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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紧接着问:“那你知不知道锦鼠会有没有一个六指的人?”
这个人回答道:“我不知道啊,我就是一下面的小跟班,没见过上头的大人物。这个我真不知道啊,大哥我可没骗你,真的没骗你,不过我们老大可能会知道。”生怕我一位他不说实话,这人反复表示自己没说慌。
能够擒住小蛇的我想也不会是一般人物,没点手段根本不可能,他不认识也正常,于是又问:“你们老大是谁?”
这人忙不迭回答道:“我们老大叫什么我不知道,但有个绰号,叫做小无影手,他也是锦鼠会的人,经常在市区活动,像这种小县城他不会来。”
我沉吟了一番,再次将话题转回开头,问:“那我再问一遍,你从哪里偷的这翡翠,做什么用?”
“这是我从县城首富沈昂家偷的,上面吩咐的任务,做什么用我也不知道,我就是一跑腿的。”
如此问完,我回头让痞子报了警,然后等待警察的到来。
期间,我发现林雅看我的眼神有些怪,但是也没在意,直到警察到达,做了一番笔录后,就把人带走了。因为这人是惯偷,警察都没问他鼻青脸肿的原因。
完事后,天色渐暗,我就让痞子送我们去县医院看望了卧床的师兄,他断了两根肋骨,住院两天后才可以出院,然后需要休息个把月才能恢复,不过奇怪的是有人帮着垫了医药费,一问才知道是民俗委和刑警队。不过看师兄精神不错,应该没什么大碍。
在医院里,张驰还收到了一张纸燕,他打开来一看,面露难色。
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张驰才告诉我说是他爷爷送过来的纸燕,让他年前回一趟安徽老家,所以他明早就得出发。
我说这是好事啊,干嘛愁眉苦脸的。
张驰说师兄受了伤,他一走就没人帮我找玉符了。
我哈哈大笑,合着这货还在担心我,我拍着他的肩表示让他安心地去,这点事我搞的定。
其实他也好几年没回过老家,我自然不能因为自己的私事耽误他的行程,所以在我劝说下,张驰终于决定离开。
第三十章 如何着手()
等我们离开医院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痞子便请我们到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饭店吃饭,毕竟是四五年没见面的发小,彼此之间有太多的往事近况要叙。
所以饭桌上一直都是我和痞子你一言我一句的聊着,待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也热切起来。
我看痞子一副土财主的装扮,年纪也不大,却显得比一般人成熟不少,还开起了歌厅,定然是经历了不少事,于是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痞子本来酒量就不好,几杯下来就开始犯迷糊,醉醺醺地告诉我,他本来就是闲不住的性格,辍学后一个人跑去县城闯荡,一开始在餐馆打工,后来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人,就开始跟那些人厮混,慢慢的认识了一个姓高的老板,也就是他现在的老大哥,这位高老板本来就是在县城里经营歌厅和酒吧,比较赏识痞子,几个月前就把旗下的一家小歌厅交给他经营,就连他现在开的丰田也是人家借给他的,为的就是在乡里面涨涨面子,结果还没到家就被当车夫使唤了。
听痞子这般娓娓道来,我也知道他几年前想必是摸爬打滚、混过社会,十分艰苦,好在能够遇到人生贵人,也算是一种福分。
接着我又问起了陈星哥的情况,得知他初中毕了业就回家跟着父亲在乡里养甲鱼,也算是过得不错,就是比较忙碌很少回村。
最后,痞子借着酒劲问我:“我说阿光啊,你这几年情况怎么样?还有身边的两个大美女又是怎么泡来的,可以啊!”
我毁容的事情痞子并不知晓,而且恢复之后,也保留着原来的部分特征,所以我自然选择了回避。
而关于林雅和念儿,我跟痞子也没什么好隐瞒,很直白地就说她两是妖,而且念儿就是当年闹得鸡犬不宁的狐妖。
我这语出惊人,吓得痞子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本来瞧她们的眼神还有些痴迷,一下子就紧张起来,就连端着酒杯的手都在发抖,我瞧着好笑忙解释道,妖也分好坏,林雅和念儿都是从善者,没有恶意,至于如何相遇和结识,到最后结伴,我也用了最简短的语句来表达。
而瞧见我细心地给念儿喂菜,加上之前的情景,痞子自然而然地就以为我和念儿已经是一对儿了,一个劲地起哄抛媚眼,惹得全程高冷的林雅面色铁青,我已经习惯,也没心情浪费口舌作解释,而且有时候心里面也有一丝喜滋滋的感觉。
饭后,醉醺醺的痞子不能开车,他就打了一个电话让自己歌厅里的小弟过来送我们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送张驰离开了。
接着,我便去了一趟县派出所,本来我打算一个人前往,结果念儿死乞白赖地非要跟着我,林雅又怕我照顾不了念儿,也没办法跟着一起来了。
我找到杨所长,打过几次交道,我与杨所长也算是老交情,让他派人跟我们一起去了一趟县城首富沈昂家,因为我得把翡翠还给他们,还有一些事情要说,结果杨所长就亲自跟我们一同前往了。
别看一个小小县城的首富,住的竟然是三进三出的大宅院,院内假山跌水、花丛池塘一应俱全,亭台楼阁古朴素雅,却有一种江南园林移步易景以小见大的风采,教人连连惊叹,真不知建造这样一个小园林需要花费多少钱财。
因为是警察登门拜访,游园主人沈昂也是亲自迎接,是个年过六十但精气神十足粉面油光的老人。
只不过一见面这老家伙的眼睛就没从林雅念儿身上离开过,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色鬼。林雅身材婀娜,更加受到了对方眼神肆无忌惮的侵犯,念儿则一直将半个身子藏在我身后,怯生生地露着脑袋,也是让他心动不已。
老头子这样的举动自然让我心中十分不爽,虽说人食色性也,但是这般明目张胆的确让人厌恶。
但是人家也没做什么,就是看看,我心有不满也不好直接表达出来。
杨所长轻声咳了咳,说道:“沈老板,您是不是最近丢了一块翡翠?”
