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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这么说,李牧也不客气,直接叫了他一声大壮哥,这一叫出口就感觉怪怪的,昨天,就在昨天,自己还是一个快三十的中年人,今天却要对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叫哥,总感觉不太顺口。
“李牧兄弟,你就在这等我
一会儿,我去挑担水,很快就回来,这天眼看就黑了,晚上在我家将就一晚上吧。”
“那就打扰大壮哥了。”
李牧没有拒绝他的好意,这人生地不熟的,自己也没好地方可去,虽然自己的车就在山凹里,但打死他也不敢在那里露营,即便是现代,他还经常听他朋友说起,这紫薇山里有野猪和野狼出没,何况是古代,估计狼虫虎豹都不会少!
他在原地等了不到一刻钟,大壮就回来了,肩上挑着满满的四桶水,脚步却不见慢,果然不负大壮这个名号。
“走吧,李牧兄弟,得赶紧回去跟婆娘知会一声,不然她肯定只做两个人的饭。”
说着就加快脚步往村里走去,李牧没有说话大步跟了上去。
这时候的人生活都很简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有电,也没有广场舞,虽然有羊油灯,但这不是人人都能烧得起的。
天还没有完全变黑,路边还稀稀疏疏地坐着几个老人在那谈天说地,看到古怪的李牧后纷纷问道,“大壮,这是你家亲戚吗?”
大壮头也不抬地回道,“是啊,是啊,这是我姑家表弟,到洛阳赶考,路过我家,特意来看我的。”
听到他的回答,一群老人纷纷惊叹,秀才,这可了不得,以后可是要当官的!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还是非常少的,而且读书人的地位很高,士农工商,读书人是最高的。
沿途碰到询问的人,大壮都是这么回答的,听着街坊邻居的赞叹声,他心里无疑是兴奋的,连带脚步也轻快起来,肩上的扁担有点不堪重负,弯出了很大的弧度,不停地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就像大壮哼出的小曲一样。
这时候李牧才明白这个时代读书人的地位是有多超脱,就这么一个谎言都能让一个大男人如此痴缠,仿佛跟自己沾一点关系,祖坟就会冒青烟,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一样!
李牧没有拆穿他,也没打算去拆穿,他只是觉得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如果自己笑了肯定会伤了这个男人的自尊。
“大壮哥。”
“嗯。”
此刻大壮的心里十分忐忑,害怕李牧会戳穿他的谎言,所以应的时候连头也不敢抬。
“我是个孤儿,以后你就是我哥哥了!”
李牧看着这个男人认真地说道。
“真的吗?”
听了李牧的话,大壮才抬起头一脸震惊地看着他。
“你要不愿意就算了。”
看着大壮震惊的样子,李牧笑嘻嘻地说道。
“愿意,愿意,我非常愿意!”
看李牧是认真的,他丢下了扁担,紧紧地抱住了李牧。
大壮是李牧在大唐遇到的第一个人,用他活了近60年的目光来看,这人是可以深交的,一来老实勤奋,他身上那一块块死皮和红斑就能看出,二来豪爽,刚见面就敢邀请自己到家里做客,身具这两种品质的人不会是一个小人,虽然可能不会有大成就,但自己也不需要他有多大成就,前一世靠自己的才学当上了京华大学的院长,现在回到大唐,如果混不好自己都不好意思说是穿越过来的!
两人刚到家门口,大壮就大声地喊道,“婆娘,婆娘!”
屋里走出一个女人,身材颀长,妙容姣好,一身粗布衣也掩盖不住那天生丽质。
女人走出来就怒道,“你喊什么喊,叫魂呢,你死哪儿去
了,平时挑水一刻钟就回来了,今天都快一个时辰了!”
