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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态语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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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瞥的瞬间
    对不熟悉的人,当我们承认他们是人时,我们必须避免凝视他们,同时也得避免对人家视而不见,要把他们当作人而不是当作物体,我们就运用慎重的、彬彬有礼的、漫不经心的眼光,我们看着他们,这一看的时间长度只要足以表明我们看见了他们就够了,然后我们立即调开眼光。我们是在用体态语言说:“我知道你在那儿。”过一会儿我们再补充一句:“但我决不会打扰你的清静。”
    在这样一种眼神交流中,最重要的问题在于我们不盯住我们承认为人的那个人的眼睛。我们不用凝视的眼光看人家,并且,看一眼之后我们立即就把眼光移开,更不允许打招呼。
    根据相遇的不同地点,也就有不同的眼神交流程式。全部在街上碰到一个人时,你应等到离他大约8英尺远时才可以看看来人,然后在你同他擦身而过时,把眼光调到其他地方。在没到8英尺距离之前,各人都会用身体示意自己要去的方向。这便是向自己要去的那个方向简短地一瞥,两人都会稍微改变一下方向,迎面错开而过也就顺利完成了。
    关于这种偶然而短暂的接触,欧文·戈夫曼博士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一书中说,迅速的一瞥和低下眼睛,是这样一种体态语言:“我相信你。我对你不感到害怕。”
    倘要加强这一信息,你可以在调开眼光之前,直接看着对方的脸。
    有时这种规则很难遵守,特别是当两人中的一个戴着深色眼镜时,更是如此。这样一来就不可能发现他的眼睛到底在干什么。它们是不是在过于长时间地和过于专注地凝视你?它们是在全身上下地打量你吗?戴着眼镜的人自感安全,他以为他可以凝视别人,而别人不会发觉他的这种凝视。然而,这是自欺欺人。对另一个人来说,深色眼镜本身看起来就暗示着配戴它的人总是在凝视自己。
    当我们遇见有名望的人时,我们常常运用这种瞄一眼的技巧,我们想向他们保证我们尊重他们,不愿打扰他们的清静。向他们保证我们不会凝视他们。对于跛子或带有其他生理残疾的人,这一方法同样适用。我们投之以简短的一瞥,然后在这一瞥被他认为是凝视之前,迅速将眼光调开。在任何一种盯得太久就会让人难堪的特殊场合下,我们都采用这种技巧。当我们看见一对种族不同的夫妻时,我们也这么看他们。当我们看见一个留着大胡子、长头发、穿着奇装异服的男人或者穿着短得不能再短的超短裙的姑娘时,我们也可能会用这种眼光迅速打量一下他们。
    当然,反其道而行之也是可以的。如果我们希望贬低某人,那我们不妨对他凝视得久一些,超出世所公认的礼貌的凝视时限,以此来达到目的。当我们把这一瞥固定下来时。我们不是将凝视从他身上移开,而是继续盯在他身上。反对不同种族的人结婚或约会者,会粗暴无礼地凝视着这对不同种族的男女,如果他不喜欢长头发、短衣服或大胡子,他可能会用长得使人不能接受的凝视来表现其不满。

烦人的眼睛
    的一眼凝视法,使我们想起我们在青年时代面临的关于手的问题,我们该怎样处理这双手呢,把它们放在什么地方,业余演员们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们突然发现这两只手是不好处理的附肢,得想办法把它们运用得优雅文明,自然大方。
    同样,在一定场合下,我们也会意识到我们的眼光也是难以处理的附属物,我们该往哪儿盯呢?我们这双眼睛到底用来干什么?
    火车餐车里用餐的两位佰生人相对而坐时,可以有多种选择。他俩可能会互作自我介绍,然后面对面进行一场毫无意义的、乏人厌烦的交谈;他们也可能互不理睬,故意设法避免碰上对方的目光,科妮莉亚·奥蒂斯·斯金纳(Cornelia Otis Skinner)在一篇论文中描绘了这样一种情景。她写道:“他们重新读读菜单,摆弄餐刀,就象第一次看到似的审视自己的指甲。后来,两人的目光终于不可避免地碰在一起了,但他们飞快地调开眼光,专注地欣赏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景色。”
    这种烦人的眼睛指出了我们在电梯里、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和地铁中的视觉行为,当我们和一群人一道踏上电梯或火车时,我们简短地一瞥,然后立刻把眼光调开,不多作停留。我们用我们自己的眼光说:“我看见了你。我不认识你,但你是一个人,我不会凝视你。”
    在地铁或公共汽车里,人们不得不处于挨得很近的状态下长时间乘车。在这种清况下要我们找出一个避免凝视的好方法是很困难。我们悄悄看看别人,但不等眼光固定在人家身上就赶快调开。或者,我们用不专注的眼光看对方,不看他的眼睛,只看他的脑袋、嘴、身体一一除了眼睛之外,看他的任何部位都可以,因为对于并不专注的眼光来说,看哪儿都可以的。
    如果我们的眼光碰在了一起,有时我们可以用昙花一现似的微笑来缓和传达出的信息。但这一微笑不能持续太长,也不能太明显,这种微笑应该是说:“我们的眼光碰在一起了,很抱歉,但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偶然事件。”

