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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王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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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小国的文化影响如此之深,所以他们觉得只要先攻破这个坚垒,在其他地方传播信仰和教义就容易的多。
  杨凌同样不敢小觑他们地作用,那时的西方教会,总是随时掌握着西方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最新知识,明末中国地「天主教三柱石」徐光启、李之藻和杨廷筠就接受了许多西方知识,在数学、天文、历法、军事、测量、农业和水利方面颇有建树的。
  和他们保持密切的联系,并且经常吸引些西方传教士过来,将带来许多西方的新知识、新观念。尤其他们地处大明京师,可以迅速传播开去,潜移默化地融合、影响正在蕴育萌生新的思想、科技和文化的大明。
  为了喜庆,教堂外没有驻扎官兵,倒是有许多庆祝的百姓。这些百姓大多是二十出头、身材魁梧彪悍的年轻男子,怀中暗藏着利刃。人常说里三层、外三层,这些人还真的分成三层,最内层地是大内锦衣卫,中层的是御马监的侍卫,最外层的是东厂番子,皇帝在此,不能不小心呀。
  所谓宾客除了三厂一卫的人就只有杨家上下了。此刻杨府也是乱作一团,杨凌气急败坏地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不该告诉他,你们瞧瞧,你们瞧瞧,我都画了图给他了,这叫燕尾服吗?燕尾……也不能把尾巴翘起来呀。」
  一众妻妾吃吃地笑,唐一仙板着俏脸道:「咳咳,不许谤君,这可是皇上亲自找人做的十六套礼服中最满意的一套,你瞧,再戴上这帽子,多象……盐蝙蝠呀。」
  杨凌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嘟囔道:「我都说了嘛,婚礼不需要皇上操办,他安心当伴狼就行了,咳!他非要一手包办,还说一定让我满意,结果现在才给我看,这……也顾不上改了,走吧,走吧,赶快去教堂。」
  杨凌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戴着高高的还有翎地帽子,翘着一条燕子尾巴气昂昂地走出去了。雪里梅捂着嘴格格地笑:「我怎么瞧着咱们老爷不象燕子,倒象黄鼠狼子呀。」
  韩幼娘瞪了她一眼,自已也忍不住笑了。
  高文心好整以暇地道:「女人如水嘛,有水就有鱼,所以女人身上就有股子腥味儿,那男人就叫偷腥喽。黄鼠狼子比燕子合适,正适合偷腥。」
  她偷腥偷腥的,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娉娉婷婷地站在那儿,象纤细的花枝儿似的成绮韵不禁俏脸一红,她飞快地偷看了一眼,见高文心也是边说边笑,不象是讽刺自已,心中才暗暗松了口气。
  女人没有不犯妒的,吃醋捻酸本是常事,杨家之所以妻妾合睦,一则是这杨凌一视同仁,厌恶家中的女人勾心斗角,二则也是她们够聪明知道争宠献媚不但不会获得杨凌地欢心,反而会成为众矢之的,而且她们喜欢现在这种氛围,所以也在竭力维持,不愿意搞的一家人失和。高文心倒真没有暗讽她的意思。
  「幸好!幸好没多少人参观,要不然这副形象可丢尽了人了。」杨凌摸摸特意用铁丝固定的威风凛凛硬梆梆的尾巴,根本不理会内厂一众属僚的窃笑。
  按照西班牙信奉天主教的人结婚惯例,婚礼是由女方父母操办,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时间是下午,所以正德散了朝才来倒没耽误时间。今天是开心的日子,杨凌在一脸严肃地特务们都开怀大笑的场面中,飞快地逃走教堂,一众神父们瞧了新郎这副模样也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倒是厂卫的特务头子们胸有城府,个个都忍得住,愣装没看到。
  正德这个伴郎身份特殊,所以没跟着杨凌去杨府,他正站在台上跟雅各思扯皮,希望自已兼任神父的角色,这个有点太荒唐了些,雅各思满脸苦笑正在拼命摇头,瞧见杨凌进来,正德立即扔下雅备思,兴高彩烈地跑过来,上下打量一番,啧啧赞道:「瞧瞧,朕给你定做的衣服,它就是合身。唔……不过这西方人穿地东西真是有点古怪。」
  杨凌干笑两声,恨不得马上婚礼结束,好脱掉这要命的东西,他忙问道:「皇上,婚礼可以开始了么?」
  「行行行,开始吧!」正德皇帝穿的是一身中式箭袖武袍,眉清目秀唇若涂朱,倒是一个帅气英俊的美少年,比头上戴着高帽还加了燕翎的杨凌神气多了。他急急走到一角,抄起一柄刀和一个盾牌赶了回来。
  杨凌愕然,吃惊道:「皇上这是何意?」
