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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八道,我都近六十了,人生七十古来稀,蹉跎半生,早就不年轻啦。”
陆菲青笑骂一声。
此时天色将黑,宋杰忽然听到一阵快马奔驰之声,神色一禀,提醒道:“师傅,有人过来了。”
“恩,我也听见了。”过了片刻,陆菲青向着前面远处望,远见前面征尘影里,两匹枣骝马八蹄翻飞,奔将过来,眨眼之间已旋风似的来到跟前。
马上两人伏腰勒缰,也不减速,斜刺里从骡队两旁直窜了过去。
“奇怪,这个时候还要赶路,咱们来的路上天黑之前应该没地方投宿了吧?”陆菲青疑惑道。
李沅芷兴奋道:“是不是绿林道的?”
她跟着陆菲青学了五年的武功,现在巴不得遇到绿林劫道,好显一显身手。
“这你可就失望了,那两人武功不弱,不像是绿林道探路的小伙计。”宋杰远远地望了一眼那两人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
那两个人应该是红花会的吧!千里接龙头,差不多应该就是这个时候了。
陆菲青笑道:“不错,瞧他们的骑术,多半不是庸手,绿林道的人怕是还用不起他们。”
“不过,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宋杰你平时多注意一些。”顿了一下,陆菲青接着道。
宋杰笑道:“放心吧,师傅,如果都是那两人那样的武功,来多少我都不怕。”
跟着陆菲青学了五年的武功,后来又发现点穴篇里包含的内功竟然是真正的内功,五年苦练,如今的宋杰无论拳法暗器还是剑术轻功,就连内功都已经在陆菲青之上,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李沅芷跟着宋杰学习点穴篇里的内功,单以内功而论,在天下间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好手了。
可惜,陆菲青本身修炼的内功已经和他性命双修,不能改练他法,与这套内功无缘,算是遗憾。
宋杰虽然没有在江湖上行走过,但有着陆菲青作对比,对自己在江湖上的层次也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至少红花会的那一群人应该都不是他的对手。
陆菲青知道自己这个徒弟的本事,也不怎么担心,赶马上前,向骡夫问了前面的路程。
前面还有十多里便是双塔堡,那是塞外的一个大镇,按理说在西北走动的人大多都要在那里投宿,想起那两人反常,心中疑惑更深。
大队行到双塔堡的时候,已经暮霭沉沉,前方马蹄声起,又是两个人越过车队,疾驰而去。
陆菲青奇道:“这两人莫不是有什么要紧事,这是存心要赶夜路了。”
“嘿嘿,师傅,你这好长时间不走江湖,还没反应过来吧?你想想前面那两人,两人两人的向一个方向赶,昼夜不歇,想没想起什么?”
宋杰此时和陆菲青并行,旁边跟着李沅芷,见陆菲青一脸不解,不由得提醒道。
陆菲青一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莫不是千里接龙头?”
“若是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了,现在咱们只遇到两波人马,要是往后再遇上几拨,那就是差不离了。”
宋杰肯定道。
李沅芷听得一头雾水,问道:“什么是千里接龙头?”
宋杰解释道:“不过是江湖上的一种仪式罢了,老帮主死了,帮里的重要人物分批去见继承人,没什么好说的。”
当晚车队在双塔堡投店,半夜又遇上两人紧赶夜路,只是休息了片刻,又赶路离去。
李沅芷好奇想去探人家的底细,让宋杰给制住了。
他知道这两人都是红花会的,其中那赵半山还是陆菲青的好友。
次日清晨,大队人马出了镇子,不到一个时辰,走了三十多里。
李沅芷忽然道:“师傅,杰哥哥,前面又有人来啦。”
只见前面两匹枣红马奔来,两匹马一模一样,马上的人也长的相差无几,显然是一对双胞胎兄弟。
宋杰看着来人四十左右年纪,身材又高又瘦,脸色蜡黄,眼睛凹进,眉毛斜斜的倒垂下来,形相甚是可怖,一打眼就猜出了这两人的身份。
红花会里面,除了常家兄弟就没有长这么难看的双胞胎了。
他苦练五年内功,不知为何记忆力和悟性都直线攀升,就连前世的东西都记得分毫不差,哪怕是已经忘了的,也都重新记了起来。
对于红花会里的这些人物还算有些了解。
常家兄弟经过骡队时都怪目一翻,向李沅芷望了一眼。李沅芷也向他们瞪了一眼,把马一勒,一副要打架不妨上来的神色。
可人家毫不理会,径自催马西奔。
李沅芷郁郁道:“哪找来这么一对瘦鬼?”
陆菲青看着那两人在马上就像是两根竹竿一样,蓦然醒觉,失声叫道:“啊,原来是他们。”
宋杰心里翻了一个白眼,不屑道:“师傅你能不这么大惊小怪吗?不就是常家兄弟吗?你徒弟比他们厉害多了好不好?”
陆菲青老脸一红:“你小子就不知道谦虚一点。天外有天知道吗?人家武功不如你,江湖经验可比你强多了。常家兄弟都是一起出手的,你打的一个还打过两个联手?”
