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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意畛热闹繁华到你无法想像。有的却已经被废弃了。连创造它的主人都遗忘了它。甚至忘了去销毁它。
沈颐目前行走的所在,似乎就是一处被遗弃的意畛。
他轻轻的向前面呵了一口气。
山壁的流动刹那间凝滞。但并不是完全静止的。它还在挣扎,像一条被钉住了鳞片的毒龙。
前方的山石耸起来,明明是固体,却流耸如同液体,但又不是水那样轻薄。它更像是流体的金属,闪着危险的光,耸起来,如一个龙头,且在可怕的左右摆动,如要择人而噬。
沈颐不过是淡淡的瞥了它一眼。
它尖啸着缩短了脖子,应该是眼睛所在的部位闪出无数金光,如细微的毒蛇不停闪动。
黄绒毛的小鸡,在沈颐指尖抖得更厉害了。
它小小的脑壳里闪过一个画面,画面里有一个地级灵王,立在高高的山峦前,大喝一声,把整座山都劈开了。乱石崩射,千万生灵瞬间涂炭。那灵王劈开山峦之后,还不停歇,往劈开的山壁上没头没脑乱撞,吼声如雷,看样子极其痛苦。
有一抹黑影子立在角落里,就那么静静看着那灵王。崩开的山石要打到这黑影的身上,就变成流体,从两旁滑过去了。
灵王身上有很细小的金光,对着黑影的方向一探头,又消失了,仿佛是调皮的小虫子在那儿玩呢,探个头跟主人打个招呼,又钻回去了。
灵王咆哮得更苦痛,竟然举手要打自己的胸膛,也知道这一掌下去,就把自己打死了,临时还是把力道一转,打在山壁上,那角山石刹那间又被打得粉碎。
黑影看得无聊了,手抬了抬,又是一把金光,如蜷在一起的细金虫子。黑影把它们往地上一掷,它们兴奋的咝咝在地面游窜,争先恐后往灵王那里去。灵王也不是吃素的,掷下灵障,大地都为之裂开,溅起的泥尘飞如云雾。大片金虫被拦住,但还有一条最灵巧狠辣的,噬破灵障边上的薄弱处,一头埋进了灵王皮肤里。
灵王痛啸一声。灵障消失。所有的金虫从地面飞起,带着兴奋的尖啸,扑进了灵王身体中。它们在灵王身体里扎猛子、大快朵颐,如细小的闪电在乌云里狂欢。
灵王轰然倒地。
后来人拣点他的尸体。他尸体已经被蛀空了,不知有多少孔隙。比蜂窝煤糟糕一万倍。密集恐惧症患者至此可以扶墙出门去吐了。
黄绒毛的小鸡回忆至此,紧闭双眼,瑟瑟发抖,如猫嘴前的老鼠。
如今这意畛中,那高耸的流体石蛇又汇聚了一团金蛇,向沈颐掷来。
曾令四灵州亿万修灵者、千万地灵王闻之色变的,金蛇掷!
沈颐安立。
金蛇刚接触他脚边的地面,就化为一层金屑,闪闪流灭,归为虚无。
沈颐启唇轻叱:“咄!”
液体石蛇落下,化回石壁。石壁彻底静下来,前方出现了一片绿萝网,再巧手的工匠也织不出这样的秀美。每一片叶子、每一弧藤弯,都是天生地造的艺术品。
绿萝网里有一团黑影,还在微微起伏,似经历一场激战后的喘息。
绿萝随它起伏。从容柔婉。黑影在里头,无法破网而出。
沈颐将指尖略略举起。
那只黄绒小鸡认命的低下头。
沈颐让开手指,黄绒小鸡就向黑影落去。快接触到黑影时,幻作一条灰白的大妖蛇,有着绒毛般的细鳞甲、鸟一样的双翅、还有尖尖的獠牙。
绿萝网轻拂。
绒甲的妖蛇最终又幻回人形。
它也是一只妖魔,有妖魔的幻形,但毕竟本体还是一个人。
四灵州的妖魔,根本都是人,却修炼所谓“第五种灵力”的邪法,堕入魔道,危害极大。还有一些无辜的动物,被魔力浸染,发生异变,成为魔物。
绒甲妖蛇不是动物,而是人。
黑影在绿萝网中膨起一块,张开来,露出里头森森白骨。白骨裂着口,等着接食这个人。
绒甲妖蛇落进白骨口中,最后的声音似一粒破碎的水泡:“师父……”
在人间祸乱时,这妖蛇本是黑影的弟子。沈颐将黑影封押在这意畛绿萝网中之后,会到人间搜罗一些妖物来投喂黑影。
黑影不想死的话,就必须接受沈颐的投食。
他目前还不想死。
看着他吞噬了自己从前的弟子,沈颐问:“说吧,你这次看见了什么?”
黑影没有回答。
沈颐袖中出双环。
双环如月。
月色静静投在黑影身上,黑影如遭电殛,剧烈的颤抖,几乎要破网而出!
绿萝网随之起舞。舞得那么洒然曼妙。黑影每一次冲击,不过被融解在舞姿中。
黑影终于颓然的缩回去,贴着网底,道:“呜……”
“什么?”沈颐示意他说清楚点。双环一晃,月色清彻。
“……猪!”黑影终于喊出来。
“珍珠的珠?”沈颐皱眉。
“不是!一头猪的猪!”黑影嘶声。
沈颐确定他没有撒谎。
这就奇了。下一个乱世的关键词,竟然是……一头猪?
