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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子是孤儿,又未成年,去世后族人为他服大功丧服或者小功丧服,都是3个月。五服之内的亲属,丧服的月数和众人一样。棺材毁败,改葬棺墓,要取缌麻。童子,只有作为父亲的继承人,才服缌麻。丧服中说:不作为继承人,就不服缌麻。凡是妾为自己的兄弟服丧,和众人一样。命妇去世,大夫吊丧,穿着锡衰服。大夫去世后,命妇吊丧,也穿着锡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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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节 对丧服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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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中说:锡是什么呢?使用锡洗治便捷的麻布。 锡是15升去掉一半的布,不捶治,只洗涤麻丝,织成布后再洗涤,使之便捷的布,就叫做锡。已经嫁人的女子,为她的父母,媳妇为公婆;丧事的簪子有簪头,插在丧髻上。哭完之后,女子把簪子折去簪头,用丝绢束起头发。
丧服中说:簪子是有簪头的,是丧事的簪子有簪头。丧事的簪子是用栉(zh)木做的。折掉簪子的簪头,是折掉吉事的簪子的簪头。吉祥之事的簪子是用象骨做的。为什么说是女子折掉簪子的簪头,而不说是妇人呢?是为了终守女儿的孝道,不忘父母的恩情。
国君的妾要为国君的嫡妻服丧,国君的长子,丧事的簪子有簪头,用布束起头发。
凡是丧服的下衣,布边向外缝。丧服的下裳,布边向里缝。每边有3个做装饰用的褶裥(jǎn),如果缝衣边,下裳向里缝,上衰向外缝。背部比衣领宽出1寸。衣领宽4寸,从上衰的肩旁出来。衰,长6寸,宽4寸。上衣的腰带以下的部分长1尺。遮蔽下裳裳边的衣襟长2尺5寸。衣袖和衣边缝合,衣袖从肩上到腋下宽2尺2寸,袖口长1尺2寸。
斩衰服的布长3升或3升半,丧冠6升。用斩衰服的丧冠的布制作改换后的轻丧丧服的布,轻丧丧冠的布7升。齐衰的布4升,丧冠7升。用齐衰的丧冠的布制作改换轻丧桑服的布,轻丧丧冠的布8升。繐(su)衰服需要4升半布,丧冠为8升布。大功需要8升或9升布,小功用10升布或者11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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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是为哀悼死者而穿的服装。中国古代的丧服从周代开始已经用素服,颜色都是白色,并有五服制度,也就是按照丧服的轻重、做工粗细、周期长短,分为5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其中斩衰最上,用于重丧,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不连接边缝,出殡时披在胸前,女子还要加用麻线束发的丧髻。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把父宗作为最重。他的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也就是从高祖到玄孙的9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是有服亲属,亲属死后为之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
礼记中说道:由父亲往上,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从儿子往下,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在旁系亲属中,和自己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这样向上逐代减损,向下逐代减损,向旁系逐代减损,亲情关系就完结了。礼记中的说法和上面的意思是相同的。服制按照服丧期以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5等,也就是所谓的五服。
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做成,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的上衣叫衰,因此称为斩衰。表示毫不修饰来极尽哀痛,服期3年。在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以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丈夫,都服斩衰。到了明清时期,儿子以及未嫁女为母亲,承重孙为祖母,儿媳妇为婆婆,也改齐衰3年为斩衰。女子在服斩衰时,必须用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的服期大约有两年,多为25个月。(按照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如果长房长子比父母先死,那么长房长孙在他祖父祖母死后举办丧礼时,要代替自己的父亲作丧主,长房长孙称为承重孙。)
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作,断处缉边。服期分为3年、1年、5月、3月。服齐衰1年,用丧杖,称为杖期,不用丧杖,称为不杖期。在周代,父亲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亲去世要服齐衰3年。在唐代,为人父母的,在父亲去世时,都服齐衰3年;儿媳妇为婆婆也服齐衰3年。到了清代,凡是丈夫为妻子,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已订婚而未嫁的姐妹,已经嫁人的女儿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都服齐衰1年,是否有杖期,各自都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5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服齐衰3月。
大功,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的麻布制作,服期为9个月。在清代,凡是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及姐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都服大功。
小功,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微粗疏的麻布制成,服期5个月。在清代,凡是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以及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妻、同曾祖的再从兄弟、未嫁的再从姐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都服小功。
缌麻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的麻布制成,做工也比小功更细。在清代,凡是男子为本宗族的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的父母、表兄、姨兄弟等,都服缌麻。服期3个月,在五服之外,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也就是所谓的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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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节 士丧礼中的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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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所记载的亲属间各种服制,被后世奉为权威性的准则,历代履行,但也有所变通。 。t。
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它规定,血缘关系亲属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5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西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这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原则,它不仅适用于亲属间相互侵犯、伤害的情形,也用于确定赡养、继承等民事权利义务的关系。
五服制罪的原则实质上是同罪异罚的原则,在家族范围内体现,它在刑法方面的使用原则是:亲属相犯,以尊犯尊者,处罚要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亲属之间互相盗窃,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果财产转让时有犯过,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五服治罪原则确立后,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和法律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自汉代开礼律融合的先河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它不仅体现了晋朝法律“礼律并重”的特点,也是中国封建法律伦理法特征的集中表现。自西晋定律直到明清,五服治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在五服的具体应用中,斩衰,衰就是指不缝缉的意思。凡是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妇对公婆、承重孙对祖父母、妻对夫,都要穿斩衰,是最重的孝服。
齐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这种方法制成的孝衣,凡是剪断处都可以收边。孙子、孙女为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为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都遵守齐衰的礼制。
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材料比齐衰用料稍细。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都要穿这种大功丧服。
小功,是轻于大功的丧服,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制作的。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的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饰而穿的。
缌麻,使用稍细的熟布做成的。现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凡是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的族姐妹,和外姓中的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这个档次。
除了五服之外,古代还有1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者殡葬时也要批麻;如果在他乡,那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五服规定,是晚辈对长辈的丧服规定,夫妻属于平辈不穿丧服,戴黑袖标就可以。
(12)士丧礼
仪礼中讲述丧礼的共有4篇,分别为丧服礼、士丧礼、既夕礼和士虞礼。其中,既夕礼和士丧礼本为1篇,因为当时简册繁重,而一分为二,因此经常把既夕礼视为士丧礼的下篇。
士丧礼介绍记述士失去父母,从刚刚去世到殡葬之礼。在古代,士的儿子是士,士的父亲也为士。士丧礼只说士阶层的丧礼,并不普遍适用于其他阶层。士丧礼详细讲述了治丧的具体过程和仪式,这一过程大致由以下一些环节构成:为死者招魂,覆盖衣服和被褥,楔齿缀足;国君使人吊唁、赠衣,死者亲属、僚友吊唁、赠衣;为死者建铭,沐浴,着装,饭含,设重;小殓,大殓;朝夕哭;卜筮葬居和葬日等等。
士丧礼在五礼中属于凶礼。凶礼是对各种不幸事件进行悼念、慰问方面的礼节仪式,包括丧礼﹑荒礼﹑吊礼﹑禬(gu)礼﹑恤礼5种。
士丧之礼,必须死在正寝的房间中,用一条被子盖住死者的尸体。用1人为他招魂,招魂的人穿着纯衣纁(xun)裳,上衣和下裳的左边连在一起,并把领子插在带子间来固定;登上东面的飞檐,站在屋脊中央,向北用衣服招魂,喊道:哎,某人(死者的名字)回来!连喊3次。接着将衣服从前面扔下,飞檐下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