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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江屿长大的人,无一不会捞海鲜。捞海鲜的内容丰富多彩,捞的方法也多种多样。最容易的要算是捉咬蛳了。无论谁,只要你愿意涉足海涂,都会捉到一篮。但这多半是小姑娘大媳妇们的一种消遣活动。
咬蛳呈螺状,屁股尖细,像枚大头的螺丝钉,有黑色的,有黄褐色的。它们附丽在海涂表面,全身沾满泥油,爬行时像迟钝的蜗牛。咬蛳很笨,即使你站在它的面前,它也毫无反应。这也许是它没有听觉和视觉的缘故吧。
海陬旧事三题(2)
咬蛳在暮春和夏天时长得最旺。潮落后,在那闪闪发亮的泥涂上,咬蛳和它的近亲贪吃螺,优哉游哉地挪动身子,在身后撂下一绺绺细细的水痕,像一条条闪亮的尾巴。这时,你只要伸出手来,便像捡小石子一样容易,将它们一一捉进篮子。要是遇到咬蛳扎堆的地方,你可以用手拂拢来,然后成把成把地将它们捧走。
捉咬蛳并不难,但必须练就踩海涂的本领。脚陷入海涂中,往往齐膝盖深,换脚很吃力。海涂并非都平坦,也有沼泽之地,我们管它叫泥潭。若陷入泥潭,就很难自拔了。踩海涂甚至有危险,因为底下藏着牡蛎壳,牡蛎壳像刀子一般锋利,踩上它,脚板就会让它划破口子。但即使这样,我们也不怕,因此每次捉咬蛳总是满载而归。
我们捉到咬蛳从来不卖,专供自己享受。将它们煮熟后,用火钳或旧剪刀剪掉那尖尖的屁股,想吃,就从篮子里抓一把,然后有滋有味地吮起来。咬蛳虽略带苦味,但越吮越鲜。
夏天夜里,海风习习,塘坝上没有蚊子,是纳凉的好去处。人们不约而同地聚拢来,坐在石头、矮凳或草席上,边聊天边吃咬蛳,别有一番风味。20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经济落后,人们在劳作一天之后,能过上这种日子,已算是幸福了。
撬牡蛎
在围垦之前,现在的芙蓉池,即过去的大芙(蓉)港,沿江一马平川,都是牡蛎田。牡蛎田一垄接一垄,长满了牡蛎。牡蛎壳坚硬锋利,满身带“刀”,叫人望而生畏。但撬出肉来生吃,或烧熟了吃,营养丰富,味道鲜美。因此,牡蛎成了当地的特产之一。清江、芙蓉一带,许多人家靠养牡蛎维持家庭生活。
牡蛎五月份养下,十月至翌年五月收成。特别是腊月、正月,牡蛎上市最走俏。这几个月,塘头里里外外都堆满了牡蛎岩(过去用石头养,牡蛎依附石头生长),也站满了人——冲洗牡蛎岩的,撬牡蛎的,热闹了整个海边。孩子们也不时地过来凑热闹,捡零星牡蛎的,在大人身边添乱的,有搭灶烤牡蛎的,也有“偷”几块回家煨熟吃的,乱哄哄,像作市一般。
姑娘们从小就能撬牡蛎,一天能撬二三十斤,她们大多成为家庭的主力军。她们勤劳俭朴,舍不得吃自家养的牡蛎,常常成群结队去海涂或海滩撬野生的。能干的,一潮可撬二三斤甚至四五斤,但仍然舍不得吃,卖了存钱。我少时也喜欢撬牡蛎,手指常常被划割得鲜血淋淋。
下海撬牡蛎远不像捉咬蛳那么容易。那时由于穷,姑娘们大多光着脚板去踩牡蛎田。牡蛎田像一座刀山,脚踩进去,稍不小心,就会受伤。脚底流血几乎是家常便饭。何况,寒冬腊月,北风呼啸,双脚陷进冰冷刺骨的海涂中,冻得浑身发抖,牙齿打架,够难受的了。而双手冻成红萝卜,常常吹一口热气,撬一个牡蛎。但我那些姐妹们,神通广大,踩泥涂如堂平地,从来不怕牡蛎壳的厉害,真可谓敢下“刀山”。我在她们的影响下,也练就一副好脚板,同样什么也不怕,并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
我每次撬牡蛎回来,尽管收获不大,但看到家人分享我的劳动果实,心里便比吃蜜还要甜。母亲舍不得我受苦,常对我说:“你啊,有福不会享。为这一碗牡蛎去受那么多苦,不如在家帮我缝衣裳。但我不叫你做衣裳,那是为了让你专心读书。你还是把功夫花在读书上吧。”母亲说的总是有道理,但我今天想起来,一个人少时的磨练是用金钱所换不来的。
如今,芙蓉池变成了一处水上乐园,昔日的牡蛎田已荡然无存,替代它的是坝外海面上那一排排“井”形竹架。如果当年的牡蛎田存在,现在的姑娘还敢光着脚板去踩、赤着双手去碰吗?我不敢多想。
代后记:心中澎湃不息的歌(1)
我想,大部分读者恐怕跟我一样,在拿到一本新书时,总爱先浏览书的序言和后记,借以判断书的阅读价值及作者的写作功力。因此,今天我请文坛写作高手许宗斌、吴玄为本书作序,这是自私而刻意的,而我写这篇文章,也是相当用心的。
我希望读者至少能看完我这篇文章。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本书所说的“芙蓉”,是指1987年乐清撤区扩镇并乡之前的“芙蓉(镇)”,即当地人所称的“大芙蓉”,它不包括当时与“芙蓉(镇)”并存的“小芙(乡)”,即当地人所称的“小芙蓉”,同时也不包括今天人们习惯以“芙蓉”之名统称的“雁湖(乡)”和“岭底(乡)”。
