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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头去,还是那样风流倜傥,俊美无双,眼波流转,倾倒众生,只不过离开了十天,却仿佛离开十年,久别重逢,不由喜上眼梢。
但忽然想起,我和君福好像是溜出来的,又讪讪低头,“千足大帅,您逛街呐?”
千足眯着细长凤眸,轻轻一跃,从那棵树径直出现在我面前,冷峻的双眸瞪得我浑身哆嗦。
我嘿嘿笑道,脑袋往后缩了缩,“君宝宝呢?”
“唔?”他奇怪地盯着我,不说话,好像新鲜鱼干的猫,嗅了嗅。
我被盯得心里紧张,讨好道:“千足大帅,多日不见,您还是那样英姿神武,举世无双,这树上风大,咱下去聊,如何?”
“你还知道回来?”千足威胁的语气好像小娘子责怪丈夫在外野疯了不知道回家。
弄得我不知该如何作答,讪笑,“我这不是去办点事吗?”
转而又一想,突破仙体境界,花个十天,不为过吧,忙道:“你进阶仙体境界了,只用了十天,多不容易,二十岁之前就突破仙体境界,该是大大的天才了吧?”
千足却上上下下打量起我来,好像物一样。
十天而已,对于无所不能的千足无上大妖王而言,不至于这么惊讶吧,我还没说其实只花了两天呢。
他道:“你怎么没长个?胸也没长!”
我去!
你个贱人大蜈蚣,还没等我骂出口,千足又道:“十年,你该二十六岁了。”
“什么?”方才想骂的话噎在喉咙里,呛出一口口水,“十年?”
他见我这么诧异,更用力地点点头,“是啊,已经过了十年了。”
“怎么可能?我才回去十天而已,再几个月过年才刚刚十七岁。”我可不相信,千足这丫的绝壁是逗我呢。
“回去?你回到过去了?”他凑近我脸庞,用他高挺的鼻子,从头尖嗅到我手指尖,然后突然拽着我的手,与我的脸拉开距离,又是惊又是喜,瞪大他狭长的凤眸,居然萌的我一脸,毛骨悚然。
我不自在地摸摸脸,脸上除了那道不会愈合的疤痕,应该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吧。
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真相,犹豫了一下,结巴道:“算……算是回到过去了吧,不过不是我的过去,只是走错了时空而已,在那里经历了些奇遇,顺便修成仙体回来。”
但他似乎并意我说的是真是假,而是有些心急,又压抑着心急问:“你都遇到谁了?”
因为有主仆契约,所以能感受到他此时有些悸动的情绪,他在期盼什么?大妖怪又想找人打架了吗?
不过反正他不可能随便回到过去,告诉他也无妨,而且以后我要去拯救精灵族,迟早要让他知道的。
“遇到了从前的墨竹,不过那时的他还不会这个鸾契,所以并没有解除契约的办法。”我小心道,怕他又飙一蹦三尺高。
然而他只是稍稍郁闷了一下,似乎也在意料之中,接着问:“还有呢?”
“额!”嗅出了许多人的味道呢,只能全部如实上报。
“还有一些村民,我都不认得,有个小仙童,和墨竹是一起的,还有鬼树,应该就是这颗树的前身。”
我指指站着的这棵树,此时我和千足还站在树顶,一边沐浴阳光,欣赏美景,一边谈天说地。
唉,一回来就被大蜈蚣的威压逼迫,不能自己。
千足颇有些不高兴地抿嘴,“你是不是还遇到精灵了?”
我咧开嘴傻笑道:“这都被你闻出来啦,是有几个精灵。”
“叫什么名字?”千足追问道。
咦?他干嘛还问精灵叫什么,难道他认识精灵?
也不是不可能,他和墨竹一样,都活过很久很久,会见过精灵也不奇怪。
而且精灵族那么强大,他很有可能抓几个来打一架。
我便从实招来道:“精灵族族长楼霄,你认得吗?”
“她是精灵族族长?”千足眼神飘向别处,似乎在思考回忆,“还有呢?”
果然是认识呀,这么巧,大人物都被我认识了,好有成就感,有木有。
我接着道:“还有段氏家主段筠,他家长子段夏,长女段雪,几个家族友人曾林采薇翟初,还有卖药的胖精灵。”
我能想到的就这么多了,其他没接触过的,连名字都不知道。
“有你认识的吗,千足大帅?”我小心千足微微眯起的眼眸,他什么反应,好像都是无关紧要的人。
良久,他才从思绪里拉回来,上扬的完美唇形,显示他此刻的好心情,突然扛起我跳下树,慢悠悠轻飘飘的步伐,却走得很快。
我拍拍他的脑袋问,“千足大帅,咱们去哪,君福呢,如果真的过了十年,他去哪了,应该也长高了吧?”
