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疑虑。
“你还有更重要的任务。”我说,“带着我的佩剑马上去找咱们的军队,提醒他们提高警惕,千万不能中了敌人的圈套。只要你们在,我这边即使谈崩了也没什么危险;如果你们失败,那我安身立命的根本就彻底没有了,明白吗?”我附在罗洛耳边窃窃私语,不让其他人听见我俩的谈话内容,后者其实心里还有些抗拒,但他是个明事理的人,很快搞清两者分量孰轻孰重。
这条小路似乎冗长的永无尽头,两侧长满高大的栎树,伞盖一样的树冠交织成密不透风的绿障,如果秘境追踪要拍续集,我建议导演组直接穿越千年时光来这里取景,绝对不需要后期制作,幽静的丛林深处传来小动物早起觅食的各种哼叫,经过一个温暖的雨后夜晚,世界又重新充满生机。
莫伦特斯走在最前面带路,放心的将后背留给我们,丝毫不在意在这人迹罕至的林荫小路上让我们神不知鬼不觉的做掉,我好奇地盯着他玩世不恭的把长矛扛在宽厚的肩膀上,想给彼此间找些话题。可是张开嘴却没啥可说的,只得装作打哈欠的样子干干喘了两下,低头继续赶路。
道路在下坡后豁然开朗。我果然迎着朝阳看到了米兰大教堂高耸的尖顶和十字架,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城墙上铺天盖地的诺曼底旗帜以及城外密布的行军帐篷——理查公爵果然先我一步占领了这座“伦巴第的心脏”。
米兰城巍峨耸立于宽广无垠的波河平原上,背倚阿尔卑斯山麓,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它的历史可以追溯至一千五百多年以前的凯尔特人时代,因为一支强悍的因苏布雷人在此定居而声名远播。罗马人崛起后很快驱逐敌人,征服这片肥沃的土地。并以此作为北进高卢和抵挡南下蛮族的战略据点,后来凭借便利的水陆交通逐渐成为罗马帝国的商业贸易大城,其富庶程度堪比罗马。还曾短时间的成为分裂后西罗马帝国的首都,人口超过30万,绝对的超级都市。
作为总主教驻跸的所在,米兰也是同梵蒂冈南北呼应的另一个宗教中心。米兰大主教的地位居于普世教会众主教之首。在枢机会议上拥有举足轻重的话语权。这一切皆因东西罗马帝国的两位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李锡尼曾于此颁发著名的《米兰敕令》,宣布在两个罗马帝国境内基督教传播的自由,并且发还了已经没收的教会财产,亦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成为公教历史上的转折点,标志着罗马帝国对基督教从镇压和宽容相结合的政策转为保护和利用的政策、从被迫害的“地下宗教”成为能登大雅之堂的宗教,而教会高层也开始了与帝国政府的合流。米兰因此成为基督教的推广中心,万千信徒心中仅次于耶路撒冷圣殿山和梵蒂冈圣彼得教堂的圣地。
在随后的漫长历史中。西罗马帝国倒在蛮族铮铮铁蹄的践踏之下,东罗马困于巴尔干无力抽身。米兰城头不断飘荡着征服者的旗帜和被征服者的游魂,以至于河边码头人头滚滚,统治者屁股尚未坐稳,便被新的统治者推来斩首,用热血和首级献祭守护城市的胜利女神,这混乱的局势直至查理曼大帝的到来才得以平定。加洛林王朝历代君王都从教皇手中获得“罗马皇帝”的皇冠,却再也无法对意大利施加影响,让这里成为叛乱者的温床和冒险家的天堂,北方王朝兴盛时都像追求美人的少年一样想将米兰揽入自己怀中,寻欢者来来去去,米兰依旧如故。
米兰拥有一些罗马帝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堡垒,经过后人陆续的扩建和连接,构成坚固繁复的要塞体系,保卫着城墙内繁华的商业都市。特别是当年的米兰大主教安波罗修重新设计建造的圣欧斯托焦圣殿和圣盎博罗削圣殿,它们的主体构成今日大教堂的基础,逐渐修葺为耀眼夺目的地标式建筑。
“这简直是上帝的奇迹,不是吗?”莫伦特斯骑士眼含热切的注视着米兰大教堂镀金圆顶,自顾自的赞叹着,“我没去过罗马,但已经可以想象圣彼得大教堂的雄伟,这才是人类文明的巅峰。”
我将目光从十字架那边收回来,驱着马踏上米兰城外的石板路。往来意大利多次,我却从未到过号称欧洲第二大都市的米兰(他们显然忘了富丽堂皇的东罗马首都君士坦丁堡,不过在西欧人的眼里,那属于地道的东方城市),倒是历史上那些从北方来赫赫有名的征服者总喜欢中途在这里停留,查理曼大帝、继承中帝国的洛泰尔皇帝、奥托大帝,帝国皇帝的另一个头衔是伦巴第国王,代表其对波河平原的合法统治和占有。当然,在先皇奥托三世陛下生命徘徊的最后几年,米兰获得了一定意义的自治权,除了定期上缴税金和提供德意志大军给养,基本游离于帝国体系之外,伪王阿杜因也是看中这点才选择将此地经营为自己的老巢,真不知道一向桀骜的市民是怎样被他如簧巧舌忽悠的。
