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个小岛,胡来湖水涨了才把小岛淹没了,中心的水不会太深,花草才能扎根生长。
曾凡在皮筏子上升起了用花岗岩做的风帆,从山崖那边从过来的热风到达这里不是很大了,但吹着筏子前进还是绰绰有余的,曾凡也准备了船桨,最好还是少用,即使划的再轻再小心,也难免搅动湖水溅出水花。最好别惊动这些讨厌的鱼,在湖里对付它们比在地上对付一个强劲的敌人都费事,最好能瞒天过海接近湖中心,掰下那穗玉米就走,不和他们纠缠。
现在一切都很顺利,筏子顺风顺水马上就到花草的区域了,那些花的叶子有些像巨型荷叶一样漂浮在水上,有的倒撑着一把阳伞,花开的也很大,每个花瓣都有锅盖一样大,层层叠叠格外的艳丽,人都能藏到花蕊里,花瓣再闭合上,就是一个私密的小房子,不过得保证能自如的打开,否则就被花朵吞噬了。曾凡还真的见过传说中的能吃人的花草。
曾凡正高兴着呐,忽然感到筏子震动了起来,有什么东西从底下往上鼓动,是要把整个筏子托举起来。不用说,曾凡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他的计谋没有能实施到最后。
湖水里肯定是那些可恶的银鱼,担心的事还是来了,要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到达湖中心已经不可能了。曾凡拿起浆使劲的划了起来,可是,他还是没有那些银鱼的力量大,筏子不进反退,被这些鱼拖着向后漂去。
看样这些该死的鱼是很难绕过去了,不解决他们休想接近湖中心了,曾凡放弃了划桨,拿起一根圆头的长把锤子,这是花岗岩的一条小腿骨,关节处的大圆疙瘩比铁还硬,骨棒十分光滑粗细合适,拿在手里是一件很不错的兵器,正好用来对付这些银鱼。
这是曾凡应对银鱼的策略,这些鱼的鳞片坚韧无比,在水里用标枪扎它又借不上力,曾凡昨天已经领教过了,骨头锤才是它们的克星,就是一下砸不死它们,也能把它们砸昏了。
不能不承认湖里的银鱼进化的太巧妙了,和水一个颜色,又是在月光下,曾凡只能靠一条直的脊线和水花来判断它们的位置。他看准了一条,初试身手狠狠的砸下去,水花溅了他一身一脸,曾凡顾不得这些了,既然惊动了它们,就不能善了了。嗷的一声,这条鱼竟然叫的这么响亮,好像被打疼了的野狗的叫声,曾凡还是头一回听到过鱼的叫声,冷不丁的吓了一跳。
这条鱼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斤重,尾巴摆动了几下沉进水里去了,咦?鱼死了不是都要漂在水面上的吗?这条鱼怎么沉进去了,是因为太重了吗?这个曾凡还真不是很清楚。他是想把打死的鱼捞上来,鱼肉要不要没关系,鱼鳞可是个好东西。昨天扎死的那条鱼鱼鳞根本就没扎坏,是从缝隙中扎进去的,曾凡把鱼鳞都收集了起来,每片鱼鳞都比纸还薄,无色透明,却又坚韧无比,用匕首都割不断扎不透,用它做成防具就是一件宝贝。
(本章完)
第108章 奇怪的胜利()
玉米花的形状像玉米,可毕竟是水生的植物,摘花没有一个人是抓着花朵往下薅的,都是带着花茎折下来,然后插到花瓶里做成插画摆件,曾凡也是按着这样方法来折花。再说,玉米花看着和玉米一样,实际上是不是像玉米那样是不是实心的曾凡也不知道,也许每个果实粒都是一包水也说不定,直接抓到花上反倒抓坏了。
现在曾凡什么也看不见,但知道黑蛤蟆还没有向自己做最后的攻击,不如还是先把玉米花抓到手然后在开枪对付这些蛤蟆,以防再被甩出去,就不定甩到哪去了。
曾凡有向玉米花摸去,心想撅不折就给它连根拔出来,水下都是稀泥,根也不会多牢固。这次曾凡直接抓到了玉米花上,手感还真跟握着玉米一样,硬硬实实的,像掰玉米一样一使劲,玉米花让他轻轻松松的掰下来了,哈哈,知道这么容易刚才费那劲干嘛呀。早就掰完跑了,说不定就不会被为在这儿遭罪了。
恐怕没有比这更奇怪的事了,真跟一场两军夺旗的军事演习一样,谁夺得了红旗,谁就是胜利者,哪怕只剩下一个人,另一方都要无条件的投降。
曾凡掰下玉米花的那一刹那,银鱼停止了喷水,跑的无影无踪了,五个黑蛤蟆收回了缠在曾凡身上的舌头,跟失败者一样无心再战,扑通扑通跳进湖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曾凡愣住了,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这株植物连着他们的神经吗?它们是在保护它,即使是这样,他们更应该把玉米花抢夺回去,就这样失意的走了吗?