睡眼朦胧
    烦人的眼睛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现象,我们大家都总有机会体验到它,人类当中几乎所有的活动或相互作用都取决于互相打量。已故的西班牙哲学家乔斯·奥特加·Y·加西特(Jose Ortega Y。Gasset)在其《人类与民族》一书中谈到了“打量”,把它当作直接来自人的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它具有“射出的子弹那种直线似的准确性。”他觉得,眼睛包括眼睑、眼窝、虹膜和瞳孔,等于“包括了舞台和演员的整个剧场。”
    奥特加说,眼部肌肉极为精细,正因为如此,每一瞥都精密地区别于另外的任何一瞥,各各相异的眼神真是太多了,以至几乎不可能分别给它们安上一个名字。但他引用例证将他们分为:“只持续了一瞬间的一瞥和引人注目的打量,在所看的事物表面滑过的打量与象钩子一样牢牢抓住它的那种盯视;正视与斜视,而斜视的极端形式又有其本身的名称:‘从眼角往外看。’”
    他还列举了“侧视”。尽管其视轴仍然在斜线上,但它又不同于任何一种斜视。
    奥特加说,每一种目光都告诉了我们,传递出这种目光的人心里在想什么,如果传递这种目光的人没有意识到他怎么就将它传递出去了,那么用眼神来交际的意图才真是昭然若揭呢。
    就象其他那些研究体态语言的人一样,奥特加也警告说,一瞥本身并没有道出全部内容,尽管它确实也有意义。句子中的一个词也是有意义的,但只有在这一句子的前后联系中,我们才能弄清这个词的全部意义,对于一瞥,同样如此,只有在总的情形这么一个环境中,整个这一瞥才是意味深长的。
    也有一些眼神,希望看别人却不愿被别人看见,这位西班牙哲学家便将它们称为侧视,假定其他人并没有发觉我们在看什么,假定我们的目光是隐蔽的,那么,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可以尽情地、想多久就多久地端祥他、凝视他。一旦他的眼光同我们的眼光相遇,我们的眼光就应赶紧调开。你越是训练有素,你就越可以更好地在别人不知不觉中进行这种侧视。
    在一段生动有趣的描写中,有一种眼光被奥特加称为“最有效、最美妙、最迷惑人、最富于进攻性”的眼光。他认为这种眼光是最复杂的,因为它不仅是偷偷摸摸的,而且又跟偷偷摸摸恰好相反,因为它表明了它正在看。这是用眯缝的眼睛投射出来的一瞥,是瞌睡的眼光,或审慎的眼光,或赞许的眼光,是画家往后退着投向他的油画作品的眼光。这是法语称作“Les yeux en coulisse”(偷看)的那种眼光。
    描述了这种眼光之后,奥特加说,眼睑几乎关闭了四分之三,似乎要将眼光遮蔽起来,但实际上眼睑把眼光浓缩了,“象箭一样将眼光射出去”。
    “这是看起来仿佛昏昏欲睡,但在甜甜的睡意后面完全清醒的一双眼睛所射出来的眼光。具有这种眼光的人真是占有了一笔财富。”
    奥特加说,柏里斯(Paris)正是用这种眼光来博得他人的垂青,路易十五杜·巴里(Louis XV’s Du Barry)想必就具有这种眼光。卢西恩·吉特利(Lucien Guitry)也一样,在我国好莱坞,罗伯特·米彻姆(Robert Mitchum)肯定具有这种眼光。多年来,这种眼光把他立为男子汉的象征。梅·韦斯特(Mae  West)也仿效了这种眼光。法国女演员西蒙娜·西格诺雷特(Simone Signoret)出色地控制了这种眼光,以致人们难于理解,为何到了中年,她仍然是个非常性感、很有魅力的女人。

文化不同,眼神不同
    认识到眼睛是一种交际手段,或眼光含有特殊的意义。这已不是什么新发现,在史前的传说中,注视是某种常有强烈情感附于其上的东西,在某些场合下曾是被禁止的。洛托的妻子因为往后看而被变为一根盐柱,俄耳浦斯由于看了妻子欧律狄刻一眼,就永远失去了她。亚当尝了智慧之果后,就不敢看上帝了。
    注视的意义是普遍的,但我们通常都弄不清我们怎样看或怎样被人看。在我们的文化中,诚实要求我们看人时正视他的眼睛。正象一位校长最近在一所纽约市立中学所发现的一样,其他文化有其他的规则。
    这所中学里有个15岁的波多黎各姑娘,她和一群姑娘一道,在厕所里被人抓住了,怀疑她们抽烟。这群姑娘中的多数人是出了名的捣乱分子。虽然这位名叫利维亚的姑娘并无“前科”,但校长在和她进行了简短的谈话之后,确信她罪责难逃,并决定把她和其他那几个姑娘一起开除出校。
    校长后来向人们报告说:“不是因为她说了些什么,而是她的态度使人相信她是有罪的。她身上有某种狡猾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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