“上帝创造的世界很大,可惜凡人往往以为自己拥有的便是全部,拘束了探寻的脚步。”我接着他的话往下说,“东方有位贤者曾说‘读一万本书,走一万里路,才能避免眼界狭隘,达成人生的抱负’。”
“读一万本书,走一万里路?”莫伦特斯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揉着肚子呵呵乐着,“走那么远不会掉进海怪把守的深渊里吗?他难道没说过要带着最锋利的宝剑和最彪悍的战马上路吗?书读多了有什么用,只有国王的税务官才天天埋首于废纸堆里算计蝇头小利,学城的学士最后也得找个有钱的领主效力,要是等到读完一万本书和走完一万里路,他半截身子都得入土了。”
我暗暗翻了个白眼,摆出“竖子不足与谋”的表情,好在莫伦特斯继续沉迷于欣赏教堂(我觉得更像在盘算教堂圆顶鎏金的价值),没有注意到我的鄙视。他的说法代表了这时代百分之九十九贵族阶层“读书无用,有剑有钱才是草头王”的思想,梵蒂冈自然也乐得那些有权有势傻瓜固步自封,因为这样掌握文化的教廷就可以故弄玄虚,维持信仰的牢固和地位的超然,颇类似于科举前的古中国,生产力越落后,阶级分层越固化的社会就越是迷信出身和武力,方便统治者愚民。
我们一行慢慢走近城外诺曼底军队的驻地,鳞次栉比的帐篷杂乱的排列成团,紧挨着护城河边的贫民窟,他们简易的搭设也和破烂的窝棚没什么本质区别,唯一不同的,是这边锅子里热气腾腾的煮着刚猎的鹿肉,那边围着一群眼巴巴瞅着咽口水的难民,渴望、眼馋却不敢向前。
看到有骑士经过,路旁乱跑的士兵赶忙老老实实的躲到角落,把大路让开供老爷们行走,不过那眼神里没有一般农兵的懦弱,只充满对英雄的敬意——每个诺曼人都是天生的战士,他们敬畏强者,但从不自惭形秽。
把守城门的两个卫兵刚要开口说话,莫伦特斯眼都不抬的直接丢过去一道通行令牌,领着我们穿过拱形的大门进入城内,精致的城市瞬间呈现在眼前。“我们也是昨天才过来,好多地方没熟悉呢,幸好我还记得回去的路。”莫伦特斯扭身抱歉的说道,但那样子欠揍得狠,让人恨不得照脸猛扇一通。
“呵呵。”我冷笑两声,干巴巴的像晒透了的馊鱼干,不噎也熏死你!
商旅辐辏的城市展现出不同于其他地方的勃勃活力,沿街小贩不停的向往来人群高声兜售五花八门的物品,小到针头线脑大到珠宝名器应有尽有,我甚至看到一名身着长袍的萨拉森商人牵着骆驼悠哉悠哉地闲逛,没人有工夫去关注对方的信仰和打扮,他们只关心自己的东西能不能卖上好价钱,然后再以怎样低廉的价格重新进货,一派商业都市特有熙熙攘攘的景象。更让我吃惊的,是诺曼人的占领并未影响市民日常的生活,他们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按部就班的作息营生,军纪一向很坏的诺曼底军队也改变贪婪的暴徒形象,规规矩矩的扎营在城外,颇有点人民军队秋毫无犯的架势。“这世界真是乱了……”我不可思议的摇着头喃喃自语,对这两天的经历仍旧缓不过神来。(。。)
第三百一十八章 米兰的理发匠()
再见到诺曼底公爵理查的时候,他正在理发师的服侍下刮着胡子,银质的小剃刀上雕有考究的花纹,边缘磨得没了棱角,足以看出理发师傅的手艺;他那头亮丽的金发剪得很短,紧贴着头皮露出里面青青的茬口。
“是兰迪大人吗?”理查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微微歪了歪脑袋,客气的招呼着,“来这里了请随便坐,我马上就好。”
“赶了整夜的路,我不在乎多等一会儿。”走到放着酒水的长桌边,我随手翻检摆放的几樽酒壶,它们有的是金质,有的是银质,还有的是昂贵的玻璃,米兰城的富庶集中体现在这些细节之中。我拿起看上去更值钱的玻璃酒壶晃了两下,装在它透明肚子里面的酒浆颜色醇黄泛着细小的杂质,一看便是酿造精良的麦芽酒,我相当迷恋那种厚重的味道,有点像家乡的龟苓膏。
“怎么把头发剪得这么短还刮了胡子,意大利待久了想做罗马人?”我给自己倒满酒,扯过椅子坐着,将舌头卷起来慢慢吞咽甘甜中略带苦涩的酒浆,经过发酵的液体拥有了丝绸的质感,柔滑的抚摸着舌尖,把荟萃的精华传递到味蕾深处。我舒服的长出口气,有一搭没一搭的开始和理查公爵聊天。
“罗马人曾说长发蓄须的全是野蛮人,虽然祖先们来自他们去都没去过的极北,但我想做个更被认可的文明人,要知道即使在法兰西。有钱请两个穿得像娘们似的吟游诗人在宴会上哼哼唧唧的贵族也会被认为高雅文明,简直见鬼了!”理查说话的时候喉结不停地抖动,理发师紧张的停下手中活计。要是弄伤了身份尊贵的老爷,他虎视眈眈的侍从一定会把自己撕碎的!
“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