第六章 草丛里的猛兽()
曼殊从恶梦中醒来。
半天才喘定了气息。
听窗外风吹过草叶。晨曦已经在枕上洇开模糊的一片柔软,她手垂下床沿,摸到光滑的刀柄,想:该去干活了。
为什么定世大战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她的梦里?她没有答案。多想无益。甚至为什么那个全身血红的妖魔让她心疼、而那个正气凛然的白衣仙人却让她害怕?她全都不知道。那也只好不去烦恼,要紧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
她现在是知德村首席财主张某人手下的长工,本职工作是好好干活、天天攒钱。
今天她也还是要去割草,以及打狼。
是的是的!她学会了打狼!
联爝草还是那么欢脱,没有风,都一波一波的浪荡。当它们浪到谷底的时候,长角狼的角,也许就会露出来。
曼殊带着一把小刀、一根长长的标枪过去,先站在小山丘,眯着眼睛监视,看见狼角了,就蹑手蹑脚摸到下风头,小小声唱起歌。
歌是唱给联爝草听的,不是给长角狼。她保证自己处在下风头。她的歌声、还有她的人味,就不会传到长角狼那儿。
联爝草爱听什么歌,也很有讲究,像张财主做示范时那种简单粗暴的魔鬼的步伐,当然很有效,但让联爝草们太嗨了,会惊到长角狼。曼殊得婉约着来,先上一首萌萌哒,给草们灌点迷汤,然后杀阡陌,草们荡漾了,接上老鼠爱大米,给草们摇头晃脑的摆起大圈子,最后红颜旧,草们瞬间酥软到五体投地。而且因为前面的荡漾和摇曳,这一倒下就打成一个一个的结了,半天都松不开。
曼殊这个时候就可以捏着嗓子学羊叫了。
视狼角的颜色,她可以判断出狼的性别,从而学出不同的羊叫声来诱狼。
狼角如果是金灿灿晃瞎人眼睛的,是公狼;如果嫣红娇嗲叫人不忍直视的,是母狼。对公狼,就要把嗓子捏细点,学母羊叫;对母狼,就要把嗓子捏粗点,学公羊叫。曼殊不知道长角狼们这算什么毛病,总之照此办理,效果是杠杠的!只要她摸准了长角狼的喜好,学出正确的羊叫来,十次有九次,长角狼会兴奋得昏了头,啥也不管了,就奔过来扑食,踩到联爝草结成的圈圈,立刻摔个狼啃泥。
曼殊这时候冲上去,攥紧标枪,拧腰探臂,对准狼脖递出标枪,手不能软,争取一次刺到位!好,热血喷溅,长角狼就算放倒了。她再上前拿割刀的弯刀补上几刀,剥皮、割角。皮和角交给张财主,肉留着自己吃。
其实长角狼的肉非常难吃,曼殊更喜欢羊肉。但是羊都是张财主养的,他会拿眼睛一瞪:“敢吃我羊?小子,你要不要盐巴了?要不要锅碗了?要不要衣服穿了?”
声声如雷贯耳。这些生活必需品,都要靠张财主派出马队去其他城镇换的。这个知德村,就偏僻到如此地步。曼殊不想像野人一样扎着毛皮、啃着寡淡烤肉,也就只好屈服于他老人家的淫威之下。
知德村虽然偏僻,特产似乎不少。长角狼也是其中之一。伊们不但角长,而且胃口很好,吃起羊群来很没顾虑,张财主大是头痛。曼殊发现结草、学羊叫、刺标枪的三步曲杀狼法之后,张财主非常高兴,叮嘱曼殊好好杀、多杀点。他给报酬!曼殊从此终于实现经济独立。
除了割草的镰刀之外,张财主还配给曼殊一根标枪。这两样武器轻便、锐利、使起来顺手,又坚固,上手之后就没坏过,曼殊非常喜欢。
她这日子过得,居然不是不开心的。
有人也会给她泼冷水。譬如小月,特意跑来告诉她说:“猪嘎子坏啦坏啦!我听说长角狼的角和皮可值钱啦!一支角够买一堆小刀,一张皮能换你几身衣服还有余。你是被张财主赚了好多钱啦还不知道!笨猪!你想想怎么办?”
曼殊怎么办呢?她埋头想想,也只好凉办。
钱虽然是好东西,这一点她不用别人来提醒,可此时此地,不是交通不便利商业不发达嘛!别说钱了,连生活必须品都得大老远的找商人们换才行哪!她有这个本事拉起一支马队,东奔西走做生意吗?不行吧?所以给人剥削不是明摆着的道?不认都不行。只好先认了吧。
“猪嘎子啊不知道你是真痴还是假呆!”小月咬了牙拿手指头这么戳曼殊脑门子。
曼殊忍!
不就是不能让别人发现她魂穿嘛!不能让人嚷嚷她妖魔附体、把她烧了嘛!她只好照着以前的猪嘎子怎样、她也怎么样。猪嘎子凭小月怎么骂、怎么嘲,都呵呵傻笑甘之如饴。她照葫芦画瓢。
其实装傻也不容易,并比不装聪明容易!曼殊觉得自己装得很假,很怕被小月看破。
小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