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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
于是,汉朝儒家,从叔孙通到贾谊,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从朝仪上都把皇帝捧得高高的,等到了董仲舒的时候,终于抛出了著名的“三纲”理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重新确立了社会等级秩序152。——咦,经书里有这些话吗?
(八)三纲实系命——黑社会的三纲五常——乞丐何曾有二妻——在哈巴狗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驯狗教程》——“罢黜百家,独尊墨家”,“罢黜百家,独尊阴阳家”——从《论语》中论证出奴隶制的优越性,用《左传》来支持纳粹,甚至从《诗经》里论证出外星人的存在——谄媚的笑资格考试
这里有个问题可要注意:虽然现在一提儒家,很多人立刻就反应出“三纲五常”,可“三纲”之说却不见于“十三经”这类的顶级官学经典。陈独秀当年解释过这个问题:“三纲五常之名词,虽不见于经,而其学说之实质,非起自两汉、唐、宋以后,则不可争之事实也。”陈独秀继而给“三纲”作了个简单明确的说明,择其大意,“君为臣纲”是为忠,“父为子纲”是为孝,“夫为妻纲”是为从,总而言之,其实质就是“片面之义务,不平等之道德,阶级尊卑之制度”,并且是“孔教之根本教义”。153
陈独秀分析说,“三纲”的由来在于宗法社会里的礼治,“礼”的意义本来就是要使贵贱有别的。——这话倒是不错,可是,陈独秀那个“孔教之根本教义”的说法可能就有分析过度之嫌。毕竟,宗法社会与专制社会是截然不同的,所以,从“三纲”看出的情景或许是这个样子的:先秦儒家思想中封建宗法社会的痕迹已经随风而逝了。
“三纲五常之名词,虽不见于经”,这独秀这话也不错,可“虽不见于经”,却见于“子”,在《韩非子·忠孝》一篇中,韩非说他曾经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看来“三纲”的苗头的确早就有了。但耐人寻味的是,韩非在这里表现出对“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这一说法的极大热情,说这是“天下之常道”。154——这倒让人迷惑了,“三纲”之说到底算儒家呀,还是算法家?
无论如何,“三纲”之说在后世的影响实在太大,就连黑社会都搞这一套。——据说郑成功具台湾反清,创立“金台明远堂”,写下一部《金台山实录》,由军师陈近南携入内地,意在组织内地的反清志士。陈近南路上不大顺,遇到清军检查,情急之下就把《金台山实录》扔到海里去了(看来陈近南的武功并不像金庸描写的那样高明啊),后来这书被渔民捞得,后来到了四川人郭永泰的手上,郭永泰仿照这本书另写了一部《江湖海底》,内容是帮会的规章制度和黑话切口之类,由此组织了一个黑社会,这就是名震江湖的“袍哥”。这个传说故事是否真实,我也无从考据,但这本《江湖海底》确实是有的,据说书名里的这个“海底”就是指“从海里捞出来”的意思。
就是这本作为黑社会宪法的《江湖海底》,里边又讲“五常”,又讲“五伦”、“六礼”,很有儒家味道。比如“五伦论”:“今日香堂施一礼,命把五伦说详细:第一君事臣以礼,第二臣事君忠应当的,第三愿子成龙意,第四奉亲如佛依,第五夫妻如宾旅,妻敬夫是应该的,咱们兄弟要体惜,莫把五伦来抛弃。”——这可真是前辈风范啊,如果他们真能言行如一的话,那这样的黑社会或许要比现在一些模范社团还要和谐融洽。^_^
再者,现在虽然没有黑社会了,但这套东西还是很值得那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好好学习的。155
看看,“三纲五常”这些东西对黑社会都有影响,对学界的影响自然更大,所以,后儒在注解《春秋》有时候也会把“三纲”说上,比如明代有位季本(徐文长就是他的学生),写过一部《春秋私考》,说春秋时代的开端实在不是个好时候,“三纲”全都乱套了,诸侯各自为政,再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歪理邪说层出不穷,大家听了居然还觉得很顺耳,世人的公道之心泯灭殆尽,这正是孔圣人之所以要作《春秋》的原因啊。156——季本对孔子之所以作《春秋》的解释倒是历朝历代的主流意见,可他这里却疏忽了,春秋时代哪里有什么“三纲”呢,不过,这种以今判古的作风可绝不止季本一人啊。(——有趣的是,季先生解经如此以纲纪为先,又大辟邪说,没想到后来他这部书却被钱谦益斥为邪说,还说该烧。唉,到底有谁掌握了绝对真理呢?157)
等专制的时间慢慢久了,人们这才把忠君思想视为天经地义,所以读先秦文献便总会遇到难解的地方。比如,有人读《孟子》发现不对劲了,就写了首诗来讥讽。这首诗现在依然有些知名度:
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
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
前两句是从细节上质疑《孟子》的两则寓言,乍一看很有道理:的确,乞丐哪能有一妻一妾呢?(以今度之,也真说不准。)但这其实怪不得孟子,这是因为诗的作者不了解先秦的写作风格——就好比“小猫钓鱼”的故事是为了说明“做事要持之以恒”这个道理,你不能质疑说小猫不会钓鱼,所以这故事是假的。——清代辨伪大家崔述曾经专题论之,说战国说客都喜欢打比方,孟子亦然,可后人却每每把他们的比方当成实事,采之入书,更有敷衍成篇者。158
没有幽默感的读者是很可怕的,他们每每会把作者的寓言、反讽之类的东西当真(我觉得郭沫若就是最冤的一个),从崔述的说法来看,这样的人在古代就有不少。那么,以冷静的眼光看这首诗,前两句质疑自然可以放过不问,至于后两句,分明是在讽刺孟子不忠君——是呀,在孟子生活的时代里,周天子明明还在,孟子不去帮周天子,却在魏国、齐国这些诸侯那里到处游说,想让人家一统天下,这这这,这置周天子于何地呢?孟圣人岂不成了乱臣贼子了么?