  正德庄严地道:「按照西方习俗,不是会有恶龙和魔鬼抢夺新娘,伴娘专门负责迷惑魔鬼、伴郎协助新郎从旁铲除妖魔吗?朕总觉得用美人计有失男人脸面,这个责任还是朕来一肩承担吧,不能让一仙冒险!」
  杨凌啼笑皆非,他抬头看看雅各思,雅各思肩膀一耸,向他摊着手撇嘴摇头,他也是没有办法,谁叫人家是皇上呢,就这一回,下回给人家主持婚礼,决不能这个样子,不然等教皇组织了大队人马赶到大明,瞧见自已把仪俗改地面目全非……
  他和杨凌面面相觑,一时间颇有遇人不淑之感……
  新娘子进了教堂了。新娘自已制作礼服是不吉利的,而且要在出发到行礼现场前才缝上礼服最后一个针脚,所以她的礼服也是正德皇帝一手包办地。
  好在婚纱礼服这个名字没有燕尾服(蝠)这个名字可以让他充分发挥自已的想象力,上等绢纱制作的洁白礼服大概总有那么几分神似西方人的礼服,而且一点不丑,非常漂亮。
  下摆蓬松、纤腰一握,圣洁的就象一位天使,脸上蒙着明黄色的面巾,胸前捧着鲜花,头顶也戴着一顶花冠,面纱下看不见阿德妮的模样,她姗姗走来,一步、一步,走得非常优雅、大方,看的杨凌直着急。
  阿德妮不敢快走,本来应该戴橙黄色的面纱,薄薄地、半透明地。但是正德理解成了东方的红盖头,为了表示隆重,他还特意拿了块皇室专用的明黄色上好缎料,给阿德妮做了一块八角缀着红宝石的黄盖头。
  他本来是想缀上八颗珍珠的,听神父说珍珠是新娘的眼泪,不吉利。所以临时找了八颗红宝石坠上,可怜阿德妮根本看不清前边地道儿,她哪敢走快了呀,只好盯着脚面,一步步的往前蹭。
  长长的婚妙后摆由一对小金童玉女牵拉着,唐一仙一身鲜艳的吉服,笑盈盈地陪在阿德妮身边,伍汉超、宋小爱涨红着脸,拼命忍着笑跟在阿德妮后边,从花蓝中不断向她头顶抛洒着鲜花。他们本来是杨凌内定的伴郎伴娘,不料正德假公济私,非要和唐一仙抢了这份生意,二人就失了业,沦落成花童了。
  这对倒霉夫妻碰上个不着调的正德皇帝,真是哭笑不得,两人都巴不得婚礼早点结束,那位好心办坏事的伴郎还觉得自已天赋奇禀,听人家简单一说,把这婚礼就办得似模似样。
  他雄纠纠气昂昂地站在杨凌身边,左手持着画着虎口的木盾、右手举着明晃晃的钢刀,在雅各思有点走了调的赞美诗中,欣赏着自已一手创作地杰作。
  雅各司做为司仪神甫,开始宣读:「主啊,我们来到你的面前,目睹祝福这对进入神圣婚姻殿堂的男女。照主旨意,二人合为一体,恭行婚礼终身偕老,地久天长;从此共喜走天路,互爱,互助,互教,互信;天父赐福盈门;使夫妇均沾洪恩;圣灵感化;敬爱救主;一生一世主前颂扬。」
  杨凌眼睛都快瞪酸了,也看不见自已新娘子的模样,只好彻底放弃,转而听着神父的吩咐。「亚莉,阿德妮,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地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这话听起来好熟悉,杨凌情不自禁望向幼娘,幼娘笑微微地看着他,眼中有甜蜜也有辛酸。显然和他同时想起了那段苦涩艰难的日子。
  「我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还有圣天使。」正德皇帝急忙提醒了一声。
  圣天使?关天使什么事儿?杨凌有点诧异,他抬头看看,只见雅各思咧了咧嘴,好象快哭了,神父含了糊的跟了一句,然后才提高嗓门道:「宣布你们正式结成夫妻,求主赐福,戒指将代表你们彼此的约束。」
  「戒指!皇上,戒指!」
  「嗯?喔喔!」正德皇帝挺胸腆肚地站在那儿,正在核计这种婚礼和中式婚礼的优缺点,以便参详利用在自已的婚礼上,一听神父提醒这才清醒过来,他忙「咣啷」一声丢了刀盾,往怀里一摸,只听「叮当」作响,一长串地金戒指从怀里被他扯了出来。
  满教堂的人再次被正德皇帝的创意惊呆了,杨凌这才明白他为什么要加上圣天使的祝福。原来那时西方人结婚,流行纯金戒指,黄金代表纯真,所以不用钻石,当时使用的式样是「双连环」或者「三连环」,能够套在一起。
  本来两枚给夫妻正好,之所以三连环,是为了代表圣灵、圣父、圣子三位一体,第三个戒指将赠给参加婚礼的一个特殊人物,比如媒人或者证婚人。正德觉得这样不太好,你有他没有的,多说不过去呀,大家来不都是交情吗?
  所以这位仁兄打造了一大串的金戒指,沉甸甸的揣在怀里,不是说一枚戒指得代表一位神祗吗?再加上那些大天使、天使们不就行了?
  今天摊上这么一位主儿,杨凌这位智计百出地人物也没了皮调儿,只好硬着头皮从那一长串戒指上摘下两枚,与阿德妮交换戒指,正德就和唐一仙笑容可掬地开始给大家分发起来,人手一只,不偏不向。
  杨凌趁机把阿德妮的面纱摘了下来,新娘子经过细心打扮,明艳夺人,象一粒可口的草莓,鲜艳欲滴,散发着性感地气息。阿德妮向自已的新郎甜蜜地一笑妙眸一转,向唐一仙笑道:「一仙,接着!」说着扬手把花束抛了过去。
  唐一仙下意识地接住了鲜花,却不明白原因。正德也没打听明白这一步,他以为交换了戒指就算仪式结束了,见状他匆匆赶回杨凌身边,低声埋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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