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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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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丘上的兵勇顿时分成了两拨儿,一拨儿脑子发热、脚底发软的硬撑着跟随刘蓉杀下土丘。一拨儿却是连滚带爬地出溜下土丘的另外一侧,兵器早丢掉了,就等着对面上来的天军来收降了。

    刘蓉和他的跟随者,很快就被天军的马队冲散。数百的湘勇一坨儿、一块儿地陷入了耀武扬威的天军骑士的汪洋中,各自为战,谁也再顾不上谁一眼。没有枪炮的轰鸣,只有上下翻飞的刀光剑影,横冲直撞的铁矛、巨叉。但这只是一场无论从人数还是体能上,都相当“不公平”的决斗。

    勉强冲上前的刘蓉,受到的却是七八个天军骑士的围攻,刚一交手,他的腰刀便被磕飞,飞得老高,紧跟着后脊梁上又被人用刀背狠狠地拍了一下。他“哎哟”一声痛苦的呼唤,扑通跌倒在地。晕晕中,他感觉自己被谁一把揪起,横担在了别人的马背上。

    土丘上就只剩下了两个特殊的人物一直没动。曾国荃和邹世琦。

    眼见随刘蓉冲下去的人马,就如同一把泥土丢进了湘江汹涌的江水中,连丁点儿细小浪花都翻腾不起来,转瞬间即灰飞烟灭。两个人已不是什么先前那慌乱的问题了,他们更多的却是有种临死前的恐惧。闪着犀利寒光的大刀,砍落自己手下们头颅时溅起的冲天血柱,还有那各种凄惨的哀号,无一不叫他们的心一阵一阵的紧缩。

    他们都杀过人,那个时候的感觉很惬意。尤其是曾国荃,在和大哥曾国藩捕杀四乡那些“毛贼”的时候,更喜欢在被俘的人身上取乐。他喜欢看那种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震撼场面。可是也正是因为手上有了血债,当死亡的威胁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他们反倒越惧怕。怕什么呢?怕别人也会还他一个报应!

    现在,“活捉曾国荃!”的喊声已经几乎震聋了曾国荃自己的耳朵,他看看脚下散落一地的各种武器,有刀、有矛,抬枪虽然一路上丢的差不多了,可是这里还有鸟铳。但他最终啥也没有去拿,他开始感觉自己手里的那把腰刀,都变的沉重无比了。还能做些什么呢?他看了看来的方向,那可怜西西的目光,似乎是在企盼他大哥能伸出手来拉自己一把。再看看暗淡的天,也许是怨恨爹娘给自己少生了两个翅膀。最后,他低下头,身子一软,可惜地上没窟窿。他真正懂得了什么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道理了。

    也曾号称“久经战阵”,东一头、西一头寻找天军作战的邹世琦,在这个和对手终于能短兵相博的当口,还赶不上曾国荃的两下子。曾国荃软瘫在了地上,而他居然双膝跪倒,两手高高地举在头顶,托着他那把还不知道天军滋味儿的刀子,嘴里咕哝着谁也听不明白的东西。

    “刘蓉这兔崽子好赖还算是个人物,不过,对这曾国荃,啧啧,咱们翼王殿下可是实在高看他了。这号东西,多几个少几个,依我看都是一样,翻腾不了什么浪花。曾国藩也是一样。”涌上土丘的人群里,响起林绍璋那粗豪的大嗓门儿。

    “哈哈,我看也是,可惜没机会,要不,本官一定牵着曾国藩这头老牛先跑遍湖南,累的他吐血,然后再用小刀子慢慢地割他。”这是杨辅清痛快地在笑。。。。。。

第一一七章() 
曾国藩可没有杨辅清想象的那么傻。他的屁股比谁都沉。

    曾国藩是什么?一个酸儒而已。一个凭借权臣的赏识,用了九年时间走了别人半生,甚至于一生都走不完的升迁之路的人。他是真正在满清朝廷中极罕见的那种受益者,因为他毕竟是个汉人的血统。他从来没摸动过刀剑,他所处的时代早已不是凡书生必要置剑的年代了,书剑书剑,那是老祖宗的荣耀。他更没看过什么兵书战策,因为对他来说,那东西没用,他混迹的是官场,而不是战场。

    因此,他练兵打仗,从一开始,运用的就是一种在别人看来最笨,而只有聪明人才会明白其中奥妙的笨方法。练兵就不说了,那也许是他偶然不知道哪天闲暇无聊的时候,翻看到了戚继光,就留在了印象中,现在照猫画虎的先学上一番。当然他还没忘了一个“发明”,高军饷养悍兵,人为财死,鸟为食儿亡吗。不管它怎么样,反正自己不喜欢钱的人,断然想不出这种办法来。

    在这点上,他比其他的掌握军队的人显然要聪明很多,他甚至窃笑其他的大员们,那些靠克扣军饷企图发财的人。爱钱不是那种爱法的,兵跑光了,自己的身家性命最后也会赔进去,这样搂到钱给谁花去?浅薄,太浅薄了!

