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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色铁青,相信不止是看到了刚才的一幕,而是更在意我被吻後的表情──如果面前有镜子,我想一定可以看到醉眼迷朦,一副极享受的表情的自己。
他的眼睛紧盯著我的唇,然後慢慢落到我的肩上──杜廷语把我仍牢牢地固定在他怀里,并且没有丝毫要放手的打算。
“这里是公众场合,也是昆信今天重要的会场,请好歹节制一点。”他的语气中毫不掩饰怒气,引来杜廷语一阵冷笑。
“当然当然。鄙人正是觉得这里暂时还是昆信的地盘,却还要让孟少爷站在那麽远的地方看,灯光不好,视野不佳,万一看不真切看走了眼弄得晚上睡不著就太对不起了。这才想让你站得近一些,看得仔细一些清楚一些,也不枉少爷你陪我们散了这麽久的步。”
孟朝晖浑身微微一震,瞪著他看了很久,才慢慢地笑起来:“呵呵,好,杜廷语,杜大少,你……倒有心了……”
“哪里哪里,客气。”杜廷语仍一派悠然,“廷语不过是在感激孟少爷帮忙把江小姐马上从重要的商协会上力邀过来的好意罢了。能让廷语在这样的地方见到自己的未婚妻不能不算一件天降的惊喜,而且还特别安排了小杰的出场,这样的深情厚意实在是太让人感动了!廷语恨不得能好好地回报一番呢!”
我开始有点明白号称在人烟渺茫的塞外之岛住了十年之久的逡语那张伶俐得诡异的嘴皮子缘於何处了──表面脱线的杜廷语果然不是善与之辈,孟朝晖被压著翻不了身会压抑是很应该的。
孟朝晖也不是软脚虾,但今晚会败得如此众望所归可以说完全是因为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之重超乎了预料,这让我吃惊得害怕──只要我站在杜廷语身边并任由他毫无忌惮地表现得亲热一点,他便开始阵脚大乱。杜廷语显然很快便发现了这一微妙的因果关系,毫不犹豫地大加利用起来,乃至於孟朝晖终於兵败如山倒,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我一直以为孟朝晖对我的兴趣不过是一时兴起,只要不响应,他自然会觉得兴味索然,转移目标。但是,万万没想到,果真应了逡语的预料──我实在想不出有什麽理由能让他如此执著?
我这样的皮相,虽然不是市场里一块钱三斤的小白菜,但如果有人很认真地告诉我,您真真英俊帅气得天上有地下无,我一定马上喷饭不已,然後直接建议他去给医生看看是不是眼睛或是脑子出了什麽问题。
在当今这个粮食不缺乏,营养不贫乏,基因组成不匮乏的年代再来说什麽倾国倾城风华绝代独秀一枝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笑话。恐怕就算董贤再世潘安重生,要去拍古装演他自己也一样要被挑三拣四,不能排除被踢出局的可能。
所以,我不过是长得恰恰契合了大部分人的美学标准而已。孟少爷您这样频频碰壁也要穷追不舍的表现就有点太让其它美少年心理不平衡了。
我坐在杜廷语银绿色的林宝坚尼上,看著他一幅欢欣雀跃爽呆了的样子,就觉得心在不住地往下沈。
晚宴还未结束我便被他席卷离场的原因是,正当他们两个舌战正酣而孟朝晖渐呈败相之际,几个机灵的记者忽然发现宴厅里不知什麽时候消失的主角现身露天草坪与另一商业巨子正大逞口舌之快,中间还夹杂著一个看起来也很像是今日主角的家夥,总之很热闹的样子,便马上联络到己方的人马,手持专业器具冲过来抢最新消息。结果……我正专心於他们愈益升级的“聊天”,反应过来时我们已被一支小分队包围,更惊恐地发现後援部队马上就到。那两个人不愧训练有素,马上收敛锐气,改换表情,做热烈亲切会谈状。我则尽量不动声色地与杜廷语拉开一段距离,使队形看起来是三足鼎立而非以二敌一。
先头部队的主要人员应该是摄影记者,还没开口就是一阵灯光闪烁。相比其他两位的专业应对微笑,我想我的只能算差强人意,毕竟这样刺激的瞬息万变的情况还没什麽机会遇到,让我一时缺少应急的法宝。
当然,刚刚还在大战三百回合,便要立刻化敌为友,在技术上还有一定的难度,於是两个人又非常有志一同地希望就此别过,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见。不过杜廷语手脚又快了一步(或者应该说我站得还是离他比较近),先孟朝晖一步把我拖到手,直接拉离了现场。只留下他一个人身陷敌阵,去对一票记者为刚才的会谈和我们的离场做一番完美的解说。
我完全可以想见明天的报刊将会有怎样一番的渲染──刚刚升级为昆信代言的新人居然被别的公司当众拖跑(而且还是杜廷语这样的人物),就算孟朝晖是如何的舌璨莲花机敏了得,要立刻想一套说辞来证明眼见为虚耳听为实也有相当的难度吧?
不过这也只是我单方面的忧虑,杜老大自个儿是开心得不得了。出风头这种事在他根本应该是小菜一碟,搞不好他还觉得刺激好玩度不够呢!