沈昂一回神,忙说是的。
“麻烦你形容一下外貌。”杨所长问道。
“是一块软质碧纹龙腾翡翠,昨天刚丢的,你们怎么知道?”沈昂说着话,有一丝细微的紧张从脸上一晃而过,但是被我给抓到了。
杨所长说道:“我们昨天抓到一个小偷,在他手里搜到了这块玉,经过盘问得知是沈老板的财务,今天特地过来归还。”说完看了看我,我点点头,然后把玉拿了出来,交还给沈昂。
沈昂接过玉,也没仔细看就迅速揣进口袋,说道:“谢谢各位将翡翠归还,劳烦了。”
“沈老板不客气。”杨所长客气完,看向我,等待我开口。
但是我想了想,只是说了一句:“那我们走吧。”
本来我就是想告诫一下沈昂这块玉的价值和作用,但是瞧见他一系列奇怪的反应,反而让我心生疑惑,一般人失物归还应该是感激万分,而且拿到手总得细看一下,但是这个沈昂非但一脸平静,而且连看都不看就收了回去,更不要提一开始杨所长提及时那一抹紧张的神色。
所以我们没做逗留,当即离开了。
在车上,我问杨所长这个沈昂是做什么的,杨所长说:“他是做珠宝生意的,怎么了?是不是觉得他的反应有些奇怪?”
我一愣显然拥有多年经验的杨所长也察觉到了,我点点头。
杨所长接着说道:“说不定这翡翠对他来说不是重要的物品,毕竟是富豪,这又不是不可能。既然是人家的财务,归还了,我们也不要再深究。”
这时林雅凑上前来小声对我说:“刚才那个人身上有一股土腥气,很难闻。”
土腥气?也就是说这个人常年跟泥土打交道,这样的人不是农民就是盗墓贼。
我一下子皱起了眉头,再联想到沈昂做的珠宝生意,不免产生怀疑,但是宅子里有一小片菜园我们进门就看到过,如果沈昂亲力亲为在家种些绿色产品,那么有土腥气也是正常的。
这让我不禁为难起来,但是转念一想,沈昂与我们无亲无故、无冤无仇,我们又何必纠结于此人的行当呢?
最后我还是选择把问题推给了杨所长,我让他稍微关注一下沈昂这个人,查一查他以前的部分事情。
一回到县派出所,我又借用杨所长办公室的座机给沈建国打了电话,先询问了一下他的情况,得知他已经痊愈,已经到岗了。于是我就让他帮忙查一下市区内绰号为小无影手的这个人,毕竟他是市刑警队,对于市区犯罪人物的消息了解得更多,然后又让他在民俗委或者宗事局那边打探一下关于锦鼠会的情况。
沈建国立即明白我可能打听到关于玉符的消息,马上答应下来,表示晚上会给我捎电话。
挂了电话,杨所长问我还需不需要其他帮助,我摆了摆手,毕竟今天已经麻烦他不少,人家也要工作,不能因为我的事情耽误了。
临近傍晚,沈建国就给我打来了电话,不愧是刑警队,办事效率快的惊人。沈建国说这个小无影手本名叫做汪闰,是个记录在案的惯偷,当年因为偷盗市博物馆的两幅名画而被捕,九四年出狱之后就没有再做过类似的大案,所以之后并没有关于此人的记录。
至于锦鼠会,他也问过有关部门,浙省锦鼠会五年前不知什么原因突然销声匿迹,也有可能是金盆洗手,不过去年又突然活跃起来,而且迅速发展壮大,而这个汪闰应该也加入了锦鼠会,不过有关部门也发了话,关于锦鼠会,涉及到部分特殊人士,让沈建国不要插手。
所以沈建国得到的消息也仅限于此,至于汪闰的行踪等等都没有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