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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隐藏在二维世界的虫。
“虫子不会自己想要攻击人,驱虫的家伙,肯定就在附近。把他找出来。”我喊道。
甲乙丙丁脸色惨白:“没用的,找到他之前,我们肯定完蛋了。”
“死定了。没想到自己会是在这。”夏彤苦笑:“好奇心害死猫啊。”
我内心在叹息,甚至有些绝望。这次,恐怕是真的完蛋了。完蛋了!那些虫,甚至有一些已经快要接触到了我的皮肤。
无数共享单车,将我们的活动的空间逼到了避无可避。
就在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一直雪白无瑕疵的手,从我的身后伸了出来。从小就一直默默守护着我的李梦月,绝美的眼瞳,半睁开。她双手的速度飞快无比,将靠近的绿光捏住,一个个像是捏死虱子般轻松。
在我们所有人的震惊中,她从我的背上站起。她摸了摸我的脸颊,理了理我弄乱的头发。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完全停止了。
所有的闪烁着绿光的虫子,都惊慌失措的跑回来黑影中。它们在害怕,不知为何,它们似乎认识李梦月。自从守护女醒来后,就惊恐不已,甚至本能的想要逃跑。
李梦月转过身,清冷的哼了一声。
“你想要,伤害的这个,男人。是我最爱的人。”她素手一挥,白色的衣裳在隧道中飞舞。像是在跳一曲绝美的舞蹈。
“我曾发誓,要和他,永远在一起。”她的手每一次移动,都有大片的黑影消失。
“我曾经说过要,保护他。”
“我对他这么说的,时候。让我幸福无比。”
“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他。”李梦月往前走了一步,所有的黑影,所有的共享单车,都先后退了好几步。
“因为他,是我,最挚爱的人。”
“我是她的守护女。永远只守护他。”
“只要在他身旁,我就会幸福无比。”
守护女的手不断的击碎黑影,无数的黑影充斥在隧道里。小小的她的身影,渺小无比,却让庞大的邪恶,心悸胆寒。
“只要在他身旁,我就会无比满足。”
她挥动的手,威力无比。可只有我清楚,只有我发现,这一刻的她,其实无比虚弱。她,在不停的勉强着自己虚弱无力的身体。她在为救我,拼命的保持清醒。
“我从他那里,分到了,那么多的幸福。”
“我不允许任何人,将那份幸福夺走。”
“所以,让我,再杀你一次吧!”
李梦月一步一步的向前,路过她身旁的黑影和单车,全都崩塌。她走到了郑美身旁,清冷的眼神看了郑美一眼。郑美浑身都吓得有如烂泥。
守护女只是看了她一眼,就再也不屑于看她。她走过了她身旁,走了许多步。直到在一处黑暗中,拽起了一个人。
一个身材小巧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和她类似的恐怖的脸。那女人的脸,就仿佛一只虫。绿色的尖嘴猴腮的虫。如果不是身体有女性的特征,我甚至不觉得她是人类。
能够驱虫的人,总是会被驱使的东西反噬。这个不知年龄的怪女人在守护女的怪力下,在空中扭曲不停。她似乎早已经吓坏了。
守护女并没有伤害她。守护女甚至没有转身,她只是动了动脑袋,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不要。”当我意识到什么的时候,她,却笑了。
“主人。我要去拿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李梦月笑的很美:“那东西,就是她藏起来了。拿回那东西,我会回到夜家。我会让夜家,撑过那一劫。”
“不要!”我大喊道:“夜家的劫,应该由我来扛。那不是你的事情。”
“主人,我舍不得,让你扛。”守护女看向不知何时已经醒来的黎诺依:“主人,就暂时交给你,照顾了。”
“主人,不要来,找我。”她提着那只虫女,消失在了隧道的黑暗里。远远的,传来了她最后的声音。
“如果我,故意躲起来。主人,你,找不到我的。”
“主人,保护你,就是我的幸福。”
“请你,不要夺走,我的小幸福……”
声音犹然回荡,只是倩影早已不在。
我有个预感。恐怕不知何时何日,我和她,才能会再次,相会于天涯!
