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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你是把自己当城主大人的长辈了吗南王殿下?
虽然对南王父子都不感冒,但是他们和叶孤城是合作关系,表面上的面子还是要维持的。所以在住在南王府这些天,叶芷然自认自己的行为倒也安分……她口中的安分指的就是没有再次拉着南王世子来一场“生死有命,胜负在天”的决斗……
南王府的人策划的那些事私底下当然都是避着她的。可惜某姑娘在叶孤城的书房出现的频率太高,偏偏叶城主还没有要赶她走人的意思,让南王府的人遮遮掩掩地相当苦逼。
比如这一次。某项与社会相当不和谐的谋划刚刚进行到一半,就听到书房的门口传来了敲门声。一身粉衣的少女大大咧咧地推开门走了进来,在书房内众人的目光中走到一边的书桌旁坐下,随手抽出一本书扬了扬示意,你们继续,不用在意我。
“……”那是能说不在意就不在意的吗?!
叶孤城不开口,苦逼的众人只有苦哈哈地笑着说事情已经谈完就不打扰叶城主和叶姑娘了,接着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临走还不忘把门关上。
叶芷然悠悠地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她知道有些事情无法阻止,但是能给他们添点赌,她能说自己相当爽吗?
白衣男人看着笑嘻嘻地挥手表示慢走不送的小姑娘,什么也没说,但是清浅的眸光中怎么看怎么带了点无奈的意味。
“还是这些人识趣,不像南王世子那个笨蛋。”
叶孤城翻着手中的书页头也不抬,淡淡开口道,“你实在不必与他计较。”
“我没和他计较。我就是单纯地讨厌他,看到他那张脸就烦!”
叶芷然回头看着坐在床边安静地看书的男人,阳光从窗外投下细碎的光影,一袭白衣在晨光中干净出尘。她托着腮看着他发了会儿呆,随手将刚刚抽出来的那本书翻开。
书房中安静了下来,纸页翻动的沙沙声柔和得像春风拂过树梢,气氛安静而宁谧。
过了半响,“啪”书本摔在桌面上的声音。冷冷地看着书面上的那行字的少女面寒如冰。
一只干净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拿起了那本被摔在桌上的书。
“丙寅,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率蕃、汉之兵十余万,自幽州南向诣阙,以诛杨国忠为名,先杀太原尹杨光翙于博陵郡……”
清冷淡漠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安史之乱……你讨厌安禄山?”
他记得,上一次她好像也是看到这里就气冲冲地从书房跑出去了。
叶芷然回过头看着站在她身后的男人,对上那双幽深如镜的黑眸。沉默了许久,她淡淡开口,
“不止是安禄山……我讨厌谋反,最讨厌。”
第64章 任务()
陆小凤终于在南海的一个小镇上找到了公孙兰的行踪;只不过代价却是,金九龄中毒了。
且不论他是真中毒还是假中毒;总之一个躺在床上的天下名捕是没办法跟着陆小凤一起去抓捕公孙兰的。而显然;这也正合陆小凤的意。只不过为防万一,在没有找到离这里最近的名医施经墨的情况下;他传讯给了叶芷然,让她有空来一趟。
根据金九龄的手下所提供的消息;他跟在线索中出现的看似乞丐的阿土身后一路从南海的小镇跟到了另一个城镇中一家大户人家的园子里。
整整一天多没吃没喝还要小心翼翼地跟在人身后不被发现,眼睁睁地看着跟踪对象在自己面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陆小凤决定他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麻烦什么的果然是最讨厌的。
随着阿土进入园中的小楼,楼中的人一一来齐,某只在外喝了一天的风的小鸡终于发现;他被耍了。
他要找的人和他跟踪的对象,其实就是一个人。阿土就是公孙兰。
实在不能想象为什么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要将自己伪装得如同叫花子一样,正是因为如此,陆小凤从一开始就没有猜想过阿土是公孙兰易容改扮的。
“她心理有病!”青衣男人冷不丁地想起了之前叶芷然愤愤地说过的话,然后看着对面那个恢复了本来面貌,高贵艳丽,风姿绰约如同仙子的女人,默默地,打了个寒颤。
他跟公孙兰打赌三局两胜,他赢了公孙兰就要跟他走。之前的喝酒他已经输了,现在准备和公孙兰比试剑法。至于陆小凤喝酒会不会输这个问题……你懂的。
公孙兰的姐妹们似乎都对于她的剑法十分有信心。就连跟他最熟悉的j□j霞都表现出一副他死定了的神色,这让陆小凤对公孙兰的剑更加感兴趣了。他并非没有见过剑舞,非但不是没见过,拜峨眉派的妹子们喜欢时不时地那他试试剑所赐,他还相当地熟悉。只不过,上次在西园和公孙兰交手之后,他发现叶芷然所用的剑舞和公孙兰手中的剑舞有很大的差别。