可是,真要看看孟子的时代,就知道他这个做法本也没错,人家孟子本来就是不忠君的。不但孟子不忠君,就连孔子也不忠君,因为先秦时代根本就没有后来那种忠君观念。我们这一比较,就能从这首诗里体会到专制时代知识分子的一些心态:奴性已经养成了,扎根到骨子里了,对那些没有奴性的人看不顺眼了。——在哈巴狗的眼里,狼是粗俗可鄙的。
封建社会里那些为数众多的大小贵族们好歹都是自己国家的主人翁,所以在保家卫国的时候那当真是保自己的家、卫自己的国,可当专制时代来临之后,整个国家的一切,从土地到人民,全都变成了帝王的私有财产了,于是,一个老百姓,甚至是一位大臣,他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人而存在了,更不会作为国家的主人翁而存在了,他的身份只相当于地主家的一只鸡、一头牛,或者是一只狗——狗的保家卫国实质上只是替主人保家、替主人卫国,但在主人的一再调教之下,狗或许也会认为保家卫国是自己的天职,甚至还以此为荣,尤其是,当狗知道自己即将为此献出生命的时候居然更加觉得无比的荣耀(这是值得心理学家认真研究的)。而对那些不那么训练有素的狗来说,即便主人换了,自己还是闷头过自己的日子。这些散淡的狗即便从来不去招惹是非,也会成为忠狗们的眼中钉——当忠狗们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时候,它们很容易会拿自己的标竿来衡量别人,对达不了标的人充满愤怒(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心理现象)。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专制时代的儒家经典在经过专家学者们的连番修正之后,就变成了一部部行之有效的《驯狗教程》。——事实上,只要是专制社会,任何经典都很难免遭遇这样的“修正”。这个时候,如果狗和狗之间发生了打斗,几只坏狗咬死了几只好狗,试问,主人要治这些坏狗以谋杀罪吗?
也许会的,毕竟秩序是要好好维护的,但说实在的,主人对这些小事并不会太放在心上,因为他的狗有很多很多,但是,如果有一只狗对其他的狗说:“弟兄们,听我说,我们原来是狼来着……”主人就该紧张了,马上就会把这只狗抓来治罪。那么,治它个什么罪呢?
一个大圈子终于绕回来了:治它以诽谤罪。看,诽谤确实是一种比杀人放火严重得多的罪行。既然诽谤罪如此严重,自然应该谨慎处理,这个谨慎也许就意味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哪怕仅有一点点诽谤的苗头(“君亲无将”的“将”),也要马上严惩不贷!
有人可能会说:“虽说这是帝王统御术,可到底《公羊传》上写着‘君亲无将’的精神啊,就算它是儒家修正主义吧,可再怎么修正,好歹也是儒家的底子呀。”
——这话有理,但正像前边稍稍提到的那样,并不是儒家提倡什么,社会就响应什么,很多时候事情是恰恰相反的:帝王呼唤什么,儒家(也包括其他家)就提供什么。这正是经济学上的一个基本道理:一般来说,不是供给决定需求,而是需求决定供给;出现了什么样的需求,就会填补过来什么样的供给。
而且,我们要考虑一下皇帝的消费者偏好。
我们可以把皇帝想像成一个大农场主,把国家想像成农场,把人民想像成农场上的牲畜——这可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正如农场和牲畜全都是农场主的私人财产一样,国家和人民也全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农场主想杀鸡就可以杀鸡,而“君要臣死,臣不可不死”,道理都是一样的。
但每个农场主都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共同点是:全都拥有并经营着一家广大的农场,但有的农场主喜欢迅速扩张自己的农场,牲畜死多少都无所谓,只要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