宋杰摸了摸鼻梁,暗道:“他们两个联手还真打不过我。”
说话之间,前面马蹄声又起。这次马上乘的是一道一俗。
道人背负长剑,脸色苍白,满是病容,只有一只右臂,左手道袍的袖子束在腰里。
另一人却是个驼子,衣着极为光鲜。
李沅芷见他面貌丑陋,服饰却这般光鲜,不觉笑了一声:“杰哥哥,你看这驼子。”
那驼子怒目一横,双马擦身而过之际,突然伸臂向李沅芷抓来。
那道人似乎早就料到,马鞭一横,挡住了这一抓,说道:“十弟,不可闹事。”
说着话,两匹马已经交错而过。
李沅芷和陆菲青回头一望,只见驼子挥鞭在他自己和道人的马上各抽了一鞭,两匹马疾驰出去。
陆菲青见那两人走远,瞪了李沅芷一眼,暗自松了口气。
便在这时,那驼子突然间一个“倒栽金葱”,在马背上倒翻筋头,双脚落地一点,已向着李沅芷冲过来。
宋杰早防着他这一手了,脚下一蹬马镫,身子凌空而起,再踩一脚马背,已然拦在了驼子前进的路上,单掌一挥。
“给我回去。”
驼子和宋杰两掌相碰,身形一震,整个人轻飘飘的被送出去半尺,心里震撼莫名,略一感受,却一点伤都没受。
宋杰本身和红花会没有恩怨,也不想有,这一掌下去用了巧劲,只求退敌,没有伤人的心思。
驼子望他一眼,回头便跑,带起滚滚黄沙,顷刻间已追及那疾驰向西的坐骑,一跃上马,不一会就不见了踪影。
“这破轻功也真是差到没法子再差了。”宋杰嗤笑一声,暗自腹诽。
正在这时,身后一阵喊声传来。
“我武——维扬——”“我武——维扬——”
恩?宋杰心头一愣,随后反应过来,这是镇远镖局的人到了。
我要是没记错,镇远镖局这趟镖护的应该是那本“可兰经”吧,这么说来,霍青桐也快到了。
第九章 这是红花会()
可兰经!
乃是回人的圣物,被视若生命。现在镇远镖局手上的就是清军从回人手上抢过来的,托付镇远镖局送往北京,以逼迫回人的反清势力投降。
镇远镖局既然敢接这趟镖,那也是功夫不弱的,不怕回人的报复,整个北方最大的镖局就是它了,总镖头王维扬,号称威震河朔。
江湖上有一句话叫“宁惹阎王,莫惹老王,宁挨一枪,莫遇一张”。
这里面“老王”指的就是这王维扬,另一位“一张”却是宋杰的师叔,火手判官张昭重。
只不过张昭重此时贪恋权位,投了清廷,可以算得上是武当之耻了。
要是按照原著来看,用不了多长时间,回人就会在霍青桐的带领下来抢经书,也许现在回人就已经在追来的路上了。
翠羽黄衫霍青桐。
宋杰心里隐隐有些期待,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见过了李沅芷,若是不见一见霍青桐和香香公主,总觉得有些遗憾。
要说整部书剑恩仇录里比较重要且让人印象深刻的女性角色也就三个,李沅芷,霍青桐还有香香公主。
可惜,这三个人几乎都不是什么好的命运,李沅芷嫁了个丑八怪,霍青桐也许孤独终老,香香公主更是直接就香消玉殒。
曾几何时,宋杰也是对陈家洛充满怨念的其中一人,现在他决定,坚决不给陈家洛机会,霍青桐和香香公主还是离他远点好。
至于李沅芷,一起生活了五年,现在又有他在身边,估计余鱼同是没什么机会了。
宋杰若有所思的纵马前行,镖局的趟子声越来越近,喊的趟子声也越来越清晰。
李沅芷第一次听到这种号子,心里好奇,问道:“师傅,这是什么声音啊?”
陆菲青笑道:“那是镖局趟子手喊的趟子声,每家镖局子的趟子不同,喊出来是通知绿林道和同道朋友。”
“这走镖的啊,三分靠本领,七分靠交情。镖头面子大,交情广,手底下人走镖就能顺顺利利,大家伙都会卖他一分面子。就算是想动手的,碍于面子也会给放过去,这就叫拳头熟不如人头熟。”
宋杰接道:“这是北京镇远镖局的趟子,看起来应该是和咱们一个方向的。今天咱们遇上的江湖中人还真是不少。”
他们这一行人里李夫人怕大车颠簸,走得缓慢,说话间,镖局的趟子声就已经到了近前,不一会儿二十几匹骡驮就赶了上来。
宋杰见着镖局的队伍里有一个满脸胡子,背着红色包袱和五行轮的大汉,知道这是关中六魔里的老五,阎世魁。
说起来,关东六魔和他们这一行人算是仇家,五年前去找陆菲青寻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