事件结束了。梅雨身体里的虫被祛除了,也回复了正常。
黎诺依的诅咒也没了。至于郑美,她离开隧道后,出于愧疚,什么也没说,一声不哼的离开后,再也没有了消息。
黎诺依并没有责怪郑美的背叛。毕竟,她是为了找回自己的男朋友。黎诺依觉得,换了是自己,恐怕会比她做的更加过分。
而我和梅雨,也逐渐想起来了当年关于黑影的事情。
十多年前,我因为黑影受到了致命的伤害,陷入了昏迷。当年只是小萝莉的守护女李梦月极度愤怒。她一声不哼,单身来到我的小学,将驱使二维虫的黑影女人打成重伤。
那女人一直逃到了春城的偏僻隧道中,李梦月就追到了隧道里。在那儿她俩进行了一场惊世大战。大量的二维虫被杀死,身体里的液体腐蚀了大地。
虫女装死才躲过了一劫。直到不久前,在隧道深处,恢复了接近十年的虫女才彻底恢复了元气。她再次窥视起梅雨家族镇守的,陈老爷子的某一根骨头。但是这一次,进行的更加小心,害怕重蹈覆辙。
所以美骨镇和春城,才会出现一系列的怪事件。
可是,她终究再一次因为守护女的原因,功亏一溃。守护女之所以能在隧道醒来,也是因为十年前的那场大战,她不小心将某个重要的东西遗落在了隧道中。被虫女捡走了。
当守护女再次感应到那个物品,她的意识和力量才稍微恢复了一些,至少能勉强支撑着清新状态。
鬼知道那个鲁莽又变态的李梦月,现在究竟在干嘛。她,到底想要怎么却一肩扛起本来属于我,属于夜家的劫难。
但是,我十分清楚,她说到做到。她故意躲起来,我就找不到她。
但我,怎么可能不去找她。
我终究还是要去找她的。她用羸弱的肩膀保护了我许多年,该是我,显示一下男人气概了!
和黎诺依离开春城的那一天,我特意看了看天空。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明亮的一尘不染。笼罩在天空下的阴云,早已消失不见。只是这一次离去,不知道哪年,才会归来。
我叹了口气,转身进入机场。朝着无人的空气摆摆手。
或许守护女仍旧守护着我,她躲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也在朝我挥舞着那只总是拯救我的手吧。
我,如此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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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969章 三和大神(上)()
人总是活在他人的目光之中。
无论成功或是失败,人都是活给别人看的。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人类最需要的是英雄,也最不需要英雄。
有人说,这是个侠气衰败的年代。这个时代,没有英雄。
或许,并不尽然如此。至少我知道在某个城市中,真的有一个孤独的英雄存在。
或许,他,就在你住的都市里,默默,隐藏着。维持着社会的次序。
这是关于英雄的恐怖故事。看完这个故事,或许会扭转,你对英雄的定义。
谁知道呢!
引子
这世上,我们将一个领域研究到极致的人,叫做专家。网络上,称其为大神。每个国家都有许许多多的大神,他们在各自的领域独占鳌头。或研究最前沿的知识体系、或制造出保家卫国的尖端武器。
这些大神全是人类的骄傲,他们稀有、难以量化。而且大神们之所以变成大神,更可能不止是他们的努力,还有机遇、风口和偶然。
大神们都是孤独的,每个城市的大神数量相对于人口而言,都是极少的。
但唯独只有一个城市,那里充斥满大神。你在那拥挤破败的街道上走过的任何一步、撞到的任何一个人、擦肩而过的任何青年,都有可能是个大神。
这里是三和。
他们,都是三和大神。
郭勇就是三和大神中的其中一员,他已经记不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来三和的。但是,他恐怕已经离不开了。
这家伙的人生轨迹通常是这样的,早上六点在网吧的沙发上清醒过来,摸摸身上细心藏好的手机有没有被偷着。郭勇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那部只价值三百块的山寨手机。
摸到手机后,他安心了许多。他整个人都卷缩在只够坐一人的单人沙发上,这个极不舒服的姿势因为习惯,而变得似乎也没那么难受了。
郭勇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他栖身的黑网吧昏暗肮脏,许许多多和他差不多的三和大神们,大多都还没有从自己的神座上睡醒。
三和的夏,清晨来的特别早。一丝阳光从黑网吧高高的窗户外洒进来,并没有带来早晨的清醒,只让郭勇感觉网吧内的空气更加的浑浊难闻。
他到厕所就这洗手台的水龙头,随便洗了一把脸。脸上分泌的油脂将手掌油腻了,郭勇没在意。他顺手将手上的油腻擦在了已经许多天没有洗过的肮脏牛仔裤上。抠了抠半个月没有洗的头发。
洗手间昏暗的光线下,他头发上无数的头皮屑在‘唰唰唰’的往下落。
冷水让郭勇清醒了许多,他将自己关进洗手间,贼似的掏出钱夹数了数里边的现金。剩余的现金还不够网吧吃喝一天的费用。
“今天该找一找日结的工作,搞点钱了。”郭勇咕哝了一声。他一点都不想工作。但是不工作的话,自己连一天都没法撑下去。还好,三和这个城市包容性很强,干一天日结共,可以供他在三和的黑网吧吃喝拉撒、活个三天。
郭勇伸了个懒腰,走出了这家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