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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人总以为只要有钱,什么事不能干。
「不要叫我爸爸,我不是妳爸爸,那不过是户口簿上的记录而已,一点意义也没有!」
「那要叫什么?」
「叫伯伯。」
「……伯伯。」
「对,妳听着,只要妳乖乖听话,伯伯会供妳吃、供妳穿、供妳住,还会给妳许多许多零用钱,也会让妳去念书;但是如果妳敢随便乱讲话的话,我就要把妳关起来,让妳永远不能再到外面去,也不能和任何人说话!」
「乱讲什么话?」
这话问得太多余,当天晚上她就很清楚的了解到徐家「伯伯」不准她乱讲的是什么话。
她可以在徐家拥有一席容身之地,但得乖乖逆来顺受各种非人凌虐,而且不允许反抗,更不允许多话,不幸重伤被送到外科诊所,还得推说是她脑筋有问题,喜欢自己虐待自己。
由于当时尚年幼,也因为徐家男主人恐吓在先,所以起初她不懂得要反抗,也不敢反抗,只能任由怨恨的意念继续在心里发酵。
不过,小孩子终究会长大、会学习,会开始懂得要保护自己。
小豆芽不再只懂得怨恨,她开始会动脑筋,十四岁那年,小豆芽决定和徐家主人摊牌交换条件--
「除非伯伯答应我两个条件,否则,我就要把伯伯虐待我的事说出去!」
「妳以为人家会相信妳还是我?」
「我有证据。」
「什么证据?」
「就算我再怎么会虐待自己,也没办法在自己背上留下那些伤痕吧?医生伯伯不说话是不想多事,因为他和伯伯你是好朋友,但如果我去找警察呢?」
「……什么条件?」
「请伯伯替我在银行里存一笔费用,一笔足够我念完大学的费用,在高中毕业之前,伯伯爱如何折磨我都请随意,但高中毕业之后,我就要离开这个家了。」
依据过去的经验,就算她能即刻离开这个家,其它地方不一定会更好,但如果她继续忍耐到高中毕业即可换来未来独立的本钱,她愿意再多受一点苦,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可以。」
「好,那我们说定了!」这么多年的折磨下来,她已经深刻的了解到人只能靠自己,决心要自己开创自己的未来,不想一辈子被人家欺负下去。
除了她自己,世上没有任何人能让她依靠。
然而,即使是如此渺小的愿望,上天也要刁难,她甫升高五(注),徐家主人便因为脑血管破裂暴毙,换言之,徐家不需要她了,这时她才发现徐家男主人根本没有遵守诺言为她在银行存下半毛钱,而徐家女主人也不打算再为她付出任何费用,甚至准备将她扔回台湾去自己吃自己。
照常理来讲,来自台湾的华侨回到台湾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对于成长于意大利的豆芽而言,意大利才是此刻的她最熟悉的环境。
事实上,她连中国话都讲不太轮转了,一旦回到台湾之后,她反而不知道该如何生存下去,所以只好自动滚出徐家,再也不花徐家半毛钱,甚至把名字也改回原来的姓氏,这样徐家女主人该没有理由把她扔回台湾去了吧?
横竖还有十几年辛苦揽下来的零用钱,省吃俭用也是能捱过去,水深火热的地狱她都活过来了,还会怕什么穷困日子?
但事实是,她一出生就注定过不得顺遂的日子。
高五上即将结束前半个月,一位女同学突然跟她亲近起来,满诚恳地说要做她的朋友。
「别老是独来独往,跟我作个朋友嘛!」
「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我,为什么妳愿意和我作朋友?」
「没办法,我就是看不得人家孤孤单单一个人嘛!」
于是,她交到生平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朋友,无论对方说什么,她都傻傻的相信不疑。
长这么大,头一回有人主动亲近她,她怎能不欣喜得变笨了呢?
不久,这位「好朋友」又「好意」把一位看上去挺老实的设计学院学生介绍给她。
「妳不是说很喜欢设计时装,所以,毕业后要进设计学院吗?喏,他也是学服装设计的,我曾经把妳画给我的设计图拿给他看,他说很不错,不过,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我认为妳可以把画好的草图全部拿给他看看,相信他一定可以给妳很多宝贵的意见。」
不知是上天的补偿,或是米兰这种充满艺术气息的环境影响,豆芽从小就很会素描画画,高一开始偏好时装设计,高三时决定将来要进设计学院,之后便尝试投稿到学生时尚杂志上,没想到竟能获得编辑的赞赏,要求她固定提供设计作品。
她很高兴,也很得意,但还不至于到忘形的地步,她知道自己的设计思考上仍有偏差,但不知差在哪里,能得到内行人的指点,正是她所渴望的。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高五下刚开学,那个长相挺英俊的男孩子竟然直言喜欢她,她期待他能给她一点意见,他却要追求她,满嘴的天花乱坠骗死人不偿命,哄得她晕头转向分不清白天黑夜。
他的艺术天分若是有他那张嘴一半功力,早就是世界闻名的设计师了。
「我是个名符其实的丑八怪,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因为美女看太多了,然后我才明白,表相的美是如此肤浅、虚伪,现在人工美女那么多,妳以为那就是真的美吗?不,像妳这种发自内心的美才是真正的美,妳的坚强、妳的独立、妳的上进心,让妳整个人散发出如此绚烂的光彩,妳都不知道在我眼里的妳有多美!」
当然,这些都是不花钱的甜言蜜语,听听就算了,但当时的她不懂,只以为终于让她碰上一位不重外表的男孩子。
长这么大,头一回有异性主动亲近她,她又怎能不昏头呢?