这女人一说话,倒是让李牧有些意外。她的嗓门很高,说话跟打雷一样,完全跟她小家碧玉的气质不符。
“你怎么没穿上衣去挑水了,你看看你这肩膀都磨成什么样了。”
女人看到他光着的膀子又是一通啰嗦,大壮又是憨憨一笑道,“这衣服是你新做的,挑水舍不得穿,费的快。”
“你呀你,怎么说你好,衣服破了还能再缝补,你这肩膀要是坏了该怎么办。”
“哪能呢,我这皮糙肉厚的,没点事。对了,我给你介绍个人儿。”
说完就把李牧拉到自己身边,“这是我兄弟李牧,是个读书人,以后要当官的。”
语气里透漏着满满的自豪,让李牧自己都觉得仿佛已经金榜题名了一般。
听着大壮的话,那女人不禁打量起李牧来,这少年十二三的样子,几近六尺的身高,在同龄人中已经算很高了,白皙的皮肤略显秀气,不过眼睛很深邃,透着几分成熟,就是这一身装扮显得十分怪异。
“真的吗,以前也没听你说过啊,小叔子赶紧屋里坐,我再去炒两个菜。”
这女人姓杨,单名一个锦字,常理说这时候的女人大都没有名字,只是一个昵称一直叫到大,等嫁人以后就被唤作李杨氏,但杨锦不同,她爹爹是村子里唯一的铁匠,村里的农具,铁锅都是他打出来的,家境还算殷实,某天到县城赶集的时候,花钱让老书生给起了这个名字。
感谢倾城兄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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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前尘旧事 三()
“恩,要不把家里的母鸡炖了吧,兄弟要读书,可不能亏了身子。”
大壮这话让杨锦愣了一下神儿,这穷乡僻壤的,物质极为匮乏,家里只有一只下蛋的母鸡,这要是杀了,以后可就没蛋了。
“大壮哥,不用,你看我这身板像是亏身子的吗,随便做点就行。”
杨锦也极为聪明,见李牧这么说,就赶紧接过了话茬,“那我去炒个鸡蛋,再捋把青菜,你上次打回来的酒还有一坛,一并子拿出来吧。”
大壮自然知道自己婆娘的性子,见李牧也没在意就不再强求,拉着李牧进了堂屋,“弟弟,你先坐,我去把酒拿过来。”
说完不等李牧拒绝就往厢房走去,没多久就搬着一坛子酒走了进来,倒了满满两大碗,“李牧兄弟,来尝尝,这酒可是我从谷州县城买来的,给丈人送去了一坛,自己留了一坛。”
原本李牧是不想喝的,前一世他极好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最终落下了脂肪肝,既然命运给了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可不愿意再如此折腾自己的老本。
但听了大壮的话他又不好拒绝,酒这玩意儿在这个时代可是十足的奢侈品,虽然李唐已经掌管中国十几年,但连年混战,再加上隋炀帝在位期间连年征战,社会早已混乱不堪,民生凋敝,不是短时间能够恢复的,百姓吃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去酿酒。
拒绝不过,李牧只好端起来给大壮碰了一下,然后先抿了一口,入口一股涩味,很淡,李牧就着微弱的光低头看了一眼,酒发黄,这下李牧确定了,这就是黄酒。
黄酒的历史非常悠久,在蒸馏方法没有被发明之前,这酒一直是主流,度数不高,20度以下,比啤酒强不了多少。
“李牧兄弟怎么了,是不是这酒不合口味?”
见李牧一直盯着酒看,赶紧问道。
“没有,没有,只是没有喝过,想仔细辨识一下而已。”
“这样啊,那咱们今天晚上就少喝一点,待到明天天亮,我们再酣畅而饮。”
大壮的话正合李牧的意愿,这酒这么清淡,而且还涩,他根本难以下口,就这还是城里买来的美酒。
不过很快他就释怀了,毕竟这是公元629年,不是酿酒极其发达的现代社会,心里也有了计较。
既然已经来到这个时代,总要找个安身立命的行当,改良酿酒术也许会是个不错的想法,随着贞观之治的开启,经济已经开始快速复苏,百姓富裕以后就有足够的粮食来酿造美酒,而世家子弟对酒的需求量也会急剧上升,最最主要的是酿酒的原理非常简单,非常容易实现。
“夫君,叔叔,准备一下吃饭吧。”
就在他沉思的时候,杨锦用一方条板把饭菜盛了上来。
吃到正酣时李牧忽然看到门后有一双孩童的鞋子,疑惑地问道,“嫂嫂,怎么不见孩子?”
“牙子在我父母那里。”
面对李牧,杨锦的话不多,而且有点拘谨,至始至终她对他的来历都很怀疑,跟李大成亲已经七年余,从来都没听他说过有李牧的存在,这人完全就像凭空冒出来的。
“嘿嘿,那臭小子生下来就壮实,是村里的孩子王,非常调皮,前些天把西坡老刘家的孩子打了,人家都找上门了,我把他一顿好揍,揍完他就跑到他外公家了。”
李大不说话还好,这一说,杨锦就不依不饶地指着他鼻尖说道,“李大壮,我告诉你,你以后要是再这样没轻没重地打我家牙子,老娘可跟你没完!”
……
这一顿饭就在两人的吵闹中吃完了,可以看得出两人很恩爱,拌拌嘴而已。
不过接下来李牧就无聊了,这个时代夜生活极度落后,更何况还是夜里,吃了饭李大把李牧安排到厢房里,嘱咐一声早些歇息,然后就告辞了,留下他一人失眠。
李牧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还不到八点,这要能睡得着才出鬼了,后世这个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就在他想入非非的时候,隐约听到了隔壁断断续续的说话声,这个时代的房子都是土木结构,隔音效果几乎没有。
“那个李牧到底是谁?”
“锦儿,不是给你说了好几遍了,他是我本家兄弟,天不早了,赶紧睡吧。”
“李大,你糊弄鬼呢!你家一直都是一脉单传,哪来的本家兄弟,快说,他是哪里来的?”
见搪塞不过去,李大只好实话实说,“他是一个落魄的书生,路过咱们村子,我给留下来了。”
“书生?你能确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