我还是不相信这丫的说过了十年这么久,我真的只回去了十天而已呀。(。)**:
一百三十七、金矿()
“他是魔神,自然回他的魔窟去了。着又哈哈大笑起来,而且异常无耻地跟我神思相连,给我和君福打架的记忆。
长大了的君福和他父亲君狸极为相似,棱角分明的面孔,虽然因为十三四岁模样,稚气未脱,但抿嘴不语,一副威严的样子,绝对的尊者之气,凡人不敢直视的魔神。
原来真的过了十年呀,我长叹一口气。
君福和千足打成平手,但他是魔神一事也被传得沸沸扬扬,不得不离开此地,去一个不认识他的地方。
千足你个大混蛋,这丫的真想抽他,可惜打不过他。
茫茫人海中,我要哪里去找君福?
但是他是魔神宿主,他的身份已经现世,即使找到,我也不可能保护他安全,反而会成为他的累赘,不如他一个人更安全自在。
只不过,他一个人会不会也像我一样觉得孤独呢。
漫天的红叶撒落,我闻到了秋天的芳香。
我问千足:“你找到转世的墨竹了吗?”
“嗯哼。”他不置可否,“不过是个呆子,就没带回来。”
我接着道:“去找墨竹前,我能不能先去做一件事?”
他狐疑地抬头仿佛从没一样。
我道:“我想去一个地方,春归阁。”
“那是什么地方?”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地方,有些难以启齿,思来想去道:“我在尘世的家。”
我始终记得那里的恩情,曾经豪气万丈地说过,不出三年定要回去报答鸨娘的养育之恩,但时间一晃,尽然已经过了十三年。
在前往春归阁的路上,再次途经京城。
我与凡尘的交集不多,这里也算是值得我回忆的一处落脚之地,便心心念念着,要再好好游玩观赏一番。
在客栈住下后的这晚,我靠在窗口,对着月光,沐浴清风,悠闲惬意,便随意放出神识四处飘荡,观赏尘世的七情六欲,爱恨情仇。
然而逛着逛着,以我的金灵根,感应到不寻常的东西,亮晶晶的东西,能引起我生活兴趣,令我生命激动的东西,那就是金矿!
我第一次如此兴奋,马上就去告诉千足,并表示要去挖矿赚钱。
“你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千足对我的嗜好理解不能,连颤抖的尾音都忘了加。
我说:“我就想尝尝有钱的快感。”
“……”千足古怪地完全不能理解。
金和银不是灵石,有再多对修仙者而言都只是占空间口袋的地方而已。
我当然知道,可是这就像小时候玩偶玩具,小的时候没钱买,鸨娘不给买,长大了有能力赚钱后,就想把以前都买了,尤其是限量版的。
当然大部分人过了那个年纪,就失去了年少时的那份**。
只是我总是和大部队走散,不属于那大部分人中的一员。
说起来,还好修仙界不使用金银买卖,否则凡尘的金银不得给搜刮一空。
此时突然现京都有地下金矿,自然要探上一番,只不过这一探,却不是个好消息。
矿脉非常深,被好几层岩石覆盖,我不会土系法术,并不擅长对付岩石土层,但如果要大肆开凿,爆破之类的,必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更何况这一带都是居民住宅,也没法露天开凿。
所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找一处岩石层较薄的位置,挖一口井,打穿岩石层,通到金矿,而后我便可以使用金系法术,将金和土分开,而且不单要分开,还要填充进土和岩石,以防止坍塌。
对于我的奇葩决定,千足没有阻挠,反正都过了这么多年,他也不急着找墨竹了,反而有些迷恋这花花世界,京都美景和都是数一数二的,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正好释放荷尔蒙。
诶,现在明明秋天快入冬了好吗!
选定的大致位置在荣国府,以我的能力,最快也得五天时间才能挖到达最表层金矿,所以我得先进去打探一下情况,免得惊动这户人家,还是有钱人家。
我决定扮作前去应征的丫鬟,混进去后在夜里行动。
荣国府是当今太尉府,手握重兵,代代都是武将出身。
这样的大家族,动不动就买些丫鬟下人是极平常的事,但也要精挑细选过,我一副平平相貌,精干,很适合干干粗活。
换了身粗布衣服,扎两个羊角辫,脸上一道消散不去的闪电疤痕,丑的足够做一个丫鬟。
荣国府门口摆了张桌子,一人往桌前一坐,执笔登记,听旁的人叫他“叶三”。
另一个管事模样的眯着小眼睛一个一个打量排长队来应征的少女们。
管事的站在队伍边,来来回回走,目光扫过七八遍。
快轮到我时,走在前面的女孩大约长得丑了,叶三还没问问题,管事一脸嫌弃不耐烦道:“下一个。”
女孩低着头,心情失落地离开队伍,她转身那一瞥,幽怨地扫向为剩不多的五六个人,脸上的麻子在好像浑浊目光中的几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