    说到打仗,他不会打,可是他笨人自有笨方法。他做任何事情只追求结果,把这种思想运用到战术之中,那就是步步为营,打一仗需要花多长的时间无所谓,关键是要获取最后的胜利。所以,他要求各营随营夫役,什么不带也要带够吃的喝喝的,更关键的是用的。什么锹镐锄头之类,多多益善,一旦用起来必须达到人手一个。伴随着充足的后勤供应,是他和部下们百说不厌的战术策略。太平军不是喜欢固守城池或者营垒以逸待劳吗?那好,咱们就到了他们眼前先筑垒,然后深挖沟,像蜘蛛网似的朝前一点儿一点儿的推进,直到抵达对手的营垒下,或者是城墙边。至于是用上一个月还是一年的时间打下一个营垒,还是攻破一座城池,都无所谓,就是和他们泡蘑菇似的慢慢拼。

    他其实真的是很聪明,聪明到满清入关要说是汉民族的最大耻辱时,那么如果再要叫他靠剿灭太平天国发迹起来,这种耻辱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是他这个号称是汉人儒学、理学文化大家的无耻之徒,给中国人背上了一部更加沉重的耻辱史。

    被视为蛮族入侵并最后统治中华大地的,数千年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也仅有两次,一个是蒙元,再就是满清。

    汉文化博大精深,礼仪治国。也许正因为如此,历史上虽然也曾无数次的强大过,却一直未能根除来自北方蛮族的入侵。汉民族太善良了。善良到即便是在强汉对匈奴投降者,还要采用优抚政策,甚至有汉武帝的“胡降者数万人,皆得赏,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以澹之”。而盛唐则更是有禁止掠夺突厥人、吐蕃人、回鹘人、新罗人为奴婢的禁令。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去彻底毁灭那些所谓的蛮族。

    可反观蒙元,满清呢。在蒙元统治的时期,汉族是第四等,也就是最卑贱的民族。在蒙元残酷杀戮、欺榨汉民族的同时,它也没忘记蹂躏汉民族的文化。在两宋以前,中国人“对龟的崇拜是至尊至深至全的”,万世一系,皆出于黄帝,而黄帝族就是一个以龟为图腾的民族。在传说历史时期,中华民族每向文明迈进一步,无不求助于或者是归功于龟。如助女娲补天,向伏羲献八卦,决策黄帝战蚩尤,帮尧立德治国,帮禹治水,助仓颉造字,示汤伐夏,助周公作礼,为秦筑城等等不一而足。即使是财神,也不是后来人们所知道的那个赵公元帅,而是龟。在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中,中国人把龟当作是最公正、最灵验、最现实的财神。

    到了唐代,人们更是把对龟的崇拜推到了顶峰。将传统的调兵遣将虎符改为龟符,北方边陲的都护府改为龟林府。至两宋时,中国人凡战前,甚至一定要去行龟卜,求龟助。战争中,将士们都形成了一个坚强的信念:只要还有龟旗在,攻、战无不胜。龟成为了不可替代的军胆,军威。但是元朝的民族征服,却使龟由至尊之位,跌入了污秽的深渊。因为中国人崇龟,具有今天人已无法想象的精神力量,忽必烈认为这才是他损兵折将的总祸根。于是,他以一个征服者的姿态,全面开始消除“龟患”。

    元以前的二十二史,历代都有以龟为名的人和事立传入志。而自元明清的三史中,全再无以龟为名的人事踪迹。甚至在《史记》上记载的八种名龟之一的“八王龟”,当年这个被人们作为求之不得的“官星”、“财神”,元以后竟也被篡改为了“王八龟”。进而演绎出“王八蛋”、“王八羔子”等等骂人的脏话。可笑吗?中华民族近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四千多年的龟文化就是这样被彻底扭曲了。

    蒙元的统治尽管极为野蛮,但中国人还是保留了自己的民族服装和发式。也许开始的蒙元只是把它当作了一个劣等民族的标签,留下它以更方便区分。

    而满清则不然,它对中国汉民族文化的摧残更阴毒、更纯粹到十倍、百倍、甚至千倍。

    满清直到灭亡之时,总人口也只不过区区500万。做为少数民族统治者,满清是要本能地来推行其“民族主义”。和蒙元简单粗野的**裸“四种人”制度相比较,满清推行的是所谓“全方位的民族主义”,也就是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为一体的全方位“民族主义”。

    杨州十日,嘉定三屠的兽行就不说了,都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单只从文化角度看,满族就的确是个蛮族,它也只是在努儿哈赤时代,才创建的满文,文化之落后自是不言而喻。入关后,满清却只能、也就最重视利用文化作为精神武器统治汉民族。他们的所作所为达到了几千年蛮族来对中原文化破坏的顶峰,也达到了对汉民族精神文化破坏的顶峰。

    第一个表现,就在对汉民族自尊、和民族传统文化全面绞杀的剃发令。历史上,少数民族入侵、入主中原,如虽有“乱以氐、羌、突厥、契丹、蒙古之风”,但多被拥有悠久文化积淀的汉民族同化。元朝也曾最后试图过要改变汉民族的统一服饰,结果却酿了元末汉族大暴动的重要诱因之一。

    满清的剃发令不仅是对汉民族的极大污辱,更是对汉民族集体自尊和自信力的毁灭性打击。它还使汉民族数千年的发式、服饰传统陡然间蒙难,“唐制衣冠荡然无存”还是其表,使汉民族从此失去了往日的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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