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寒门枭士-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鸡毛蒜皮的民事纠纷案件提刑司是不管的,他们一般只监察重大的刑事案件。

    和明清两代不同的是,宋朝县官审案十分亲民,一般不需要下跪,两边也没有虎视眈眈的衙役手执水火棍喊着威武。

    而且也并不是立告就会立审,县衙门口立着两块牌子,一面叫‘词讼牌’,另一面叫做‘屈牌’,下面各有一口箱子,若非紧急的民事诉讼,原告可在词讼牌下投状,调解失败后再由县衙择日开庭;如果是紧急事项需要告状,则到‘屈牌’下投状。

    至于闻登鼓只有在非工作时间且有紧急事项时才允许敲鼓,住在后宅的县令听到鼓声后就会前来开堂审案,今天是因为时间早,两块牌子都还没有来得及拿出去,所以原告便敲鼓告状了。

    李延庆坐在大堂正中,有捕快出来把原告领到西廊下静候,上来的是讼师,他负责递状纸,阐述案情,有需要时才会叫原告上堂询问,来上任的路上,莫俊已经把这些基本的审案规则告诉了李延庆,当然各种法律条款当初考发解试时也背过,即使忘记了,旁边也会有法曹押录提醒。

    这时莫俊匆匆赶来,站在李延庆身旁,讼师快步走上前,躬身行一礼,“学生张明参见县君!”

    “可有什么急案,非要敲闻登鼓?”李延庆语气中颇有些不满,明明没有什么着急的案子,却要敲鼓催促。

    张明连忙解释道:“学生不敢戏弄县君,只是县君有所不知,乡人喜图早利,讲究开门见红利,今天是县君第一次审案,大家都急于瞻仰县君的风采。”

    李延庆看了看下面,外廊已经站了十几名赶来听审的闲人,其实也不是闲人,几乎都是讼师,都想通过这件案子了解新任县君的审案风格。

    李延庆却不买他的帐,冷冷道:“小事大办,缓事急办,轻重不分,且以‘不敬之举’记你一过,罚原告钱五百。”

    讼师也有约束,一年只有三次记过机会,连续三次记过当年就不能接案子了,这件案子明明不急,应该是放在词讼牌下,等择日开堂审理,他们偏偏要敲闻登鼓告状,这就是讼师不专业了,所以要吃罚,不仅讼师被罚,原告也要罚钱五百文,以示警告。

    讼师张明没想到新县令这么严厉,一点都不好糊弄,他吓得低下头不敢吭声。

    李延庆这才道:“把讼状递上来!”

    张明躬身呈上讼状,一名捕快将讼状转给李延庆,李延庆翻了翻道:“这桩案子的大致情况我已了解了,但我听说你们已同意与被告协商解决,为何又要来告状?”

    “启禀县君,有两个缘故,一个是双方协商失败,都不肯让步,另一个是我们又找到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就是用借贷的钱买的土地,所以我们决定上堂申诉。”

    李延庆点点头,“你先下去等候吧!待我把被告找来,然后再继续审这桩案子。”

    讼师也到西廊去等候了,李延庆随即令两名捕快道:“你们去把被告找来,且告诉她,如果她不肯来,恐怕判决对她不利。”

第五百五十一章 新官断案(下)() 
在等候被告的这段时间内,李延庆也没有闲着,他转到后堂和莫俊商议案情,虽然他以‘缓事急办’为理由罚了讼师和原告,但这毕竟是他上任嘉鱼县面临的第一桩案子,他也不想掉以轻心。

    莫俊看完讼状便对李延庆笑道:“这个宋小乙借的一千贯钱是发生在去年夏天,他买铺子是去年秋天,时间上倒是衔接得起来,这里面就有两个问题,第一,大宋律法不承认父债子还的道理,既然人死了,那这笔钱在法理上就可以不用还了;其次就看这笔钱有没有担保,如果有担保人,这笔钱就由担保人来还,如果有担保物品,那原告是可以要求用担保物品抵债,但借款契约书上写得比较含糊,只是说保证归还本息,这里的保证是指什么意思?就要看双方有没有口头约定了。”

    李延庆又疑惑问道:“既然没有父债子还的道理,那为什么原告一定要盯住那间商铺呢?”

    “或许他们认为借钱就是为了买商铺,那这间商铺就是宋小乙提到的保证,他们想转移理解,把商铺变成担保之物,不过,这间商铺究竟是花多少钱买的,这还是个问题,如果地段比较好,我估计就远不止一千贯钱,有一种可能就是宋小乙买商铺的钱不够,便问原告借了一千贯钱。”

    李延庆点点头,这个可能性极大,他又问道:“那依先生之间,这个案子该怎么办判?”

    莫俊微微笑道:“州县断民事案讲究六个字‘合情、合法、合理’,县君只要把握住这六个字,兼顾原告和被告的利益,那这个案子就好判了,不过在判决前最好充分了解情况,不要听双方的一面之辞。”

    李延庆欣然笑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时,一名衙役进来禀报:“启禀县君,被告和中间牙人都已带到!”