我头痛地靠在椅背上,听著这个人在大呼痛快。
“哼哼,想和我斗?孟朝晖你还欠点儿!自己去对付那些记者吧!”
“廷语……”我叹息著想提醒他,这个後果很可能会因为有他牵连进来而使事情变得大条,难以收拾。
他根本没有在听,车子就突然停在了路边。
天啊,又怎麽了?我呻吟了一声。现在还没开出饭店呢,拜托不要再横生枝节了。
有人在敲那边的车窗。
“干什麽?想打劫啊?”杜廷语心不甘情不愿地降下车窗。
“哎,反正要走,不如捎上我。”女孩子的声音,正是之前那阵争吵的三分之一。灯光太暗,无法看清她的脸。
“你的车呢?”杜廷语的语气不太好,或者说,带著几乎需要拼命把叹息拆卸入腹才能忍住的无奈。可见这个女孩定是有著可比齐天大圣的通天本领,才能让事事表现得游刃有余的杜廷语头痛如斯。
“还不是你!引起这麽大的骚乱,我这个未婚妻理所当然成为盘问的对象。现在记者堵在我的车旁守株待兔,我再不赶紧开溜就叫笨啦!”她手快地开了车门坐进来,“如果不愿搭我,不如我们交换。我的车让你,你去把它开出来。”
“免了!开那种车有损我的格调。”他撇撇嘴,车平稳地滑上车道。
“喂,杜廷语,你别太嚣张了!你的格调几斤几两重啊?我的BMW好歹也是今年的限量版……”女孩不满地大叫,然後,“啊,你就是曹非对吧?我刚刚在宴会上听过介绍。你好!我是江咏萱。”她从後座伸过手来,我只得回过头去与她意思一下。
“是,我是曹非。江小姐你好!”
我摆出礼貌的笑容,送给後座这位美豔的女士。光听她说话的方式和声音还真的要把她归入“女孩”,但见到真人後,便觉得无法用这样“单纯”的属性来概括了。她的美与古葭仪的截然不同,立体深邃的五官配著大波浪的亚麻色卷发,仅一个“豔”字还稍嫌不够。是混血儿吧?纯粹的中国女性绝少有这样轮廓分明的容貌。不过,她的眼睛是黑色的,还是那种少见的真正的黑白分明,非常漂亮!
不得不承认,光从外表看,杜廷语也只有这样的女孩才配得上。只要不开口,两个人堪称一对璧人!
难怪那个杰面对她时会如此仓皇失措──威胁的确太大了,除了性别他应该没有其它胜算。
互相认识完,江咏萱扯出个微笑後便出乎意料地坐在後座不再出声,安静得与刚上来时判若两人。杜廷语也一反常态地不吱一声,不知是累了还是因为江咏萱在。我本来就不是喜欢主动说话的人,只要没人开口我自然也不会开。
於是,整辆车开始陷入一种怪异的沈默。幸亏很快便到了,否则在这两个人营造出来的诡异气氛中我背後已经开始有凉飕飕的感觉。
迟钝如我都看得出,这两个人,彼此对对方都有著强烈的存在感,无论好坏。
夹在他们之间的我,已如同路边的石子,完全无法参插其中。当然这是他们的故事,无需我的置喙。
车停在我家楼下,我赶紧跳下去。
“小非,我不上去了,帮我向逡语问声好。有空多联系。”杜廷语对我的笑还在,只是眉宇间多了一丝忧郁。
“嗯。”我点头,也对江咏萱示意告别了一下,赶紧转身上楼。
屋里的灯亮著。
无论多晚,逡语都会开著灯给我。我喜欢这种有人等候的感觉──过去从来没人这样为我做过。
他缩在床的一角睡著了,那个姿势居然与我离开时没什麽区别。
这个笨蛋在这种天气居然连被子都不盖!他想怎样啊?
我有点生气地走过去轻轻摇他──他是个浅眠的人,只要一点风吹草动就会醒过来,使得我平时的动作都格外小心。但他现在压在被子上面,我不得不吵醒他。
“逡语,逡语,醒醒……来,盖上被子,否则著凉了我可不管啊……”
“嗯……”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我,“非……你回来了……”
我硬把被子从他身子底下拉出来,给他盖上。他趁势抱住我的脖子,把我往下拉。
“怎麽了?”他不像是平时的玩闹,只是紧紧地搂著我的脖子,就这样,然後一动也不动。
“怎麽了嘛?”事情不太寻常,我被拉得伏在他身上,只得用臂撑著自己的重量,耐著性子又问了一遍。
“我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他的声音有著刚睡醒的沙哑和浓浓的鼻音,不是在撒娇,隐隐地混著不安。
“说的什麽胡话?我不回来会去哪儿?”我拉开他的手,撑起身来看他,这才发现白净的脸上竟似有泪痕。
我轻轻地抚著那些痕迹,已经干了,但依然看得出来。他是哭著睡著的?
“不知道……你就那样走了,连头也不回一下……”他一眨不眨地看著我的眼睛说,“我想,非生气了,他不会回来了……”说著,不觉间眼角又滑下一颗泪,跌落我的手上,滚烫。
“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