而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这个很大的差别在哪里。
公孙兰一身华美至极的七彩霓裳羽衣,剑一出手,剑光闪动间,霓裳上的彩带也跟着上下翻飞、飞舞不停。整个人如同一片灿烂辉煌的朝霞,照耀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分不清她的剑在哪里,人又在哪里。
她的剑法诡异,招式繁复,一发下来,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对手只要露出丝毫破绽就会被她立毙剑下,杀机毕现。
而陆小凤尤记得,曾经跟他交过手的马秀珍和叶芷然的剑法却并不是这样的。她们手中的剑舞飘逸轻灵若九天飞仙,层层杀机永远暗藏在清华优美的剑招中。不需要衣服和相貌这些外物的装点,那剑舞本身便可名动八方,如雷霆震怒,江海清光。
这二者之间一者奇幻诡丽,一者清华优雅,实在看不出是同出一门。
而此时,陆小凤已经没有心思再去思考叶芷然和公孙兰的剑法孰优孰劣这样的问题了,公孙兰的剑越发奇诡变幻,剑光闪动,水泼不进。剑法中的奇诡阴寒被她发挥到了极致,森然的杀机铺天盖地而来,陆小凤压力骤增。
这种情况下,他若想胜便只有一个办法。
快!以快刀斩乱麻,以不变应万变。
淡青色的身影如同清风般飘起,飞上了对面的屋檐,随即便是一剑。剑光惊鸿掣电,辉煌而迅疾。雪亮的剑影如雷霆破空,一闪而逝。再停下,已经是公孙兰白皙纤细的脖颈前。
公孙兰的脸色很不好,任谁在自己最有信心最为自负的一项上输了,脸色都不会好。更何况,这一次,她并不是放水,她还来不及放水就真的输了。
周围观望着他们比剑的几人皆是惊诧而震撼的样子,她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结局。
“我从未想过你能够使出这样一剑。”
“这也的确不是我的剑法。”
“你是从别处学来的?”公孙兰似乎并不算诧异,她淡淡挑眉,“听闻你之前跟白云城主交过手?”
陆小凤突然一笑,“我就知道你会猜是叶城主。可惜并不是……”
他原本的确是想用刚刚从叶孤城处学来的“天外飞仙”。只是被戳了一剑,就已经能够将这招剑法学到五分,陆小凤不愧是主角光环笼罩,古龙大大的亲儿子,武林中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可是刚刚电光火石之间,他原本出手的“天外飞仙”的起手式突然变了,原先飘渺锋锐的剑气也突然变得冷冽冰寒,他使出的不是叶孤城的“天外飞仙”,而是叶芷然猿公剑法中的“剑影留痕”。
也许是突发奇想地想要用叶芷然的剑法一试公孙兰的剑,也或许是被“剑影留痕”戳的次数太多条件反射之举。谁知道他那个时候是怎么想的,最终结果是他胜了,这便已经足够。
叶芷然的五套剑法中,猿公剑法或许是唯一一套不会让人一见之下就认定这是女孩子所用的剑法。也是陆小凤最为熟悉的,被叶芷然拿剑戳的次数多了,具体剑招他也学得七七八八。虽然猿公剑法是双剑,但是在领悟了剑意之后,在他手下威力却并未逊色多少。或许这也是刚刚潜意识地选用这一招的原因之一。
总之,陆小凤赢了,用一种公孙兰前所未见的剑招赢了。而之后他也并解释剑法的出处,只淡淡说了一句,“你总会遇到的。”
三局两胜的结果当然是陆小凤赢了,在离开前,他看了一眼小楼内的圆桌上摆好的九副碗筷。之前她们好像是在这里聚会,他的目光扫过恨恨地站在楼前紧盯着他的几位环肥燕瘦姿色各异的美人,突然想起了些什么,眉峰微挑。
“我记得,上官飞燕好像也是你们红鞋子的人吧?”他终于想起那只落在已死的大金鹏脚下绣着飞燕的红色绣鞋。
“是。”
“今天是你们一年一聚的日子?”
“没错。”
“那她为什么不在这里?”
公孙兰朝他扬眉一笑,“早就听闻陆小凤是个好色的混蛋,怎么?你是对我那七妹念念不忘了吗?”
“……我真的只是有些奇怪。”青衣男人苦笑地摸了摸鼻子。上官飞燕这样的女人还是算了吧,美则美矣,一个不小心被她卖了说不定还要帮她数钱。他一向,都不怎么喜欢太聪明的女人。
“其实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在。”公孙兰微微蹙眉,面上却并不怎么担心,“她说要去找一个人。”
“谁?”
“你猜?”
“……”陆小凤觉得他此生最讨厌的就是这两个字,没有之一!
南王府客房。虽然自家小王爷差点死在了叶芷然剑下,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南王府的人对她却相当客气周到。房间内的摆设精致奢华,书桌上的纸砚皆是名品,墙上悬挂的书画着价值连城的真迹,吴道子的花鸟人物,颜真卿的书法名作,她甚至还看到一幅东晋时顾恺之的山水画,就连书架上摆满的古书也不乏孤本。总之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让她将兴趣转移到房间中的书画上来,求别没事老出门晃悠。
虽然叶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