曾凡抹掉脸上的湖水,看着晶莹的玉米花,他甚至怀疑它是不是真实的,或者会不会因为从母体上强行的摘下而枯萎掉,还好,至少现在还没有什么变化。
他忽然的想到,也许湖里的生灵保护的是一株活着的花,既然被夺走了,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这是怎样的一个湖泊,又是怎样的一个生态系统,所有的动物奋不顾身的保护一株植物,这株植物会和它们的命运联系到一起吗?又是谁赋予它们这样的职责呢?
自从从迪夫的牧场到达这里,曾凡遇到太多奇怪的事,而无疑这件事情是最奇怪最让人不能理解的。如果不是亲生经历,曾凡不会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往往一种神物的出现都有很离奇的出处,这株玉米花不会是一株有神奇灵性的东西吧?或者是人们梦寐以求的宝物。
曾凡哑然失笑,自己怎么会这么想?只有奇幻小说里才有这样的情节,自己当然不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凡事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其实,曾凡自己没有觉察到,经历了这么多让人无法解释的事情,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某些的理念,只是自己极力的排斥而已。
曾凡划着皮筏子上了岸,在湖边挖了一个浅坑,把湖水引了进来,把皮筏子拆了,皮毛泡在了水里,把花岗岩的胃液到了进去,这是曾凡解剖花岗岩时特意留下来的。
花岗岩的皮毛即结实又暖和,正好可以做成皮衣服,山上的白天特别的冷,曾凡总不能天天裹着个睡袋吧,骑在马上还盖不住腿,光花岗岩四条腿的皮就够做两套衣服的,问题是皮毛必须鞣制柔软后才可以做衣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盐水和鞣酸鞣制,正好湖里的水含有盐分,鞣酸就用花岗岩的胃液代替,泡上一天多就差不多了。
做衣服的针线曾凡也没有,但曾凡有更好的办法,他用花岗岩的皮和银鱼的鱼鳔熬成了胶水,这可比针线缝的快多了。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是野外生存必备的本领,但能够达到曾凡这样的可没有多少,这样的聪明是与生俱来的,无论处境多么险恶,总能找出化解的办法。
这更和强大的心理素质有关,具有积极的,不认输,不气馁的心态,就会开拓思维,头脑领会,处事不惊,反之,遇到困难或身处险境就垂头丧气怨天尤人,要死要活的,思维就会一团乱麻,只能给自己消极的暗示,处境也只会越来越糟。
三天以后的夜里,曾凡和云朵又来到了被龙卷风吹上来的那个悬崖边,他们要从这里跳崖回去。
曾凡的心情不大好,他不得不打消继续寻找父母的念头,因为实在太难了,西边这么大,都是高山峻岭,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做好了皮衣后,曾凡在山里整整走了两天,四处都是悬崖峭壁万丈冰川,他们是不是在这里,为什么要到西边来,曾凡无从知晓,但他们绝对不会停留在这渺无人烟的地方,他们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目标,曾凡这样漫无目标的寻找,哪里能找得到呢?
他仅仅来到一座山上就费了整么长的时间,想找遍西边的所有群山那是不可能的,况且曾凡还有很重的任务要完成,没有更多的时间了。
父母对于曾凡来说真有点可遇而不可求了,只要他们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就一定会回来的,因为他们有曾凡。等任务完成了曾凡还会再来寻找他们。
那个生机勃勃开满鲜花的大湖竟然神秘的消失了,自从曾凡摘下了那朵玉米花的果实之后,那些巨大的荷花就再也没有浮上水面,不知道它们是死了还是怎么的了。更让曾凡奇怪的是,湖水也在以很快的速度减少,好像湖底被捅漏了一样,终于在昨天夜里干涸了。
湖里的黑蛤蟆和银鱼都不知所踪,湖中心也并非曾凡想的那样是一个小岛,而是大概有好几百米深的大坑,黑蛤蟆和银鱼同湖水一起都从这里流走了,曾凡想象不出那些荷花是怎么长的,它们的根在哪里。
这么大的一个湖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无声无息的消失也够惊世骇俗的了。曾凡有些伤感,隐隐觉得湖水的消失和自己有关,如果自己不采摘下玉米花的果实,可能这个湖就不会不明不白的消失了,这个玉米花究竟是什么呢?仅仅是一穗状花序植物的果实吗?曾凡想采摘他的动机就是因为这个敏感的图形,实际它对于曾凡可能并没有实际的意义。
(本章完)
第109章 东方之路()
天微微的亮了,龙卷风的威力在逐渐的降低,上升的气流没有那么强了,不会把他们再吹上来,正是跳崖的好时机。曾凡用花岗岩的皮做了一个大降落伞,利用上升的气流能缓慢的落到下面的上,这可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坚固的降落伞,也是最好的御寒之物,有了它在冰川里就不用害怕寒冷了,这么大的皮毛都能搭一个小帐篷,他和云朵连铺带盖都够了。
云朵拉着降落伞像滑翔机一样跑向悬崖,到了悬崖边上降落伞已经完全打开,缓缓的向冰川下落去,曾凡调节着飞行的方向,不偏不倚的飘进了山门之中,他们落在了一个缓坡上,又向下滑行了好几百米才停下。
云朵的四个蹄子都用毛皮包着,走在冰上并不太吃力,曾凡把降落伞叠成长方形,云朵像是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