直到高五下即将结束之前,那个混蛋卷走了她所有存款以及设计草图,这才省悟自己是天底下最白痴的大笨蛋!最糟糕的是没有人相信她的话,而他也打死不承认拿过她任何东西,所以她什么也要不回来。
「要人家相信妳,必须先去相信别人」,这种随口胡诌的狗屎话,从今尔后她全当放屁!
经此一事后,她也彻底觉悟了。
在这个世界上,她将永远是孤独的,不会有任何人真心想要亲近她,也不会有任何人真心想和她做朋友,更不会有任何男人真心喜欢她,所有企图接近她,说要做她的朋友,或者向她示爱的人,都是没安好心眼的坏蛋。
一辈子,她都会是孤孤单单的!
她必须先认清这一点,才有办法筑构起够坚固的防卫网保护自己,让自己不再上当,不再受到任何伤害,然后,她才能够继续走下去。
这趟人生旅程,她只能一个人走!
如今,既已走到这种地步,她只能放弃进米兰IM计学院的计划到罗马去,因为罗马大学愿意提供她奖学金;又屈就自己做公用女佣以换取住宿,再另外打工赚取生活费,这样总算勉强捱过来了。
生活依然那么辛苦,日子始终那么难过,为什么平平都是人,她就得活得这么可悲呢?
只因为她生来就没人要吗?
这世上的孤儿又不止她一个人。
还是因为她长得实在很抱歉,小小一对老鼠眼,只要一低下眸去看课本,老师就K过来粉笔骂她上课偷睡觉;鼻子像莲雾,喘个气就好像风箱在鼓动,还可以瞧见两个宇宙大黑洞:嘴巴是名符其实的血盆大口,几乎占去了半张脸,头发稀稀疏疏还有少年白;皮肤又干又黄,身材又瘦又小,前面是洗衣板贴上两片烧干的荷包蛋,后面是飞机场跑道;屁股不晓得长到哪里去了,十九岁的年纪看上去像九岁,既难看又惹人厌,想倒贴人家都引不起人家的兴趣呢!
也对,这副德行连她自己看了也讨厌,吃饭时不小心看到镜子里的尊容都会吐出来,除了瞎子,又有谁会喜欢?
有,智障!
只有瞎子或智障有可能喜欢她,但是她不甘心,所以,这趟人生旅程,她宁愿自己一个人走下去,直到终点站……
注:意大利的学制和台湾略有不同,小学五年,中学三年,高中五年(分有文学、科学、艺术、技能等四类组),公立大学四~五年,毕业后相当于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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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她这么不相信别人!」路希喃喃道。
「换了是我,大概也差不多。」沙利叶咕哝。
「不过这份报告可真详尽呢!」罗弗寇不变的实事求是。
「因为调查的人把她的日记拷贝一份回来了,」沙利叶指指桌上另一封牛皮纸袋,比他们手上这一封更厚。「应该在那里头。」
「这是犯法的吧?」罗弗寇推推眼镜,很下以为然地嘀嘀咕咕。「未得屋主同意偷偷潜入人家家里,这是窃盗行为,又未得同意私自拷贝人家的日记,这是侵犯隐私权,还有……」
「你真啰唆!」沙利叶不耐烦地拿起另一封牛皮纸袋,正要打开,冷不防一只手横过来夺去。
「慢着,交给我,她的日记只有我能看,你们不准动!不过……」路希困惑地盯住手中的牛皮纸袋。「有一点我实在无法理解,她明明如此美丽,宛如天使一般,为什么……」
罗弗寇与沙利叶不约而同翻了一下白眼。
「够了,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想要说服她相信你并不容易……」
「那怎么办?」路希焦急地问。
沙利叶耸耸肩。「只有先说服她给你机会。」
「你办得到吗?」
「我会尽全力,不过……」沙利叶上下打量他。「你最好先去把自己弄整齐一点,否则,她会认为你没有诚意哟!」
路希彷佛被针剌到屁股似的猛一下跳起来。「我去淋浴!」
支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