芙蓉是浙江省乐清市的一个半山区小镇,历史上没有出现过什么伟人、大名人及奇人,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件,它平平常常,名不见经传,因此我写《芙蓉旧事》,似乎是很愚蠢的,而《芙蓉旧事》问世之后,命中注定会受到冷落的。然而,我还是坚持写了,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芙蓉很有特色,我认为值得一写。
旧时的芙蓉,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海上涨大潮时,潮水常常漫进街道,人们大可临街垂钓。街上个别人家,台阶下竟布满了蟹洞。赶上集市,芙蓉街人流如潮,市声鼎沸;特别是全年最后一次集市——腊月廿七市,芙蓉街更是人山人海,人满为患,街道上常常掀起人浪,呐喊声此起彼伏,混乱中不时有人被挤伤、踩伤,而一街两旁做生意的人,为躲避“人浪”冲击,往往收起摊子,半关店门。芙蓉溪海相连,鱼虾蟹军团随着潮水而动,长年出没,不管是在浦湾中还是在溪流里,皆逮之不尽。芙蓉的香鱼会跟人斗智,芙蓉溪中的虾子,多得一脚踩下去,会踩伤一大片。芙蓉境内溪流清唱,溪椤林片片,且叶叶虫声;田畴上空不断划过的五色彩带,却是一种叫作“长儿巴丁”的鸟,它们与布谷鸟、翠鸟、白头翁等常常闹春,给寂静的乡村带来了盎然生机;每到麦熟时分,芙蓉更是蟋蟀遍地,歌声嘹亮。芙蓉是个比较封闭的地方,民间传统活动多而奇特,而当地人特别是芙蓉街上的人,好客,豪爽,乐观,爱做生意,爱赶热闹,爱无事找事,他们是农民,有的还是小市民、渔民,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永远说不完。
第二.我熟悉芙蓉,应该写芙蓉。
我生于芙蓉,长于芙蓉,熟悉芙蓉的一切。芙蓉最热闹的地方是芙蓉街,芙蓉街最热闹的地段是后边街,而我家就居住在后边街上横头。从解放初期到现在,我母亲以家为店,一直做小百货生意。我母亲人缘好,芙蓉方圆几十里地方,成年人特别是中老年妇女很少不知道她的名字的,她生意做得灵活,特别是集市,我家店堂前面总是挤满了人,一片嚷嚷,很热闹。我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母亲身边,有时店里生意忙,也帮一手,因此,我见过的人与事比同龄人多,对做生意这一行及芙蓉市面的盛衰变化,平时观察得比较细,有关的感受也比较深。同样道理,我一直生活在芙蓉街,见多闻广,对芙蓉街及周边地区的风情习俗、民间活动比较熟悉,而对当地所发生的一些有意思的事情,平时记得也比较深刻。可以这么说,我是“芙蓉通”。因此,作为作家,我不去写芙蓉,那是在浪费写作材料,太可惜,我应该写芙蓉。
第三.我热爱芙蓉,有责任写芙蓉。
我在芙蓉生活了30年,有着深深的芙蓉情结。尽管虹桥镇仙垟陈村是我的祖籍地和户粮所在地,那里住着我的父亲、弟弟和叔伯亲戚,有我的房子和竹园,而我在芙蓉,顶多只能算是半个芙蓉人,但是我却一直视芙蓉为第一故乡。诚然,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填写各类表格,都按户粮所在地称自己是虹桥人,但从2003年开始,我却按照公安部的最新规定,按出生地填报自己是芙蓉人。应该说,这是一种籍贯回归,是对故乡的确认。尽管当前芙蓉的经济文化明显落后于虹桥,做虹桥人似乎比做芙蓉人体面,但我把自己的籍贯由“虹桥”改为“芙蓉”,没有感到任何的遗憾,相反,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让我有资格以芙蓉当地人的身份说芙蓉,写芙蓉——试想,写芙蓉旧事,作者如果不是芙蓉人,而是一个外地人,那他写出来的“旧事”,读者一般会相信吗?
我对芙蓉的爱是真挚而深沉的。1980年,我于乐清师范学校毕业,母校的老师劝我留校执教,我却因为要求回故乡芙蓉中学就教而谢绝了,而1984年,乐清县委组织部调我到县委办公室供职,我又因为舍不得离开芙蓉而犹豫了好些时日。有趣的是,1981年,我还在芙蓉街盖了两间楼房,打算在芙蓉长期住下去,而在十年之后由于在县城缺钱买房子而不得已出售这座楼房时,我依然情系芙蓉,无奈地给大门口贴上这么一副对联:
江山如此多娇
风景这边独好
横批是:此屋出售
说真的,作为作家,我可以不写北京、上海、西安、西藏、新疆和纽约、巴黎、罗马等世界有名而我又曾去过的地方,但是我不能不写芙蓉,芙蓉就是我心中一首澎湃不息的歌。我愿将芙蓉看作一位不可多得的好朋友,与她在文章中作绵长而幸福的对话。
第四.芙蓉失去海,是我心头永远的痛,我必须写芙蓉。
代后记:心中澎湃不息的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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