    李延庆站起身,“我们去看看这桩案子!”

    ………

    一声惊堂木响起,案子重新开堂审理,李延庆喝道:“带牙人!”

    大宋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契约管理也十分完善,有些交易诸如土地、房屋买卖还有官方制定的标准契约,象这种普通的借贷交易也必须有牙人见证的签押,契约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一份,居间牙人拿一份,若起纠纷官府则认契约,白纸黑字,落笔为准。

    宋朝契约精神远超后世,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宋朝的君主往往会下诏赦免一些公私债务,以示恤民,但对债务人遇到这种恩赦却很不公平,所以很多债务人在契约上特别追加了‘恩赦担保’条款,以避免债权受君王大赦的影响。

    一旦双方起纠纷打官司,就算借债人拿出君王恩赦来作为理由,要求豁免债务,官府也没办法,毕竟‘恩赦担保’条款就写在那里,官府也只能认契约,在《宋刑统》中也有明确规定,‘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也就说‘恩赦担保’可以对抗恩赦。

    象今天这个案子就比较特殊,双方借贷的白纸黑字是要还钱的,但借钱人死了,这笔借款要不要由妻儿继续偿还,这个问题在北宋以前没有明确规定,官方是倾向于不用还钱,只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可依照。

    直到南宋光宗时才为此明确立法,‘违欠茶盐钱物,止合估欠人并牙保人物产折还,即无监系亲戚填还及妻已改嫁尚行追理之文。’

    但现在宋刑律中并没有明确条文,只是靠官府的经验的断案,所以债权一方才请了精通法律的讼师来帮忙打官司。

    中间人叫杨栓儿,是一名牙人,他促成双方交易,却不是债务担保人,他慌慌张张上前躬身行一礼,“小人杨栓儿参见县君!”

    “你手上可有一份契约?”

    “有!小人带来了。”

    杨栓儿连忙呈上,衙役将契约交给李延庆,李延庆连同被告的契约一起交给了莫俊,让他来核对,除了莫俊外,旁边还坐在法曹押录,他的职责是速记,将县令的询问和回答迅速记录下来。

    李延庆又问道:“除了契约以外,双方还有什么口头约定?诸如担保之类。”

    “回禀县君,当时宋小乙就再三保证一定会还钱,倒没有拿什么物品担保,不过他也说借钱主要为了买商铺,他手上钱不够,所以借一千贯钱,分三年还清,月息一厘,怎奈人却死掉了,事情麻烦了。”

    李延庆又问道:“没有担保,贺老六怎么肯借钱?”

    “启禀县君,因为宋小乙不是第一次借钱,他以前也借过好几次,都按时还了钱,信用很好,所以这次贺老六就没有要他的担保。”

    李延庆点点头,“你先退下去,等会儿需要我再叫你。”

    杨栓儿退下去了,李延庆又一拍惊堂木,“带被告!”

    很快,一个浑身素白的年轻妇人被带了上来,她年纪也就二十余岁,长得眉清目秀,上前便跪了下来,悲悲戚戚道:“小女子江氏叩见县君大人!”

    难怪前任县令判她不用还钱,这个女子看起来就是天生弱势,我见犹怜那种,李延庆便道:“起来回话,不用下跪!”

    “是!”年轻妇人站起身,低头不语。

    “我先问你,你丈夫生前借了一千贯钱,你可知道这件事?”

    “小女子先是不知,后来清理先夫遗物时才知道借钱一千贯。”

    “你丈夫买商铺一共花了多少钱?”

    “回禀县君大人,小女子先是不知,后来整理遗物才知道花了四千贯钱。”

    “你丈夫去世后留给你多少钱?”

    “大概五百贯钱,可以买墓地安葬先夫已经花了两百贯,实际上小女子只有三百贯钱了,还要抚养幼儿,若没有这店铺租金,小女子就没法活了。”

    “你的店铺做什么营生?每月租金多少?”

    “店铺是开酒楼,每月租金二十贯钱。”

    李延庆暗暗点头,在嘉鱼这种小地方居然能租到二十贯钱,说明店铺的地段非常好,难怪贺老六想要这家店铺。

    李延庆沉思片刻又问道:“本官再问你一个私人问题,你儿子多大,你是否准备改嫁?”

    年轻妇人脸一红,半晌道:“我儿年方三岁,至于是否改嫁,由娘家做主。”

    “退下吧!”

    年轻妇人施个万福,跟随衙役去东廊下等候,这时,李延庆对法曹押录道:“你去把那家店铺的契约调来,再去把居间交易的庄宅牙人也一并找来,我有话问他。”

    法曹起身下去了,李延庆第二次退堂下去休息,一名茶童进来给他们上了茶,莫俊笑道:“看来县君已经知道该怎么判这桩案子了。”

    李延庆喝了口茶,点点头笑道:“看看庄宅牙人怎么说?”

    不多时,衙役进来禀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