王子,好像他们眨眼间就会被疯狂如怪兽的敌人撕裂似的。
“我看好您的几位手下,他们似乎摆出了罗马式的攻击阵形,这在决斗比赛中还真是少见。”博杜安伯爵不顾诺曼底公爵频频表示不满的愤怒眼神,笑眯眯的对我说道,“愿主保佑奈梅亨的骑士们。”
“万分感谢您的垂青,这让我们所有人都受宠若惊。”我谦卑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即将到手的胜利献给您,因为只有真正的王者才有资格接受胜利的桂冠。”
“真正的王者?”博杜安伯爵又抚摸着自己的长胡须,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细的小缝,“我真是越来越喜欢您的直爽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骑士比赛(三)()
随着一声响亮的鸣锣,还有观众们山呼海啸般的鼓掌和尖叫,正式的比赛终于开始了,这才是一天当中的真正重头戏,所有人废寝忘食等待的关键时刻。毫无疑问,终会有人在通向至高无上荣耀的征途中倒在对手的剑下,但是胜利者,即将享受非比寻常的崇拜和欢呼,当然,还有姑娘们热情似火的投怀送抱,皎洁月光的掩映下是一场不分彼此的大狂欢。这在正统的教会看来依然是保持着野蛮异教传统的淫秽习俗,但是谁会在乎呢?酒精、烤肉和极度的放纵,想想都让人刺激的血脉喷张,这是上帝赐予的生命宴会,就连姑娘们的父母都不会在这个寻欢作乐的夜晚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圈在家中,于是乎,每一个角落里都能看到如蛇一般绵绵纠缠的**,空气中弥漫着令人昏昏欲睡的靡靡味道。
参加决赛的两支队伍分别从不同的通道进入赛场,他们一步一步的走向场地中央,接受着观众们狂热的欢呼和飞吻。就像古罗马时代喜好角斗士表演的市民一样,这些法兰克国家里的百姓也崇拜能够战无不胜的强者,女人们同样乐得冲这样心目中的英雄投怀送抱,接受更加强大的基因来造就优秀的下一代。
科勒他们果然全都选择了步战,除了公牛仍旧使用自己的战斧之外,他们两个人都拿着长矛和圆盾,背上还背着备用的小手斧。贴身的半截锁子甲代替了禁锢身体行动的鱼鳞甲,短衫配上皮裤子更适合灵活的跑位和选择战斗时机。虽然大多数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只会为胜利者欢呼,而胜利者应该是装备相对较好的一方,况且看上去身材高大又孔武有力,三个奈梅亨来的小鬼怎么可能战胜如魔鬼般萦绕在沿海居民梦中北欧海盗的后裔?拜托,奈梅亨到底是在哪里,恐怕连最博学的教士都说不上来。
诺曼底出战的三名骑士全都出身高贵的家族,所谓的高贵不过是在几百年前维京人侵扰的大浪潮中掠夺的金子相对较多那些人的后代,他们率先比自己住在北欧穷山沟里的老哥们拥有了土地和随之而来的头衔,然后代代相传。在放弃了自己的奥丁信仰并且自以为浸淫了相当长时间的墨水之后,如果这期间谁的运气好娶了某位法兰克血统的贵族公主,那么他的家族就能够堂而皇之的称自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墨洛温时代,也许更早,反正不过是多花点金币堵住宫廷书记官和教士们贪婪的嘴巴。
为首的骑士叫做“疯魔”葛德兰,身高八尺,站起来几乎和长了五十年的大树一样高大粗壮,他的曾祖父曾经参与了丹麦首领西格弗雷德组织的那次著名的巴黎围城战,这也是为什么他与其他的诺曼同胞不同,拥有一枚镌刻着握紧断箭手臂的胸章,那是他家族的象征。葛德兰骑士自幼沐浴在祖先的荣光里长大,追随于理查公爵的麾下,不止一次的将那些懦弱的法兰克人打得屁滚尿流,用他的话讲:“那群只会在女人裙摆下逢迎求欢的娘娘腔根本不配骑士的称号,他们摆弄自己的‘长矛’甚至比拿剑还要利落。”他擎着自己夸张的角型巨斧,上一个倒霉蛋的鲜血尚未干涸,正期待着新的献祭者。
站在他左面的骑士同样不容小觑,虽然他看上去似乎已经垂垂老矣,事实上他不止一次的在战场上教训了敢于藐视自己的年轻人,“摧花者”的诨号在整个法兰西北方鼎鼎大名,当然不只是来源于他对年轻少女的特殊爱好。洛拉斯骑士年过半百,却仍旧精力充沛,左右双手都能灵活的使用武器,这也正是他屡战屡胜的法宝所在。
站在右边的骑士戴着铜扣的眼罩,迷人的鹰钩鼻子和与众不同的黑色卷发让他很难不被人第一眼记住,“驭鹰者”瓦格纳骑士是自己风流成性的父亲追随首领沿着第聂伯河顺流之下,来到黑海对岸同萨拉森人做买卖时纵情偷欢产下的后代。他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迷人的面部轮廓,曾经令整个诺曼底的女人都为之动容,不过是在左眼被某个刀下亡魂取走落下难以愈合的伤疤之前。他拿手的武器是流星锤和短剑,一长一短,一远一近,传统的萨拉森式的组合,身上精钢打造的铠甲严密的保护住每一个薄弱的部分不受伤害,整个人往那里一站,浑身散发出凛冽的杀气。
“看到我们诺曼底的必胜组合了吗?您难道不觉得与这样的对手面对面决斗是一件是很残酷的事情吗?”理查公爵趾高气昂的冲我招招手,“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雄狮蹂躏小绵羊的场景,虽然酷爱征服,但是恃强凌弱并不是天生强者的性格,我更渴望的是同一当量水平的公正挑战,肌肉和肌肉的碰撞。”
我不动声色的听完了他的话,放下切肉的小刀,装作满不在乎的模样故意问道:“您刚才对我说了些什么吗,尊贵的公爵大人?请恕我从小地方来没见过世面,博杜安伯爵待客的羊肉实在是人间不可多得的美味,弄得我太过沉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